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锣鼓声,原来是一杂耍团。街上的杂耍团聚拢了四方游客,康胜也赶过去踮着脚尖趴在人背上探头观望。德元从观众一阵阵喝彩声中判断表演绝活层出不穷,即便如此,对他也不能构成诱惑。
他在人群外围游荡,抬头望向街道深处,发现不远处有一书摊,于是快速穿过人流。可书摊不像杂耍团,周围无人,是个小偷不呆的地方。假设有许多人看书,他夹在中间也做一回南郭。可是这样的机会没有给他。他犹豫了好一阵子,试探性的渐靠渐近。而书摊老板蹲在钱匣子旁边,拿着刷子左右摆动,当他是不从在的从在。他挺了挺胸,给自己壮壮胆。他随便拿起一本书想试一下老板的反应,没敢抬头去看,怕老板击溃他的心里防线。这时老板抬头上下打量了他一番,有些诧异,却又拿不出他是不正常人的证据。可能老板觉得,人有身份差别,书籍是不会区分这个的。老板负面情绪被这个理由压了下去,表现出了善良的一面。
他见老板没有赶他走,提悬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心里感叹,真是一位好心的老板。很快,他又拿起一本自己喜欢的书,进入到了角色里。忘记了自己衣衫褴褛,皮肤黝黑的样子。沾不上穷秀才的边,又够不上书生的样儿。一个干体力活的穷孩子拿着一本书,站在书摊前看得有滋有味,这幅滑稽的画面,很快招来许多眼目。
这本书他太喜欢了,他很想买下来,却囊中羞涩。遗憾与悔恨并存,正如一赌徒明知这把会中却无本下注。只能借此机会多看一些内容了。可上天偏偏不给他这个机会。
刚才摔玉的公子,跑掉之后,又从原路转了回来。手中照样摆着扇子,从这家店铺出来,又从这家店铺进去,好不悠闲。他一侧头,发现前面有一书摊,便径直踏过去,走到旁边,也发现了这道“风景”。他侧头打量着德元,才发现是刚才追他的少年。又从脚到头,从左到右打量了一番,自从这几天逛街以来,一直没有发现什么稀奇的东西,让他既无聊又失望。今天终于发现了个稀奇事。王德元并没有发现有人这么看着他。公子从小也爱读书,因此对读书人有几分好感。此刻,他看王德元的眼光不同于别人,从衣着不难看出德元家境贫寒,却又如此爱书,顿生怜悯之心。又感觉社会的不公,为什么社会不能成全爱书之人。想到这里,他抛弃了刚才的刁钻,拿扇子在王德元肩上轻轻拍了两下。王德元猛然抬头,面前站的不正是自己要找的公子吗?他正笑盈盈的看着自己,两手背到身后,端端的站在眼前。不说一句话。德元倒退一步,从怀里取出捡到的钱袋,伸手递过去,说:“你的东西。”他已忘记刚才摔玉的事。
少年人一看好像是自己的钱袋,不知怎么会到他的手里。并没有急着接回去,而是两只手在腰间很快摸了摸,才发现自己的钱袋不见了。也确定德元伸给他的是自己的钱袋。他有些生气了,自己的东西怎么在别人手中。
德元看出了一点苗头,抢先说道:“奥,是你刚才跑时掉了的。”
少年接过钱袋,打开一看,钱原封不动。他没有急着把钱袋装起来,也没有说话,只是直直的看着王德元。他其实并不在乎这些钱,拿到钱袋他只是下意识的打开看了看,至于少于不少又有什么关系呢?他只是讨厌别的男人碰他的东西罢了。可是这一刻,他对王德元碰他的钱袋并没有反感。这让他也感到有些奇怪。换做以前,早就顺手扔掉,然后大发雷霆。是被王德元人穷志不穷的高尚打动了呢?还是出于对他的怜悯?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只是觉得王德元的形象在他心中不再那么渺小,对乡下农村少年见识短浅、胸无大志的偏见荡然无存。
他知道这种情况应该谢谢人家,不过他没有,只是撇了撇嘴,盯着德元手中的那本书道:“这本《通殖列传》你看得懂?”少年对这本书再熟悉不过了,这是他父亲的枕边书之一。他经常碰见父亲反复读这本书,有次他感到好奇,拿来一看,对他而言理解起来是有难度的。
王德元看了看手中的书,有些爱不释手,却又不得不放下,说道:“奥,我只是看看。”他也意识到自己这穿着拿着书看不太相称。从公子的态度中看不出对他的轻视,这让他已经很满足了。不奢求这位公子因捡钱袋而谢他,淡淡的说道:“告辞。”转身便走。
“等一下!”公子命令般地说道。
王德元不知为何,便转回身子,只看见公子拿起自己刚才看的那本《通殖列传》,伸手递到他面前,说:“交个朋友,这本书算我送你的见面礼。”
王德元急忙伸出两手往回推了推道:“不可不可,这怎么好意思。”
“我不配做你的朋友吗?”公子说道。
“哪里哪里,只是怎么好意思拿你的东西。”
“叫你拿着就拿着,你不用谢我,我刚才也没有谢你,朋友之间谈谢就太轻了。”
王德元知道再不拿着就却之不恭了。于是伸手接过来。他也不再说谢。公子说的有道理,就像他和康胜,互相帮忙,口上从不说个谢字。
“我姓方!叫我方公子便是。”方公子道。
“方公子好,在下王德元!”
公子掏出银子付了书钱,王德元不知该说什么好,只见公子向他身后示意两下说:“你朋友来找你了,告辞。”便转身离去。王德元回头一看,果然是康胜找上来了。
康胜说:“你让我好找啊,那么好的杂技不看怎么跑这边来了。”
德元说:“天不早了,我们这就回去,边走边说。”
康胜点头答应。
王德元边走边回头看了看远去的方公子。
方公子走了一段路程,也回头看了看,这时王德元已消失在人海中。他边走边想,这趟来沁州没什么好玩,只是能碰到这么一个乡下小子还挺有意思。摔玉不关他的事,他偏要管,这和他摔玉没什么两样,想到这里不由笑了出来。他喜欢看书却没得书看,他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又想到他拾金不昧,可见人品不错。一天和他发生这么多事,真是巧了。就算这次来沁州没有别的收获也不枉此行了。
这里说说这位方公子吧,其实是女儿身,名叫方若兰,是太原府最大的丝绸商家一品红老板的独生女儿。母亲宋紫宁,娘家在沁州,是父亲年轻时在沁州做生意认识的。后来随父亲嫁到了太原府。方若兰这次从太原来这里,为了出行方便就扮成一位公子。方若兰虽为女儿身,却生性好动,对女性的三从四德之说甚为反感,从小喜欢读书写字,却对女孩的针线活毫无兴趣。现在长帮父亲打点生意。方业明就这一个女儿,对她奉若至宝,百般娇宠。方若兰虽淘气却很明事理。这让方业明对她更加溺爱。也消除了没有儿子的遗憾。方若兰听说祖父要组织一场辩论,特意赶过来凑热闹。父亲阻拦不住,只能由着她,再说这次辩论会聚集当地各行各业人物,说不定能物色一位好女婿。于是挑了两个精明能干的手下陪送过来。
回到家里天色已晚,王德元回忆了当天发生的事。摔玉的事谁对谁错没有证据还不能下结论,虽然对方公子第一映像很不好,后来又觉得他摔玉无利可图,最大的可能就是正义感所致。所以只能搁一边不去多想。虽然交到一个朋友,可并没感到多大喜悦,他明白自己与方公子的地位差距悬殊,怎能成为朋友?这只是方公子感谢他的一种方式罢了。沁州那么大,以后不会再有见面的机会,所以不能太当真,还是搁一边吧。
得到这本《货殖列传》王德元兴奋不已,自己读的书都是借来的,道观里的书读完以后,他向村里有藏书的长辈借,藏书最多的就是村里唯一的张先生了。他借的次数多了感觉有些不好意思,康胜理解他的想法,想尽办法去向先生借,借来自己也不读,直接拿给德元。这些书中有特别喜欢的,德元会抄下来。家里的手抄本很多,但没有一本真正的书。今天得到《货殖列传》,他如获至宝。而且书中思想新颖,给他思想开辟了一条新道路。在商业的认识上,他就和自己的师父玄诚有所不同,这本书让他有了佐证,原来古人早有主张用商业来富国利民的。这使他的信念更加坚定。孟家思想主张利国利民,那么除了考取功名,治理一方百姓,还有可走的路吗?考取功名需要时间,而自己的家庭情况是不允许。就算是能考上,现在连进京的盘缠都没有,他只能放弃,这也是明智之举。这段很久的时间里,意识里很朦胧,他是在找一条属于自己的路。这本《货殖列传》让他豁然明朗,他找到了自己以后要走的路。这对国家、人民、和个人而言,是一个最佳选择。
王德元自己没有注意,这十年里,学习和练字是他的主要生活,虽然也在维持生计,但都没有影响到他的学习。因此,他的知识和书法水平颇有根基。已经远远超过了一般的读书人,只是村庄太过狭隘,见识也有限。这趟进城的所见所闻,激起了心中的波澜,他向离巢的雏鹰,还能一直窝在家里吗?
这晚,他把《货殖列传》读了足足两遍,有些重要段落反复品味。在他的思维上,建立了一套新的认识体系。他久久不能入睡。他决定要走出去。后天的辩论会他要去看看,是增长见识的好机会,不能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