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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吹雪红衣

萧隐云离开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万香楼依旧是笙歌鼎沸,万香楼的生意,从来不会因为时间而打烊。

人永远都是喜欢在晚上做一些白天不敢做的事情,因为黑夜会给虚伪儒弱的人提供一种安全感,他们可以坦然的在这里喝酒、赌博、找女人。

叶天的房间很朴素,但是很整洁,也很干净。他的房间就如同他的名字一样简单,树叶的叶,天空的天。

他虽然有钱,但是他从不把钱花在多余的事情上;他喜欢喝酒,但是从不挑剔,他常说,像他这种人没资格喝酒,只配喝马尿。

一个杀害自己师父的人,又有什么资格喝酒呢?

马玲玲进来的时候叶天正懒洋洋的躺在床上,听到开门声时叶天一点也不吃惊,甚至都没抬头看她一眼。

因为这个房间属于万香楼的密室,而这间密室除了自己,只有马玲玲能进来。

马玲玲道:”萧隐云走了?“

叶天道:“你觉得他是留下来好还是走了的好?”

马玲玲当然明白叶天的意思,留下来代表就是朋友,走了代表着就是敌人。

马玲玲淡淡的道:“不管是留下来还是走了,我都不喜欢这个人。”

叶天笑了笑,道:“是因为他刚刚羞辱过你?”

“羞辱我的人很多,他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听到这句话,叶天心里突然涌出一股莫名的疼痛。他起身站了起来,轻轻的将她搂入怀里,轻声道:“对不起。”

温柔的男人往往会让女人变得沉醉,更何况那个男人还是女人用生命爱着的人。

马玲玲很美,这是叶天一直以来都知道的。从第一次见到马玲玲时候起,叶天就被她的美丽所惊艳到,她的美和别的女人都不同,马玲玲不仅柔,而且腻,柔到了甜处,也腻到了极致。

“我明日要赶往江南一趟。”

“所以,今夜你会留下来吗?“

叶天不出声,不出声就代表着默认。马玲玲脸上泛出一丝红韵,她早已不再是情窦初开的少女,在任何男人面前都不曾脸红过,只有在这个男人面前,他和所有男人都不一样。

因为,她爱这个男人。

叶天在她额头上轻轻落下一吻,马玲玲笑得仿佛像个孩子似的。她是万香楼的头牌,吻她的男人数不胜数,那些令她作呕的男人喜欢吻她身上各种地方,她的嘴、她的脸、她的脖子、她的胸脯,甚至她的脚...

不管多么不愿意,可是她依旧会装出那副娇小可人媚态,周旋于各种男人之间。

只有这个男人是特别的,叶天只喜欢吻她的额头。

马玲玲深信一句话,男人只有深爱女人的时候才会喜欢去吻她的额头。

叶天道:“明天你帮我准备下贺礼。”

马玲玲道:“你觉得万香楼有什么东西会被四海钱庄老板看上眼的吗?”

叶天叹了口气,心下也明白,万香楼的这点家当,自然是入不了风不狂的法眼。似乎又想到了什么事情,他又偷偷笑了笑。

马玲玲微微看着他,半晌后猛然把他推开,嗔道:“你该不会是想把我送出去吧?”

叶天笑道:“我怎舍得?”

马玲玲道:“其实你要是把我送出去,我也没有意见。我本来就是你的,而你,是自由的。你可以自由地把我支配到任何地方,我都没有怨言。”

叶天知道自己刚刚那一笑伤害到了马玲玲,叶天心里很清楚一点,那就是他确实利用马玲玲的身体做到了很多做不到的事情,获得了江湖上积极重要的情报。

叶天道:“等忙完了这些事情,我们就把万香楼卖了,我们一起回梅园。”

马玲玲道:“我会等,我也一直在等。”

无论发生了多少事情,她都相信,叶天总有一天会带着她离开这个世俗肮脏的地方,去一个没有人认识他们的世外仙境,然后过着那种白头偕老的日子。

这一天马玲玲一直在等,不管等多久,即便是海枯石烂,地老天荒,只要这个男人不死,马玲玲就会一直等下去。

马玲玲道:“其实四海钱庄老的不好交涉,你可以去先从小的开始。”

叶天疑惑道:“小的?你是说风不狂有儿子?”

马玲玲道:“儿子没有,女儿倒是有一个。”

雪夜,这是一把极为锋利的长剑。剑长三尺七寸,与秋水剑一样是天下间至寒之剑。剑身的材料是极北之北里最为难寻的雪魄铸成,剑刃一出,必见雪花飞舞,但杀人却不见血,极北之北,深寒溢寒,目前雪夜在十大名剑里排名第九。

雪夜的使用者,正是风吹雪。

她不是别人,正是江南四海钱庄老板钱三的女儿,也就是风不狂的女儿。

风吹雪第一次拿起雪夜的时候,她才十岁。而那把雪夜,是她父亲送给她的生日礼物,这也是这些年来风吹雪从父亲那里收到过的唯一的一份礼物。

风不狂不喜欢这个女儿,甚至从不向江湖朋友们提起这个人。他纵然腰缠万贯,但是他从来没有为这个女儿花出一个铜板,更没有为女儿添加过一件衣裳。

这一切的缘由,只因为风吹雪不是自己心爱的女人所生。这个男人曾经发过誓,他今生只爱他的妻子,只和他的妻子生孩子。

风吹雪的出生是个意外,从出生到长大,她并没有受到风不狂的任何庇护和恩惠,她和母亲自小生活在湖中的一个小岛上,那个湖的名字,叫冰泪湖。

十岁的那一年,风不狂来到了冰泪湖,递给了风吹雪一把长剑和一本武学秘籍。

那把剑的名字就是雪夜,那本秘籍则是天魔决!

风不狂冷声道:“这是最上乘的武功和最锋利的长剑,从此以后,你就靠这两样东西生存下去吧,你若是能活到二十岁,那么到时候我或许会承认你是我的女儿。“

风吹雪很清楚,这两样东西不是恩惠,而是毒药,致命的毒药!

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若是突然有了稀世珍宝,又怎能让别人不心惊,不眼红?

从那以后,冰泪湖再也回不到往日的平静,这里的湖水也不再清澈,已经开始逐渐泛红,冰泪湖,终于变成了血泪湖!

在风吹雪还是地榜高手时候,来冰泪湖上的人还有很多,看着她手中的雪夜的时候,那群人露出轻蔑而又贪婪的神色。

风吹雪只是淡淡的看着他们,天魔决的武功,雪夜的神兵利器,再加上她自己武学的天分和后期的努力,足于令她生存在这个江湖之上。

再后来,风吹雪一跃成为天榜高手之后,来冰泪湖上的人已经渐渐稀少了。而在今年,冰泪湖格外的安静,再也没有人敢踏进这里,因为就在今年,风吹雪仅用三招就斩杀掉了龙虎堂的堂主展啸天。

月初一时候,凌烟阁颁布新的英雄榜,风吹雪变成了天榜第七!

湖面微恙,只见一叶扁舟在水中缓缓飘着,湖中的一女子持桨泛舟,长发披肩,全身红衣,犹如仙女一般飘在这湖面之上。

她此刻弯了弯腰,对着湖面简单地梳妆了下,湖面里引入眼帘的是一张肌肤胜雪的面容,娇媚无比,似乎整个冰泪湖的湖光都在为这张脸作陪衬。

风吹雪对美丽这个词并没有多深的见解,她并不在乎自己的这张脸,相对而言,她更在乎的是自己的剑。

她每天擦剑的次数,远胜于她擦脸的次数。她深知,她可以没有这张脸,但是绝对不可以没有这把剑!

她从不刻意装扮自己,因为无论自己穿的多美,多干净,总有不怕死的人找上她,因为那些人不怕死,所以,风吹雪就让他们成为了死人。

没有人是天生不怕死的,若说有,那只是因为他们还没有真正到死亡的时刻,无法体验死亡的恐惧。

风吹雪给足了他们体验感,只不过这种体验感的代价太大了。

以前,风吹雪喜欢穿白衣,她觉得穿着白衣在湖面上享受着微风拂面的感觉很美妙,只有在那个时刻她才是轻松的。风吹雪的心愿很简单,她就想自己可以一直穿着白衣在冰泪湖上懒洋洋的散步,静静的享受着阳光,沙滩,她觉得这就是她一生最幸福的时刻。

再后来,她就不再喜欢穿白衣了。因为找她江湖人士越来越多,她的白衣不再雪白,而是变成了血衣。开始的时候,她还会在每次杀完人之后把衣服重新洗干净,然后重新再穿,实在洗不干净的时候她就会去买新的白衣。

可是风吹雪发现她买白衣的速度已经远远赶不上她穿血衣的速度了,所以到最后,风吹雪不再穿白衣了,她索性穿起了红衣,比血更红的红衣。

风,在吹着雪,吹的不再是白雪,而变成了红血。

有时候,风吹雪也是幸福的。

偶尔她会去嘉兴的集镇上买些好吃的,她喜欢吃甜食,尤其是集镇上有个阿婆卖的桂花糕,那就是风吹雪最喜欢的食物。

在风吹雪剑下幸存在来的活口着实不多,但是就有一个人偏偏那么幸运。

金钱帮的帮主金飞,在他接手金钱帮的时候已经是帮派最没落的时候,他急需挑战一名江湖高手来为帮派赢得威望,就在那一年,金飞找上了风吹雪。

似乎在所有男人眼里,女人都是柔弱的,尤其是一个绝色的美人。

风吹雪的确是个美人,她美,但是却不柔弱。

在雪夜出鞘的那一瞬间,金飞就后悔了,他恨自己为什么偏偏要为金钱帮的名望断送性命,更恨自己为什么会找风吹雪这个看似柔弱的人作为自己的对手。

剑锋已经逼在了自己脖子上,雪夜的寒气和飘散下来的雪花静静的散在金飞脸上,他绝望的闭上了眼睛,过了半晌,金飞却没有体验到死亡的痛楚。

他缓缓的睁开双眼,映入他眼帘的是一张绝美的容颜,这个美丽的女子此刻并没有展现出那副冰冷的模样,反而有些开心的望着自己。

风吹雪道:“你怀里快掉下里的甜食是桂花糕吗?”

风吹雪的声音很轻,轻到仿佛她并不是在索要他的性命,这本就是一个简单的询问。

半晌之后,金飞重重的点了下头,恐慌着道:“不...不错...这是在下当时为女儿买的...”

“那么,你可以把这个送给我吗?”

风吹雪突然露出一丝可怜的神情,呆呆着望着金飞。就恍如晴天霹雳,金飞简直不敢相信,这个女人竟会向自己提出如此简单的要求。

他连忙跪了下来,双手奉上那块还未开封的桂花糕。

“谢谢。!”

一声简单的道谢,风吹雪转身便离去,展颜的一瞬间,就如同一个孩子。

当然,风吹雪本来就正值少女芳龄,她可以做一些天真的事情。而她的实力,也允许她做更多幼稚的事情。

第二日,艳阳高照。

叶天走出了万香楼,在门口站着一个艳丽的女人,那个女人手上牵着一匹马。

马玲玲此刻脸上带着笑意,一丝秀发随意的披在肩上,她静静的看着叶天,每次送叶天出门的时候,马玲玲都会带着笑容。

因为笑容代表着希望,代表着牵挂,无论这个男人走到哪里,马玲玲的心永远都在为他牵挂。

叶天也笑着看向马玲玲,慢慢地走了过去,给了她一个厚实的拥抱。

笑容,代表着牵挂,那么拥抱,代表的就是别离。

马玲玲道:“似乎我和你每一次的拥抱过后,都是别离。”

叶天道:“若没有别离的酸楚,又何来重逢的喜悦。”

马玲玲低了下头,娇声道:“那我可不可以只要喜悦,不要酸楚!”

她是他的人,这些年来她已经成为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这个男人曾在自己耳边告诉自己,说自己是他唯一的后盾。

马玲玲愿意做他的后盾,为了叶天,他可以支撑起整个万香楼。

从花姨娘告诉马玲玲叶天就是自己的新主人时候起,这个男人又何尝不是马玲玲生命的一部分。

叶天扶手捧着她的脸庞,道:“我现在的生命里有两个最重要的人,一个是沈知秋,另外一个就是你。”

马玲玲道:“沈知秋是最重要的是吗?”

叶天点了点头。

马玲玲又道:“比万香楼重要,比我还重要吗?“

叶天道:“不仅仅是你,甚至整个万香楼,甚至是我自己,都比不及他重要。”

随之他又提高了声音,道:“你必须要时刻记住,沈知秋,是万香楼的二老板,地位比我这个三老板还重要!”

马玲玲呵呵笑了起来,道:“我当然清楚,那么我现在服侍三老板做的事情,是不是以后也要对二老板同样做一遍?“

她笑起来的时候眼角含有一丝泪痕,这是第一次她敢直面的讥讽叶天,也是她第一次在他面前耍小性子。一直以来,马玲玲都是最乖,最听话的。

但是这一次不一样,马玲玲就是要当着他的面在他的心里扎上一刀。她特别想看看自己在这个男人面前到底有多重要。

叶天知道,她在气他。但是他不生气,因为他没有资格生气。如果她仅仅是他的部下,如果双方都有自己的利益,那么叶天自然可以毫不犹豫的说一声“可以”。

叶天说不出口,因为叶天心里清楚,自己之所以对她有深深的亏欠只是因为自己也同样对她爱的深沉。叶天允许她在自己面前耍小性子,他更允许马玲玲可以这样直面的说出一些伤害自己的话,这样或许可以减少一些自己对马玲玲的歉意。

如果让这个女人在自己心头上扎上一刀可以让她舒服一些的话 ,那么叶天不在乎心里再承受成百上千次重击,都无所谓,只要这个女人可以心里舒服一些。

叶天现在能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尽可能加快自己的脚步,让自己的计划完成的快一些,他不会让马玲玲等太久,他说过会带她回梅园,那就一定会。

叶天道:“我走了,你,保重!”随后又露出了如浴春风的笑容,道:“还有,不要担心我!”

马玲玲叹了口气,就算使些小性子,乘嘴上之快又有何用,不过是徒增伤心罢了,她能做的,也唯有等。

马玲玲道:“新的英雄榜出来,风吹雪排名天榜第七,你遇到她的时候,切莫惹恼了她。“

叶天道:“二老板呢?”

马玲玲顿了顿,方道:“二老板经过上次一战之后,一跃到天榜第五。”

叶天心下暗暗一喜,天榜第五,已经超过了天榜第六的仁义剑侠元浪了吗?不愧是师父的儿子,你放心,只要我叶天还活着,我就会为你扫清一切障碍,让所有人都无法伤害到你,让你成为武林上的至尊,享受你父亲沈天书曾经享受过的无上的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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