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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血途酒店

次日,汤、阮两人醒转过来时,李有财早已烤好了鱼,坐在河边。汤落生跳下树来,喊道:“李大哥,这么早便起了。”

李有财转过头,笑道:“自然是想早些启程,不过瞧你两睡得熟,如何也叫不醒。就用这鱼肉香来叫你们起来了。”

阮莺莺道:“多谢李大哥的烤鱼,又可以饱餐一顿哩。”

收拾好行囊,三人上了马,往应天府进发。

过得一个时辰,三人眼前方才出现一条康庄大道。道路平坦,甚是宽大。阮莺莺喜道:“终于不颠簸了,这山路震得我难过得紧。”汤落生和道:“这路真是不好走,我屁股都疼死了。”

官道就不同于那些山间小道,不仅道路好,道旁偶尔还有几间驿站。马匹累了,便能在驿站换马。

又行了两个时辰,快到正午。阮莺莺道:“可惜这附近没什么池水,要不然让李大哥给我们烤两条鱼是最好不过。”

汤落生也道:“不错,吃了李大哥的烤鱼,我连馆子都不想下。”

阮莺莺眼光朝前头望去,问道:“那前头有间酒店,你去不去吃?”

这又不是城中,道旁又如何会有酒店。汤落生心中这般想,嘴上道:“不去,我还是想吃李大哥烤的烤鱼。”

“那我和李大哥去吃了,你在外边看马。”

汤落生这才定睛一看,远处的岔路口,的确是有一间酒店。整间酒店都是木头搭筑,屋顶盖得茅草,好似一阵大风刮来,便能吹倒。酒店前挂着一根被风吹弯的旗,上头还有个大大的“酒”字。

挂着酒字的除了是酒店还能是什么?

黑店。

而且这间酒店从外头望进去真有几分黑店的风采。不大的酒店内几乎坐满了人,里头的人身上桌上都放着兵器。两个店小二正忙前忙后的搬着桌椅到店外,要在店外也搭起台子。

三人行到客栈前,从里头跑出一个满脸麻子,头发蓬松的胖姑娘,若是远处看过来,一定会以为这人是个肉球。她大声招呼三人:“是来喝酒的不?”胖姑娘说话也不太讲究。

李有财笑道:“不吃酒,可有饭吃?”

胖姑娘嗓子可大了,她道:“当然有饭吃了,你们下马,我帮你们管到后头去。”

胖姑娘牵着马走了,三人在外头的空位上坐下。店小二忙里忙外,三人坐了许久都没来招呼。不过先来后到,自是要有次序,三人急也急不来,便聊起天来。

当然,李有财的眼睛不断在众人身上扫来扫去。只见在座的人,哪一个不是走江湖的。他们身边不是佩剑,就是带刀。有人成群结队,也有人独自一路。

这些人虽然不是一路上来的,但都有一个共同点。

什么共同点?他们必然都是赶往应天,去参加那武林第一大宴。

李有财打量完所有人,店小二才跑过来。小二穿的不多,额头却汗流直下,显是忙的不亦乐乎。小二道:“三位客官,本店只有五个菜,三位是要全来一份?”

阮莺莺奇道:“五个菜如何做生意?”

小二道:“生意好着呢,你没看店里这般多人。”

汤落生已饿的前胸贴后背,也不管有几个菜,他道:“菜名且报上来听听。”

小二回道:“青江菜、咸蛋、花生米、炒豆干、干冬笋。”

汤落生一听,皱了皱眉:“怎的连个荤腥都没?”

“哟,客官,小店这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能有几个素菜式已很不错了。若是客观真要吃肉,里头那位穿蓝袍子的官人可瞧见没。”

汤落生往里一瞧,道:“怎的?”

小二接着道:“那位客官桌上可不是有一大盘牛肉,是他自己带的,若是客官真要吃肉,不如去问他买几斤。”

李有财将桌上的竹筷一理,道:“小二你先去给我们上五盘菜,再打些米饭来。”

小二应了,回去招呼。

汤落生又瞧一眼那蓝袍人,便欲站起。李有财一把拉住他,道:“你真要去问那人买肉?”汤落生说:“小弟我有个毛病,就是无肉不欢,几个素菜实在难以下咽。”

李有财示意其先坐着,说道:“这里这般多大汉,你以为有几个不吃肉的?”又道:“你且想想,这么多人要吃肉,可为何没人去要?”

汤落生双手托着头,奇道:“我想不出。”

阮莺莺解释道:“李大哥的意思说,没人敢问他要牛肉。这人定然是个狠角色。所以没人敢招惹他,你也不瞧瞧就他那桌上空着三个位子。”

李有财赞许的点点头,阮莺莺是一个非常聪慧的姑娘,常人想不透的事,她不动声色间就能想出。

识趣的人往往能活得久,汤落生虽没阮莺莺聪慧,但也知晓强弱是非,不能招惹的角色,便绕道而行。

转念间,道上又行来一人。奇怪的是,这人不骑马,赶路全凭两条腿。见他满面白须,鹤发童颜,身材矮小,豁然是一位小老头。胖姑娘不知何时已坐在柜台前,瞧见这老头,赶忙上去招呼。

胖姑娘喊道:“是来喝酒的不?”

那小老头道:“不是喝酒,还是来吃饭的不成?”

胖姑娘一听,居然不再招呼,径自走进店里。那小老头微微一笑,跟着进店。老头一进店里,便有人开始议论纷纷。

李有财耳朵灵敏,听着身旁桌上一人轻声说道:“这老头不是飞檐走壁梁启翁么?”另有一人说:“这老爷子最喜欢盗人红货,你我且要小心点。否则倒给这老头借花献佛,做了嫁衣。”

李有财暗道:“原来这人叫梁启翁,却不知有何本事。”

转念间,只见梁启翁已在蓝袍人那桌上坐下,而那蓝袍人自始至终也只盯着手中的一杯酒。瞧也不瞧梁启翁。

梁启翁也不去搭理那蓝袍人,叫了两斤酒,便要喝。门外突然传来一阵马蹄声,再转眼瞧去,有两个书生模样的乘客骑着两匹神骏无比的快马已伫在门口,马来的太快,连那胖姑娘都没来得及招呼。

马上乘客翻身下马,那胖姑娘才赶上去,问道:“两位客官是来喝酒的不?”

左手那人手里握着一支判官笔,右手边那人手上却捏着一本书。捏书那人回道:“自然是来喝酒的,难不成还是来吃饭的?”

胖姑娘一听,居然又不招呼,自顾自走进店里。

这一拿书握笔的两人连马都不栓,跟着就踏进店内。两人在店内环视一周,走到梁启翁身侧,其中那握笔的书生一抱拳,恭敬道:“梁老身法名不虚传,竟比我们的马匹还要快。”

此话一出,店内之人皆议论纷纷,有人大赞梁启翁的本事,也有人摇头兴叹,更有人不敢置信人能跑的比马还快。

梁老喝下一口酒,缓缓说道:“我老家伙这点本事哪敢在‘黄山大侠’面前摆弄,你们两个小辈还不快去见礼。”

两书生应了一声,对着那“黄山大侠”抱拳拜礼,可这黄山大侠仍是不理,只管自己喝酒吃肉。这两书生心中也郁闷至极,但也不便出口,就在席上坐下。

两人坐的一张长条凳,还留着一个席位。

阮莺莺低声道:“看来至少还有一人要来。”

汤落生奇道:“什么还有一人。”

“你瞧那两考生不去坐两个位子,偏偏要空出一个位子,挤在一张凳子上,必然还有一人要来。”

汤落生点头称是。

李有财低声问两人:“这几人可都是谁?”

“那小老头是梁启翁,以偷东西与轻功见长,他还有个名号叫‘飞檐走壁’。后头来的两个考生是福建心武门门下弟子张妙笔与宋绝书。这两人还与其师兄弟郝黟砚、李浓墨两人并称为‘文房四杰’。至于那穿蓝袍子的侠客,听梁启翁说是叫‘黄山大侠’。”

阮莺莺说:“可黄山大侠早已归隐山林,此番不知又为何出山。”

又过得一会,小二端了两盘菜一盆饭上来,三人这才有东西下筷。而店里已有一桌人吃好,起身离去。

可这几人马上又跑回店里,其中一个彪形大汉气冲冲的跑到那胖姑娘身前,吼道:“你这胖妞将我们兄弟马牵到何处去了?”

胖姑娘“啊”了一声,跑到店后头一瞧,挠着头走回来,一脸吃惊的表情。她道:“奇怪了,我明明将马拴在树上,怎的全不见了?”

大汉怒急:“你问我,我问谁去。定是你这肥妞没有将马给拴好,快些将马钱和饭钱都还与我。”

胖妞急道:“你别急,我去帮你们找回来。”说着便要跑出店去寻那些马匹。

大汉喝道:“休走,爷爷问你话,你这胖妞还敢跑。”

忽然,从座上传来话声,其中一人道:“少了两匹马就这般气急败坏,还如何闯江湖?”

另一人说:“恃强凌弱,闯江湖也是坏子。”

先前那人又道:“可胖姑娘没将马拴好,挨骂也应该。”

另一人再接:“若是马还在,也没这事端。”

这四句话音一前一后,如同说戏一般,恰到好处。酒店中的所有人都瞧着张妙笔与宋绝书两人,因为这两句话就是他们说的。

文房四杰客观公道,这是江湖人尽皆知的。就连其师傅,王朝旭与人暗中比武输了一招,四人据不说谎。

别人问他们:“听说你们师傅比武输了,可不知是真是假?”

这四人也会答:“真的。”真的不会假,假的不会真。文房四杰江湖闻名不为别的,就因四人不说假话,对任何事都客观公道。所以两人不仅说那汉子,也要说说胖姑娘。

那大汉听了文房四杰发话,满脸憋得通红,也不要马,快步走出酒店,外头几人也显然知道文房四杰的名头,灰溜溜的走了。胖姑娘明知是两人救了他,也不上来道谢,便从后门出了酒店。

这时,酒店里的人有些骚动,因为那胖姑娘说马全跑了,也意味着在座的马也都不翼而飞。

又有几人出去瞧,发现自己所乘的马匹果然不见,回到店中又不敢向店家理论,省的被文房四杰数落。

正当所有人心急的时刻,路上又行来一伙人。当然,他们是一伙骑着骏马的人。

这当口,有马的就是大爷,所以店中所有人具向外瞧去。不过这几人却不是从南边赶来而是从北边来的。这段日子,因郭松仁之子大婚,故而所有江湖人都往应天走。而此刻这路自南向北,北边是才应天府,为何这些人会从北边下来。

来人有九个,四人并骑成一排,做了两排,而最前头还有一人。这人五官精致,相貌端庄,脸色却黝黑。后头八人头绑红巾,唯独就前头那人不戴。他的手上还拿着一个麻袋,一个血淋淋的麻袋。

那人跳下马来,走到店前。他扫了一眼,嘴角邪笑,接着伸手一甩,将那血淋淋的麻袋扔到门槛上。

麻袋口子没有扎住,有一个东西滚了出来。

李有财三人离得近,瞧得清楚,这哪是什么东西!

而是一颗人头!

李有财认出,这就是刚才吵着胖姑娘吼叫的大汉。方才那人还活生生的站在店里,这会儿居然已然身首异处。

而且瞧那麻袋高高骨鼓起,里头至少还有几颗人头。

若是平常人瞧见一颗血淋淋的人头,早已吓得魂飞魄散。但此地众人具是走南闯北的江湖汉子,哪一个不是刀尖舔血剑下活的家伙。虽然众人面色巨变,但心中仍是镇定,一双双眼睛都警惕的盯着来人。

这人是谁?这里没一个人认识。

因为这人久居大漠,几年前才进的中原。在他还住在大漠的时候,有七个当世恶人被正道追杀,无奈间闯入大漠。

这七人武功无一不是隶属一流。可一个月过后,这七人只回来了两人。因为他们在大漠里遇到了眼前这人。

从此这人的名号就在中原传开了,因其年轻,故而江湖上称其为漠上公子。

在永安的时候,李有财先一步被周灵儿带走,故而没见过漠上公子。对于不认识的人,总会报以一种警惕的态度。更何况这人的手上还沾满了鲜血。

漠上公子缓缓说道:“既然进了这家店,就都别想走了。”他的语气缓和,但话里却是要人性命。

他这般嚣张,自然有人咽不下气。果然,有三名汉子提着大刀走出,当头一人喝道:“你算什么东西?”

漠上公子面无表情,冷声道:“无名小辈,报上来路。”

那三条大汉齐声道:“临海派”。话音未落,三人大刀瞬间砍出,眼见要取了漠上公子的性命。而漠上公子呆立原地,竟对着三人无动于衷。

三人心中大喜,杀了这人,自然是扬名立万的机会。可三人万万想不到,漠上公子竟然笑了,他们瞧见漠上公子笑的那一刻,便再也瞧不见了。

死人还能瞧见什么?

三人的身子如同折断的树木,向后拍倒在地上,而脑袋则“咕噜咕噜”的滚到了门槛前。

这会众人真的开始害怕。没有人瞧清楚漠上公子到底是如何出的手,更没人想到这临海派的三名弟子竟在一招之内都被割下头颅。而漠上公子的手上连兵器也没有。

李有财表情凝重,方才漠上公子那一手他瞧见了,临海派三人挥刀砍出时,漠上公子左手向前一趟,右手则向后抓。接着三人就倒下去了。

李有财心中暗忖:“这人就连碰都没有碰,那三人便被割下头,难不成这世间真有法术?”又想:“师傅常常说:‘世上无鬼神,亦无仙法,看起来不可思议的事,其实都有它的缘由。’”心中有此想法,既沉下心来仔细观察。

只见阳光下,漠上公子双手间一道道白光反过。李有财心中掂量,恍然大悟。原来在其手上握着一根线,不,应当是一根很细很细的钢丝。这钢丝锋利无比,故而能一下割掉临海派三人的头颅。

突的客店中有一人跳起,大喊道:“就算他会法术又如何,我们这里如此多兄弟,还会怕他?”这番号召,众人心中定下几分,有一半的人从座位上站起,奔到门外。

可一靠近漠上公子,所有人又呆若木鸡,不敢上前一步。毕竟谁也不想死,而第一个上去的人很有可能会死。

漠上公子笑了,笑声不大,却如同一把冰刀刺入了众人的耳朵里。漠上公子动了,左腿抬起,向前迈下一步。

这是很轻的一步,可落在门口这些汉子的耳朵里,却如同雷鸣一般。

接着右腿抬起,再向前迈出一步。这些大汉的眼睛变得血红,身子却不由自主的后退。这时这些人心中只有一个想法,求求你别再走了。漠上公子当然不会领情,跟着又向前一步。

十几个人瞬间跑的没影了,只剩下先前号召众人的汉子呆立原地。他回头怒视已坐在店中的众人,身子止不住颤抖,甚至眼泪鼻涕一起流下。

在死亡面前,在恐惧面前,又有几人能坦然面对?

这人不想做懦夫,他勇敢的抽出兵刃,做出最后一搏。

就算死,也要勇敢地死……

他死了,他的头也滚到了门槛前。但至少他不是懦夫,他比那些临阵脱逃的家伙要值得敬佩一千倍。

漠上公子又笑了,在他的眼里杀人仿佛是乐趣。他转头四望,最终将目光锁定在李有财三人的身上,或者说他的目光停在了阮莺莺的身上。

阮莺莺虽不是天姿绝色,但长相也算较好,一路上也会有不少汉子用贪婪的目光去瞧她,但她也不在乎,因为她不是荡妇,她穿的严实。而且每次有男人这样瞧她的时候,她心爱的汤师哥总会护在其身前。

这一次,汤落生自然也挡在了阮莺莺身前。虽然汤落生心中害怕,但对他而言这个世上没有比阮莺莺更重要的了,所以他的身子站的很直,笔挺笔挺。

漠上公子站在汤落生跟前两步处停下。他看出,眼前这个男人既不鲁莽,又不胆怯,全然没有先前几人好对付。

漠上公子的功夫其实不高,而能轻松杀死这几人还是赢在了心理。先前临海派三人过于鲁莽,又因他以钢丝作为兵器,出其不意间就能下杀手。而后来这十几人以为其会使魔法,心下胆怯,踏出三步将人吓走。

对于汤落生而言,能为阮莺莺而死,那也死而无憾。所以他能坦然面对漠上公子。

漠上公子笑了,他道:“你不怕?”

汤落生也笑了,虽然他笑的有些勉强,但正声道:“我为何要怕?”

店内突然传出张妙笔与宋绝书两人的话语。

“兄台临危不惧,在下佩服。”

“我兄弟虽然怕死,却也要相助。”

说话间,他两人已走出酒店。

文房四杰不识漠上公子,可漠上公子却认得文房四杰,此番两人走出,形势却变得危机。若是再不发难,难免要力不能支。

转念间,漠上公子双手已然向汤落生套出。汤落生不知其兵刃乃是一条细钢丝,正自奇怪,全没想到钢丝已悄然套在了他的脖子上,只待漠上公子双手一拉。

李有财在一旁早已瞧得明白,漠上公子过来时,就已做好准备。这时瞧见了他将钢丝套在汤落生脖子上,双目紧盯,手中抓取出一根银针。

漠上公子又笑了,因为他以为又有一人要连自己如何死的都不知道。双手紧拉,钢丝在一瞬间绷直,只消下一瞬,他就能看见一颗人头从身子上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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