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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安姑娘

张慕宇并没有看向吴笙这边,反而一直在朝齐恒和阿忆的方向打量。吴笙完全找不到他出现在这里,并且是在“雷刺”的队伍里出现在这里的理由,甚至觉得他肯定是被劫持了。不论如何,除非周梅自己说出来,张慕宇应该绝不会知道她就是那天要杀自己的暗影之一。

吴笙真想把他拉过来问问,不过不能出去,于是慢慢穿梭到一个靠近他又不会轻易被“雷刺”一群人发现的位置,俯着身子正准备小声叫他,堂口屏风后面忽然走出来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身边的人一下子站了起来,吴笙前面坐着那位差点碰到她的下巴,于是她猛地恢复正常,做出和众人一样的动作。

“常老爷——”

不要误会,老爷不过是敬称,没有父亲一辈在的富家子弟都叫老爷了,吴笙也觉得这样的称呼欠妥,心想要是哪天听到谁管张慕宇叫“二老爷”,她估计会笑死。

常域笑着让大家不必客气,各自落座。下人奉上茶果点心,作为会前消遣。然后礼节性地对前来的公会一一问候,大概有十五六个。到“无天”时,常域也对黑风的事表示遗憾,并问齐恒那个为黑风报仇的新会长为何没来,他早就想见识一下吴笙的风采。

说这话时,所有人都看向了齐恒一行人,吴笙站在“雷刺”斜后方,看到前面周雷的头明显抬了一下。

齐恒拱手解释道:“多谢各位关心,会长因为和叛徒一战负伤,还在调养,所以今晚未能前来。”

常域点头,又说了些客套话。

周雷道:“铁风已经死了快一个月,你们的会长还伤得动不了,那得好好养着了。”

齐恒闻言道:“周会长误会了,我们会长倒不是动不了,只是——”

吴笙心道,齐木头真是连谎都不会撒,越描越黑。

周雷果然一笑,道:“那难道是不想来了?果然后生可畏,我们这些老人只怕是不入眼了。”

话语里揶揄嘲讽装得满满,身边几个人开始小声议论,而常域也只是微微一笑,看戏一样。

吴笙狠狠地瞪了那周雷的背影,竟然发现一旁的张慕宇也在笑,还笑得肩一抽一抽的……

好想给他一镖!

齐恒自然认得张慕宇,但可能是他天生就没多少表情,所以看不出来神色有什么变化。

身边的阿忆却犹犹豫豫道:“不是,周会长误会了……”

周雷看向阿忆,他认得这是黑风的女儿。

阿忆继续道:“我们会长,她,她是女孩儿……她,这两天身体不舒服……”

周围一片安静。

吴笙险些大嚎:“阿忆,你怎么可以这样——”

阿忆的话许多人都听懂了,女孩儿,这两天不舒服……更重要的是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竟然害羞地红着脸,只怕,连齐恒那个木头都懂了,转脸有些诧异地看着阿忆。

难怪刚才齐恒不解释,吴笙猜现在所有人肯定都是这么想的,女儿家的事,一个男人怎么好开口。阿忆啊阿忆,你是怎么想出来的……

周雷的神色果然一僵,是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在场的大多是男人,一时间气氛就有些阴冷,好在周梅在,含笑慢悠悠地对阿忆说了句:

“这样啊,是该让她好好歇着。”

阿忆点头表示同意,却听身边的齐恒小声道:“真的么,看大夫了没?”

阿忆:“……”

接下来常域转移话题,相互说一些一年里的事,吴笙听着不禁大吃一惊,赏金猎人竟然干了那么多大事,尤其提到南夷叛乱朝廷束手无策直到赏金猎人刺杀了起事的首领,和一年之内铲除十多个江湖高手,前一件事当然是齐恒用三年多时间完成的,后一件却是“雷刺”里一个叫白小生的人,不过他今天似乎没来,听周雷的语气还出了些不好的事,所以不能前来。

一年里吴笙并没有听说哪些江湖人物被暗杀了,一般来说,除了涉及除了国家大义,赏金猎人暗杀的人不会具体说出来,毕竟是商业秘密,而且搞不好聚会混进了外人就招来仇杀,所以周雷只说了白小生接活,杀了些江湖败类。

齐恒听周雷提起白小生的时候轻哼了一声,正好被吴笙看见,以为是既生瑜何生亮地不屑,不过想想齐木头也不是能想到这些的人,其中一定另有原因。

后来的环节像优秀人物表彰,吴笙没有在意,然后大家开始正式吃喝,气氛一下子活跃起来,各个公会的人开始相互交流,走来走去,场面十分混乱。

于是吴笙趁机摸到张慕宇身旁,彼时他正海阔天空地和身边一个不知哪里来的人谈天论地,感到有人扯自己的一角,随机回头见是吴笙,竟然没有惊异,而是猥琐地一笑,就跟着她走到一边。

吴笙对他的的笑容再次感到浑身不舒服,勉强忽略,小声问他怎么在这里。

张慕宇道:“我是赏金猎人呢,当然可以在这里——倒是你,你不该在这里吧会长,你不是不舒服么——”

吴笙道:“你竟然也做了赏金猎人,看来‘雷刺’对猎人的要求太低了。”刚刚那个和他搭话的少年一定能进,那是必须的。

张慕宇道:“你都能做会长,我当个核心猎人那也是情理之中的——你不是不舒服么?”

他再次强调刚刚那个尴尬的借口,吴笙脸就沉了下来,道:“是人就知道那是个借口。我是问你怎么会在‘雷刺’,你知不知道——”

她话没说完,张慕宇就嬉笑着打断道:“我当然知道是借口了,我们认识这么久都没见你那时候不舒服过,我还以为你不是个正常的女人……”

吴笙怒而走。

张慕宇你这个痞子!

再也不想管你的死活!让周梅杀了你吧!

张慕宇猥琐地笑还在脸上,吴笙已然转身离开,刚才跟她搭话的少年见她脸色恐怖,硬是没敢拦住问怎么了,然后往后一看,见到那个一直站在自己偶像周会长身边的猎人,就对吴笙的身份一瞬间肃然起敬,看来“神龙”也是很牛的一个组织。

不知道张慕宇后来的表情是什么,有没有后悔自己恬不知耻的话,吴笙已经在常府下人惊异的脸色中走出了大门。吴笙是女侠,但不是男人,即便江湖女子也避讳男人提这样的事,而且还那么猥琐地笑着说……

何况她才十五岁,十五岁的少女。如果没受伤,张慕宇肯定刚刚就躺下了。

吴笙一路走在大街上,这个时候天已经黑了,大大小小地店铺关了门,只有模模糊糊的烛光透过窗照到街上,也照不到底。

吴笙一脚高一脚低地走着,除夕夜的京城很冷,加上之前没有吃东西,现在饥寒交迫。只好搓着手,一边呵气,终于从刚才那股又羞又怒的情绪里缓和过来。

这么久了,认识了那么多人,岑风深沉,秦牧川儒雅,她亲爱的潇漠外冷内热,齐木头虽然木讷但是让人安心,连东远候府的段家子弟都还不错的,为什么会有张慕宇这样一个人的存在,这根本不合理……

她不由得抬头叹口气,脸上却忽然冰了一下,仔细一看,竟然下雪了。

就这样,在隐约的烛光与月光中,无数反着微光的白点飘飘落下,吴笙伸开手来接,她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这一刻还是觉得有些悲伤。

漠,我来京城了,你在哪里。

一辆马车行进的声音传来,骨碌碌、骨碌碌……吴笙没有回头看,往右走了一步给身后来的马车让路,依旧看着满天的雪。马车行过她身旁,却停了下来。

“吴姑娘——”

车里的人掀开侧帘,看着路旁的吴笙。

吴笙回头,对这一声“吴姑娘”感到奇怪,因为认识的人里没几个会这么叫她,而且,她现在穿着男装。

那人见她回头,笑道:“吴姑娘,果然是你。”

吴笙稍微侧头,以求看清楚那个人的脸,有点熟,像是,嗯……吴笙只好答:“额,嗯……”

车里的人对他不认识自己并不介意,只是微微一笑,道:“我是方淮。”

额!方淮啊!二姐的夫婿啊!

吴笙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回道:“方公子,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应该在杭州成亲——”提到成亲她猛然醒悟:二姐唐青婉的婚礼,她竟然没有参加!

方淮又是浅浅一笑,摇头道:“婚期延迟了,我到京城处理些兵器行的事——吴姑娘怎么也在这里?”

商人重利轻离别,果然没错,大过年不在家放放鞭炮吃吃年夜饭,来京城做生意。吴笙笑笑,道:“那个,我一时迷路了。”

吴笙知道自己用了一个好烂的借口,不过没办法,一时也想不出别的,总不能说被张慕宇气得分不清东南西北了吧。

方淮道:“外面冷,吴姑娘上车吧,我送你回去。”

吴笙想了想,点头,跨上马车。车里果然温暖许多,估计是刚才见到吴笙伸手接雪,所以方淮很客气地坐到另一边,把靠车窗位子让给了她。

吴笙掀开帘,看着外面纷纷扬扬的雪,叹了口气,道:“你找处离得近的客栈放我下去吧。”

方淮道:“吴姑娘还没有住的地方?”

吴笙无奈点头,出了刚才的娄子,实在不想见到齐恒和阿忆,羞愧难当啊。

方淮道:“既然如此,吴姑娘不介意的话,到寒舍歇息一晚吧。”

吴笙道:“你在京城也有家?”

方淮道:“离这里不远,有处小别院。”

果然做生意的都有钱,吴笙想起自己去哪里都住客栈的日子就又叹口气,点点头,因为她逃出来的时候又忘了拿钱……

吴笙道:“刚刚你说,婚期延迟了?”

方淮点头,看了看吴笙,道:“因为,方家和张家的亲事是一齐定的,张家延迟了,所以爹就和唐老爷商定也延迟了我和唐小姐的婚期。”

怎么拿到爹没有退婚?吴笙不敢相信堂堂的江南总兵竟然能容忍对方弃婚而逃,不由惊异地看向方淮,道:“不是说,张慕宇为了逃婚离家出走了么?”怎么可能只是延迟呢!

方淮一笑,点头道:“嗯,慕宇是有些任性了。”

任性?吴笙对这个形容词嗤之以鼻,应该是无耻才对:“他就是这种人。”

方淮仿佛察觉了吴笙话里地嫌弃和鄙夷,继续道:“不过他这样做也不容易——听慕辰说,他留书一封,说要去找自己心爱的人。”

吴笙再次惊讶,张慕宇什么时候有地心爱的人?

“他心爱的人?”

方淮点头:“说是对那个姑娘一见钟情,所以不能娶唐家三小姐。”

吴笙道:“让张慕宇一见钟情的人,怕是有太多了。”

方淮闻言不由一笑,道:“吴姑娘对慕宇好像有些成见。”

是仇恨,从一开始就是!

吴笙到:“有说那个叫他一见钟情的女人是谁么?”

方淮道:“据说,姓安。”

“姓安?”吴笙撇嘴,不知道张慕宇又是什么时候在什么边边角角或者妓院酒楼认识了这么一个姓安的女人。

对面的方淮道:“其实在下也想见见那位安姑娘,看看是个什么样的女子竟然能让慕宇一见倾心。”

张慕宇的眼光很高么?难道?他不是应该见到个女人就嬉皮笑脸地迎上去么?

吴笙没有反驳方淮的话,心道:“姐夫,我敢打赌张慕宇逃婚是怕成了亲就不能花天酒地了,毕竟对方是总兵的女儿……”

不久就到了方淮在京城的别院,吴笙下车时,雪纷纷扬扬地下得更大了。方淮从车里取出一把伞撑开递给吴笙,吴笙说了谢谢走在前面,发现方淮光人走在一旁,觉得不能亏待了姐夫,就靠近一人一半。

方淮似乎微微一怔,吴笙不知道,这是他第一次,和一个女子同撑一把伞。

然而在吴笙眼里这样的事情太不足挂齿,更不足思考。她与方淮本来只是见过几面,话都没说过,除去是未来姐夫这层,就纯粹是江湖救急。感谢他帮了自己,帮他当当雨雪什么是应该的,何况本来就是他的伞。

进了屋,方淮接过伞收下,让吴笙先坐,吩咐下人弄些热乎的吃的,吴笙连连道好,说方公子太善解人意了,她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

方淮笑了笑,道,还好,没贴上。

吴笙觉得这句玩笑有齐木头如果大笑那种莫名其妙的效果,一时竟不知道怎么接话。

方淮自己很快的换了身衣服,又找来一件白貂斗篷给吴笙披上,怕她等吃食的时候冻着,吴笙简直感激到不行,顺便把发髻放了下来,因为觉得吃完就该睡了,也不重新梳个女髻,就那么披散着,开始吃冒着热气的馄炖。

方淮坐在一旁,看身边的女子一手挡着落在前的头发,另一只手小心地一个个夹起馄炖放进嘴里,发出满足的咀嚼和吞咽声,她长长的黑发垂在背上、肩上、手臂上,没有一丝修饰,却有一种难以言说的美……

吴笙正吃着,听身边方淮道:“吴姑娘——”

吴笙暂停,侧脸看向他:“嗯?”

方淮笑道:“你真的好不一样。”

吴笙:“嗯?”

方淮:“你知道么,像我、慕宇还有岑风这样的人,从来都活在那样一群女人当中,遇到你,就像遇到另一个世界。”

“那种女人,”吴笙道:“哪种?”

方淮道:“很多很多。”

吴笙放下筷子,道:“你不是说唐家小姐吧?”

方淮摇摇头,吴笙以为不是,却听他道:“不仅仅是,还有很多,你认识的,岑云、霜儿,都是。”

吴笙道:“她们怎么,不好么?”

方淮道:“不是不好,只是跟你不同。”

吴笙想了想,笑道:“当然了,她们是大家小姐,我是山野村姑,怎么一样?”

方淮又摇摇头,道:“快吃吧,一会儿就凉了。”

吴笙觉得这句话可取,又拿起筷子吃了起来,却想起一个话题,转而问方淮道:“你跟张慕宇很熟么?”

方淮道:“小时候很熟。”

吴笙想问他一直都那么无耻么,还是没问出口,只是道:“那你说,他一见钟情的那个安姑娘,会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方淮有些深意地看了吴笙一眼,道:“应该不会是个普通的小姐吧。”

吴笙道:“你的意思就是张慕宇嫌弃唐家小姐了?”这个混蛋!

方淮一笑,替吴笙把碗筷收好递给下人,道:“没有,只是,这样的女子,实在是太多了。”

世上有多少种女子,温柔的,美丽的,活泼的,单纯的……吴笙并不觉得哪一种就普通,只是像方淮这样的公子哥并没有机会见识除了大家小姐外的其他女子,朱门大户给他们锦衣玉食,也该他们限制,所以连张慕宇逃婚的行为,他们都会惊异并羡慕着。如果他们是当初吴笙见过的山贼什么的,遇到二姐唐青婉和岑云这样貌美温柔的大家小姐,不知道有多么稀罕……

还是潇漠好,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依然觉得吴笙是最好的。

吴笙想着,就安心地笑了。管张慕宇的安姑娘是什么样的,她只要潇漠,永远只要潇漠。

不过,难道张慕宇的安姑娘是“雷刺”的猎人,否则他怎么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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