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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出逃

吴笙的名字很快传遍南北,因为十五岁的她杀了“无天”会长铁风,成了曾经最大的赏金猎人公会***。每个赏金猎人听到她的名字无不虎躯一震,带着惊讶又嫉恨的心情重复一遍:

“吴笙?”

然而伤口再次崩开的吴笙并没有传说的那么幸福,在床上又躺了五六天,由阿忆负责喂药,感觉蛮幸福的,她内心焦急:马上十二月底,将军府肯定会派人出来找她回去,甚是都听说方家开始准备婚礼了,如今自己名号这么响,要是哪天爹爹突然出现,当着所有人的面揪住她的耳朵说丫头回去成亲……

那情景想想就惨不忍睹!

吴笙轻叹了声,对着镜子里面色苍白的自己。

梳头的阿忆道:“姐姐别担心,下床走动走动就会好得快些。”

你哪里知道我的苦啊,吴笙心里一阵酸水泛起,问道:“官府那边有没有人来过?”现在她把希望都放在张慕宇身上了,张慕宇你一定要加油悔婚!

阿忆摇头,道:“只有岑家的人来问过姐姐,齐哥哥没让他进来。”

齐恒?吴笙道:“为什么不让他进来?”

阿忆道:“齐哥哥说姐姐刚当上会长,不适合跟他们往来。”

额,难怪张府岑府甚至连秦府都没有人来探望过她,他们肯定也明白,毕竟“无天”刚跟官府结下梁子。

齐恒敲门进来,告诉阿忆药快熬好了,阿忆就放下梳子走了出去。、

从镜子里能看到对方,两人都看了会,齐恒道:“会长,有件事需要告诉你。”

吴笙莫名地有点心虚,道:“那个,叫我吴笙就行了。”

齐恒道:“你不用谦虚,会长就是会长。做了会长就安心地好好做。”

吴笙只好点头,道:“什么事,说吧。”

齐恒道:“每年除夕所有的赏金公会都会聚集京城见面议事,你是新任会长,这次当然也要去。”

吴笙犹犹豫豫道:“跟其他公会的人见面么?”

齐恒点头,道:“而且还有很多自己人也没见过你。”

吴笙仿佛觉得马上要站在无数人面前装模作样,心头一阵退缩,还是正色,故作高深道:“嗯。”看着镜子里齐恒俊朗成熟的脸,就决定问他:“那个,府尹家里有没有开始准备婚事?”

齐恒想了想,摇头,道:“只听说由于二公子张慕辰离家出走,本来和苏州唐家的婚事暂缓。”

张慕宇离开出走?吴笙险些一惊跳起来,我的天,张慕宇你简直是我命里的大贵人!

齐恒见她不知是惊讶,还是惊喜,小心道:“会长——”

吴笙回神,下定决心要好好感谢张慕宇一番,精神立刻振奋起来。不管爹为什么突然把自己嫁给他,“唐家小姐”都已经听话地来过杭州一趟了,张家公子不但那个时候躲着不见,现在还根本就出逃,估计爹也拉不下面子,很快就会退婚……

这是绝对是有史以来张慕宇干得最漂亮的一件事!

吴笙不由开心地笑了,身子一抖扯到伤口,就痛得弯了下去:“哎哟——”

齐恒皱眉,不知道这个女人在想些什么。

阿忆端着药进房来,见吴笙痛得捂住胸口,连忙把她扶回床上,齐恒就退了出去。

吴笙喝完药,还是像在张慕宇的宅院里一样要甜枣吃,阿忆也顺从她,每回都顺手拿着甜枣过来,倒像个姐姐在照顾妹妹。

这个时候已经十二月中,看来如果不是顾及吴笙的伤势,公会里的人早就出发往京城去了。喝完药就换药,吴笙身上敷的药是齐恒配的,据说是他在南夷学会的当地人疗伤的土方,很偏但是很有效,吴笙的伤口才几天就开始愈合了。每天心口和后背酥酥痒痒的,又不能挠,着实心焦。

阿忆看着吴笙前胸后背的伤口,说漏嘴道:“难怪齐哥哥都说你皮肤很好,不像练武的人——”尽管她赶紧收嘴,吴笙还是听到了。

“齐恒说我?他怎么知道?”

阿忆无奈,在心里自己掌嘴两千,不得不告诉吴笙,吴笙昏迷回来开始几次的药都是齐恒上的……

吴笙顿时一阵惶恐,那个木头一样的齐恒居然脱了她的衣服帮她上药,还感叹她皮肤好——这画面太过惊悚,吴笙立马用信念打破它,道:“为什么要他弄?”

阿忆道,因为一开始需要齐恒根据伤口程度调制药,所以都是他在弄。吴笙只好作罢,想想齐恒的样子,看男人女人都一样的目光,应该也没什么关系,不过他竟然说她皮肤好,真的是……

这算什么剧情?连萧漠都没有看过她的身体,上次受伤的药还是一个叫“梅”的女暗影换的,吴笙醒了之后也是敷了五六天,才可以下地走动,那药都凝块了萧漠也没有亲手为她换……

想起萧漠,他应该知道自己做了“无天”会长吧,不知道当时是什么表情。于是她决定暂时忽略这件事,好好养伤,赶快去京城,因为上次分别后,萧漠就回了京城。

就这样又过了七八天,“无天”终于出发,隐秘地赶往京城去。

不知道是不是阿忆告诉了齐恒自己说漏嘴的事情,吴笙总觉得这个齐木头每次看到自己都会局促一下,真想放开了宽慰宽慰他:大家都是江湖儿女,不要在意这些小事。不过考虑到齐木头的木讷程度,就觉得说了反而会给他添堵。

吴笙和阿忆一起坐马车,齐恒驾车,前后远远近近都有些人跟着。齐恒驾车的水平挺好,很快而且不怎么颠簸,不过即便如此,几人赶到京城时也已经是腊月二十九的晚上。

齐恒为吴笙和阿忆在客栈安排好房间就走了,说出去安排下除夕的事情,对于这些吴笙完全不懂,就说一切交给齐恒就好,齐恒连感谢会长的信任之类都没有表示就匆匆走了。

吴笙问阿忆以前有没有来过,是怎么样的聚会。阿忆说跟她爹一起来过一次,就是很多叔叔伯伯一起吃个饭,聊会天。吴笙一听,这是她最怕的事情,完全招架不住一群客套的叔叔伯伯,真怕自己会当场歇菜。

好想找个替身,就像过来秦家吃喜酒的时候一样,可惜如月不在身边,而阿忆又肯定有好多人认识……

那夜吴笙没有睡好,一直梦到向老头敬酒,那些老头坐成一排,吴笙含着大大地笑容一个一个地称呼,一个一个敬下去,却永远走不到头。她气得摔杯而走,又被阿忆拉回来,说还是有人没有敬到。于是吴笙疯了,转手把杯子交给齐恒,就不当会长了。

清晨醒来时,回想梦境,忽然觉得这也何尝不是一种办法?吴笙想当赏金猎人,很想很想,但她不想当会长,因为当了会长不但整天被帮会里繁琐得要死的事情缠绕,还不能自己接活儿——会长的吃度都由其他猎人供奉,吴笙觉得,铁风想当会长是别有目的还可以理解,像姜文欣一类的人,除了懒,所以不想干活,完全没有解释的方法。

阿忆进来让吴笙准备时,吴笙就问齐恒在哪里。阿忆说在后院,于是吴笙就匆匆跑下楼,果然看到齐木头正在喂马。这些事本来不用他做的,不过齐恒好像一闲着就必须找点事做,所以,闷的人都这样。

吴笙小心翼翼而客气至极地跟他打个招呼,齐恒继续喂马。吴笙绕着他走了几圈,直到齐恒看出她有事,问他要做什么,吴笙才鼓起勇气说:

“那个,我想跟你商量件事。”

齐恒继续喂马:“嗯。”

吴笙坐到旁边高高的木凳上,齐恒看了一眼,那是刚刚放饲料簸箕的,漏了很多碎料在上面,吴笙心虚,没看见就做了,他也不说。

吴笙谄媚地笑着,道:“听阿忆说,你以前就是她爹最信任的猎人,功夫也好,所以专门做大活远活?”

齐恒继续喂马,一边回道:“我是黑风会长带进‘无天’的,他很信任我。”

吴笙表示很遗憾的样子,道:“对黑风会长的事我也很难过,听说他是个很称职的会长。我想要是黑风会长在天有灵,也希望‘无天’越来越好吧。”

齐恒停下了喂马,道:“你想说什么。”

吴笙忽然觉得齐木头还是有警觉性的,心里暗赞,然后正色道:“我是说,或许黑风会长早就想让你来接手‘无天’呢,是不是?”

齐恒道:“阿忆跟你说的吧。”

“啊,阿忆,不,不是——”

齐恒就像肯定是阿忆说的一样,道:“没错,黑风会长早就准备把‘无天’交给我,我和阿忆的事,阿忆也跟你说了吧。”

吴笙迅速地整理完信息,决定点头,深深地叹息道:“唉,你们也是——”

她完全在胡扯,没想到齐恒听到,却点点头,若有所思道:“我知道阿忆喜欢我,我也喜欢阿忆,可是,我们不可能的。所以黑风会长的重托我担不起。”

看来黑风活着的时候不仅授意做下一任会长,同时也让他娶阿忆,齐恒没有答应。阿忆长得水灵灵的,齐木头为什么不愿意呢。吴笙道:“你是不是,怕别人说你老牛吃嫩草?”其实齐恒看起来也就二十多岁,与吴笙的哥哥唐宣差不多,和阿忆也不过相差八九岁的样子。

齐恒摇头,道:“我一直把她当做妹妹,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让她成为妻子。”

吴笙想了想,道:“所以你就接了去南疆的活,一走就是好几年?”

齐恒点了点头,随即叹道:“没想到一回来,就知道发生了那么多事。”

这就叫物是人非事事休,吴笙心想,甩了甩吊着的双脚,试探道:“其实,几年时间可以让一个女孩子发生很大的变化,你现在看阿忆,难道还觉得只是小妹妹么?”

齐恒看了她一眼,仿佛在揣测她的意图,道:“是阿忆让你来的么?”

吴笙立马摇头,站起身来,极力维护阿忆的清白:“不不,当然不是——我是想说,其实,你也知道你比我适合当这个什么会长,你能不能考虑考虑……”

齐恒有些惊讶,回道:“你是说,把位子让给我?”

吴笙摆手,道:“不是让给你,本来就是你的,算还,还。”

齐恒皱眉,又自己拿起马料,走到下一个马槽。吴笙见他不相信,忙赶上去,继续劝说道:

“你不要这样嘛,我认真的。我不想当会长啊,我想出去接活儿——我愿意干活养着你,你当会长吧!”

齐恒放下簸箕,转向吴笙,严肃道:“这个会长是你用命换来的,岂能说不当就不当了。”

吴笙心底骂了句“木头”,脸上一笑,道:“误会,误会。我和铁风那一架是私人恩怨哪,我真的不过只想入会,当时没办法才用令牌唬人的……”

齐恒沉吟片刻,道:“我知道,那天是你免了我们和官兵一战,所以你该当这个会长。”

吴笙咬唇摇头,心想说不通了。

这时阿忆过来,端着一套银色的衣服,向吴笙道:“吴姐姐,时辰快到了。”

吴笙就走回去,还是闷闷不乐。

这套衣服看起来就是很好的料子,腰间一条宽腰带,上面镶嵌着亮片,十分闪耀。吴笙没有心情试衣服,哎哎地叹气。阿忆回房间后一直没说话,像有心事似的,这时,开口道:

“吴姐姐,做会长不好么?”

吴笙回头,知道阿忆肯定刚刚听见了她和齐木头的对话,不知道前面关于她的也听到了没。吴笙回道:“也不是不好,就是我做不惯。”

阿忆道:“可是你不当,就没人当了。”

吴笙想,不管是阿忆还是齐木头,对“无天”都是有感情的,现在公会变成这个样子,最难过的应该就是他们了。但是,吴笙知道自己真的不是当会长的料啊!今晚“无天”会面对无数双眼睛,她肯定自己会给“无天”丢人。

什么责任、背负、义气和勇气都是屁话,不想做就是不想做。明明齐木头可以做得比自己好,翩翩计较那么多条条款款,木头,真是木头。

吴笙深叹一声,让阿忆出去,说她自己换衣服就好了。

于是,当下午阿忆敲门进来时,就发现桌上放着那套衣服和雕着“无天”二字的令牌,令牌旁边安静地躺着一小块木头,吴笙早已不知所踪……

阿忆只好告诉齐恒吴笙失踪的事,把令牌和木头都交给他,并解释吴笙留下一块木头,就是把令牌交给齐恒的意思。

齐恒这时候才知道,原来自己一直有这么个外号。

聚会很快就开始,齐恒无奈,与阿忆一起上了前往聚会地的马车。临行吩咐属下出门寻找吴笙,因为她有伤在身,不能再和人动手。

其实吴笙也没有真的弃他们于不顾,毕竟不想当会长,但热爱还是喜欢凑的,加上总有些愧疚,怕聚会时候真出什么篓子,就一路跟着齐恒的马车。因为在京城大街上,马车走得还不如人快,因此吴笙连轻功都没用,就跟着到了一个大宅子门口。

齐恒的马车一到,就有个管家模样的人迎了出来。吴笙听齐恒叫他胡管家,府外的牌匾上写着常府,就知道这就是前前丞相常德春的府邸。

常德春已经死了好多年,他的子孙早就不再从政,而是做起了布匹生意,虽然比不上秦牧川家富可敌国,不过还是高产阶级。而现在掌管常家的常德春长子常域大官人竟然和江湖人士交好,尤其与许多赏金猎人的门派组织亲近,并作为赏金猎人和委托人的中间人谋取利钱,所以近几年来赏金猎人每年除夕夜的大聚会都在常府完成。

陆陆续续有许多人进门,都跟那个胡管家熟识,赵大侠钱老爷孙会长李夫人地称呼着,肯定都不是头一遭来了。吴笙瞅准机会跟着个人多的队伍进去,她此时一身青白男装,看着就是个俊俏的后生,胡管家也没有问她这样的小杂碎,就放进去了。

这个时候天色已经黄昏,常家十二根大红柱撑起的大堂里分两边坐满了形形色色的人,搞得像武林大会一样,当然吴笙没有参加过武林大会,不过臆想来看,这也就差不多算是了。她躲在一群连座位都没有的新手身后,因为大家都是新人,又被老猎人不怎么看重,所以相互之间颇有惺惺相惜之感,也不像老人们那么客套。

旁边一个十八九岁的男子似乎觉得吴笙跟他年纪相查无几,所以总跟吴笙说话。

“兄台在哪里高就?”

“嗯,神龙。”吴笙瞎取了个名字,那少年也没听过,不过没有怀疑,可能以为是自己入行太不太深,毕竟赏金猎人的门派实在是太多了。

“啊,兄台少年英雄,日后一定名扬江湖。”

吴笙忍住笑,道:“兄台谬赞,谬赞。不知兄台在哪里高就?”

那少年露出尴尬地神色,往四周看看,悄声道:“实不相瞒,我还没入会,想等着今夜看完,再决定去哪里。”

吴笙露出赞许的神色,道:“兄台好谋算。”

这时一群人进堂,由胡管家亲自带着,絮絮叨叨的人群立刻安静下来,吴笙看到,一边的齐恒和阿忆都看向了那群人。吴笙在门口的位置,只看得见背影,大约五六个人,其中还有个女人。

那群人毫不客气地坐到齐恒和阿忆对面,胡管家叫那个坐在最上首的中年人“周会长”。

吴笙正在好奇,身旁的少年怀着无限憧憬的语气,道:“那就是现在最大的猎人公会‘雷刺’,每年都完成好几千趟生意——”

吴笙道:“不是说‘无天’是最大的么?”

少年道:“兄台有所不知,以前‘无天’和‘雷刺’同为最大的猎人公会,但是如今‘无天’就不行了……”

吴笙道:“怎么?”

少年笑道:“听说‘无天’的黑风会长死后,竟然让一个十五岁的黄毛丫头做了会长。”他看向坐在齐恒身边的阿忆,以为是她:“你看,哪有会长的样子。”

吴笙撇嘴,你也比我大不了几岁吧。

少年继续道:“你看周雷会长就不同了,加上他妹妹神箭辅助,难怪‘雷刺’风生水起。”

吴笙道:“那兄台是想加入‘雷刺’了?”

少年羞赧一笑,道:“我是想,但是,雷刺的猎人都是经过层层选拔,愚兄怕是力不能及——”

吴笙明白了,连忙说许多夸赞他的话,少年才满意地笑了。因为箭伤在身的缘故,吴笙对于神箭二字颇为敏感,就问刚刚的神箭是什么箭,少年答当然是弓箭,“雷刺”的神箭手周梅,在赏金猎人里名号响当当的。

吴笙心里一震。周梅,梅,箭,暗影?

如果不是萧漠解释上药的事说漏了嘴,她也不知道那个女暗影叫梅。

吴笙往后退了退,把身子隐在人群里,生怕那个叫周梅的女人看见她。不过她又想看清楚那个女人的模样,在杭州时她不但带着面具,而且她在的时候吴笙都晕着,根本没见过她。

吴笙小心翼翼地从人头中露出半张脸,看向那个女人。那是一张平静而且岑寂的侧脸,温和地轮廓平平常常,并没有美得多么惊艳,却让人看着舒心。

这就是那个一箭射穿她身体的女人,吴笙并不怪她射伤自己,心里介怀的是,她竟然和萧漠同为暗影,他们是同伴!

她在这里,那萧漠呢?其他几个暗影呢?

接着坐在那边的人一回头,吴笙差点摔倒在地。

张慕宇!他怎么会在这儿!还在周梅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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