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支间的关系规则包括:三会、六冲、六合、六害、相刑、三合等。
天干间的关系规则包括:想冲、相合。
干支的这些关系规则是怎么来的呢?
我们先来看地支三会规则(图7-1)。地支三会规则的内容是:亥、子、丑会于北方水,寅、卯、辰会于东方木,巳、午、未会于南方火,申、酉、戌会于西方金。
这个规则的形成与五行学说有关。
传世文献中,关于五行的最早记载见于据说是由孔子所编《尚书》中,《尚书·洪范》篇说:
“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従革,土爰稼穑。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従革作辛,稼穑作甘。”
这段话用河图中的数字一至五来说明五行与方位之间的关系:北方为水,南方为火,东方为木,西方为金,中央为土。为什么要这样搭配?这是因为,在中国古代,东、西、南、北四方很早开始就分别与春、秋、夏、东四季有对应关系,古人后来又分别用木、金、火、水来代表四季(在此基础上又用土代表中央而形成五行学说),这样就有了五方与五行的对应关系。
有了五方与五行的对应关系,十二地支分为四方四组形成三会规则就水到渠成了。
中国古代术数的兴起大约开始于秦汉时期,因而作为术数重要组成部分的干支关系内部规则也应该是在那个时候形成的,但是秦汉时期由于岁差的原因参星、大火星已分别远离春分点、秋分点,人们已不再以它们为观测主星了,那么当时的四方与四季之间对应是不是就纯粹是根据五行的说法而没有实际意义了呢?当然不是。
虽然,秦汉时期由于岁差的原因大火星已远离冬至点,但是亢宿却开始位于冬至点附近了——也就是说北斗七星的斗柄冬至时节傍晚时分却开始正好开始指向正北子的方向了(亢宿在斗柄的延长线上),北斗七星此时正好可以取大火星而成为观测主星,于是人们也就自然而然地开始用斗柄所指的辰(斗建)来纪月。这其实也是一种星辰历。在斗建纪月法中,斗柄指北方的亥、子、丑三位时正是冬季的三个月而日影最长,指东方的寅、卯、辰,正是春天而日影渐短,指南方的巳、午、未正是夏季日而影最短,指西方的申、酉、戌正是秋季而日影渐长。这就是先秦重要典籍《鹖冠子·环流》所说的:“斗柄东指,天下皆春;斗柄南指,天下皆夏;斗柄西指,天下皆秋,斗柄北指,天下皆冬”。
这样,地支三会的说法从斗建纪月法的角度而言也仍然是成立的。
地支六冲为:子午相冲、丑未相冲、寅申相冲、卯酉相冲、辰戌相冲、巳亥相冲(图7-2)。
从地支三会也可以看出,斗柄指向十二辰对冲方向期间日影长短、气候方面的情况恰好相反(由于地面吸热同时又在不断散热,日影长短与气温变化并不完全同步,但大体还是一致的):具体而言,从子位到巳位日影逐渐由最长向最短变化,午位为夏至之时日影最短,而从午位开始日影逐渐由最短向最长变化。由于性质截然相反,因而子午相冲、丑未相冲等而成为六冲。冲,意思是性质截然相反,犹如水火不兼容,不能和谐共处。《子平真诠评注》所说正与此一致:“六冲者,本宫之对如子之与午……天干遇七则为煞,地支遇七则为冲。冲者克也。”斗柄指向十二辰不同位置日影长短、气温变化情况正好相反,这应是地支六冲的最初基本含义,也应正是地支六冲观念的来源。
地支六合为:子丑相合、寅亥相合、卯戌相合、辰酉相合、巳申相合、午未相合(图7-3)。
关于地支六合的来源,《子评真诠评注》说:“六合者,子与丑合之类……,乃日缠与月建相合也。日缠右转,月建左旋,顺逆相值,而生六合也。”日缠指太阳周年视运动中居于哪一星次。这是说周汉时代一年开始时,太阳在丑位、星纪星次的牛宿,即冬至点在丑位,而斗柄指的却正是子位(偏丑位一侧),太阳视运动是由西往东即逆时针方向,斗柄旋转则是顺时针方向,一年中斗柄十二指而太阳则也要依次先后居于十二星次,从而顺逆相值有地支六合。
而清朝万英民的《三命通会》对地支六合的解释则是:从子到巳分别为数一至六,从午至亥也是一至六,因而子为阳数一(奇为阳)与丑阴数二(偶为阴)合为阳数三,寅阳数三与亥阴数六合为阳数九,卯阴数四与戌阳数五合为阳九,辰阳数五与酉阳数四合为阳数九,巳阳数六与申阳数三合为阳数九,午阳数一与未阳数二合为阳三数。而三生万物,三与九都是阳数之极,数中又重阳数,因而成六合之说。
就上面对地支六合的两种解释而言,他们都没有准确揭示地支六合的本质或者说本意。
实际上地支六合指斗柄指向地盘十二辰不同方位期间平均日影之间的关系。合,与冲相反,意思是性质相似,同类相聚,能够合在一起。
地支六合规则的提出与周汉时冬至点位置直接相关。《子评真诠评注》中关于地支六合来源的解释虽并没有准确揭示地支六合的本质或者说基本意,但将地支六合与周汉时冬至点位置联系了起来,这一点还是可取的。
尧时的冬至点是在虚宿,但由于岁差的原因,周汉时冬至点已移至牛宿。
前面说过,帝尧时,冬至点在虚宿,冬至时斗柄指的是丑位。周汉时冬至点由尧时的在虚宿而移至牛宿,则冬至时斗柄所指位置也就由尧时的丑位而移到子位偏丑一侧——正因为如此,西汉初年刘安所著《淮南子·天文训》才说:“斗指子则冬至……故十一月日冬至。”
由于冬至时斗柄指向子位偏向丑位一侧,则夏至时斗柄指向对应的午位偏未位一侧。
过此斗柄所指的两点作一条直线,则十二辰是以此为轴的轴对称图形,因而斗柄指子位期间,(大致相当于大雪节气至冬至节气)与斗柄指丑位期间(冬至至大寒)日影平均长短相等,因而子丑相合;斗柄指寅位期间与斗柄指亥期间平均日影长短相等,因而寅亥相合,等等而成为六合。
地支六合规则与周汉时冬至点位置直接相关,这也充分表明干支间的各种规则应该就是那时才开始制定出来的。
地支六害为:丑午相害、子未相害、巳寅相害、辰卯相害、申亥相害、戌酉相害(图7-4)。
地支六害显然是由六冲、六合推演而来的。
六害又叫六穿,意思是性质差异很大,相互妨害排斥,不能共居一处,但作用力较六冲为小。以丑午相害来说,由于子午相冲,日影长短差别最大,而子相合,日影长短相似,因而丑位与午位日影长短差别也很大,于是说丑午相害。其它相害情况类似:子未相害,巳寅相害,辰卯相害,申亥相害,戌酉相害。
地支相刑情况比较复杂。
关于地支相刑,《子评真诠评注》曰:“三刑者,谓子卯相刑,寅巳申相刑……刑者,数之极也,为满招损之意。《阴符经》云:三刑生于三会,犹六害之生于六合也(详见卷六起例)。申子辰三合与寅卯辰方向比,则寅刑申,子刑卯,辰见辰自刑……各家解释不一,以此说为最确当也”。
实际上地支相刑究竟都是谁和谁相刑,原理是什么,确实历来有分歧——传统命理学中的重要人物、清朝的任铁樵在《滴天髓》中对于地支间究竟有怎样的相刑关系就有其独自的看法,因而《子评真诠评注》的解释也未必最确当。
地支相刑恐怕也是地支关系中最为含混的东西了。比如,山东大学易学与中国古代哲学研究中心教授刘大均在其所著《纳甲筮法讲座》一书中就对巳、申相合又相刑提出质疑,认为在此一点上古人不能自圆其说。
根据地支六冲、六合、六害的含义,凡介于冲、合之间的两种地支间的关系都可看作是相害的关系——那么就不仅仅只有六害了,因为,有些相刑关系同时也就是相害关系。六害之“六”显然是源于六冲、六合之“六”,应当主要是数字观念的一种产物。
地支三合为:寅午戌相合、卯未亥相合、辰申子相合、巳酉丑相合(图7-5)。
《子评真诠评注》云:“三合者,以四正为主。四正者,子丑卯酉即坎离震兑也。四隅之支,从四正以立局,木生于亥,旺于卯,墓于未,故亥卯未合木局。火生……”
这就是说,地支三合源于五行的十二生死学说——即与五行有固定配应规则而可以代表五行的十天干分别寄生于地支十二宫而随地支所属季节不同而有生旺墓绝等之变化,其实质仍然是五行与一年十二个月的配应。
然而五行与十二个月的配应原本也并不是非常妥当的。比如以五行之土而言,与十天干相配为戌己,在中央,而与十二地支相配为辰、未、戌、丑四季土却在周边。再拿十天干的甲而言,生旺墓绝之说认为:甲乙代表木(甲为阳木,乙为阴木),而木受气于申,胎于酉,养于戌,生于亥,沐浴于子,冠带于丑,临官于寅,旺于卯,衰于辰,病于巳,死于午,葬于未。因为春天草木开始萌发,因而以五行之木配于代表春天、东方的寅卯,从而认为木旺于卯,而到代表夏季、南方的午则死。《子评真诠评注》说:“生旺墓绝之说,其由来以古……虽为术家之说,而合于天地之自然,语虽俚俗,含义至精,究五行阴阳,莫能外也。”果真如此吗?春天树木萌发配以木,夏季气候炎热配以火,这是可以的,但认为夏季则木就死了,这显然就又是不合理的。事实上,夏季气温高、光照强,植物的光合作用也最强,所以夏季火旺而木也应是正旺的时候。可见,只这样来解释地支三合只有形式上比附的意义,不能真正说明其实质。
实际上,地支三合观念应该与十二年中包含三个四年小周期的现象有关。
四年小周期有两种含义:回归年与近点月的最小相似会合周期是四年(4回归年÷近点月=365.242×4÷27.55455=53.021≈53,误差约为2.1%);回归年与日周期的最小相似会合周期亦是四年(4年÷1日=365.2422×4÷1=1460.9688≈1461,误差约为3.1%)。
古人因为不知道天体的运行轨道为椭圆,因而不会有近点月概念(我们现在有这种知识还得归功于几百年前的天文学家开普勒),但能明确知道回归年的比较精确的数值,能很早就清楚知道四年的零头大约四年能够积为一日——《黄帝内经·五运行大论》就说:“所谓步者,六十年而有奇,故二十四步积盈百刻而成日也。”意思是:太阳视运动或斗柄旋转,六十度有零的时间为一步,每年六步,二十四步即四个年头时间的刻度余数积为一百刻,成为一日。
《内经·五运行大论》又说:“日行一周,天气始于一刻,日行四周,天气始于七十六刻,日行五周,天气复始于一刻,所谓一纪也。是故寅午戌岁气会同,卯未亥岁气会同,辰申子岁气会同,巳酉丑岁气会同,终而复始”。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太阳视运动第一周,天时(回归年)开始于水下一刻,太阳运行第二周时,天时开始于二十六刻……天气四周一循环叫作一纪。因而寅午戌年岁时与六气开始时间一致,卯未亥年的一致、辰申子年的一致、巳酉丑年的一致。每十二年一个轮回,周而复始。
一天中的时辰如果不用壶漏这种定时器具,在夜里则也可依据北斗七星斗柄顺时针旋转所指地盘十二辰方向来确定(就地球公转即太阳视运动而言,一年斗柄旋转一圈,而就地球自转而言,一日中斗柄也旋转一圈),在白天则可依日影旋转方向来确定(所谓“昼参日影,夜考极星”),那么每隔整四年则斗柄所指方向或日影旋转方位基本一样(要想恰好一样则需经过整一百二十八年),也即申子辰年开始时斗柄或日影方向基本一样,寅午戌年开始时斗柄或日影方向基本一样,巳酉丑年的基本一样,卯未亥年的基本一样。
地支三合最初应该就是指十二地支表示年时所具有的一种关系,由十天干在十二宫中的旺衰而定出的地支三合显然是后起的。
以上探讨的是地支间的各种关系规则,下面我们来看天干间的关系规则。
天干相冲是:甲庚相冲、乙辛相冲、丙壬相冲、丁癸相冲、戌巳无冲。
天干相冲比较简单。
汉时流行的二十四向图中是用八干(戊己居于中央固而除外)、四维卦(干、坤、艮、巽)、十二地支来表示二十四节气的方位的,八个天干也处于相对冲的位置——象十二地两两相对一样,因而天干相冲的原理与地支相冲原理一样。
天干化合是:甲已合化土、乙庚合化金、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戌癸合化火。
天干化合的情况则比较复杂。
关于天干五合,有些人认为即河图中的五行之合,比如清末民初命理家袁树珊在其所著《命理探源》中即是这样认为的,但这是不对的。因为两者合出的五行顺序并不同,这一点正如《子平真诠评注》所说:“十干配合,源于《易》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之数,而以为十干之合即河图之合,其实非也。河图一六共泉(水),二七同道(金),三八为朋(木),四九为友(火),五十同途(土)。堪舆之学,以盘为体,根于河图,以医为用,基于洛书,此与命理不同。”
关于天干五合的来源,《子平真诠评注》又说:“命理十干之合,与医道同源,出于《内经·五运行大论》。曰:丹天之气,经于牛女戊分;黔天之气,经于心尾已分;苍天之气,经于危室柳鬼;素天之气,经于亢氐昂毕;玄天之气,经于张翼奎娄。所谓戊已分者,奎壁角轸,乃天地之门户也。戌亥之间,奎壁之分也;辰巳之间,角轸之分也。故五运皆起于角轸。甲已之岁,戊已黔天之气,经于角轸,角属辰轸属已,其岁月建,得戊辰已巳,干皆土,故为土运。乙庚之岁,庚辛素天之气,经于角轸,其岁月建,得庚辰辛巳,干为金故为金运。丙辛之岁,壬癸玄天之气,经于角轸,其岁月建,得壬辰癸巳,干皆水,故为水运……夫十干各有本气,是为五行,若五合所化,则为五运。曰运者,言天之纬道,临于辰巳者,为何纬道也。星命家逢辰则化之说,亦出于此,与河图配合之义有不同也。”
这是说天干五合与干支纪年、干支纪月法直接相关的。
河图中五行,代表北方的一与六为水,代表南方的二与七为火,代表西方的三与八为金……而《内经》中的五行,则是:“甲已合化土,乙庚合化金,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戌癸合化火”,相当于一与六为土,二与七为金,三与八为水等等,两者显然并不一致。
那么,《内经》中的五行究竟有无实质意义,若有则其实质意义与原理又是什么?这些都是需要以后进一步研究的。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天干间的相冲关系、十二地支间的几乎所有几种关系规则都与冬至点、与日影长短直接相关。
所以说,干支间的内部关系规则并不神秘,也不是从来就必然存在的,它们是特定历史时期制定出来的(地支六合规则就与周汉那个特定时代的具体天象直接相关),这些关系规则不能被当作客观存在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公理——仅从这个角度看,以阴阳、干支、五行为重要基石的各种预测术,它们自身的科学性也都是十分成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