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中国上古时期产生的十月参历不但以《夏小正》的形式被延续了下来,甚至在新中国成立前它还以一种变化了的形式被彝族同胞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着。
根据解放前后不同时期多人的多次调查尤其是陈久金等人在1980年代的调查,四川彝族地区曾比较大范围地长期行用过一种十月太阳历。
这种太阳历每年划分为10个月,每月36天,剩余5天为过年日。其过年日又称“星回节”,而且“星回节”实际上有两个——一个在夏历的6月24日前后,一个在夏历的12月26日前后。前一个星回节还叫火把节。两个星回节,一个是大年,一个是小年。具体哪一个是大年,哪一个是小年,则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习俗而定[1]。
彝族十月太阳历的新年叫星回节,而“星回”这个词则是在将彝族新年名称翻译为汉语时根据其原意而从汉族经典《礼记·月令》中借用过去的。《礼记·月令·季冬之月》中有关“星回”一词的内容是:“是月也,日穷于次,月穷于纪,星回于天,数将几终。岁且更始。”孔颖达解释“星回”一词说:“谓二十八宿随天而行,每日虽周天一匝,早晚不同,至于此月,复其故处,与去年季冬早晚相似,故云星回于天。”而陈久金等认为,《礼记·月令》中的“星回”一词应是指作为确定岁首标准星的某个特定星座于岁末又回到原来的位置[2]。这种认识是正确的。
《夏小正》、《礼记·月令》中作为确定岁首标准星的都是参星。那么,彝族十月太阳历用于确定岁首的标准星是什么星呢?
陈久金等认为,彝族十月太阳历用于确定岁首的标准星是北斗七星。其根据是一位彝族同志告诉他:曾听一位彝族毕摩(巫师)说,星回节的确定与某个星星有关,当其尾巴上指或下指时星回节就到了。由于尾巴能上指、下指的只有北斗星且彝族地区普遍存在以北斗星确定季节的习俗,因此陈久金等认为那位彝族毕摩(巫师)所说的星星就是指北斗星。但是,“星回”应该是指某个星星整体回到原来的位置,所以陈久金等人的认识只能说是基本正确——由于北斗七星的斗杓正对着参星,北斗七星的斗柄黄昏时下指、上指时恰好分别是参星昏旦中天的时候,所以那位彝族毕摩虽然只说到了北斗七星,但显然真正的主角并不就是北斗七星而应该是与之有紧密联系与对应关系的参星。也就是说,正如《夏小正》是根据“初昏参中,斗柄县在下”来确定岁首一样,彝族十月太阳历岁首的天象也应是“初昏参中,斗柄县在下”,其用于确定岁首的标准星也是参星。
由于彝族十月太阳历与《夏小正》一样,都是一年分为十个月,都是以参星昏中作为其岁首标志,所以可以说彝族十月太阳历就是《夏小正》所体现的夏朝的那种十月参历,就是十天干所代表的那种十月参历在现代的表现形式。
夏沿用了上古时曾经存在过的十月参历,只是不再以参星晨出东方为年首标志而是改为以昏参中为年首标志,这种变化不但导致夏使用十月参历时不再以十天干来纪月而且也同时决定了夏所使用的阴阳历的年首,也就是说夏所使用的阴阳历也是以八节中距离昏参中的时间最近的立春为年首的。
[1]陈久金、卢央(彝)、刘尧汉(彝)著《彝族天文学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84,第一版,196页。
[2]同上,1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