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西水坡龙虎古墓中的图案(图5-10)不但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印证以参宿为观测主星、以十天干纪月的历法的存在,还传达了年首由春分变为冬至、十二地支产生以及开始考虑在适当的时候以大火星代替参宿作为观测主星的信息。
濮阳西水坡古墓的发现发掘是在1987年,经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实验室测定,该古墓距今约6500年。在这座古墓墓主人骨架两侧有用蚌壳精心堆塑成的龙、虎图案,其首尾方向与墓主人正相反。在人骨架脚端方向,另有两根人胫骨和一组三角形的蚌壳堆塑组成的图案。墓室主人脚下和两侧的东、北、西方向还有三具殉人。
冯时在其所著的《中国天文考古学》(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第一版)中认为:该古墓中两根人腿胫骨与蚌壳三角形堆塑组成的图形表示北斗七星;墓室主人脚下和两侧的殉人象征三子,即春分神、秋分神和冬至神,反映了分至四神代步以为岁的思想。
北斗七星斗柄为什么要用人腿骨来代表?冯时认为,中国古代最初用以侧日影的表就是由人骨充当的,“髀”的本义既是人的腿骨又是侧日影的表,他引用《周脾算经》的话说:“周髀,长八尺。……髀者,股也。……髀者,表也。”北斗七星斗柄用人腿骨来代表表明了古人当时已经掌握了根据北斗旋转方向来确定时间和立杆测影以确定时间的方法并将两者紧密地结合了起来。冯时的这种认识无疑是十分正确的。
冯时又认为,由于两根人腿胫骨与蚌壳三角形堆塑组成的图形代表定北斗七星,则墓中的龙虎图案就可以肯定为中国古代天文学中二十八宿分为四象中的龙虎二象。
四象即春分时节傍晚时分二十八宿每面七宿分别组成东宫苍龙、南宫朱雀、西宫白虎、北宫玄武四象而分居四方:
角、亢、氐、房、心、尾、箕东面七宿,因其联线象龙故谓之青龙;井、鬼、柳、星、张、翼、轸南方七宿,因其联线象朱鹊之形,故谓之朱鸟;
奎、娄、胃、昂、毕、觜、参西方七宿,因其形似虎因而谓之白虎;斗、牛、女、虚、危、室、壁北面七宿,由于其形似龟蛇缠绕之象,因而称之玄武。
司马迁在《史记·天官书》中说:“北斗七星所谓旋玑玉衡,以齐七政。杓携龙角,衡殷南斗,魁枕参首。”古墓中代表斗柄的人腿胫骨正指向龙头方向,而代表斗魁的三角形正对着虎首,所以古墓中的龙虎图案为中国古代天文学中二十八宿分为四象中的龙虎二象无疑。
东宫七宿除过其中的箕宿外其余六宿都代表着龙身体的一部分:
角,龙角;亢,龙颈;氐,龙首;房,龙的腹部;心,龙心;尾,龙尾。因而,早期的苍龙应该只包含角、亢、氐、房、心、尾这六宿,这六宿也应该是一次选定命名的。
关于西宫白虎,冯时说:
“司马迁所接受的观点认为,西宫白虎其实并不指西宫七宿,而只针对觜、参两宿,这两宿的分布是重叠的,因此完全可以相信这种说法的真实性。关于白虎的描述,《天官书》的说法很独特:
参为白虎。三星直者,是为衡石。下有三星,兑,曰罚,为斩艾事。其外四星,左右肩股也。小三星隅置,曰觜锚,为虎首,主葆旅事。
张守节《正义》云:
觜三星,参三星,外四星为实沈,……为白虎形也。
司马迁的这段话充满了星占色彩,同觜、参两宿星图相比,参宿一至参宿三东西直列,状称衡,古人叫它衡石;此三星下有三颗垂直的小星,即为罚(伐);六星之外有四颗大星,分别参宿四至参宿七,形似白虎四肢;在参宿四、五两星之间有三颗小星,正处虎首的位置,乃是觜宿,觜是嘴的古字,宿名的意义可能正来源于觜宿作为虎口的事实。很明显,早期的白虎之象显然仅含觜、参两宿,准确地说,古人最初很可能只把它们作为一个星座来处理。将这个形象放大观看,它实际很像一张挂于夜空的虎皮(图6-30)。这当然也是古人把它当作白虎形象看待的理由。
……
中国古人以西宫七宿的主宿觜与参作为白虎形象,这种观念至少自西水坡星象图以后的五千年中把那个没有改变……”(冯时著《中国天文考古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311页)
古墓中的虎图案明显比龙图案小,这也说明当时的虎只包含觜、参两宿。
很显然,古墓中的龙虎北斗图案,呈现的正是6500年前春分时节黄昏时分的实际星空:构成早期白虎之形的参宿处于西方地平线下,而此时,角、亢、氐、房、心、尾六宿恰好正处于东方地平线上方,位于北极附近的北斗七星其斗柄正指向位于东南方向的角宿(斗柄是有些弯曲的)、其斗魁则正对着西方地平线上的参宿。这也表明,四象中的龙虎二象正是先于其他二象在那个时候开始形成的——大概是因为参宿像一张悬挂在天空的虎皮因而首先将参宿想象成为一只虎,而后为了与百兽之王的虎对应才又将角、亢、氐、房、心、尾六宿想象成为也十分厉害的龙。
古墓中代表觜、参两宿的白虎形象说明参宿不但此前曾经起过观测主星的作用而且6500年前的时候仍然还起着观测主星的作用,印证了前面以参宿为观测主星以十天干纪月的星辰历的观点。
古墓中同时有代表角、亢、氐、房、心、尾六宿的苍龙形象,则又表明人们春分时不但仍然重视观察参宿,而且也已开始重视观察春分时节黄昏时分东方地平线附近的星宿,开始把参宿及角、亢、氐、房、心、尾六宿都作为春分时节的标志,开始重视对大火星的观测。
中国古代的“二子传说”说明参宿、大火星在远古时代应该都曾经充当过观测主星。
我们在前面根据对卯、酉二字的研究,断定十二地支产生于仰韶文化时期,但仰韶文化大致从公元前5000年开始到公元前3000年结束,时间跨度比较长,十二地支具体产生于仰韶文化什么时期呢?
由于卯、酉二字分别是对尖底瓶双耳与瓶身的模拟,所以十二地支产生的时期必定是有耳尖底瓶正流行的时期。但根据考古发现,6000年前至5500年前这段时间中的尖底瓶都是没有双耳的,所以十二地支产生于中间这段时间的可能性可以排除,它要么产生于仰韶文化前期,要么产生于仰韶文化晚期。
结合以下两方面原因,我们可以推断,十二地支在仰韶文化前期可能已产生:
一方面,人们在长期的劳动生活实践中,逐步发现黄河流域一年中气候变化非常明显,可以划分为四个季节,但在十天干纪月系统基础上划分四季很困难,所以也有了将天赤道均分为十二段,每年分为十二个月的想法。
另一方方面,公元前5000年前以后由于岁差引起的春分点的西移,春分时节黎明时分已不能在东方地平线上看到参宿,参宿作为年首可以看得见的天文标志的作用已经不存在了,继续行用以春分为年首的十月参历已无多大便利与优势。
而十二地支是以位于正北方向的子开始的,这个方向本来就是无法看到的,将年首由春分日黎明变为冬至日黎明,以参宿位于正北方向附近或者就在正北方向上(由于岁差的原因,公元前约4357年前春分点位于参宿最东面的参宿四,公元前约3630年前春分点位于参宿最西面参宿七,也就是说公元前约4357年前至公元前约3630年前这段时间内春分点正在参宿,冬至日黎明参宿正好位于正北方向上)为十二月参历的假想的理论上的天文标志,行用十二月参历,人们就不必再纠结年首可否看到参宿的问题,一年划分四季的问题也能顺利解决了。
所以,十二地支很有可能就是在公元前5000年至公元前4000年仰韶文化前期这段时间内被创造出来的。
当然,公元前约3630年前之后参宿就开始逐渐远离春分点,慢慢不再适宜充当观测主星了;而另一方面,大火星则开始逐渐接近秋分点慢慢越来越有条件充当观测主星了,因而大火星开始替代参星作为观测主星、开始用十二月火历替代十二月参历这一事件就在合适的时候发生了:
公元前3630年前春分点还在参宿,而秋分点在大火星的年代大约在公元前2800年前,中间相距约830年,公元前3215年前春分点到参宿的距离与秋分点距大火星的距离大致相等,因而,大火星替代参星作为观测主星开始行用十二月火历的时间大致就应在公元前3215年以后,而且一直到尧舜时期的约公元前2245年前后应该一直还在被使用。
十二地支产生以后,一年四季的划分也就自然而然的发生了。
首先,古人在创造十天干时即已有了非常明确而强烈的四面八方的观念则自然同时就会有了东西南北的概念与名称。
十二地支产生以后,一年十二个月就刚好可以平均分配到东西南北四个方向上构成四季了:观测主星参星黎明时或者观测主星大火星黄昏时,在北方出现期间的的亥子丑三个月就是冬季,黎明时在东方出现期间的的寅卯辰三个月就是春季,在南方出现期间的的巳午未三个月就是夏季,黎明时在西方出现期间的的申酉戌三个月就是秋季,而观测主星参星黎明时分或者大火星黄昏时分在冬至、春分、夏至、秋分时节也自然相应地的会先后依次分别位于北、东、南、西四正方向上。这样,东、南、西、北四方与春、夏、秋、冬四季也就有了直接自然而然的固定联系。
所以,我们不但可以肯定十二地支的产生于仰韶文化前期,同时也可以肯定春夏秋冬四季划分现象在仰韶文化前期也已经都开始出现了。
另外,与四方、四季有关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四象与四季的对应关系问题,由于它在传统文化研究中一直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因而我们有必要在这里说一说它。
庞朴曾说:“二十八宿问题在今人天文学史研究上引来的争议之多,如果不是第一位,至少也是第一等。除了其形成年代、创制地点争执不休外,对于角七宿曰东宫属春、斗七宿曰北宫属冬、奎七宿曰西宫属秋、井七宿曰南宫属夏之配置原委,尤为众说纷纭。大有纵使冯相氏再世,亦难叙此‘二十有八星之位’之势。因为根据日躔或太阳所在来定,冬在斗夏在井,这是事实;而秋季日躔角、春季日躔奎,在二十八宿图中却作了相反规定。”(庞朴:《火历钩沉——一个遗佚已久的古历之发现》,《中国文化》,1989年1期)就是说,若按日躔而论,夏季日在井七宿,秋季则在角七宿,冬季则在斗七宿,春季则在奎七宿,冬、夏与四象的搭配符合传统的规定,而春、秋与四象的搭配则恰与传统的规定相反,这实在令人难以理解。
由于从日躔的角度想破脑袋也难以想通这个问题,以至于有学者认为五行学说中的四方与四季对应关系不符合实际,从而只承认二十八宿划分成的四象与四方有对应关系而不承认四象与四季也存在对应关系[1]。
实际上,如前所述,四象与四季的对应关系也是很好理解的:二十八宿划分成完整的四象这一任务应当是在尧时完成的,而且是以当时春天傍晚时分的天象为准的,这样,四象一经形成就自然与四方之间有了对应关系而由于四方与四季之间原本也存在有对应关系,于是通过四方这个媒介四象与四季也就有了对应关系。当然,四象与四季间的这种对应关系根据日躔的思路自然是怎么都讲不通的。
庞朴在《火历钩沉——一个遗佚已久的古历之发现》一文中对于四象与四季间的对应关系的来源做了不同于这里的解释,其中关于龙、虎二象与春季、秋季对应关系的来源是这样说的:6500年前龙、虎二象都已经形成而且正好分别位于东、西方向上,由于太阳每天是从东边出来西边落下,因而东、西方向可以分别代表一天的早晨与傍晚,同时也就可以分别代表一年的春季与秋季,于是龙、虎二象也就在6500年前首先分别与春季、秋季有了对应关系。然而,庞朴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虽然,龙、虎二象在6500年前的龙虎古墓时代既已形成,但当时的龙并不在正东方向而是在东北方向、虎当时也仅只包括参宿一宿而不是像后来的那样包含七宿,所以包括龙、虎二象在内的四象与四季间的对应关系只能是后来完整的四象产生时才形成的。
[1]王胜利:《二十八宿的四象划分与四季天象无关》,《天文学报》,1984年9月第25卷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