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刺过树枝上仅有的几片枯叶,穿过玻璃,挤进房间,在少年脸上撒下许许光斑。
“小犊子,起来了,都几点了”一位身如青松般的大叔推门而入。
大叔留着简单的寸头,身形健颈,脊梁板正,脸上留着些许胡茬,身上透着一股锐利。
“哎,老陈,周末了多睡会吗”陈众躺在床上揉着眼睛说道。
“早上起来,拥抱阳光,让身体里面充满灿烂的阳光。”
老陈二话不说,直接把陈众拎了起来,放在床上,陈众身形瘦弱,而老陈却壮得一批,所以像拎小鸡崽子一样把陈众拎了起来。
“快点去洗漱,外面有刚买的包子,快去,一会凉了”老陈一脚踢在陈众的屁股上。
陈众睡眼惺松地,蹭着地板去洗漱,像是一具尸体般,随时有重回地府的可能.
“咳咳,怎么,要去和刘姨约会?”
“嗯。 ”
陈众看着和他挤在一个卫生间的老陈无语地说道
“唉,你说小刘怎么样?”
“温柔,大方,体贴,居家旅游必备,当代贤妻良母典范”“怎么,准备拿下?”
“对,处了挺长时间了,我觉得我俩人挺合适的。”
“唉?老陈你说,为什么好白菜总有猪惦记呢?”陈众看着旁边刮好胡子,穿上西装的老阵,满脸嫌弃。
他身形本就壮,这西服又不知道什么时候买的,缩水了许多,成了紧身衣,他穿上就是妥妥的西装暴徒。
老陈反手就是一个爱的爆栗,疼得陈众直咧嘴。
……
窗外的黄鹂喳喳地叫。
“走了啊,晚上可能不回来了”
陈众露出一个“我懂”的表情对门外的老陈挑了挑眉。
“臭小子”老陈一笑,便飞奔了出去。
陈众从椅子站起去,走到窗前,右手捏着包子,左手自然垂下,拇指尖摩挲着食指的远节指骨侧面,看着在小区里飞奔向电动车的老陈一阵失笑。
“8年了,咳,够久了啊“陈众心里回忆如涌浪,一番番袭来。
他与老陈本无血缘,他本是大山里一位老猎户的儿子,一家人其乐融融,在山里活得自在,活得无忧。可十岁那年,三个匪贼闯入他家,父亲用力抵住家门,母亲将他送进地窖里的暗间,并将一条手链和一封信塞给他。
随后,他便被无边的黑暗吞没,不知过了多,也许一天,也许二天,甚至是更久,当他颤颤魏魏从暗间爬了出来,眼前是干涸了大半的血泊和被翻倒在地残破的家具。
陈众忽然记起母亲将他送进地窖前说的最后俩个字:活着。
他发疯地跑,一边发抖一边跑,跑出房子,跑出院子,跑,不停地跑,最后跑进了他家背靠的大山。
最后,不知多久,不知受了多少伤,像个被人打过不知多少遍的乞丐一样,伤痕累累地从虫兽遍地的山林跑进了唐城。
后来他为了糊口,在唐城当过童工,在后厨洗菜刷碗擦地,一开始还是管吃管住。
可陈众身体虚弱,年龄也小,店家又看他是个没人管的小孤儿,便开始压迫他,一顿两三口冷馒头,和一碗自来水,睡在后厨的地上,只是勉强地保持他的生机,更别提工资
一个月后,陈众趁着夜色跑了出来。
那一个季夏夜,他很开心,暂时忘记了之前老天给予他的悲惨遭遇。
他在一小时前刚被夏雨洗涤过的水泥小路上,踩在一个个盛满夏日弦月的水洼上,踏着季夏的清凉小风,像一只重获自由的笼中鸟般欢愉地在只属于自己的夜中上下翻飞着,享受着只有和老爹一起在山林里肆无忌惮狂奔才能感觉到的自由与简单的快乐。那一夜,陈众只想对着唯一陪在他身边的弦月高呼一声:“我自由了!”
“飞翔”的陈众终于在一支被微风一轻轻吹便会嘎吱作响的老旧路灯下,恋恋不舍的收起了“翅膀”。
因为他的面前有一个穿着长长的白大褂
可身高中等,还有点胖的中年男人,男人留着蓬松的背头,额前还有一撮刘海,带着金丝眼睛,笑意盈盈的看着陈众。男人在昏暗的路灯下对陈众轻声说道:“走吧,回家了,孩子。”
后来头发打结,身上短袖破烂,漏着脚趾的布鞋还沾着雨水的陈众就和这个总是笑着的男人在清冷月光的注视下回了孤儿院。
原来那个总在笑的胖男人是孤儿院的院长。
但孤儿院的日子也不安定,孩子原本本都是抱团取暖,而他这个“外来者”自然受到大家的排挤的欺负。
但陈众从未受人欺负,别人打他一拳,他便还一拳,给他一脚,他便一个鞭腿还内个老登。
之后院长也发现了这个不合群的小狼,便让他住在了自己的办公室。
再到后来,老陈有一次去找院长,发现了这个小狼——当时默默站在离院长椅子一米处的陈众。
几经转手,陈众跟着老陈搭伙计过日子了。他做饭老陈上班。但基本上因为工作,学习也不咋见面唠嗑,也就放假,周末,吃饭时啥的唠两句。
但这不就是家的模样吗,平日里各忙各的,放松时也能坐下来畅聊,聊聊现在,聊聊以后,聊聊家长里短。
八年了,他亡家八年,他又和老陈在这座小城里生活了整整五年年,这五年,老陈没少受他拖累,他就是个小保安,月薪两千五,陈众又要上学,但老陈从未对他缺衣少食。
老陈是善良,不然也不会收养他,可善良是没用的老陈今年41了, 还是个老光棍,因为没人要一个带着整日咳嗽的病秧子的小保安,不知为何,陈众从小到大就身虚体弱,三天一感冒五天小发烧, 平常爬个四楼回家都要喘得像条狗。也吃过中药、西药但都好不了,成了疑难杂症。
“咳咳咳咳”陈众长呼一口气,“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好”
一缕光横在他的眼前,照在他手上的鳞甲手链上,不偏不倚,使其闪着光芒,犹如鳞片一般贴合在他手上的手链便是母亲给他的,它不知是什么材质,看上去像铁但并不沉重,像一片羽毛落在手上。冬不凉,夏不热其是奇异.
陈众注意到这缕光,看到手链,心情又是沉重了几分,忘家之恨涌上心头
“天气正好,出去走走散散心吧”陈众心中想到.
随即把门锁上,走了出去。
少年双手插在卫衣兜里。慢悠悠地在小区里走着,时值仲秋,天高气爽,杨树叶得满地金黄,像一条淡金色河一直流到小区外,陈众就在这条金色的河里慢慢地游,反正他也没什么事,虽说自己是一名临近高考的苦B人,但陈众没别的,就学习好。重点大学拿捏得死死的,也算是没辜负老陈吧,所以他才敢出来散散心。
他在小区里倘洋,漫无目的,遇到棵树,便会驻下脚步,望上几眼,看到性起,也会去抚摸它独有的纹路,因为他喜欢,可能是儿时所致,和父亲在大山里生活,学习,他对大自然里的一切是情有独钟,他从小练弹弓和弓箭所以视力极好,他能清晰地看到每棵树的纹路,这很奇妙,看它们,像是看一幅未足的绝画。他爱它们的独特,爱它们的个性地彰显自己凸出。
陈众一路上走走又停停,终于走出了这条金河,他站在河岸,也就是小区外的路上,心中茫然,不知要去往何处,他生活的地方是个老小区, 地界偏僻,所以小区外也不是车水马龙,只有孤零零的树和孤零零的人
陈众茫然地转了个圈,向前?向左?亦或是向右?
正在他思索之际,他听到一声巨响在背后响起,猛地转头,惊恐在他眼中无限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