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要钱也没用,劳动营里用的是一种电子货币,直接打到员工的账户上,出了这里哪儿都用不了。让把那女孩儿领回自己的小木屋,看中什么随便挑,虽然在让看来自己的生活简陋如原始人,但那女孩儿却像逛百货商场一样兴奋,什么东西都让她感到稀罕,最后她挑了一大箱罐头,一把扳手,一条皮带,还有一罐口香糖。(这段不让写)
她脸上露出了发自内心的得意之色,这女孩儿的粗野程度丝毫不逊于劳动营里的男人,不过让觉得她那毫不做作的率真态度十分可爱。这会儿让觉得自己好像恢复了和他人交谈的功能,便和那女孩儿聊起天来:“你多大了?”
“大概十七八。”
“为什么是大概,你难道不知道自己的确切年龄吗?”
“我家孩子太多了,我妈搞不清这些,我们都只大概知道自己的年纪。”
“这样啊,”让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事,“你是怎么想起来干这个的?”
“干什么?”
“就是……”让说不出“卖身”这个词,“我们刚才做的这种事。”
女孩儿兴致勃勃地问道:“你觉得我表现的怎么样?”
让实话实说:“我觉得你挺卖力的。”
女孩儿骄傲地说道:“既然拿了别人的东西,那就得出力气啊,这是起码的做人原则,你说对不?”
让笑了:“你说的有道理,不过你还没告诉我你为什么会做这个。”
“因为最近太冷了,”女孩儿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满不在乎地说道,“我实在找不到吃的,有人跟我说可以一直往东走碰碰运气,有些男人对这种事感兴趣,说不定能换个仨瓜俩枣的。”
“有些?”让重复着,他还没见过对这种事不感兴趣的成年男人,这个女孩子足以在劳动营引发暴乱。
“对,在我们那儿男人和女人很少相互干,我们拿非利人和你们可不一样。”
“什么是拿非利人?”让疑惑地问道。
“这是天使之城的士师给我们起的名字,意思是堕落的种族——不过管他本来啥意思呢,现在我们也这么自称——所谓拿非利人就是古力格列和一般人类的后代。”
让还是听不懂:“古力格列是什么?”
“古力格列是可以自体繁殖的人类,但祂们也能和别人生孩子,祂们既能和男人生孩子,也能和女人生孩子,不过古力格列之间是没办法生孩子的。我就是女人和古力格列生下的孩子,我们拿非利人不讲究男女之别,在我们那儿只有我们和古力格列的区分,所以没有男人会花钱和一个女人干。”
她说的这些事让闻所未闻,但这姑娘的语气也不像是在胡说八道,他喃喃道:“这可……真是新鲜。”
“还有更新鲜的呢,其实你也是个拿非利人,天使之城所有人都是拿非利人,你们和我们的区别只在于,我们知道自己是拿非利人,而你们不知道自己是拿非利人。”
“我不明白。”
“你们都被麦基洗德那老妖婆骗了,”姑娘翻了个身用胳膊肘撑起了自己的上半身,“听我说,老哥……”
“你能别叫我老哥吗?”让忍不住说道,“我又不老。”
“好吧,大兄弟……”
“你还是叫我的名字吧,”让告饶道,“我叫让。”
“行行行,你说啥就是啥,”那姑娘满不在乎地说道,“只要你的双亲有一方是古力格列,你的基因里就会留下标记,被标记过的精子和卵子再也无法融合,这样的人只能和古力格列生下后代,事实上一旦被标记过,生殖上的男女之别就没意义了,所以我们两个这么相互干,跟同性恋没有区别,因为我们之间不可能有孩子,而天使之城里所有人的基因都像我们拿非利人一样被标记过。”
“这不可能,”让立刻说道,“天使之城的人都是男女的后代,而且根本不可能在亲子关系上造假,因为一小条试纸就能做基因测序,麦基洗德再手眼通天也没能力欺骗所有人这么多年,我可以肯定我是我父母亲生的。”
“这种标记非常微小,不会改变整个基因序列,只是变动了某个附着在基因上的甲基,一般的基因测序根本测不出来。”
“但是如果一个受精卵的染色体确实来自父母双亲,第三者如何对这个受精卵进行标记呢?难道是三个生殖细胞融合在了一起?”
“问题就出在你们那个生育机构里,”女孩儿说道,“你们太天真了,小老弟……”
“叫我让。”
“好吧,好吧。”女孩儿不耐烦地说道,“生孩子这种大事你们都敢委托给别人,真是太愚蠢了。据我所知,就在那个生育机构里,关着好多像古力格列一样可以自体繁殖的人类,麦基洗德称祂们为天使,和我们生活的古力格列就是从那个地方逃出来的。我不知道麦基洗德在那里搞了什么把戏,但确实天使之城所有人的基因都在那个机构里被标记了,你们和我们拿非利人没有任何区别。”
“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那你得问她去,”女孩儿耸了耸肩,“也许她是为了控制你们,因为离开那个生育机构你们就绝种了,麦基洗德把生育变成了一门生意好自己发大财。”
让从小到大在“圣地”听过无数关于生育机构的传言,但这套说法他还是第一次听说,虽然他将信将疑,但也并不想追究真相,因为现在对他来说,有个能陪他说话的人远比麦基洗德的目的重要。他接着问道:“那你们怎么不把这些事告诉天使之城的人?”
“我们和士师之间有协议,如果敢离开定居点到天使之城惹麻烦,他们就把我们从这个地球上彻底抹杀,跟你们比我们就像原始人一样,想消灭我们太简单了,所以我们不得不遵守协议。我住的定居点被士师攻击过两次,你经历过才会明白,那真的很可怕,我们毫无还手之力,如果不是真的找不到食物了,我也不敢往这边走,你想象不到我来之前的恐惧,如果碰见士师我就完蛋了,所以能遇见你我真的很幸运。”
她的坦白出乎让的意料,他对她露出友善的笑容:“我也是,遇见你我也觉得很幸运。”
女孩儿露出了感激的笑容,让好奇地问道:“你跟古力格列交往过吗?”
一提起这个话题女孩儿突然兴奋了起来,就像同龄男孩子谈论漂亮姑娘一样眉飞色舞:“没有,这方面我还是个雏儿,但说真的,我宁愿找个男的或女的凑合一下,也不想沾上祂们。我承认古力格列很美,真的很美,男人和女人都会被祂们迷惑,荒原上啥好东西都没有,人到一定年纪难免被那些古力格列迷得神魂颠倒,祂们清楚自己的美,所以在感情上非常残忍,祂们都是铁石心肠,自私透顶,你根本留不住祂们的心。因为祂们不会老,不管你跟祂们过多少年,祂们还是会到处沾花惹草,从小到大我母亲因为我妈那些风流韵事不知道吵了多少次架,我真的是受够了,我这辈子都不会找个古力格列一起过日子。我跟你说,跟祂们玩玩可以,但别动真感情,更别组建家庭。当然古力格列也不傻,荒原上的生活很艰难,大部分古力格列还是希望有张稳定的饭票,祂们担心你不跟祂们过日子,就生个孩子来绑架你。你跟祂干的时候是挺爽的,但那时候祂们会神不知鬼不觉取走你的卵子,等怀上孩子祂们就来找你负责了,定居点委员会才不管祂们是不是故意的,你不负责就会制裁你,哥们儿,从此你的好日子就到头了,你就像个老黄牛一样养家吧。我有个姐们儿就栽在这上面了,现在每天愁眉苦脸的,她找的那个古力格列还天天骂她没本事,我去他妈的,祂那么有本事怎么不自己养孩子去?所以非要搞古力格列千万别找本地的,宁愿跑远一点儿,最好找个年纪小的,啥也不懂的,也别告诉祂你的真实信息,然后搞完就跑,这样万一搞出孩子,就不会被缠上了,反正我才不会像个傻子一样养家。”
让难以苟同她的观点:“这不好吧,你想想看,如果你可以怀孕,有男人这么对你怎么办?”
“我就把他那玩意儿切下来喂马,”女孩儿满不在乎地说道,“不过我不用担心这个,因为我是拿非利人。一旦开始养家那就是个无底洞,古力格列生孩子跟下蛋一样简单,荒原上人又少,有些人家年年都会添人口。虽然我憎恨士师队,但我真的觉得天使之城的人活得比较科学,我们的生活太艰辛了,我们家有十个孩子,我是长女,现在家里有九个嗷嗷待哺的弟妹等着我带吃的回去,你们这些天使之城长大的少爷不会理解这种感受的。我们那儿啥都没有,家里吃饭为了块肉都能打起来,你能相信吗,有人会为了一罐口香糖杀人。”
“我明白。”让说道,在他长大的“圣地”也是这样,只是起因比口香糖值钱一点儿罢了。
“你并不明白,因为你没在荒原上生活过,”女孩儿说道,“既然什么都没有,人们难免用床笫之欢打发时间,于是一不小心又有了孩子,孩子越多生活越艰辛,那些士师看不起我们,说实话很多时候我也看不起拿非利人,拿非利人之间也天天争吵,甚至有人提出要杀死所有古力格列返回天使之城,荒原上也有坚持男女一起过日子的,他们和士师关系很好,管我们这种跟古力格列组成家庭的人叫杂种,不过我们也管他们叫杂种,反正我们都觉得对方不算纯种人类。我觉得这样的日子真没劲,其实根本没必要争论什么是纯种人类,相互攻击本身就是纯种人类才能干出来的事。我也不喜欢拿非利人,但我不允许有人侮辱或是伤害我的家人,我是女人和古力格列生下的孩子,这是永远无法改变的事实,我只能以这个身份和立场活下去。兄弟,你能明白吗?”
“叫我让,”让说道,“我能明白,只要是做人,在哪儿都一样。”
两个人陷入了郁闷的沉默中。
“对了,”女孩儿问道,“你为什么会一个人在这里?”
让讲起了自己的遭遇,他把自己和伊莎贝拉之间的恋情以及他被流放的事情全都一五一十地讲了出来,在这个过程中他发觉得自己好像没那么痛苦了,经历过这么多撕心裂肺的日子,他在对他人的倾诉中渐渐治愈了自己。
女孩儿一言不发地听着,直到让讲完了她才问道:“你现在还爱着你的女朋友吗?”
让叹了口气:“是的,我爱她,我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她。你知道吗,在学校的时候我们本来相处的好好的,但是有一天她突然给我写了一封信要跟我绝交,她莫须有地指责我,还说了好多绝情的话,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受到那么沉重的打击,我从小受过很多苦,但我从没放在心上,因为我不在乎那些人,但是我爱她,她却不拿我当回事,那种打击是致命的,我才明白原来恋爱如此苦涩。那个时候我本来要跟她分手,但一见到她我就什么都忘了,为了她我根本不在乎自己的尊严,当她投入我的怀抱时,我下定决心自己的命从此是她的了,只要默念她的名字我就有活下去的动力。可是一想到自己是个什么都给不了她的穷光蛋,我又觉得自己没资格要求她等我,我觉得自己不该怀疑她,但又害怕自己怀疑的事情成真的时候我会受不了,我现在也跟你做了这种事,我已经对不起她了,但我真的还爱着她,我好想见她一面,我希望她能对我说一句,让,这一切不是你的错。但我无法见到她,我对自己的生活无能为力,我讨厌自己。我之前那么单纯地爱着她,但现在我越来越搞不懂爱是什么了,如果我是古力格列,我一定会选择自体繁殖,这辈子都不要卷进和别人的关系里。”
“你后悔了?”
“不,”让摇了摇头,“我永远不会后悔爱她,因为爱一个人真的很美妙,你体验过才会明白。”
“这也太纠结了,还是快活重要,”女孩儿说道,“我不太明白你说的,也许是因为我从没真正爱上过一个人,但是你很打动我,我觉得你这个人不赖,真的,老哥……”
“让,”让打断了她,“叫我让,拜托。”
女孩儿挠了挠自己的短短的头发笑了起来,让问道:“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我叫阿尔忒弥斯。”
“真好的名字,”让把自己的手伸给她,真诚地说道,“很高兴认识你,阿尔忒弥斯。”
阿尔忒弥斯用力握住了他的手:“我也很高兴认识你,让。”
松开对方的手后阿尔忒弥斯站起来捡起自己的衣服:“我该走了。”
“这么快就要走了?”让有些失落。
“对,家里人还饿着肚子等我回去呢。”阿尔忒弥斯动作麻利地穿好了衣服。
“那我送送你……”让也到处找自己的衣服。
“不用了,”阿尔忒弥斯制止了他,“外面怪冷的。”
“如果你有任何需要,请你来找我,你不需要跟我做什么,只要你来就可以,我真的很高兴能认识你,如果今天没见到你,我可能就彻底疯了。”
让用恳求的目光看着阿尔忒弥斯,她爽快地说道:“没问题,你是个值得结交的好家伙,我会回来的,再见了,让。”
她把手指搭在额角很潇洒地向他行了个礼,便扛着东西离开了,让趴在窗户上,目送着她的身影消失在那片黑漆漆的树林里。冬天最冷的时候刚刚到来,但是让原本荒芜的内心却如万物复苏的春天般萌发出了希望。
遇见阿尔忒弥斯后,让像是大梦初醒般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他发现自己住的地方就像个垃圾堆,空罐头盒和饼干包装袋扔得到处都是,院子里的粪便没有掩埋,屋外每天小便的角落已经散发出异味,而他本人则像个流浪汉一样又脏又臭。一想到自己就以这副尊容面对阿尔忒弥斯,他简直惭愧到无地自容。
尽管外面天寒地冻,但他毫不犹豫地开始彻底清洁自己。他将自己从头到脚洗干净,刮掉了胡子,剪短了头发,把指甲修剪整齐,一番拾掇后他对着镜子仔细端详着自己,他红润的脸颊焕发出青春的光彩,深蓝色的眼睛深邃明亮,他又变成了一个帅气的小伙子,但长期无所事事的生活以及那场大病让他的肌肉变得松弛了些,原本健壮的手腕也比过去细了,回想起阿尔忒弥斯那矫健结实的身体他更加自惭形秽,他下定决心要开始认真锻炼身体。不过在那之前他必须先把这个地方收拾干净,大冬天水管被冻住了,他不怕麻烦地融化积雪开始大扫除,外面被他挖的满目疮痍的土地冻得硬邦邦的,但他想方设法将小木屋周围的地面重新填平整,实在填不回去的坑就暂时铺上废旧木料,他一边干活儿一边惊讶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一想到自己离彻底疯癫只差一步,他不由觉得不寒而栗。
让千辛万苦地做这一切无非是为了迎接阿尔忒弥斯,他每天在铁丝网旁边焦躁不安地徘徊着,用渴盼的眼神望着那片黑漆漆的森林,如同一条被关在笼子里等待主人的狗,然而她却一直没有出现,就在绝望又开始如疾病般侵蚀他时,她回来了。
这次她骑了一匹马——或者说一匹看上去像马的牲口,不过远比马高大健壮。让一看到她的身影,立刻跳起来兴奋地喊着,阿尔忒弥斯看上去吃了一惊,她立刻翻身下马踏着厚厚的白雪跑到铁丝网跟前,以不可思议的眼光上下打量着让,他的脸颊因为兴奋和寒冷红通通的,他抑制住内心的激动尽量平静地跟她打了个招呼:“好久不见,阿尔忒弥斯。”
“天呐,你是让!”阿尔忒弥斯怪叫一声跳了起来,“我刚才差点儿没认出来,你刮了胡子一下子年轻了二十岁。”
“哪有那么夸张,我才刚二十岁。”
“我的意思就是你之前看上去有四十岁。”
让的脸一下子变得更红了:“你胡说八道!我再怎么不收拾也不可能像四十岁!”
阿尔忒弥斯哈哈大笑起来:“你等着,我进去跟你说话。”
她三下两下翻过了铁丝网,叉开两条腿大大咧咧地站在让面前,她有些干裂的嘴唇呼出一团团白色的雾气,那双明星般的眼睛用欣赏的目光注视着他。让的心脏剧烈地跳动着,他分不清这是终于见到他人所产生的激动,还是仅仅由她引起的悸动,他的心情不再像他们初次见面时那样单纯,但她那略显野蛮的脸如磐石般毫不动摇。
让有些局促地垂下眼帘,他清了清嗓子做了个请的动作:“可以请你吃个饭吗?”
阿尔忒弥斯大方地说道:“十分荣幸。”
让把她领回小木屋,她惊讶地四处打量着:“真是士别三日,刮目相看啊。”
让听了她的评价十分开心,他指着早已布置好的桌椅说道:“请坐吧。”
桌上铺着床单制成的桌布,罐头和压缩食品被精心装进了盘子里,在取暖器上烘烤过的压缩饼干散发出一股淡淡的焦香味,旁边还摆着一枝木头刻成的玫瑰,一切布置得像模像样的。让彬彬有礼地帮阿尔忒弥斯摆好餐具,歉意地说道:“拿不出什么好东西,希望你别介意。”
“没关系,在荒原上只要有的吃就都是好东西。”阿尔忒弥斯大度地说道。
让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说道:“你知道吗,其实……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以为你有三十岁。”
阿尔忒弥斯哈哈大笑起来,她用力捶了一下让的肩膀:“你这家伙可真记仇,我开玩笑呢,现在我向你道歉,你不修边幅看上去也是个棒小伙儿,不然我不会跟你做那档子事。”
让终于露出了舒心的笑容,他们愉快地吃着简陋的食物,让拿起茶壶给阿尔忒弥斯倒了杯水:“抱歉,只有白开水。”
“把这个泡进去,”阿尔忒弥斯从口袋拿出一包粉末递给他,“这是我妈用一种草根做的,我们拿这个当茶喝。”
让把那一小包粉末倒进茶壶里搅匀,温水散发出一股香气,他尝了尝觉得那味道既像咖啡又有点像茶,稍微有点苦,不过还不赖。他们一边烤着取暖器一边喝着泡好的饮料,让指着阿尔忒弥斯的袖子问道:“你那里蹭的什么东西?”棉夹克的胳膊肘上有一块棕色的污渍,他记得上次见她的时候还没有。
阿尔忒弥斯看了一眼那块污渍,突然她直视着让的眼睛问道:“让,你杀过人吗?”
她那冷酷无情的语气令他骤然紧张起来,一直以来他太渴望见到人,以至于忘记人类也会带来危险,他其实根本就不了解面前这个野蛮又孔武有力的女孩子。他这凄凉的监禁生活在她眼里却是丰衣足食,只要杀了他,这里所有的东西就都是她的。他本能地用眼神搜寻着手边有没有可以防身的东西,他的反应立刻被她捕捉到了,她把手按在腰部,那里挂着一把匕首,刚才温暖的氛围一下子冷却下来。
让收回自己的目光,直视着阿尔忒弥斯的眼睛说道:“我没有杀过人,而且我希望自己有生之年都不要做这种事,我认为人不该杀害自己的同类。”
“那你在乎我杀过人吗?”阿尔忒弥斯继续盯着让的眼睛。
让垂下眼帘认真考虑了片刻后再次迎上她锐利的目光说道:“不,我不在乎,我只在乎你在我面前说了什么,做了什么。”
阿尔忒弥斯把手从匕首上拿开,整个人放松了下来,她露出了温和的笑容:“我也没杀过人,那是我打猎留下的血迹。”
让大大地松了口气,友好的氛围又回来了,他们继续喝起了饮料。其实他并不肯定她说的是不是实话,就像他也不知道她说自己是个拿非利人到底是不是真的,但他不打算过问她的生活,只要她待在他身边就能带给他巨大的满足和慰藉,这远比她到底是谁重要。
那个冬天他们见面非常频繁,阿尔忒弥斯从不跟让约好下次见面的时间,她离开的时候也十分干脆,毫不拖泥带水。随着他们相处的时光越来越长,让发现初次见面时那活泼粗野的样子并不是真实的她,显而易见她的生活确实很艰难,但她很少谈论自己,她目光坚毅,沉默寡言,比他见过的大部分男人都更像一个真正的男人。让还发现阿尔忒弥斯的作息就像一只野生动物,有时候她一闭上眼睛就睡着了,过一会儿又立马惊醒,偶尔她会在让的小木屋里过夜,但她从不上床睡觉,他们围着取暖炉一边喝她带来的饮料,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她讲起荒原上的生活,她的家人,还教他如果躲避大自然里的危险,让经常聊着聊着就睡着了,他中途醒来时看到她依旧没有睡,反射着取暖器光芒的眸子仿佛宇宙里燃烧的古老恒星。
有时候她会半夜突然不请自来,然后一言不发直接钻进让的被窝,他被她身上的冷气冻醒,迷迷糊糊抱住了她,他感受到她丰满的胸脯下心跳如鼓,光滑的后背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夜色中她的目光狂乱又亢奋,他听见她咬牙切齿地低声喃喃着:“让,我去打猎了。”
他闻到她身上有血的味道,脸上还沾着凝固的血点,他不敢问她到底去狩猎什么了,但她的恐惧和狂热感染了他。(不让写了)平静下来后他们紧紧抱住对方,阿尔忒弥斯在让耳边唱起了一支歌,她说那是她小时候妈妈哄她睡觉的歌,让很喜欢这支歌,在以后的岁月里那旋律也常常在他心中响起。
睡吧,我的宝贝儿,
休息的时间已经到来,
睡吧,我的宝贝儿,
睡醒了游戏时间又会重来。
生命不停流逝,
一切皆会终结,
但你不必担心,
因我将你豁免。
许你长命百岁,
许你青春不灭,
许你真爱不老,
许你永恒乐园。
今天将会结束,
今天又会来临,
今天永不终结,
何惧人世沧桑?
睡吧,我的宝贝儿,睡吧。
让逐渐习惯了阿尔忒弥斯陪在身边,但突然她消失了整整一个星期,这还是她第一次这么久没来,就在他心急如焚的时候她终于又出现了。不过这次她看上去相当狼狈,灰头土脸的,衣服也破破烂烂,她不像往常那么镇定自若,如一只逃命的兔子一样惶惶不安,就好像有人在追杀她。她什么都没解释,径直躺在让的床上倒头就睡,让把罐头放在取暖器上加热等着她醒过来,她醒来后就像饿死鬼投胎一样大吃大喝起来,吃饱了就又睡着了,让没有问她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一次她竟然待了整整一个星期都没有离开的意思,每天除了吃就是睡,她看上去好像有些疲惫,但也不像生病了。不过让很高兴她能待在这儿,他说不清他们的关系,但他越来越离不开她。
外面下起了大雪,积雪堵住了屋门,让只能从窗户进出,他凿开雨水收集器里的冰,再拿回屋里融掉烧开。他们在大雪中与世隔绝的生活倒也十分惬意,阿尔忒弥斯这回比以往更加沉默,不过让已经习惯了她的寡言,他不希望这样的日子结束。
有一天他们正在一起吃着压缩饼干,阿尔忒弥斯突然问道:“让,如果你可以怀孕的话,你会把那孩子生下来吗?”
让笑了起来:“你还真把我问住了。”
“你好好想一想,”阿尔忒弥斯一本正经地说道,“我在很严肃地问你。”
让想了想:“应该会吧,怀都怀了,干嘛不生呢?”
“你真这么想?”阿尔忒弥斯怀疑地问道,“你不怕这会彻底改变你的人生吗?”
“我亲爱的阿尔忒弥斯,我现在的人生一眼到头,没有希望,最缺的就是改变,生活里的意外一件接一件,任何信念都会被轻而易举地摧毁,没有什么是能抓在手里的。所以如果有个孩子让我养,那起码是个明确的生活目标,也许我们人类本就是DNA用来传递自身的工具,人只有回归到那些本质的事情上才能获得安宁,不过我不可能自己生个孩子,所以我必须寻找别的生活目标。”
“那么,”阿尔忒弥斯继续问道,“如果我们之间有了个孩子,你会因此愿意跟我一起生活吗?”
“当然,”让毫不犹豫地说道,“我可不会像你一样逃跑,我会从此跟你一起生活,像头老黄牛一样任劳任怨。”
“为什么呢?”
“因为你给了我一个生活目标,那会成为我活下去的希望,为了你而活远比为了自己活让我觉得踏实。”
“但是你说过你小时候家里很穷,父母之间也不和睦,我们一起生活的话,也许也会变成那样,你不害怕吗?”
“跟我现在的生活比,还有什么是值得害怕的呢?我虽然不完美,但我保证会低头干活,既不沾花惹草,也不整天抱怨。”
阿尔忒弥斯笑了。“那你爱上我了吗?你不爱你的女朋友了吗?”
“我怎么可能不爱你呢?阿尔忒弥斯,我当然爱你,但是我也从没忘记过伊莎贝拉,不过我对你的爱和对她的爱是完全不同的,很难放在一起比较。不过幸亏我永远不用面对这样的困境,你是拿非利人,我们不会有孩子,你也不会跟我一起生活,也许我喜欢你,就是因为我们这种简单的关系。我们之间的关系是特别的,只有你能这样跟我相处。”
“那如果我真的怀孕了呢?”阿尔忒弥斯追问道,“你不得不做出选择。”
让认真思考了一下后说道:“那我就选择你。”
“为什么?你是因为一个孩子爱上我了吗?还是爱上了那个未出世的孩子?”
“这不仅仅是爱不爱的问题,就像在你们的定居点,只要你搞出孩子了,委员会就一定会要求你负责到底,不管你的感情有多纠结,一个孩子就是一个现实问题,你必须把这个问题解决了,一旦有了这个目标,感情也就不重要了,比起捋清感情,我更喜欢解决现实问题。当然,你也可以说这是我的懦弱和逃避,但如果生活替我做出了选择,那我就坦然接受。”
“你很坦率。”
“那现在轮到我来问你了,”让说道,“你会因为一个孩子跟我一起生活吗?或者就此爱上我?”
“我不知道,毫无疑问我也很喜欢你,跟你在一起我不用担心你会突然背叛我或是敲碎我的脑袋,这在我的人生里还是第一次,荒原上的生活太危险了,所以也许我爱的不是你,只是我们之间这种轻松安全的关系。我不想改变我们之间的状态,无论发生什么,即便我怀了一个孩子,也许我对我们关系的这种坚定的维护本身就是一种爱,说不定我已经爱上你了,谁知道呢?你说过你对你女朋友的爱美妙又痛苦,我对你没有那种感觉,我们之间的感情也许不是爱,但也许你们之间的才不是爱,或者爱本身就是各种各样的,没人说得清。”阿尔忒弥斯站了起来,“我该走了,这次待的太久了,我必须回到荒原上去。”
“我送送你吧。”让也站了起来。
这次她居然没有拒绝他,他们慢腾腾地走在漫天大雪里,阿尔忒弥斯一直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情,让觉得她的五官好像发生了某种变化,变得比过去更加柔和,更加美丽,他觉得说不定自己真的爱上她了。
他们默默无言地走到铁丝网边上,阿尔忒弥斯眯起眼睛看着大雪里那片黑漆漆的树林,看上去欲言又止,满腹心事,让还是第一次见到她这么犹豫不决。她在铁丝网前默默徘徊了片刻,突然对着那片森林用力吹响了口哨,一匹食肉马从森林里冲了过来,它停在铁丝网外扬起前蹄奋力嘶鸣,大汗淋漓的身体冒着白烟。阿尔忒弥斯麻利地爬出了铁丝网,她翻身上马低头俯视着让,那双眼睛重新变得坚定不移,她大声说道:“让,你是个好家伙,但你无法成为我人生的答案,我是女人和古力格列生下的拿非利人,我必须回到荒原上去解答自己的人生,我认可你说的,一个人说什么、做什么远比他的年龄、性别、出身重要,人就是人。但士师攻击我们的时候不会管我们做了什么,只因为我们是拿非利人,我们的生活一团糟,所以我们必须搞清自己是谁,然后作为拿非利人生存下去。跟你在一起非常愉快,可我终归是个拿非利人。”
“你一定要当拿非利人吗?”
“对,这是我的信念,信念这东西让自己相信很容易,但是灌输给别人很困难,在别人的质疑中自己的信念也很容易动摇,所以成功的人多少有些偏执,因为没人能撼动他。我已经下定决心要定义拿非利人的生活,我不会回头的。”阿尔忒弥斯催马要离开前又勒住了缰绳,“对了,让,我想跟你确认一件事,你真的来自天使之城吗?”
“当然,劳动营所有人都来自那里。”
“所以你也来自生育机构?”
“那倒不是,我是我妈生的,他们当时是反政府分子,从那儿逃走自然生育,后来养不起我,又带着我返城了。”
“原来是这样,”阿尔忒弥斯笑了,“可能问题就出在这儿,如果只有一方的基因被标记,就有可能产生漏网之鱼。”
“你说什么呢?”让没听清。
“没什么,”阿尔忒弥斯从腰间掏出一个小口袋扔给让,“送你个东西。”
让打开一看,原来是一袋种子,他问道:“这能吃吗?”
“这不是吃的,天气转暖的时候你把这些种子种下去,它们就会发芽生长,在你找到生活目标之前,就以孕育这些种子为目标吧,就像孕育一个孩子一样,虽然不是用你自己的身体,但你也要付出劳动,不要总想着生活替你做选择,有时候你也得自己做出选择。再见了,让。”
阿尔忒弥斯催马离开了,大雪中她的身姿一如往日般潇洒,她那毫不留恋的态度给了让力量,却也让他有了某种感伤的预感,果然那是他在劳动营最后一次见到她。等他们再次见面的时候,他们中间已经没有那道铁丝网了,让也成了荒原生活的一部分。
尽管让心里已经有了预感,但他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希望阿尔忒弥斯能回来,他每天一丝不苟地打扫卫生、拾掇自己,但她真的再也没出现。让确信在她身上一定发生了什么,他猜不出那可能是什么,但他知道自己问了也没用,阿尔忒弥斯从不说自己在想什么或是遇上了什么,她只会默默考虑好一切,然后自己作出决定。他最难忘的正是她身上那种坚毅的品质。让说不上来比起一般的男女之情,他们之间的关系更好还是更坏,但随着时间流逝,让也接受了阿尔忒弥斯的结论,他们不是彼此人生的答案,但她确实是个好样儿的。
天气逐渐转暖,大地冰消雪融,融化的雪水混合尘土和了泥,被让挖的烂糟糟的土地成了一片沼泽,他决定播种阿尔忒弥斯留给他的种子。让是个地地道道的城里人,根本不懂种地,只有个大概的认识,他决定先把土地弄平整。开始整饬土地后他才意识到自己去年真是病得不轻,想把坑坑洼洼的土地重新填平疏松实在是件难事,他每天天一亮就开始干活,一直干到太阳下山,劳作让他筋疲力尽,却也让他越来越健壮,他略显单薄的脊背变得厚实了,手腕比过去更加粗壮。
土地终于被开垦了出来,让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虔诚地将那袋种子播种了下去,他暗暗猜测着到底会长出什么来。然而种子却迟迟不肯发芽,就在让心急如焚的时候,土壤里终于钻出了寒碜的小苗。那些小苗是灰绿色的,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让人感受不到丝毫的生机,让对此大失所望,他不明白是自己种植出了问题,还是它们本来就是这副德行。不过他相信阿尔忒弥斯不会耍他,他耐着性子细心侍候着这些小苗,这些看上去随时要枯萎的植物终于生机勃勃地成长了起来,它们如野草一样越长越高,叶片始终是陈旧的灰绿色,夏天的时候让的小木屋完全被这些植物包围了起来,他茫然地看着这一大片草丛,想不明白阿尔忒弥斯为什么要留给他一袋草籽。
一个晚上风雨大作,让在外面撑起所有床单设法保护那些野草,自己被淋成了落汤鸡,尽管如此大部分野草还是被暴风雨摧毁了,只剩下一小片苟延残喘。让在地上挖出沟渠排走积水,太阳晒干了土地,烂泥里又钻出了灰扑扑的小苗。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让和那片野草一齐变得愈发强健,铁丝网外那片黑漆漆的森林始终无动于衷地旁观着他们的抗争。
暑气渐渐消散,让能感觉到秋天已经来了,多亏了这片野草,被流放的第二年他的精神没有再度崩溃,野草结出了一串串米粒大小的花苞,但让并没因此欢欣鼓舞,野草始终只是野草,灰扑扑的颜色恰似让没有希望的生活,他每天一边尽心尽力地侍弄着这些野草,一边琢磨着阿尔忒弥斯是不是想通过这袋种子告诉他,他的生活已经没指望了,就像这些野草一样凑合活吧。
有一天这些野草终于开花了,寒碜的淡白色花朵小到几乎看不见,让也没放在心上。他像往常一样在草丛度过了一天。太阳要下山了,他收拾起工具决定回去睡觉,但草丛里的什么东西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刚开始他以为自己眼花了,但定睛一看灰扑扑的草丛里真的有什么东西在发光。他轻手轻脚地靠近那微弱的光源,屏住呼吸轻轻拨开草丛,仿佛怕惊动谁,他发现原来是那些白色的小花在发光。柔软的花瓣发出淡淡荧光,仿佛天上的星星跌落进草丛,照亮了那灰色的草叶。随着太阳不断西沉,暗淡的花光愈发明亮,最后整株草竟然都亮了起来。
让猛地回过身去,在他身后整片灰扑扑的草地都亮了起来,他仿佛站在闪闪发光的银河里。一阵风吹过,那些小花随风飞了起来,仿佛无数只萤火虫漫天飞舞,它们乘风飞到了更远的地方。让屏息看着眼前的一切,突然他听到一阵扑扇翅膀的声音,那声音由远及近,一大团黑压压的东西如乌云一样飞过铁丝网,降落在了这片发光的草地上。让终于看清了,原来是蝴蝶,它们五颜六色的双翼展开几乎有他的手掌长,它们如会飞的花朵一样翱翔在闪烁的草叶间。黑漆漆的树林蛮横地掠夺着其他生物的生存空间,植物和动物都被它们驱逐,但这些灰扑扑的草叶用整个春天和夏天探寻着可以生存的地方,一旦它们确认可以扎下根来,便瞬间点亮自己开花繁育,它们的光芒是一个信号,召唤来了荒原上那些无家可归四处迁徙的蝴蝶,而这些蝴蝶又会带来其他生物,那片黑漆漆的树林永远无法占领整片大地。
让看着眼前美轮美奂的景色,激动地几乎要喘不过气来,终于强烈的情绪冲破了胸膛,他一边大笑一边在发光的草丛里狂奔起来,仿佛一个天真的孩子,栖息在草叶上的彩蝶被他的脚步惊起,起飞后如虹如霞,他度过了那么多枯燥乏味的苦日子,但最终大地回报了他,他体验到了孕育生命的快乐,虽然不是用他自己的身体,但他被生命的美丽和韧性所打动,他深深感受到自己的渺小,但他又意识到自己在一条多么广阔的生命大河里。草叶、蝴蝶、森林还有他,都是宇宙里独一无二的生命,他们用自己短暂的生命火花对抗着宇宙永恒的漠然。
蝴蝶来过后草叶结出了种子,让在草丛间发现了新的昆虫,还有小小的蜥蜴和老鼠,被他吓走的蚂蚁也回来了,那片草地依旧灰暗,但实际上已经生机勃勃。一天早上让被一阵鸟鸣惊醒,他探出头看到几只灰色的小鸟在他屋顶上叽叽喳喳地鸣叫着,他把饼干渣喂给这些鸟,于是来了更多的鸟。又过了几天他在铁丝网外发现了兔子的踪影,让用扳手在铁丝网上铰了个洞,不久就有胆大的兔子进来吃草,很快一窝兔子在草地上安了家。但是一天晚上一只野猫钻了进来,它趁着夜色血洗了整片草地,第二天早上让只发现了一只幸存的兔子。他以前听说过这些荒原杀手的名声,吓得赶紧堵上铁丝网上的洞,但是那些捕食者已经发现了这里,夜晚黑色的丛林里亮起了一双双嗜血的眼睛,那些独行侠竟然成群结队来攻击这里。让把自己的小木屋武装成一个堡垒,一整晚不敢合眼,半夜一些猎手翻越铁丝网进来了,它们围着小屋打转,发出低沉的神隐,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它们突然开始发动攻击,一只小猫不知从哪里钻了进来,让拧断了它的脖子,自己也被挠得鲜血淋漓。天蒙蒙亮的时候,这些杀手终于离开了,让筋疲力竭地瘫倒在屋里。
整个冬天让都在和这些杀手对抗着,好几次他差点儿就被撕成碎片,他和那只幸存的兔子相依为命,终于挨到了春天。土地重新变得生机勃勃,让发现一些新的植物在这里扎了根,也许是远道而来的动物带来的,其中一种植物结出了红色的果子,那晶莹的果子看上去十分诱人,让犹豫再三后终于大胆吃了一颗,肥硕的果肉滋味如樱桃一样甜美,他静静地躺在屋里等着自己被毒死,然而什么都没发生。他开始采集这种果子制作果酱,秋天的时候他把种子保留了下来,他没有再养兔子,因为它们繁殖的太快,几乎要把这片草地啃秃,那些叽叽喳喳的小鸟很快也成了灾,不过一只食肉的鹰从这里飞过,清理了小鸟和兔子,也差点要了他的命。
冬天来临的时候那些野猫又回来了,不过让已经积攒了些对付它们的经验,这个冬天依旧过得惊心动魄,让的后背留下了一道几乎致命的伤口,但他抓住了一只个头儿不小的野猫,还剥下了它的皮。他示威般把那张皮悬挂在窗前,那些来自荒原的猎手发出了愤怒的嚎叫。
虽然让仍旧生活在人类的领地上,但他的生活渐渐和荒原融为了一体,他也成了荒原上生存竞争的一环,春天再次来临的时候无人机不再送罐头和干粮,让不知是他们忘了,还是想干脆饿死他,还好他可以自己弄到吃的,他又开始养兔子,搜寻一切能入口的植物,他不再允许鹰从这里打猎,所有的鸟都是他的粮食,他甚至开始期待野猫的侵袭,因为它们也可以成为他的食物,实在没吃的他就吃虫子。但断粮还是难免的,最惨的时候他只能吃草根,但最初种下的那片野草让这里从来没有彻底荒芜,它们始终在召唤着其他生命,那些坚韧的野草成了让生存下去的基础。就在吃与被吃的角色轮换里,他觉得自己好像也变成了一只野生动物,他像阿尔忒弥斯一样不再睡整觉,而是靠打盹恢复精力,这种生活让他学会了她的坚韧。
一天早上,正在打盹的让在睡梦中听到了隐约的歌声,他以为自己在做梦,但同时他听到了一阵马达的轰鸣。让彻底醒了过来,冲出小木屋焦急地张望着天空,他真的看到一架破破烂烂的直升机摇摇晃晃地飞了过来,歌声听得更清楚了:“……just like me they long to be,close to you……”
让激动地大喊大叫起来,突然那架直升机失去了控制,径直坠毁在了让的小木屋上,让大喊着冲了过去。驾驶员从废墟里爬了出来,他的头受伤了,半张脸都是血,但看上去并无大碍,让一眼就认出来,他就是五年前送他来的那位驾驶员。驾驶员看到让高兴地说道:“小伙子,果然是你!他们都说你不可能还在这里,但我一定要来看看。我的主管一直想搞死我,这架直升机今天终于报废了,但是我没死,你也没死,我们都活着!哈哈!”
让激动地跟他拥抱在一起,他为期五年的流放生活终于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