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谭凛和齐为旻的那点恩怨,要从十年前开始说起。
十年前,谭凛的父亲谭耀是懿国驻守西北边疆的大将军,常年居住在外。谭凛是谭家的小儿子,上头还有七个姐姐,他是谭家唯一的男丁,一出生就被父亲寄予厚望。可惜谭凛幼时顽劣,家中女眷宠他还来不及,根本管不住他,惯出了他一身桀骜不驯的臭脾气。谭耀每次回家,都会发现小儿子变得比上次见面时更加骄纵了,简直比最烈的马儿还更不服管教。实在没办法,在他十三岁那年,谭将军把儿子带到了自己军队驻守的边陲小镇上,决定好好磨砺磨砺他的性子。
从热闹繁华的锦绣之乡,到荒凉破旧的无名村落。没有了乳母、小厮、侍女无微不至的照料,锦衣玉食的贵公子谭凛感到了极大的落差。他父亲把他随意地往村里一丢,只留了个粗手粗脚的副官照顾他的饮食起居,还为他报名了村中的书塾,隔三岔五的就要来检查他的功课。若他逃学或不完成先生布置的作业,他父亲还要对他进行一番棍棒教育。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谭凛开始花钱找书塾的孩子帮他完成作业。但找同一个书塾的孩子字迹太过相似,容易被先生看出来不说,质量还良莠不齐。而齐为旻就是那个时候,在他的回家路上主动冒出来说要帮他完成作业的。
因为家里穷上不起书塾,齐为旻一直趁书塾上课时在外偷学。而且在谭凛开始找代写的时候,他就一直试探着想要接近谭凛。谭凛也知道身边有这么个老鼠似的鬼鬼祟祟的小子,却没料到这个小子敢主动来找他。
他一开始还有点看不上齐为旻,但是当齐为旻帮他写了一次功课之后,他才发现,这小子确实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虽然看起来年纪不大,但一上手仿他的字迹便仿的十成十的像,连他自己都很难分辨。不止字写得像,齐为旻给他代写的功课质量也很高,尤其擅长写文章,次次都作为典范被先生在书塾里念诵。
唯一的缺点就是这小子总是行迹难测,找不到人。每次都是放学后到他家快速帮他写完功课之后拿钱走人。后来谭凛便找到自己老爹说想在村子里给自己找个书童,父亲自然同意了,他便名正言顺地让齐为旻成为了自己的小书童。
在村子里住了快两年,谭耀觉得儿子磨砺的差不多了,便决定把谭凛打包扔回上京。走之前,谭凛问齐为旻要不要随自己去上京,继续做他的书童,齐为旻二话不说便答应了。于是谭凛给了齐家十两银子算是补偿费,就这么把齐为旻给带回了上京。
回到上京以后,谭凛依照父亲的意思继续在京城中最有名的崇云书院学习。崇云书院里大多都是希望通过科考改变自身命运的平民学子,像谭凛这样贵族出身的还真没几个。直到成熙帝以迎娶公主作为奖励,才使得崇云书院在贵族家族终备受追捧。
而谭凛也是从那时开始才真正认真学习的。和玉公主容貌姝丽,有“大懿第一美人”的称号,他年幼时随父入宫曾偶然目睹过公主芳容,一见倾心,念念不忘。
而齐为旻,在崇云书院做了两年他的书童以后,竟然在某次太子来书院挑选伴读时被太子选中。和离开家乡一样,这一次齐为旻也没有什么留恋地果断离开了他,入宫去当太子伴读了,并且在科考中一举夺魁,顺利迎娶公主,让他曾经的主人谭凛成了个天大的笑话。
世事难料,谭凛怎么也不会想到那个自己看不上的乡下小子会踩着他步步高升。把他当作跳板也罢了,还抢了他思慕的心上人。抢了他的心上人也罢了,居然连个男人都不是。心高气傲的谭大人这辈子也没吃过这么大的亏,每每思及此事,总觉得如鲠在喉。
好在老天开眼,让齐为旻这小子遭了报应,从炙手可热的驸马爷变成不名一文的教书先生,他倒是要看看,姓齐的到底还能如何咸鱼翻身。
齐为旻入职崇云书院那一日,符清朗请客,请了他们那一届的一批书院同窗,在上京最好的酒楼喝得酩酊大醉。饶是谭凛这种海量,那天也着实喝得有些醺然。
他原本以为,自己的生活不会再与齐为旻有什么交集。可那天喝醉回家之后,他再睁眼之际,便发现自己居然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着实把他吓了一跳。
是的,谭凛就这么穿越了。由上京城身份尊贵的御史大人,变成了齐家村十四岁少女齐敏。
身份年龄悬殊也就算了,关键是性别都不是同一个啊!可怜谭大人活了这么些年,第一次体验了一把蹲着如厕是什么样的感觉。
起初谭凛还试着寻找回到自己身体的办法,在尝试过各种偏门左道以后,他终于意识到自己一时半会儿确实回不去了,只能开始认命地学着适应自己周遭的一切。
据了解,他现在的这个身体齐敏,在家中兄妹之间排行老三。她的上面还有两个姐姐,均已出嫁。下面还有一个比她小一岁的妹妹和一个比她小两岁的弟弟。
而她的父亲齐为嘉,好死不死,正是那个阴魂不散的齐为旻的亲生兄长。
阴差阳错,他再次回到了十年前他曾经呆过的那个偏僻村落,还他妈的成了齐为旻的小侄女。
这都算些什么事儿啊……都说外甥像舅,可没人说侄女像姑的啊。可他看着铜镜里的齐敏,简直就和齐为旻那张寡淡无味的小脸一模一样,活脱脱第二个齐为旻在世!
十年过去,上京的景色不知换了多少,可在这座小山村,时间却仿佛冻住了似的,和他记忆中当年的村落一模一样。书塾还是那么个书塾,齐家还是那么个齐家。十年前他只在带着齐为旻离开的那一日来过齐家,是为了给那十两银子的。当时齐家给他留下的印象就是又破又旧,家徒四壁。而现在,好歹也是状元老家,齐家看着是比当年要有钱了那么一点,至少屋内也有着几样像样的家具了,可远远还达不到“富裕”的标准。
齐为旻这个抠门女人,都在上京当上驸马了,难道不知道多多接济一下兄嫂吗!害的他谭凛现在也得在这儿过苦日子!
齐家是典型的务农为生的家庭,家里的五个孩子只有小弟去书塾读书。父亲母亲每日都需出门务农,爷爷奶奶早已不在人世,大姐二姐都已出嫁,所有的家务活便由剩下的齐敏和小妹齐月承担了。谭凛从出生开始便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农活家务事半点都不会干,硬是要勉强做也都磕磕碰碰的干活不利索。他第一次烧饭的时候,把饭菜全都烧焦了,暴怒的齐为嘉抄起笤帚对着他就是一顿劈头盖脸的毒打,把谭凛给打懵了。
他不是没挨过揍,他父亲谭耀生起气来也打他,可他是谭家唯一的儿子,是男人,皮糙肉厚不怕揍。在他的观念里,他的七个姐姐们都是娇花儿一般一碰就碎的玻璃水晶人,养在深闺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重话都不曾被人说过一句的,更别提挨打了。
百善孝为先,这是谭凛从小受到的教育。齐为嘉虽然并非他的父亲,可却是他如今用的这个身体的生身父亲,既然如此,那他便不能忤逆父亲。再加上他现在是女人身份,女人,在家从父,出嫁从夫,于情于理,他都应该顺从。
可是,日复一日繁重辛苦的家务,父母的轻视和严厉,都让谭凛觉得难以忍受。他从来不知道,做男人和做女人可以相差这么多。从前他做男人的时候,总觉得女人就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用像男人一样负担起养家重担,活得轻松惬意,可当他成了女人,才发现,原来男人的世界才是更加轻松的。
比如他现在的小弟齐宇,生在同样的家庭,可他从来不用干半点家务活,每天只需要去书塾念书,回家之后轻松写点功课,吃饭有人给他做好,衣物碗具也不用自己浣洗。父母每天对他嘘寒问暖,还动不动就给他开小灶,有任何好吃的好玩的,都是第一时间先给弟弟。谭凛已经过了渴望父爱母爱的年纪了,面对这种显而易见的偏颇虽有不忿却也不会表现得太明显。而年龄只比齐敏小一岁的齐家老四齐月,却还是为因为父母的偏心而难过,有的时候还会自己躲到角落偷偷哭泣。
晚上睡觉的时候,姐妹两个躺在同一张床上,齐月抱着齐敏,突然开口问她:“阿姐,你想不想也去读书?”
齐敏,也就是谭凛此时困得迷迷糊糊的,半梦半醒之间回了一句:“读书?”
齐月说:“对,读书。就像小叔那样,靠着读书,到上京去。”谈到这个,小姑娘的语气里满满的都是羡慕与倾佩,“小叔真的好厉害。”
齐月口中的小叔,指的自然就是齐为旻了。看来齐为旻女扮男装的事情瞒的还挺严的,连家里的小侄女都不知道。谭凛困倦中回答:“但是只有男子才可以读书啊。”
“凭什么只有男子可以读书,”齐月闷闷不乐地说,“凭什么在我们家只有小宇可以什么活都不用干!要我说,小宇长得一点聪明相都没有,估计也读不出什么名堂来。”
谭凛觉得这小姑娘气鼓鼓的还挺好玩,于是继续问:“小宇怎么就没有聪明相了?”
“你看他,长得跟小叔一点都不像。”齐月端详着齐敏的脸,“要我说,我们家,最有聪明相的人其实是你,你跟小叔长得太像了,搞不好也能当状元哩!”
“哈哈别瞎说了,快睡吧你,明天还得早起做饭呢。”谭凛翻了个身,面对着墙壁,口中虽然在安慰着齐月,可心思却逐渐活动了起来。
其实齐月说得对,他是不可能一辈子待在齐家村的,一定得想个法子到上京去。
实现这个目的的唯一途径,也许就只有读书了。
可女子是不能读书的。
“为何不能?”一个熟悉的声音在他的耳畔轻轻响起来,他好像又听到了那个人说的话。
“女人为何不能参加科考,为何不能入朝为官?当今圣上也是女人,女人既然可以当好皇帝,也可以做好官。”
真奇怪,那日他分明没有上朝,为何她的这些话会如此清晰地出现在耳边?
谭凛实在太困了,上下眼皮打起了架。在坠入梦乡的前一刻,他脑子里最后一个念头是:
齐为旻,这到底是你的报应,还是我的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