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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君侧,许一世诺(一)

堂内燃起了熏香,香溢四散,浓郁的香气充斥着魏风的嗅觉,一瞬令他仿若回到了那年那日。

一场瓢泼大雨,天地间灰暗成暮色,路上除了两个行色匆匆的影子,早已无了人。

“公子,雨这般大,我们找个地方避雨吧。”青衫男子对着身旁的白衫男子道。

白衫男子抬头,俊逸的脸上落满了雨水,一对墨黑的眸子向着四下扫视了一遍,指着不远处的竹屋回头:“魏风,我们去那儿。”

竹屋的主人不在家,门亦是关着的,故二人只能站在屋檐下避雨。屋檐有裂缝,虽有漏雨,但比起先前,却好过太多。

约莫半盏茶的时间,二人眼前忽的出现了一名蓝裙女子。

那女子身形瘦弱,后背却顶了个巨型箩筐,里头摘满了草药。雨很大,已将她全部打湿,她正垂着头向着他们的方向快跑而来。

然而在看见他们二人之后,忽的站定在了雨中。

雨水顺着她精致的脸打下,她只是愣在原地,望着白衫男子轻笑,那笑容,像极了夏日的荷花,清新、淡雅,却美丽极了。

白衫男子也正看着她,墨黑的眸子似是一汪深潭,倒映着蓝裙女子的身形。此刻,他的眼中便只剩下那一人。

魏风回看着二人,那一刻,他觉着自己包括这天地间的一切都被二人给隔开了,这如丝线般的雨,只为他们二人而下。

直至一阵疾风卷过,白衫男子才回神,对着蓝裙女子唤道:“姑娘,快来檐下避雨吧。”

闻言,蓝裙女子猛然回神,甩了甩脸上的雨水,冲向二人。

“快些进屋吧,这雨怕是一时半会儿停不了。”蓝裙女子打开了门,招呼二人进屋。

二人才反应过来,原是她的住处。

竹屋很精致,还有回廊,比起他们的住所,这里着实简陋,然而比起一般的村舍,这竹屋却足够宽敞。

蓝裙女子生了火,给二人烘烤衣服,又煮了姜茶,给二人驱寒。

“多谢姑娘。”白衫男子注视着她,说,“这雨来得急,给姑娘添麻烦了。”

女子红了脸,笑道:“公子无需客气,常言道:出门在外靠朋友,行个方便又有何麻烦。”

“哈哈,姑娘好胸襟,只是姑娘这么轻易就让我们进了屋,难道不怕我们是歹人?”魏风调笑道。

女子轻笑:“此处乃是我家,又有何可怕?且不论二位是否为歹人,就方才,二位接过我送来的姜茶,问都未问就一口喝下,二位就不怕我在茶中动了手脚?”

一番话,令魏风嗔舌,对着女子竖起了拇指。

白衫男子大笑,对着魏风道:“你也有无话可说的时候啊?”

魏风摇头,指着女子说:“姑娘伶牙俐齿,在下佩服。”

女子一脸羞红,跺了跺脚,转身回屋。

“姑娘,姑娘,在下同你说笑的,莫要生气啊。”以为她生气,魏风忙向她赔礼。

谁知女子转过头,对他吐吐舌头,笑:“我才没那么小气,我给你们做好吃的去。”

一听是有吃的,魏风心情大好,转头,瞧见了白衫男子望向女子的目光,心中一怔。原来,在喜欢的女子面前,任谁都会流露出那样的神情,他知道,那一刻,那名女子已经在白衫男子的心间落下了根。

女子的手艺极巧,仅一些素食,在她的精心烹制下,亦是色香味俱全。

“好香啊。”魏风吸了吸鼻子,大声赞道。

“是吗?”女子轻笑,“此地偏远,许久未上街了,家里就这些野菜素食,二位将就下吧。”

“不将就不将就,这鲜艳的菜色、扑鼻的香气,姑娘的厨艺真是了得,一盘盘做得像艺术品一般,我都不敢动筷了。”魏风打趣道。

“行了,就你话多,吃吧。”白衫男子捶他一拳,说。

女子哈哈大笑,往他碗中夹了一筷子菜,说:“公子,你也吃。”

“嗯。”白衫男子应声,“多谢姑娘。”

“你们叫我锦云吧。”

“锦云,好名字,人如其名啊。”魏风口中含着菜,止不住说。

“公子过奖。”锦云笑,“不知二位公子如何称呼?”

“我啊?我叫魏风。”魏风说,又指了指白衫男子,“这位俊俏的公子,叫秦婴……”

“秦婴,秦婴……”锦云在心内默念了几遍。忽的脸上腾起了红晕,忙垂下头。

大抵是她的心思被魏风察觉了,魏风指着她打趣道:“姑娘,我们家秦公子,尚无婚配。”

闻言,锦云的脸越加红了,干脆伸手捂住了脸,嗔道:“魏公子你又捉弄我。”

“冤枉啊,我这正儿八经跟你介绍我们家秦公子呢,哪儿捉弄姑娘啦?”魏风叫屈,看到锦云通红的脸时,逗她的心思越发加深了,“怎么?可是姑娘的心思被我说中了?”

锦云抬头,瞪他一眼,说:“讨厌,不跟你说话了。”随即跑了出去。

魏风哈哈大笑。

秦婴指着他直摇头,然后追了上去。

“都走啦?菜不吃啦?那我一个人吃。”望着二人双双离去的背影,魏风笑着又往口中夹了一大筷子菜,一会儿工夫,就吃了个底朝天儿,侧着身,望着廊下二人的影子,牵起了嘴角,笑得灿烂。

屋外大雨滂沱,风卷着雨直拍向锦云身上,秦婴站向了风口,为她挡去了些许雨。

锦云红着脸,抬头对上秦婴那双墨黑的眸子,漆黑如深潭的眸子里印着自己的脸孔,她想,自己此刻定是狼狈极了,她的小心思,当真是被他们看穿了么?

“魏风就是那副样子,他逗你的,你别介意。”秦婴说。

锦云垂头,盯着鞋面发呆,愣了半饷,低低开口:“秦公子,我……你会否觉着,我这样的女子,有些太不矜持?”

秦婴笑,眼底化开一丝温暖,伸手搭上锦云的肩,令她正对着自己。

双目交汇之时,他满目温柔,她担惊受怕。

“不会,一点都不会。”秦婴看着她,认真的吐出这么几个字。

锦云只觉自己的心仿若已跳至了喉间,一瞬就要破口而出,他是在告诉自己,他也喜欢自己么?面前的白衫男子,容貌出尘,举止高贵,谈吐自如,他当真会喜欢这么平凡的自己?

她不知道,她一点也不平凡,他见她的第一眼,已倾心。

第二日,雨过天晴,阳光明媚,他却已不想离开。

当然,这样的结果,魏风早已料到,也并无意外,于是便先行离去。

魏风离开之后的大半月,是秦婴与锦云此生最欢乐的时光。

他陪着她上山采草药,她教他辨认各式草药,采完草药,他们一起挑,一起晒……

他去山间砍下竹子,爬上屋檐,为她修补漏雨的裂缝……

他们一起爬山,观日出,等日落……

他们在庭院里一起种下了红梅树……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他们许下了一生守候的诺言……

然而,命运总看不得有情人眷属,只大半月的时光,秦婴便离开了……

那一日,北风呼啸,吹落了药架,吹散了药草,秦婴站在红梅树下,不敢直视锦云的眼。

他践诺了,他答应她要一生守候的……

“你去吧,不管多久,我都会等你。”锦云说,脸上是明媚的笑。

秦婴垂着头,墨黑的眸子透不出一丝光。月白的袍子被风卷起,在一片昏黄色中,亦显得暗淡。

良久,他从怀中掏出一串银铃,解下一颗,将剩余的四颗塞入锦云掌心,说:“这是一串有灵性的银铃,持有之人,不论走到天南海北,最终都能回到一起。你带着它,如若将来我迷失了回来的路,它会指引我回来……”

锦云拽紧了银铃,笑着点头,然而眼中却是泪花闪烁。

若路在心中,又怎会迷路?

她知道,他这一去,定是不会回来了……

秦婴离开之时,天空再一次下起了大雨。

一场大雨,他与她相遇,然而又是一场大雨,他与她别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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