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裳,在蚩溪、连山一行,动身离开血戎王城的当天,就给飞锦去信了。飞裳信中意思——“十年贱履”,根本就是老蚩庐,为儿子蚩溪,再搞一张空白饭票的噱头而已,千万别上当!可飞裳又丝毫不敢违拗疆王连疆的意志,只得委曲求全,将计就计。
待蚩溪一行来到锦羽后,索性除掉蚩溪,扣下连山……假以时日,飞裳借回锦羽省亲的机会,接回连山不迟!当然,如果能把儿媳羽魅,也带回血戎王城的话,更是锦上添花,十全十美!
家书阅毕,飞锦莞尔一笑,心头飘过五个字儿,“你想得倒美!”
蚩溪觐见,刚把蚩庐编就的“十年贱履”那套词儿背完,飞锦便按捺不住,急急调侃道,“你一句话,就骗走了血戎王子连山。江湖规矩,算我一份儿!大公主羽魅,小公主羽影,也只一句话,说到我飞锦心尖儿上,你蚩溪径自带走即是!如何?”
锦羽王宫,美女美食美景,蚩溪着实恋恋不舍,便耍心机道,“起奏陛下!公主殿下非同常人,非呕心沥血,搜肠刮肚,匠心独运,不足以炼就一句……恳请女王陛下,宽容两日,功到垂成!”
“准!”飞锦淡然道。
“哈哈哈!妈妈最棒!妈妈万岁!”红翅鹰带走羽魅后,羽影只好搂着梅花鹿,一边劝梅花鹿别哭,一边在人家梅花鹿身上没完没了地蹭。
一听连山要住下来,羽影心里乐开了花,“看不到连山的模样,摸摸也过瘾啊!究竟他嘴唇有多红呢,羽魅馋得竟然要吃!哼!奇葩!”
羽魅的精灵,总是轰轰烈烈地,潇潇洒洒地,透过眼睛、嘴巴、耳朵、巧手、长腿,一览无余,淋漓尽致地展露给世人。作为锦羽之大公主,更是无不欣赏,无不艳羡,无不推崇。
还有,无论你喜欢不喜欢,羽魅的眼神,永远都是从太阳的高度直射而下,躲也躲不掉,藏也藏不住——习惯、接受、甚至屈服于她,她会毫不吝啬地,用自己的生命包裹你。前提是,不容背叛。
羽影怕羽魅,羽魅便把捍卫羽影的生命,视作自己的“生命”。而这一“生命”形式,即使母亲飞锦眼里,亦是远远超出姊妹血脉的范畴!……有些不可理喻,却又自叹弗如,飞锦听之任之,从不过问。
不能说,羽影自小就活在大公主姐姐的阴影中,羽影是盲人,无所谓阳光或阴影。十二岁的羽影,只晓得一个简单道理,简单到就是一句咒语,会念就行——“羽魅会保护我的!哼!”
羽影的眼睛里,笼着一层烟,一层雾,一层霜,却怎么也掩不住眼珠的灵动,那是她美丽心灵的影子吧。小小的羽影,却也有她“自成一家”的精灵,用体温,用呼吸,用抚摸,用清脆爽朗的笑声,绘声绘色的倾诉,奶声奶气地忿怨,甚至锦羽上下人尽皆知的,她那莫名其妙,却又没完没了的“蹭蹭”,谁说她不机敏,谁说她不聪颖……人们见了她就想笑,抱起来就想亲,涓涓细流,绵绵细雨般的,恬静,舒服,亲昵,羽影的精灵,再无其他。
羽魅的心境,清澈见底,一个猛子扎进去,你会惊奇地发现,她整个人儿,就在哪儿等着你,从不矫揉造作,更无粉饰伪装,她还是她,没有一丁点儿折射。
羽影的心境,自懂事儿起,至今依然雾锁重重。她从未真正开心过,也从未真正悲伤过。她的心境,永远服从,甚至服务于飞锦和羽魅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看不见,就听!听不懂,就猜!猜不透,就急!跟自己急!跟大熊猫急!
总之,她们高兴的那一刹,羽影比她们还要幸福;她们悲伤的一瞬间,羽影比她们还要伤心……“小瞎子,羽影!你记好咯,你是飞锦女王的耻辱,更是羽魅公主的累赘!这辈子你都是!哼!”
离开锦羽,离开飞锦,离开羽魅——每天,从早上一睁眼,到晚上酣然入睡,时而追到梦境里,羽影心头只琢磨一个问题,“离开!随便跟谁!随便去哪儿!”
羽影的那点儿心思,灵兽大熊猫心里面跟明镜儿似的——可又没地方说去!只有喝酒,左一杯为自己干,右一杯为羽影干……他也想离开这儿,只要跟着羽影,去哪儿无所谓。
洹水两岸的人们,对灵兽的存在,绝大多数抱着敬畏与羡慕的态度。毕竟,灵兽是上苍眷顾护佑其主人,最惹眼儿的标致嘛。锦羽王宫,亦然。
血戎王子连山的接风晚宴,盛大而隆重,灵兽们也享有各自主人的高规格待遇,与锦羽女王飞锦,同席而坐,推杯换盏。
剑齿虎出身血戎王宫,庄重而矜持,正襟危坐,不苟言笑,一酷到底,没怎么喝酒,也没怎么吃菜。
嘚啵驴呢,机智而知趣,到了哪座山,就唱哪座山的山歌,随行就市,礼貌低调,优雅风趣,深博仕女及女宾们的青睐。
大熊猫呢,常年混迹于锦羽王宫,有着强烈的王室荣誉感和分寸感,极尽地主之谊,热情主动,却又不喧宾夺主,恰到好处……晚宴期间,女王飞锦朝大熊猫频频点头微笑,以示满意和感谢之情。
按惯例,红翅鹰是不出席宴会的,但似乎一直记惦念着小梅花鹿和羽魅之间的境遇,所以破天荒地出席宴会,且紧挨着小梅花鹿而坐,席间红翅鹰和小梅花鹿,两人不时地窃窃私语……当小梅花鹿咯咯大笑着,把羽魅敬她的一杯酒,一饮而尽时,想必这对儿欢喜小冤家,再一次地冰释前嫌了吧。
“诶?老大!连山长得好看么??……跟我说说他呗!”血戎王子连山的接风晚宴上,大熊猫只顾跟蚩溪,连山,嘚啵驴和剑齿虎,推杯换盏,推心置腹来着,真没怎么注意连山的模样,羽影冷不丁儿一问,大熊猫免不了又得临时现编。
“唔!模样么,还过得去吧!啷个连山哦,细高条儿,小白脸儿,文质彬彬,气宇轩昂……别个毕竟是王子!大差不差噻!”大熊猫解下红泥酒葫芦,拔掉塞子,轻轻地啜了一小口,羽影就躺在他肚皮上呢,哪敢多喝,怕摔了小主人。
“嗯……嗯……那羽魅,羽魅一定紧挨着连山吧!一定是的!羽魅是大公主,连山是王子,俩人一定紧挨着吧!是吧?老大!”晚宴上,羽魅竟破天荒地没挨着羽影坐,听羽魅那欢畅开怀的笑声儿,羽魅的位置很远,很可能坐在飞锦旁边,而连山自然也挨着飞锦坐。
“羽魅,跟连山挨着没得?……哦!你还不晓得嘛,啷个羽魅,就是个人来疯噻……诶!我跟你说哦,小影子!我有重大发现!”
大熊猫善解人意,即便喝酒,也丝毫不影响他尽拣羽影喜欢的说。
“发现什么了呀!羽魅真地吃掉连山的红嘴唇儿啦!……不会吧!妈妈眼睁睁地看着,也不管!”羽影脑海里怎么想象不出,连山的嘴唇儿,究竟有多红,竟让羽魅垂涎三尺。
“哦!啥子呦!羽魅又不是鬼,咋可能吃人噻!……不过哦,啷个连山,真的害怕羽魅,倒像躲鬼似的,躲着啷个羽魅!千真万确嘞!”大熊猫没有撒谎,席间所有人深有同感——连山,怕羽魅,怕得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