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头对于衣着的提问是李二狗早有预料的,毕竟面对反常而故意视而不见更显怪异。
问题的答案在中午的时候他就早已打好腹稿,但时过境迁,那个有严重漏洞的答案显然需要随机应变:
“我中午回忆昨晚经历过的一场打斗忽然有了突破的灵感,那就是去体验人生百态,所以我下午扮作乞丐寻找契机,害怕打扰到其他百姓,还特意寻了个没人住破屋。”
原计划是打算说因为私塾先生布置的作业去体验乞丐的生活,不过这借口显然只能在先生回城之前应付一时,后面为了圆谎还涉及到提前找到先生串供。
德高望重的老先生能不能接受还是两说,既然今早已经给人留下了武学天才的形象,晚上又恰逢突破,这借口就来的合理多了。
捕头也不得不承认,虽然明知真正的理由肯定不是这个,但说法确实还算说得过去。
既然没有明显纰漏,他也愿意装个糊涂,示意李二狗接着讲是怎么被掳走的。
“我缩在破屋的墙角,逐渐找到了突破的感觉,思绪全放在了修炼上,结果就被人偷袭从脑后偷袭打了一棒子,”
李二狗背过身,主动展示后脑的伤口道:
“我被敲得回不过神来,迷迷糊糊地向墙角躲,偷袭的人见我没昏迷,又补了一棍,然后我就昏了过去。再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装在一个口袋里,被人包围了。”
散乱的长发上满是灰尘,脑后的位置被凝固的血液搅得一塌糊涂,就算没办法看清具体伤情,但显然不会是毫发无损。
绑架案只是前戏,这点不论是李二狗还是贾仁义都清楚地知道。
谁能先下一城,在后面的供词上就会掌握势不可挡的主动权。
简短的供词里在现实世界里的表现全是真实发生过的事实,贾仁义被恶心得不行,仍要抓住自己方少数没犯错的根脚反击:
“我今夜只是恰巧查看货物的时候发现了你,以为是招了贼,这才把你围住,何错之有?而且围住你之后我请你离开的,这也是事实吧?”
两个难以查证的问题铺路,贾仁义很清楚怎么建立一个良好的第一印象。
这次主打阳谋的李二狗不会在这种问题上撒谎,认可的点头自然就成了他话语可信度的侧面佐证。
当然,李二狗胡搅蛮缠地不承认也无所谓,反正只会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场面,不算吃亏。
成功走出第一步的贾仁义流畅地开始他第二步混淆视听的表演:
“而且坦诚讲,我今天不记得有自家兄弟出去过,因为原本大家是要等队里的一个成员归队后就出城赶路的,所以偷袭绑架你这事可别因为之前有积怨就胡乱往我们头上扣帽子。”
不安地皱皱眉头,李二狗自然知道当时的目击者恐怕只有藏在梁上的牛兰珊一人,但这事显然是说不出口的。
且不说因为之前的说法作茧自缚,自己理论上没看到袭击者的面貌,而且贾仁义敢提出这种说法,必定是源于袭击者没被一起捉来这里。
还不待他想出破局的方向,牛兰珊从怀里掏出那根“棒儿”,出示给一旁安静吃瓜的捕头道:
“这是我去找我家少爷的时候在现场发现的,上面沾染着血迹。”
强有力的物证打得栅栏里的所有人都措手不及,李二狗当然是大喜过望,贾仁义则是面色阴沉。
谁能想到这帮蠢货办事连手尾都打理不干净?
那断掉的半根“棒儿”外面有些带有金国特色的花纹不说,内里的中空更是说明这是根哨棒。
哨棒唯有他们常年在外奔波的人才会置办,中空的腔体可以借助猛吹气发出有如猛兽般巨大的声响,赶走野外可能会遇到的一些危险。
总之,不会是旧都这座城里的人们应该拥有的东西。
狡辩可能有用,但意义不大。
物证切实存在,也的确是当时用来偷袭的那根,遮过一时不妨碍它在最后输掉的时候成为雪上加霜的添头。
回过身,贾仁义眯起眼如猎鹰捕兔般寻找起目标。
衙门牢房的光线昏暗微弱,墙壁上油灯的火光映在贾仁义的瞳孔里却比剑光还利,凡是被看到的人都是一抖,下意识地左右扫视一番,然后自觉地让开身位。
原本就拥挤的商人们像是条躺在案板上被一刀开膛破肚的肥鲶鱼,为能杀人的目光让开一条夹道。
道路的尽头是在牛兰珊掏出短棒时就骇得三魂七魄去了九成的矮胖商人。
虽然在墙角缩成一团,尽可能的躲避与那些目光对视,但环绕周身沉默远比想象中更有力量。
那感觉像极了被无形的的大手抓握住了肺部,不断加力的挤压没给人类赖以为生的空气留一丝缝隙。
尽管只是试探着,看向旁边一个与他还算交好的“朋友”,可那目光还是轻易地击碎了他的心理防线。
没有人有试图为他说话出头的意思。
贾仁义的目光只是更加直白,或者说是其他十几个人目光的综合版本。
每与一个人对视,矮胖商人眼中的光芒就弱上些,直到与贾仁义对视后彻底消失。
死一个和死一家,他是拎得清的。
苟活一时却让全队都受到惩罚,一旦有人能活着回国,他家人的命运可想而知。
行尸走肉般站起身,在“夹道欢迎”中走到贾仁义身前,矮胖商人抓握着栏杆,哑着嗓子对捕头说道:
“我认了,都是我干的,和他们没关系。”
刚才发生的事被在场所有人看在眼里,捕头当然不用说。
面对这样明晃晃的背锅,他却没有任何解决办法。
尽职尽责地询问动机、情报来源、同伙等等问题,凡是与案件相关的内容全被含糊的“不知道”“忘记了”推诿过去,一心求死的样子将低头记录的师爷都逗笑了。
“好!好,好,好!好啊!”
经验老道的捕头更是怒极反笑,盯着贾仁义连道五声好,一撩袍重新坐回了圈椅上,狠喝了一壶放得冰凉的茶水才压下这被人明目张胆糊弄而产生的怒意。
他自我感觉算是了解这两伙人之间矛盾的前因后果。
之前只是听人描述,怎么都无法切身的明白为什么李二狗要惹这一身骚。
当真的亲眼目睹一群人为了逃避很可能不至死的责罚而将一个人往死刑路上逼的时候,他才发现原来这帮金国的杂种正是他最讨厌的那种人。
敢做,而不敢当。
赏罚分明,让好人有时得到好报,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是他毕生的追求。
但所谓追求,往往是求而不得,才最后成了毕生的追求。
放下掌中的茶壶,捕头一抬头正看见李二狗的脸。
血渍未净的刀疤好像没那么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