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家,据说在清末年间比较兴旺,家庭成员有:祖父母、伯父母、父母及兄弟姐妹等二十余人。家庭的主要支配者:祖父王瑛、大伯兴伦、二伯占伦、父亲元伦、堂伯父中伦和其子得时。家庭经营项目较多,除了以农为主外,还大力栽植柳树,开办面粉加工、豆粉条加工作坊两座,饲养较多的羊、猪、禽类。生产资料比较充裕,水、旱地共有一百五十多亩,骡、马几对,工具齐全。家庭成员分工明确:祖父王瑛为清末秀才,文化造诣很深,他除了管理全面外,开办私塾,招收青年人三十余名,从事教书育人工作;大伯兴伦主管全家经济收支和作坊生产;二伯占伦读书很多,考试落榜后,从事裱画工作;父亲元伦除农业劳动外,主要经营百货;堂伯父中伦因脚残而专门饲养牲畜,其子得时专管农活劳动,在农活大忙的时候也请若干帮工,但对其并不刻薄,总以实惠相酬。由于上述经济状况,加上祖辈们艰苦创业和勤俭持家,所以形成了家兴业旺、生活自给的局面。
在居住条件方面,也较宽畅,大院坐南向北,里面有宅基三院,另外有个小偏院,东面还有一个果园。房屋有正脊五檩的大房三间,双梁双口的平房二十七间,角房三十多间。大门是砖木结构,雕刻精细,其样式叫做“子母怀胎”。门前有个大照壁,中间刻着“对我生财”四个大字。门前两侧各有参天榆树一株,直径都在三、四尺以上,遇到大风时,就可以发出可怕的呼啸声(注:门前榆树于1958年【一平二调】中被伐去)。大门旁还放置一个二尺五寸长、八寸方的马石,供人们骑马用。二门是土木结构,前面也有个砖砌的照壁,上面刻着:“处世莫如为善好”、“传家惟有读书高”的对联和“耕读世家”的横额。每到夏秋之际,老家门前细水长流,杨柳成荫,果园内果菜丰盛,鸟语花香,特别是那三十余株小松树,排列一行,苍翠挺拔,冬夏常青。如此和谐而美丽的乡土风景,使人格外显眼。
祖辈们为人和善,耕读为本,并有较好的修养和写、算能力,他们不但精晓农业而擅长工、付、商业,他们教子有方,友爱邻里,所以在乡间有一定的威望,人们俗称:“王善人家”和“书香人家”。
在民国开始时,祖父去世,户内家大人多,互不和睦而提起分居,当时按照传统规矩:堂伯父中伦分得祖业一半,我的父辈兄弟(兴伦、占伦、元伦)三人共分祖业一半。此外,中伦为儿子得时“务农”苦功,额外提留了一份,兴伦为“管家”之功、占伦为儿子得品是爷的“长孙”之功,也额外提留了一份。惟有父亲元伦,其排行最小,也没有什么功劳,结果之分了极少产业。
分居后的各家人,由于占有财产不等,智力的不同,以及社会的、自然的各种原因,各自走向了不同的道路。大伯兴伦(无子女)与二伯父占伦(有五子四女)合居为一家,他们人强马壮业又广,并雇少量长短工,生活很宽裕,后来发展为富农。父亲元伦即我一家,业产无几地少劣质,虽兼营小商及作坊,但只能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平,海时常缺吃少穿,仅未出卖劳动力,结果称为中农。惟有堂伯父一家,虽分得多部分祖业,但结局十分可怜,本人残而病故,儿子得时也早亡,其媳妇姚氏和孙子统卿等人,智力低下,目不识丁,耕作粗放,收入不多,加上其他原因,逐步到了债台高筑,生活赤贫的地步。后来债主纷纷逼命的形势下,他们将仅剩的几件家具、贴上分给债主的名单后,一家老幼七口人,抛家丢犬,于星夜向终南“拉脊儿山”跋涉逃命。他们在山后化隆县一带,以苦力度生,一怕要债,二怕拔兵,一直不敢回来。偶尔回来时,见他们手拄着长棍,穿着别人的破皮袄和破皮靴,面目憔悴,行动迟钝,见人无精打采,说话结结巴巴。他们在异地他乡游村串户,出卖劳力,饥寒交迫地度过了十五年,沦为下中农,多亏中国共产党,他们得以解放才回到故乡,过上了安乐的日子。不难看出,上述的贫富沦升和地位变迁,是阶级社会两极分化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