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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世子出游

一年前。

扬州登城,登阁县郊外官道。

主人带着书童正顶着风雪努力赶路。

说是书童,其实两人年纪相仿,是自幼一起长大的好兄弟。

“少爷,慢点,慢点哎,阿贵我要吃不消喽!”

书童身上大包小包缠满了行囊,虽是迎春新喜,正月寒冬,他依旧汗流浃背,眼看着就快受不了了。

“朱贵啊,不是少爷说你,你看看本少爷,再看看你,让你平时多锻炼锻炼,这不,关键时刻不行了吧?”

前方两手空空,手拿折扇的朱笙回头对书童说道。

朱贵撇了撇嘴,低声道:

“东西都是我拿,你当然轻松了,有本事你拿么……”

这时候,一个声音在朱贵耳边响起。

“好啊你个朱贵,竟然敢埋怨你家少爷!”

朱贵吓了一跳,原来朱笙不知何时已经退到了自己身边,自己自言自语的话全让他听了去。

这个时代等级森严,主仆之间就是天人之别,要是某一天家主因为心情不好,打死了家中奴仆,没有人会说一句闲话。

见朱笙举手向自己呼来,朱贵一下闭上了眼睛,差点没跪下求饶。

等自己身上的几个行囊被朱笙接过,朱贵才反应过来,原来少爷是想帮自己分担行李。

朱笙看着书童发呆的样子,笑着说道:

“你别忘了,咱们是一块长大的兄弟,怎么可能让你一个人负重前行呢?

前面的路你拿,之后的路都交给我吧!”

朱笙一边把折扇递给朱贵,这可是读书人必备之物,不能丢了,一边接过了所有行囊。

朱笙身材匀称,朱贵却像营养不良,身材消瘦。

此刻,消瘦的朱贵心里感动不已,换背行李,确实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试问天底下,有哪个主子会这么对待家仆?

以前天天待在家里还不觉得,如今出来几天,朱贵见到了许多命比狗贱的奴仆,也见到了不少对待奴仆如虎如狼的恶主。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自家少爷对待自己如此平等,视若兄弟,怎能叫人不感动?

朱贵一边抽空拿出腰间随身携带的皮囊,喝了几口水,学着朱笙的样子,用折扇扇了扇风,冷的一激灵,一边对朱笙说道:

“少爷你放心,有阿贵在,不会让您累着的,阿贵只要歇一歇,就可以继续拿行李了。”

抬眼一看,朱笙早就走到前面去了,他头也不回的说道:

“朱贵你抓紧着点,要是错过了元宵灯会,我罚你三年工钱!”

“哦,哦,来了来了!”

将皮囊放回腰间,朱贵赶紧跟了上去。

……

就在主仆二人于凛冽寒风中冒雪赶路之时,官道上一辆颇为华丽的马车慢慢悠悠的向两人驶来。

即将驶到两人身前的时候,马车徒然加速。

一枚暗箭“嗖”的一声急射而来。

“啊!”

朱贵应声倒地。

一只戴着极品冰玉手镯的纤纤玉手掀着马车窗帘,它的主人确认目标中箭之后,放下了窗帘,马车继续加速离开。

听到朱贵惨叫的朱笙回头一看,只见朱贵胸口插着一柄短剑,倒在路边一颤一颤的,环顾四周,苍茫天地间只有一辆颇为豪华的马车渐行渐远,而那转瞬即逝的冰玉手镯却深深刻在了朱笙脑海之中。

丢下行李,朱笙疾跑到朱贵身边,扶起朱贵一看,他双眼反白,眼眶变青,嘴唇泛紫,指甲黝黑。

这利箭不仅刺中了朱贵的胸膛,上面更是涂了见血封喉的剧毒!

朱笙身为州牧之子,虽从小娇生惯养,遇事却不慌张。

“朱贵!朱贵!你别睡,清醒点,我这就带你去医馆!”

行李什么的都不要了,朱笙一边半拖半抱着朱贵走向登城,一边不断大声呼喊着朱贵的名字。

距离登城城门,还有足足百里。

……

次日傍晚,北风已停,雪却下的越发大了。

登城回春堂门前,驶来了一辆牛车。

驾车的农夫朝回春堂大喊道:

“大夫出来救人嘞!大夫出来救人嘞!”

农夫的声音壮如洪钟,周围许多因为大雪被大人困在家中的孩童俱都隔着门窗朝医馆看来,许多百姓也都披上外衣出来瞧热闹。

本来处于年关,回春堂没什么病人,但为了那些急病求医的人,以及长期服药的病人能够按时配药,年过半百的关大夫还是提早开了医馆的门。

登城因为拥有元宵灯会的缘故,两千年来扩建数次,如今已经成为了整个扬州数一数二的大城市,城中东南西北各有一间医馆,但真正称得上悬壶济世的只有位于城南的回春堂。

因此城里的百姓就算明知自家附近也有医馆,有时宁愿多走些路,也要到城南去就医。

发须花白的关大夫刚刚为一位伤寒老妪配好药,就听见了门外农夫的喊声。

索性现在正是清闲的时候,他听农夫喊的颇为急切,便急冲冲的走出医馆,只见门口停着一辆牛车,牛车上躺着两人,两人都只盖着一层薄薄的稻草。

一人脸色发黑,形如僵尸,明显中毒而死,而且死了至少十个时辰了。

另一人浑身僵紫,衣衫破烂,露出的手脚不仅冻的开裂,还有多处磨损受伤,虽然出气多进气少,但起码还活着。

学徒还在年假,关大夫连同农夫一起将车上还活着的那人抬进了医馆。

“他们是怎么回事?”

救人虽是第一要务,但并不表示关大夫可以不论缘由,他一边用热毛巾为朱笙擦拭身体,一边问农夫道。

“雪下大喽,俺不放心俺田里的苗,今早天一摸亮,俺就架着牛车去郊外看看,谁知道在苗田边的官道上见着了这俩人。

俺原本以为是两个冻死的穷苦人,就想好心把他们埋了,谁知道其中一个还有气,可把俺吓了一大跳。”

农夫说着指了指自己停在外面的牛车,

“外面那个早死啦,胸口还插着剑嘞,俺也没多想,既然还有没断气的,俺就给送到关大夫你这来了。”

又过了两天,朱笙在阵阵爆竹声中悠悠醒来,虚弱的说道:

“水…水……”

有人递上了一碗温水,喂朱笙喝下。

喝过几口水之后,朱笙又恢复了一些,摆了摆手示意喝够了,随即想到什么,立刻睁大双眼左瞧右看,却没有看到朱贵的身影,这才想起来,朱贵已经死了。

朱笙仿佛一下失去了力气,一下倒回床上。

喂过水后,学徒放下水碗,跑到外面去叫关大夫去了。

这学徒是关大夫几个弟子中最看好的一个,不是他天赋多高,而是因为他和自己一样,有着一副医者仁心。

为了照顾朱笙,关大夫特地将这位弟子叫了回来。

朱笙脑海里正回想着来登城的路上和朱贵的相处情景。

“少爷,我们这么偷跑去登城参加灯会,老爷不会生气吧?”

“待我登魁成功,光宗耀祖,爹只会以我为荣,哪里还会怪罪?

最近总有闲话,说我只能靠祖上余荫做官,若我生于百姓人家,永远不能出人头地,此番我就要当上九州灯魁,好好打一打这些人的脸,也为爹在朝堂之中涨涨脸。”

“少爷,我们大包小包的,为什么不坐马车呢?”

“你懂什么,本少爷乃是州牧之子,出门在外哪能那么高调?”

“坐个马车不算高调吧……”

“多嘴,要是坐马车,不用多久就会被父亲派来寻我的人发现了,我们想要安全到达登城,必须乔装步行。”

“懂了,难怪少爷和我都要穿上这粗布麻衣,原来就是为了掩人耳目啊。”

当时朱笙还有一句话没说,掩人耳目不假,但不仅仅是为了逃避家里人,更重要的,身为九州之一扬州牧的独子,不知道多少歹人的眼睛盯着自己,在偷溜出来的前提之下,如果不好好乔装一番,难保不会旁生枝节,遇到危险。

……

“朱贵,是少爷对不起你,那些人一定是错把你认成了我,才狠下毒手,是少爷对不起你啊……”

朱笙觉得是自己的自以为是、自作聪明害死了从小的玩伴,长大的兄弟。

一时间泪涕交错,不能自已。

“公子大病初愈,切莫悲伤过度,再损身心啊。”

见朱笙毫无反应,关大夫接着说道:

“哎,公子冒着漫天的风雪,拖着好友尸体砥砺前行,拼死不放,此举已然义薄云天了,相信公子好友在天之灵也会感激公子的,人事已尽,何必再耿耿于怀呢?”

朱笙惊讶的扭头看向关大夫。

关大夫解释道:

“老朽只是从公子身上的擦伤和淤青看出了实情而已。

老朽姓关,乃是登城回春堂的大夫。

公子现在就在回春堂之中。”

朱笙想要起来,却发现体力还未恢复,只好躺着说道:

“长者神医,承蒙搭救,来日必报!”

“些许微薄之力,公子无需挂怀。

为今之计,公子还是好好休养,按时服药,莫要落下病根才好。”

“不知我要多久才能下床?”

“公子已然卧床两日,好生休息,明后两天,当可行走如常。”

“如此便好,如此便好。”

关大夫看朱笙眼神依旧黯淡,摇了摇头,暗道一句“身伤易愈,心伤难合”后,就离开了。

今日已是正月十四,远近的才子文人陆陆续续都到了登城,回春堂外喧嚣不已,回春堂内孤清寂寥。

朱笙昏昏沉沉中睡到了正月十五。

起身在回春堂吃了些东西之后,朱笙拜别关大夫,走向了灯会现场。

朱贵牺牲了,他更不能放弃。

朱笙心无旁骛,来到灯会主会场,凭借州牧府的令牌,顺利得到了主会场的资格。

如今已经到了登城,显露身份,反而有县兵护卫。

没过多久,登城城守就带着一大批登城官员赶了过来。

“世子大驾光临,下官有失远迎,还望恕罪!”

大荒州牧是实打实的一品高官,不仅掌一州之民生,而且有世袭之制,哪怕招募军队,只要没达到一定的数量上限,都是合法的。

因此,州牧之子也如同王爷之子,被称为世子。

“沐大人不必多礼,你身后这些是?”

关于登城城守,朱笙是有所耳闻的,其姓沐名修字长秋,乃是登城豪族沐家家主沐夫人的堂弟。

城守又施了一礼,回道:

“下官沐修,携全城大小官员拜见世子!

下官府中已备好酒席,恭请世子赏光一醉如何?”

大荒文人士族多有取表字的传统,对于有表字的人,以表字称呼会显得更加亲切。

“沐大人客气了,本世子出游至此,恰好赶上闻名九州的登阁灯会,欲要在此以文会友。

沐大人无需太过在意,只要为我派一些兵勇随身护卫即可。”

“既如此,也罢,下官就不打扰世子的雅兴,来人,取我印鉴去兵营调二十名精兵过来护卫世子,再传我的口令,只要世子没发话,他们一步都不能离开!”

马上就有一随行衙差接过沐城守的印鉴骑快马离开了。

沐修吩咐其他官员回到岗位各司其职,自己则对朱笙说道:

“灯会晚上开始,兵勇未至,不如让本官领着世子先在登城游览一番如何?”

朱笙思虑一阵,人家热心招待,拂了脸面总归失礼,于是点头应下

由于灯会是晚上开始,朱笙就由着沐城守陪同,四处游玩,倒也见识了不少新鲜玩意,淡了些许朱贵死去的悲伤。

走着走着,就到了一处画摊前。

这个画摊颇有意思,卖画除了用银钱之外,客人若是看中哪副画,只要为那幅画作诗一首,获得摊主的认可,同样能将画取走。

这种玩法吸引了不少才子佳人,朱笙也不例外。

朱笙粗略看遍画摊上的画作,发现只有一副算是上品。

这买画和买古玩是一样的,都很考买家的眼力劲,也许花大价钱买一副赝品或者劣作,也许花一顿饭钱买一副价值连城的真迹或者佳作,并无定数。

朱笙看上的那副画作格局十分宏大,上方一轮圆月,周围云朵飘荡,左边高山仰止,亭落山巅,右边海映山月,鱼跃海面。气势恢宏,却又恬淡宁静,目视极远,却又远近皆宜。看似一锅乱炖,实则层次分明,立意深远。

眼力稍差者极易认为此画胡乱填图,作画者不学无术,实际上,这正是真正的大家手笔,只有将作画一道融会贯通之后才能画出的绝世佳作!

同一时间,一男一女两个声音一起指着那副画说道:

“这幅画我要了。”

男声是朱笙,女声则是一名丫鬟。

朱笙扭头看去,才发现丫鬟身后站着一位婀娜女子,脸戴淡色轻纱看不清面容,但眉若柳叶,眼如星辰,轻轻对视就能让人沉沦其中。

大荒男女之防虽然没有到女子在外肤不露白的地步,但也颇为保守,未出阁的大家闺秀出门上街,通常脸戴轻纱,当然了,思春急着找婆家的例外。

看其打扮,应是世家小姐。

朱笙看着女子的时候,女子也同样朝朱笙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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