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翔也亏得有阿牛这个好兄弟,他每次在家挨揍的时候就会跑到阿牛他们家,待阿牛奶奶做一顿窝窝头和煮玉米也就好了,也不是说叶翔嘴馋,美食在很大的程度上确实能抚慰受伤的心灵。
叶翔依旧每天偷着给任铭送羊奶,但每次被继母发现又少不了一顿揍,有时羊吃草吃不饱,不下奶,叶翔也会尽量找些精细的吃食带给小狐狸任铭。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任铭的个头长大不少,也变得威武不少,立秋过后,玉米丰收了,叶翔和阿牛经常跑到别人地里捡别人掉下的玉米带给任铭,这天叶翔和阿牛送过吃食,又剩下任铭孤零零地留在山洞里,其实他倒是很想出去看看,这个想法越来越强烈,任铭终于走出了山洞,他顺着那棵倒杨柳树灵巧的下到了山洞下面的羊肠小道上,他那毛茸茸的大尾巴起到了很好的平衡作用,顺着那条小路,任铭来到了那片赤子松林,此时赤子松的叶子有些已经变红,落下的松针厚厚的一层铺在草地上,还有成熟的松果落得满地都是,不过这种松果是不能吃的,叶翔和阿牛他们回去的方向任铭都记得清楚,穿过这片松林向东走个七八里路,就能到叶翔他们住的牛村。任铭这一路上都在寻找吃食,牛村的田地都比较少,而且大多数还在山丘上,这时候玉米成熟,野鸡,兔子,野猪什么的这会儿都频繁出来活动,野猪任铭是无法捕捉的,野兔子和野鸡到是能够考虑。
任铭穿过了那片松林,眼前就有一块玉米地,地里的杂草长得很高,玉米苗只有稀稀拉拉的几棵,任铭一头扎进玉米地里,期望能够碰见一只兔子野鸡什么的,也好开开荤。正想着,任铭忽然发现前面的草丛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动,任铭悄悄摸摸地慢慢接近,隔着杂草,任铭能够确认那是一只兔子,正在刨一棵玉米的根,想是那玉米结的太高这兔子够不着,所以才要将那玉米刨倒,好吃上面的玉米,有草丛的掩护,那只兔子并没有发现任铭,成败再此一举,待得那兔子将玉米杆子刨倒,吃得正香的时候,任铭猛地一扑,那兔子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儿,就已经被任铭按在了爪下,正在拼命蹦弹,可任铭现在可不是当初那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狐狸了,他的爪子很有力,任凭那兔子再怎么挣扎也无济于事,最后,待得那兔子没了力气,任铭才一口将它叼在嘴里,正想着可以美餐一顿,任铭却想到了叶翔,这几个月多亏了他细心照顾任铭才能够活命,现在正好也让叶翔开开荤,任铭便叼着兔子向牛村走去。
不多时,任铭已经来到了阿牛家的竹篱旁,刚好看见叶翔正和阿牛坐在院子里聊着什么,任铭发出呜呜的声音以便引起他们的注意,叶翔也注意到了任铭,见他嘴上叼着一只兔子,赶忙拍了拍旁边的阿牛,两人来到竹篱外,叶翔问道“任铭,你这只兔子是抓给我的吗?!”叶翔有些惊讶,也有些兴奋,他先前告诉过任铭躲在山洞里面不要出来,没想到他竟然自己跑了出来,但是看到他竟然能够无师自通自己猎食,叶翔到也颇感到欣慰,任铭将兔子丢在地上,那兔子并未完全断气,后腿儿还在不停的挣扎,叶翔嘱咐阿牛道“阿牛,咱找个隐蔽点儿的地方,把这只兔子给烤了,千万不能让人发现,另外任铭还没开过荤呢,这回正好就着他的兔子美餐一顿。”阿牛和叶翔一拍即合,就告诉阿牛奶奶出去转转,便自家里拿了一个竹篓,将兔子藏在里面,刚好东边儿的林子里树比较少,石头很多,正好可以起到很好的隐蔽作用。
叶翔之所以一再强调不要让人发现,是因为村里的人大多吃得是玉米和黄小米,很少见到荤腥,到不是叶翔不愿与大家分享,而是这兔子就这么一只,难免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再说村里人的心里对狐狸的也是颇为忌惮,狡猾,阴险,魅惑,这些不好的词儿都被加注在狐狸身上,所以还是隐蔽一点的好。
叶翔他们走到东边儿的山岗上刚好碰到一个锄地回家的老大爷,任铭此时正跟在他们身后,见到大爷就慌忙的往草里面隐藏,可还是被那大爷给看见了,那大爷往草丛里瞄了半天,问阿牛“你们后面跟着的是个什么东西呀?怎么一溜烟儿就不见了?”叶翔赶紧往身后看了看,装作不知道,然后一脸疑惑地回道“有吗?或许是只野猫什么的吧!”那大爷揉了揉眼睛,再次问道“是吗?”阿牛赶紧抢答“是,是!这个时候山里的野猫到处游荡,大爷您早些回去吧!”
那大爷也不再过多的纠结,只是嘱咐他俩在山里面小心点儿,两人连忙应是,待那大爷晃晃悠悠地走远了,叶翔和阿牛才暗暗地松了口气,幸好大爷眼睛不太行,没看清楚,这要是传到村里面估计要来个打狐狸的行动。任铭小心翼翼地从草里面钻出来,跟着叶翔他们一起进了东山的林子里,立秋刚过的山林里面黄色和绿色的树叶交相掩映,是很好的遮蔽物,而且野草也长得很深,像叶翔他们这么大的孩子要是钻到草丛里就连个人都看不到。
最终他们找了一块巨大的背风的岩石当做遮挡物,阿牛又去寻了些柴火,叶翔看了几根很粗的活树枝,然后用树藤绑成一个三角支架,下面垫上几块稍微圆滑些的大石头,这样树枝不容易烧着,东西还熟的快,阿牛用家里带来的小刀将兔子给剥了皮,内脏他们也舍不得扔,兔子的场子里有许多粪便,但这难不倒叶翔,他知道这林子不远处就有一条小溪,便拿着肠子到河边儿一点点洗干净。
兔子皮他们也舍不得扔,把皮上的毛扒拉扒拉,剩下的一些小绒毛放在火上烤一烤也就没了,叶翔和阿牛平时没少去偷别人家的玉米,所以随身都会带有自山中到处可见的白色打火石。待得火生起来以后,阿牛负责用树枝将兔子穿起来放在火上烤,而叶翔没一会儿功夫就将那肠子洗的干干净净,正折返回来,兔子皮很薄,容易熟,一会儿就可以吃了,不过叶翔准备把这烤好的第一口肉给任铭吃,这次可全是他的功劳。
兔子皮烤得嗞嗞冒油,闻起来很香,任铭这是第一次吃到荤腥,这可比他以前天天啃的玉米棒子要好吃多了,见他吃得很香,叶翔在一边嘱咐道“慢点吃,小心烫着。”事实的确是这样,那兔子皮很香,但也确实烫的很,任铭刚开始咬的那几口就被烫的龇牙咧嘴,叶翔和阿牛在一旁又好笑又心疼。任铭还是可以听懂一些叶翔和阿牛的谈话的,毕竟跟了他们这几个月,他就算是个木鱼也该懂一些了,任铭吃完兔子皮满嘴都是油,这时候那兔肠烤得也差不多了,叶翔将兔肠取了下来,用小刀割成了四段儿,他和阿牛,任铭各一段,剩下的那一段,阿牛找了一片宽大的桐子树的叶子包好,又用野草缠了几圈,这一份儿是带给奶奶的,烤兔肠也非常好吃,很有嚼劲儿,不过唯一的缺憾就是忘了带盐了。
兔子的肉难烤一些,不过他们有的是时间,半个时辰后兔子肉也烤熟了,肉香四溢,叶翔正准备分呢,这时候一个稚嫩的声音自石头后面传来,“你们在偷着吃什么呢?”叶翔和阿牛顿时魂都吓出来了,他们出来的时候明明没有人跟着呀,阿牛跑到石块后面一看,原来是叶鑫,他现在正流着哈喇子眼巴巴儿地望着他们呢!阿牛撇撇嘴,“阿翔,你弟……”叶翔抬头一看,果然是他,这小子,是什么时候跟过来的?他们竟一点儿都没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