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我这个小狐狸名叫任铭,曾数次救我于险境,是只有灵性的好狐狸!”叶翔解释道。
年轻男子笑道“哦?这小狐狸当真如此灵性?”又给叶翔拿了两个窝窝头,“小兄弟能否跟我说一下你这小狐狸的事迹呢?”
叶翔本来就以任铭为自豪,所以年轻男子既然对任铭的事迹这么感兴趣,他也就无所隐瞒一股脑儿说了出来。
“大哥,您有所不知,我这小狐狸是我在青龙沟里捡到的,当时他刚出生没几天,随时有可能遇到危险,我见他孤苦无依就把他带回家好好照看,但我与继母不合,就将他放到了一个山洞里,所幸那山洞比较隐蔽,又安全,他这才得以茁壮成长。后来我有一次在山林遇险,险些被巨蟒吃掉,还是任铭救的我,为此他还受了伤,大哥你看。”叶翔说着就将任铭被灼伤的后腿拿给年轻男子看。
“果然是只知恩图报的好狐狸!那,你是哪里人?为什么不回家呢?”年轻男子问道。
“我是明星山的村民,那晚任铭救了我,村里人却污蔑任铭是什么九尾狐,是妖孽,还把任铭给绑了起来,说要烧死他,我是连夜带着他跑出来的。”
男子唏嘘不已,“原来如此,那你的家人呢?你舍得丢下他们吗?”男子问道。
这时候老妇人已经将菜拿到了桌上,是一盘萝卜干,还有一碟咸菜,老妇人有些愧色笑道“小兄弟,我这粗茶淡饭,希望你不要嫌弃~”
叶翔连忙拱手告礼,“老大娘,您肯让我们进屋歇脚,还赐予我饭食,我怎么会嫌弃呢!”
三人边吃边聊,叶翔继续说道“我继母平日里就知道欺负我,不给我吃的,不给我做衣服,你们看。”叶翔指了指自己单薄的褂子,“这是我阿牛奶奶给我做的,这是我唯一能穿的一件衣服了。”叶翔又将袖子和胸膛袒露出来,他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没一块好地儿,“这些就是我继母掐的。”
“啊~你这个继母可真够狠心的,就算不是亲骨肉,也不能下这么重的狠手呀,可怜的孩子!”说着老妇人就抬手抹眼泪。
“你多大了?你的父亲难道不管吗?”年轻男子继续问道。
“我今年九岁了,我那个父亲,在我继母面前大气都不敢出一声,我还有个弟弟,总是和继母一同欺负我,父亲只会袒护弟弟,从来都不会管我的死活!”叶翔说着委屈地流出了眼泪,他也只是个孩子而已呀。
“好孩子,不哭,快吃饭~”老妇人轻拍着叶翔的肩膀宽慰道。
叶翔这才拿起窝窝头开始吃了起来,又给任铭掰了一个,待几人吃完饭,已经到了申时,加之又快到了冬季,太阳西斜得厉害,白天短夜间长,马上又要天黑了。
叶翔起身准备离开,老妇人和年轻男子连忙阻拦,“好孩子,这天马上要黑了 你要去哪里?”老妇人问道。
“我,不知道,能走到哪里是哪里。”叶翔如实答道。
“这样,你先在我们家住下来,以后再作打算,这夜间山里都不知道有什么东西呢!你还是听我的,留下来吧。”年轻男子挽留道。
叶翔有些犹豫,老妇人拉着叶翔又回去坐下,拿了地上的野鸡道“我把这野鸡给炖了,好好给你补补,看你这孩子瘦的,今晚就留在这儿,啊~”说完老妇人便拿着野鸡到了后院拔毛。叶翔也只好留了下来。
年轻男子继续到院子里面劈柴,叶翔也去帮忙,男子劈好柴,叶翔则帮忙码在一个角落,待得年轻男子的柴劈完,太阳已经落山了,外面已经寒气袭人了,年轻男子赶忙招呼叶翔进屋里坐,这个时候老妇人已经将野鸡用土罐给炖上了,满屋子都能闻到肉香味。
这时叶翔才又问年轻男子“大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呀?”
“你说我们这呀?这里叫青枫坡,是基山的一个小地方,这基山啊,一共有八座山头,过了基山,往东就是青丘了。”
“哦,大哥,不知这青丘,是个什么样的地方?是不是有九尾狐啊?”
年轻男子笑道“那九尾狐只是传闻,没有人亲自见过,至于那青丘什么样儿,这个我也没去过,还真不知道。”
叶翔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之前神婆说过任铭的身世,他还是有些好奇的。
叶翔和男子交谈之际,老妇人便将炖好的鸡汤拿了上来,先给叶翔盛了一碗,又给她的儿子盛了一碗,自己就只舀了一点儿烫水,年轻男子赶忙将自己碗中的肉往老妇人碗里夹,老妇人将自己的碗挪到一边,推辞道“我老了,牙口儿不好,这些肉啊我吃不动,也塞牙,你们年轻人正在长身体呢!你们多吃点儿!”说着便将碗里的肉往叶翔碗里夹,叶翔一再推辞,可拗不过老妇人,只得接受了。
这山里的野鸡在山林间觅食,吃的是野果野草和虫子,又经常走动飞行,味道香甜汤汁醇厚,比家鸡好上不少,另外野鸡肉滋补脾胃,补肝脏,乃是大补之物。另外,老妇人还在汤里面加了萝卜干,汤汁更为鲜甜。
叶翔自己吃了几口,转而拿了一只鸡腿喂任铭,他的腿伤更适合吃野鸡肉,有利于恢复。老妇人和年轻男子见叶翔如此重情重义,甚是欢喜,一个劲儿的催他多吃,不一会儿,桌子上就多了一堆鸡骨头,这是叶翔头一次吃到野鸡的肉,小时候父亲也从山里弄了一只野鸡,可继母碰都不让他碰,连汤都不给他喝一口,他那时就躲在旁边的一个角落里啃着干巴巴已经馊掉的窝窝头,看着他们吃暗自流口水,不想野鸡肉竟是如此地美味。
待得几人吃完,老妇人收拾碗筷,年轻男子则编制竹篓,跟叶翔闲聊着,在聊天中叶翔得知年轻男子姓王,名叫王震,他原本在南方一个市井人家,后来发生战乱,他就带着母亲逃到了这里,他的家人在战乱中死去,只剩下他和母亲幸免于难,过了五年,战争终于结束,但刘大哥已经在这里扎根,便不打算再回那个伤心之地,他今年已经二十五岁,尚未娶妻,深山之中鲜有女子愿意嫁进来,不过王大哥在这里生活倒也还算满意,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好好赡养老母亲,这就足够了,平时他会编一些竹篓走四百多里路拿到集市上去卖,换油盐以及生活用品,这一来一回就得耗尽六天时间,而且中途鲜少有停歇。
聊着聊着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亥时,是时候睡觉了,王大哥给了叶翔一盏油灯把叶翔和任铭领到了另外一间土屋,那是王大哥自己的住处,刘大哥让叶翔睡自己的床,叶翔百般推辞,说什么也不肯入睡,本来已经够打扰人家了,还要再把人家的床给占了,这多不好。
见叶翔坚决不肯入睡,王大哥无法,只好又将他引到另外一间土屋,打开门锁,里面一股尘土之气铺面而来,借着油灯,叶翔看到里面推放着柴草,在角落里有一张破旧的木窗,老妇人正拿了被褥过来替叶翔铺上,又将屋内打扫一番,对叶翔尴尬的笑道“好孩子,大娘知道你懂事,也就不勉强你了,你今晚就先委屈一下,好生睡在这里,我明天啊,叫震儿好好布置一番,你可要多留些时日!”
叶翔连忙道谢“大娘,实在是麻烦你们了!”
“不麻烦,不麻烦 你早些入睡,我们先走了啊~”老妇人说完转身和王大哥一起出去,又为叶翔关上门,留下一盏油灯,便回自个儿屋睡觉了。
叶翔目送他们进屋,杠上了门后的木栓。又用干草为任铭搭建了一个小窝,到不是说叶翔不让任铭睡到床上,只是现在任铭正值换毛的时候,如果睡到床上去的话第二天早上被子上会沾上很多狐狸毛,这就无端地为王大哥和老妇人添了麻烦。
任铭也懂事地睡在叶翔为他搭建的窝里面,他的毛发很厚,又是在屋子里面,根本就不惧寒冷。安排好任铭,叶翔这才脱了褂子躺在床上,他的肩头很痒,这是个好现象,说明伤口正在生肉,正在自我修复。叶翔怕自己的褂子弄脏王大哥的被子,索性就脱了衣服裤子,又拿干草在自己身上使劲儿蹭了蹭,才敢睡到被窝里面,虽然是躺着,叶翔却并没有很快睡着,他在想事情。
他都已经离开牛村三天了,也不知道阿牛现在在干什么,是不是也在想他,还有阿牛奶奶,那个一直疼爱自己的人,或许这一别,就是永久了,想到这里,叶翔的眼泪就止不住的往下掉。
其实这一切任铭都看在眼里,他也会思考,他也有感情,看着叶翔为了救自己不得不离开村子,任铭心里就非常难过,可他不会说人话,也无法向叶翔表达自己的情感,他就想着,要是有一天自己也能够变成人那该多好,这样叶翔就多了一个兄弟,也就不至于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