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庄,是昆吾山下不远处的一个小镇。
石板铺成街道与修竹、溪水、古桥相映成趣。景色优美,温和湿润,这里四季分明,雾日较多。仿佛山间水墨,美仑美奂。
一个赤脚的男孩奔跑在田野之中,追逐着一只飞舞的蝴蝶。他身姿轻盈,跑的极快。见那蝴蝶停留空中,男孩脚尖点地,腾空而起用两只手指轻轻夹住蝴蝶的翅膀回到地上。
男孩一脸开心,看着手里的蝴蝶。随后他又将蝴蝶放飞,望着它消失在视线里。
经过一条小溪,男孩挽起裤腿正想将脚上的泥巴冲洗干净。却见旁边的一块大青石上坐着一名垂钓的男子。
男子也就四十的年纪,也许是早起的雾大,他头戴斗笠身上穿了件蓑衣。犹如老僧入定般,看着水中一动不动。
“钓了几条?”男孩好奇的问向男子。
见男子不说话也不理他,男孩弯身从地上捡起一块碎石,调皮的丢入水中。
缓缓流淌的水面,顿时水花四溅。男子只是微微侧身躲过水花的同时,水中的鱼竿向着男孩的方向一弹,几滴水珠飞穿过溅起的水花向着男孩迎面而来。
男孩见状,连忙闪身躲避。就在他躲过一滴滴水珠,脸上挂起得意的笑容时,一颗隐藏在水花中的水珠,突然飞出竟将他打的倒飞出去。
“粗心大意!”男子看也不看跌坐在溪水中的男孩,缓缓开口道。
男孩从水里爬起,抹了把脸说道:“我明明已经躲了过去,怎么做到的?教我!”
男子仍旧看向溪水中的鱼竿说道:“力道,掌握好腕部的力量,你也能做到。”
说罢,他手腕一抖,将鱼竿提起,一条大鱼入了鱼篓。
男孩名叫沐梓,是碧庄一家农户的孩子。对于他身旁的男子,沐梓不知道他叫什么,只知道从很小的时候便认识了他。
男子就像是个影子,总会时不时的在小男孩身边出现,然后又莫名的消失。沐梓虽然对这个怪叔叔很好奇,却也是在他每次出现时与之说上两句,再无其他。
时间一长,随着两人熟悉感的增加。小男孩偶而也会向今天一样跟他开个玩笑,可最后被愚弄的都是他自己。一来二去,沐梓也学会了总结失败,而那男子更是不吝的加以指导。
篝火边,一老一少,望着仅有的一条架在火上,滋滋冒着香气的烤鱼,盘算着该怎么把它下肚。
片刻后,男子拿起烤好的鱼看了看。不易察觉的喉咙,轻微的蠕动了两下,最后将烤鱼递给了男孩说道:“给!你吃吧!”
沐梓接过烤鱼目光闪烁,张嘴就要咬上一口。似又突然想到了什么,抬头看向对面的男子说道:“这么大的鱼,我们一人一半。我娘在家还给我杀了鸡,不然吃饱了回去可不好!”
很快一条烤鱼便被两人美美的分了脏,虽然意犹未尽,却也解了馋。
与男子别过之后,沐梓匆匆跑回家中已是晌午十分,母亲早已炖好了鸡等在门口。
见沐梓跑进屋内,撕下一只鸡腿就是一口。母亲笑着提醒道:“洗手!”
其实沐梓不是很饿,加上刚吃了烤鱼,一个鸡腿下肚基本上已经是撑的不行。他之所以回到家里还想着吃母亲炖的鸡,就是不想母亲的辛苦白费。
和一般的农户一样,沐梓的母亲平日里在家负责洗衣做饭,父亲则是全家的劳动力下地耕种。一家人的生活平平淡淡,只是沐梓自己不知道,他在吃的方面要比村内其他家的孩子好上许多。
这天夜里,父亲见沐梓早早睡下。便和母亲坐在院里说起了悄悄话:“我今天见过他了,这是他给的,让我们给梓儿做件新衣服。”
沐梓的母亲见良人手里拿着银钱,却是不停的鼓着烟袋。知道他肯定还有别的事,于是便问道:“他没在说别的?”
“说了,说是这一两天便接梓儿走!”沐梓的父亲无奈地说道。
“这么快?”
看着自家婆姨神情激动,沐梓的父亲也是心里难受的说道:“当初说好的事,只是没想到十年会过的这么快!咳!明天我到集市上给梓儿做身新衣,顺便在买些酒食,也算是我们一家人……”
说到这,老汉的眼里已经止不住的泪水。想着再裹口烟,却发现烟袋早就不知何时已经灭了。
他在地上敲了敲烟袋锅,站起身也不知在想些什么。许久后,才开口说道:“睡吧!明天还得早起给梓儿做饭。”
第二天一早沐梓醒来,父亲便已经出了家门。母亲做好了饭看着他吃完,沐梓就像往常一样,想着要往外跑。
“梓儿,今天你就别出去了。在家里老实待上一天,一会等你爹回来,咱们一家人说说话。”
沐梓被母亲叫住,不知为何他觉得母亲今天有些奇怪。又不敢去问,很懂事的点了点头说道:“娘,我听你的,今天哪也不去,就在家中陪娘!”
老妇听到儿的话,热泪盈眶已是红了眼圈。
“娘,你这是咋了,怎么还哭了?”沐梓看着母亲偷偷的抹眼泪不仅焦急的问道。
老妇赶忙擦干眼泪,挤出一丝笑容说道:“娘没事!儿大了,知道关心娘,娘这是高兴!”
“娘,我帮你!”
“哎!”
没有出去的沐梓,在院里帮母亲晒起了咸肉干,这是他最喜欢吃的东西。肉是父亲在山里套的野兔肉,将先用盐腌渍过兔肉一片片的晒干,就成了美味的肉干。
不仅携带方便,既能解饿,又能防止肚里没有油水,可谓是居家旅行必备之佳品。
父亲回来时,从集市上买了些吃食,还给沐梓做了件新衣。沐梓兴高采烈的换上了新衣服,一家人围坐在桌前,夫妻两人看着养了十年的儿子,即将离开自己,这心里别提有多难受了。
事先想好的说词,话到嘴边就是出不了口。父亲一个劲的往肚子里灌着酒,希望喝醉了醒来这十年一切都是假的。母亲一个劲的给沐梓夹着他喜欢吃的菜,生怕儿子离开他们以后会忘了家的味道。
十年不算长,也不算短。正如站在门外的人,那张算不得上英俊的脸,还有一道藏不住的刀疤,可却是那样的坚定与执念。
此时,回忆就如同昨日依然清晰。
男人望着院内的土房,迟迟没有走进院中。十年!他不知道能否改变他的一生,但是!从十年前的那个傍晚就已经改变了。
当他将希望全部寄托在,那个他不顾安危从死神手里救下的婴孩时,男子的命运便已经和这个婴孩栓到一起,没有了退路。
那一夜,天公也不作美,大雨打在伤口,格外的难忍。那是生与死的博弈,那是一场考量意志的决绝。
“我知你不怕死,但!就这么死了,你不觉有些死无其所?为奸人死,还是为忠良死,只在你的一念间。若为忠良,苍天可鉴,或许你还有一丝生机!”
“……?”
“救出那个婴孩,带他一起入紫云宗!”
男子只有一人,却是为了一个所谓的承诺。身负重伤从数名黑衣人手里,给了那婴孩生的希望。在他濒死之际,一对年逾半百的夫妇发现了他,并留他在家中养伤。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男子见夫妇二人膝下并无子女,对这婴孩也是十分的疼爱,便萌生了将那婴孩交由他们二人代为抚养的想法。
“二位救命之恩,我洛小一不敢忘记。只是在下……尚有个不情之情,还望二位应喏!”洛小一深深一礼恭敬的说道。
见洛小一看向熟睡的婴孩,夫妻二人心中也猜出了大概:“你难道是想?”
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洛小一无奈的点了点头。他一个连家都没有的死囚,又是粗人一个,怎懂得将婴孩带大。
再者说这婴孩身份特殊,隐藏身份遮人耳目,也是一种保护的手段。至于那些想要追杀之人,自然是由他洛小一照单全收了。
“好吧!虽然只有十年,这孩子却是讨我们的喜欢,我们答应了。”
洛小一没有想到,这对夫妇会答应的如此爽快。虽然这对夫妻二人和这孩子都有些不公平,甚至明知道最后换来的是残忍的离别,有时情感这东西就是这么的微妙。
又听那位农夫说道:“早年间我们夫妻二人逃难来此,那个时候吃不饱穿不暖,我这婆姨不想孩子受苦便错过了生娃的年岁。到老孤苦伶仃,也没个孩子的欢闹,总觉得日子里少了点什么。
既然我们已经决定代为抚养这孩子,那这孩子就犹如我们亲生一样。自会细心照料,用心呵护。如今日子也好了许多,便再不会让孩子跟着我们受苦。”
夫妻二人没有失言,不是亲生胜似亲生。看着十岁的沐梓,现在生活的很好,洛小一很是欣慰。
只是,他也没有想到十年会如此的快,竟有些不忍去拆散这一家人。
可是……
“命就是命,命数不可逆。有些人生下来,就必定要承受大业。这是那婴孩的命!更是你脱胎换骨重新人生的好时机!”
洛小一回想着当初要他救出沐梓那人的话,心里面有些莫名的复杂。
“别无选择,真的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