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加入摄影社之后,丰霏的时间逐渐变得拥挤起来,分给他这个男朋友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傅庆祯盯着手机屏幕,打出三个字“我想你”,少顷,她回复“我也是”。他轻轻微笑了一下,淡淡的甜蜜,又反刍到微微的涩,最近他与丰霏的时间一个星期都不到三个小时,周末她要外出采风,平时晚上呆在摄影棚,连回家都不与他一起走了。
是厌倦他了吗?可是她又说想他,应该不会吧?
申城的市中心,丰霏背着包,低头回复了消息,随即对南溪说,“时间差不了,走吧。”
南方春秋傍晚的五六点,天空的深蓝与夕阳的瑰色相错,高楼的霓虹恰恰亮起,最适合拍夜景。
地点是靠江而建的经贸大楼上,丰霏和南溪买了票子,坐上电梯点到30楼。电梯缓缓上升,底下的城市越来越小,唯有高楼不变。
手机振动了一下,又是他——“你现在在哪里?”丰霏有点烦恼地想着:这家伙也太黏人了吧?早上说早安,晚上道晚安,不回复还会发脾气闹变扭,现在连这么点私人时间都要占用吗?
她面无表情地把手机放回口袋,当作没看见。
南溪疑惑地看着她,问:“不回复吗?”
丰霏戴上了完美的面具,温柔地笑了笑说,“快要到了,等我们拍完再回,一会儿不回也不要紧的。”
南溪和丰霏是同一类人,有着几乎相似的经历,又怎么猜不到丰霏会是怎么想的呢?于是他意味深长地说了句:“丰霏,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她眺望着星罗棋布的城市夜景,朦胧了双眼,只感到寂寞。
南溪在入A中之后也加入了摄影社,一开始也是和大家一起拍照采风。后来学校里举办了校园运动会的摄影比赛,社团里的成员都是找自己熟悉的伙伴当模特,而丰霏因为性格孤僻,唯一熟识的只有南溪和傅庆祯。正好南溪也缺拍档,两人便合伙组在一起,南溪当模特,她当摄影师。虽然以“校园运动会”为主题,只有一个模特可能有些单调,但也不妨碍校园里一群迷妹的疯狂舔狗。
不得不说南溪的颜值发挥了吸票担当的作用,照片一发出来之后,一夜之间,投票数便从0升到了榜单的TOP.1。最终,丰霏一组就以一等奖胜出,南溪也成为了A中的公认校草。
也是从那开始,南溪成为了她的御用模特。
到了目的地,那里已经有海内外的摄影师装三脚架了。南溪将厚重的羽绒服脱去,露出里面性感的躯体,引来旁边惊艳的注目。
“等一下,你的妆有点花了。”可能是地铁上喝水的时候把口红蹭掉了,丰霏从包里拿出随身携带的口红在他的嘴唇上涂了两下,用手指晕染开。
“好。”口袋里的手机振动了两下,她依旧没管。
人像摄影的诀窍是要在短时间里给模特拍完照,普通的微单拍照会有迟滞感,但这款微单敏锐度却很高,送的相机镜头也是金圈,只能说她的姨母真的豪气,居然送她这么贵的相机,少说也得过万了。
没有到两分钟,人像就拍完了。
旁边有一个与他们年龄相仿的外国学生,扎着马尾辫,带着三脚架和相机,看来也是慕名而来的爬楼派,她友好地微笑,“Is this your boyfriend?”
丰霏抿嘴摇了摇头,“No.”
她看着南溪,眼神闪闪发亮,“He is really handsome.”
唉!又一个被南溪迷倒的妹子。考虑到外国人的奔放程度,她解释,“He already has a boyfriend.”
妹子只能尴尬地说,“All right.”
南溪走过来,一边穿上衣服一边问,“还拍夜景吗?”
“嗯。”丰霏点头,“难得来了,当然要拍几张。”
手机又振动了一下,丰霏若无其事地把包里的三脚架拿出来给相机安上,大约一刻钟后,夜景拍完,他们收拾好行李打算离开。
口袋里电话响起,她摸出来接,“喂?”
不远处是傅庆祯的声音,“是我。”
丰霏转头,只见他站在不远处餐厅的柜台边,西装革履,着装精致,拿着智能手机,只是灯光太暗,看不清他的神色。
她挂了电话,走进方才闻到他身上的清香,有点类似于海洋的味道。她挑了挑眉,装作且惊且喜的样子,问他,“你怎么在这里?”
他挨近,亲了亲她的嘴角,“刚好碰到。”
丰霏的身体颤了颤,只觉得诡异,这么碰巧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还好现在冬季,穿得厚,他才看不出她的异样。
她装作若无其事地笑了笑,“这么巧?”
“楼下我爹在举办宴会,我的事情做完了,所以到楼上来透透气。”
丰霏听了又是一惊,她只知道他们有些家私,没想到竟是如此富绰吗?在这座销金窟里请得起酒宴的可不是普通有钱人家。我今日如此欺他,只怕以后得惹祸!
只是丰霏心里转了九曲十八弯,脸上却不见分毫,仍是春风满面的样子,“那你在这里慢慢散心,我先和南溪一起走了。”
还未等她转身迈出一步,手腕便被拉住,身后的傅庆祯似笑非笑,不辨喜怒,“你就这么急着走吗?”她想要解释,他却提前堵住了她的话,“既然出来了,就一起吃顿饭吧。”她不好拒绝,只能答应,与南溪抱歉说不能和他一起走了。
傅庆祯远远地望着她与南溪道别的背影,男儿俊逸,女儿窈窕,连身高都是那么般配,“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他的口中轻念着《雨霖铃》中的词,表情越发狰狞。
他刚才在这里看了多久呢?从他们在电梯口里出来前他就等在旁边的咖啡厅里,他从手下那里得知她的消息,正好他们家里办的酒会在这座楼的第10层,他特地赶早过来与她碰面,没想到发信息她不回,还看到她与别的男人亲密。
他只觉得一下如堕冰窟,一下又妒火中烧,在他的潜意识里,丰霏是他一个人的,她只能是他一个人的,她的笑靥只能对他一人,她的亲昵只能对他一人,其他人是什么东西!
幸好这种想法尚还只存在于他的潜意识,他现在所生存的环境并没有让他接触“独占”的概念。只是觉得丰霏与其他异性接触让他不悦,但南溪是她的朋友,他也无可奈何。
他们去的餐厅在大厦的四十层,地板按照磁悬浮原理,可以360度慢速旋转,俯瞰申城江岸的所有夜景。餐厅里装饰着各色彩色玻璃与镜面,与城市的灯光交相辉映,仿若置身于浩瀚宇宙。天花板上是几盏至上主义的彩色吊灯,桌上用花瓶承载着几朵芬芳浓郁的红拂玫瑰,为这家餐厅添了几分温情。只是这么漂亮的餐厅只有前台的几位侍者。
似乎读出了丰霏内心的疑惑,傅庆祯解释道,“这家餐厅是我家餐饮领域下的首个高档西餐厅,明天才对外开业,今天正好可以来检测一下服务体验如何。”说罢,他绅士地为她抽出红木高背兽脚椅,旁边的侍者很有眼色地,在傅庆祯布置完后再为他抽出椅子,摆餐巾,递菜单。
“你就当在我家吃饭吧,不用客气。”
丰霏扫了一眼菜单,眼角抽了抽,几乎每一道菜都超过三位数,这么贵的菜只有上次她那个土豪姨妈到楼外楼请客才吃过了。
但对于土豪请客,丰霏小姑娘向来都是来者不拒的——反正他们不缺钱,吃相别太难看就是了。
她前前后后翻了翻,点了两道招牌,再点了只熔岩巧克力蛋糕便打算完事了。
“小姐要不要来瓶香槟?和巧克力蛋糕很配哦。”侍者在旁边温声推荐。
还未等她拒绝,傅庆祯便帮她拒绝,“不用,她酒量很低。”
丰霏看了他一眼,问,“你怎么知道我酒量低?”
他回答:“上次同学聚会的时候,你只喝了一小杯啤酒便醉倒了,还是我背你回家的,你忘了吗?”
“他竟是这样细心!”丰霏的心一颤,“你为什么总能感动我?这样你让我怎么办?”
菜陆陆续续地上来,两人边吃边聊了一些最近发生的事,吃到一半时,他问她,“我之前发消息你怎么不回我?”
她假装不知道他来了消息,从衣服口袋里掏出手机翻了翻短信,随口编出一个理由:“哦,我调的震动,可能衣服太厚,所以没感觉到吧?”连她自己都佩服自己的演技。
但傅庆祯仍是静默着凝视她,半晌,他敲了敲桌子,命令道,“过来,吻我。”
丰霏本来是很自信的,却被他盯得一阵心虚,什么都没想便照做了。只是在她站起来迈开步子的那一瞬,她就知道坏事了,他在试探她!
果不其然,在她准备走向他后,他的脸色瞬间变得难看,见丰霏不再走过来,一把拉住她的手,将她扯了过来。丰霏跌到他的怀里,然而他却不是吻她,而是沿着她纤长白皙的脖子,一口咬了下去。
她疼得低声痛呼,傅庆祯似乎对他咬的印记很满意,用舌头舔了舔,属于丰霏的血液弥漫在整个舌苔,馥郁浓艳得仿佛是路易十四!丰霏却是恐惧得腿软:他这是什么意思?当我是他的专属物品,给我做印记吗?
正胡思乱想着,她本来以为傅庆祯接下来会威胁她,没想到他紧紧抱住了自己,用无比委屈地抱怨,“以后能不能不要无视我?知不知道你不回我消息我有多伤心?还有不许你和南溪走那么近!我会吃醋的!”
丰霏先是愣了一下:简直像个小孩子一样……不知如何形容这复杂滋味,如同南极的冰川融化了一角,长出花草;又像是春芳开尽后,蘅芜留香;苦茶满口,微涩中转折回甘……
“噗嗤。”她伸出手指,“噗嗤”笑了一下,轻轻点了点他的脑袋,“真是跟个小孩子一样,一会儿不回你消息竟这样生气吗?我有事要忙,哪里总是能抽出时间陪你的?南溪与我只是朋友,他与我境遇相仿,有些苦恼可以彼此理解,互相分担。”
他望着她的眼,“你有苦恼与我说不行吗?”
丰霏摇了摇头,“你不明白的……”
到了春天,田地里种的南瓜成熟了,爷爷从地里摘来,丰霏就从超市里买了奶油做南瓜汤,配面包吃。打开煤气,微蓝色的火焰一一跳跃而出。把削好皮的南瓜放里面蒸。
后面,三岁的弟弟从后面窜出来,抱紧她的大腿,嚷嚷道,“姐姐,陪我玩!”
丰霏并没有理睬他的要求,只问,“新教的诗背会了吗?”
丰瑞抬起小脸,奶声奶气地说,“会了。”
“十岁裁诗走马成?”
“冷灰残烛动离情。”
“桐花万里丹山路?”
“雏凤清于老凤声。”
“‘明月何时照我还’前一句?”
“……春风又绿江南岸。”
丰霏点头赞许,“不错。但姐姐现在还忙着,你先和毛毛一起玩。”——毛毛,是家里养的胖橘猫。
在家里并没有真正有文化的大人,父亲丰庆国稍微读过几年书;周玉兰是初中就不读了,到现在大字不识一个。所以弟弟现在由她带着。可她自己任然还是个孩子,并不知道应该怎么教孩子。但在她还小的时候,镇上住着一个退休的老院长,大约一半是因为她聪颖,一半是因为他膝下无子,收了她做干孙女。现在她给弟弟的教法,只是按着老院长之前教她的,照本宣读罢了。
老院长是个十分有学问的人,他的院士学位不是考出来的——他那个年代还不兴考试——而是某个名校送的,年轻时候还做过几年教授,后来才转到医院里去的,退休了就到乡下养老做了赤脚医生。丰霏小时候申城交通科技还没有那么发达,镇上的人要是想去区里的大医院看病会很麻烦,所以大多都先找老院长,如果老院长说是严重的病,要去拍片做透视,大家才会跑去医院。因此他在镇里声望很高,连镇长都敬他三分。
年幼时的诗词算术英文都是他启蒙,丰霏四五岁时经常生病,也曾被他细心照顾,真的待她如亲生孙女一般。一直到十二岁,他们的缘分才尽了。只是丰霏一直感念他,每到祭日清明便去给他扫墓,正因为有这位前辈教导,她才会比镇上的同辈人高出许多,否则在这乡下,再怎么聪明都是没用的。
将南瓜汤呈上来,汤汁姜黄,微淌着热气,上面撒上了细细的胡椒粉,将面包撕成碎块洒在里面,面包吸收了浓郁的汤汁,一口下去沉甸甸的,极有饱腹感。幼弟尚小,不吃硬食,也刚好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