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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病

陆子宵从单位里走了出来,到了大门口,他停住了脚步。慢慢地回过身去,看着那座办公楼。

这座暗红色的楼已经很破旧了。一片片脱落的墙皮处,露出了这座建筑的原有的灰褐色。一眼望去就像得了白癜风的病人。窗户是木头做的,刷着绿色的油漆。细看油漆已经爆皮了,龟壳似的痕迹随处可见。楼顶上支着几个刷着红油漆的铁皮做的大字,“高精科研所”。

它已经老了,但是它年轻过。它有过它的骄傲,并且现在还骄傲着。只是它的骄傲只是它以为的骄傲,已经没人再过多的崇拜它了。

陆子宵回了老家。

好久没回来了。这个小村庄并没有给过他什么归属感,给了他的只有无尽的苦难。谁愿意跟一个家徒四壁,一地鸡毛的人家交好呢?毕竟这户人家不可能帮你什么,交好,只能意味着你得帮他们。

人情世故,说白了就是“来往”二字。你来我往,付出与回报要做到基本等同,才能续写伟大的人际关系。连孔子都说过,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吃亏是福,这句话,肯定不是真正肯吃亏的人说出来的。

陆子宵走在乡间小路上。玉米苗已经长起了老高。这种农作物对他来说,是一辈子也忘不了的。当玉米成熟的时候,他钻进密密麻麻的玉米地里,一个个掰下来。锋利的玉米叶子,在他稚嫩的脸上,手上,划出一道道血痕。伤口被汗水浸透,透骨的疼让他咬牙皱眉。他得忍着,没人能帮他。

临近中午,他独自一人走进了村子,路上并没有人。这个点应该都开饭了。

一座高低起伏,破败不堪的土墙映入了他的视线。土墙的中间,有一对木条钉起来的破门。这个门其实没有必要装,因为在土墙的最低处,人一抬腿,就会跨进院子里。

陆子宵推了推门走了进去,三间土房,腐朽的木头窗户上,依旧糊着窗户纸的,全村也就这一家了。院子里很乱,堆放着纸壳,矿泉水瓶,还有一堆锈迹斑斑的废铁。

他只看了一眼,就快步朝着屋子走去。

屋里的妈妈正坐在锅台边吃饭。原来他家连桌子都没有。

饭菜很简单,一碟萝卜腌制出来的红咸菜,一碗热水。而主食是玉米面掺杂着菜叶子,贴出来的饼子。这种玉米面掺菜叶子,在农村里是喂鸡的。

陆子宵什么也没说,他也没脸说。他没有能力让妈妈过上好日子。劝,又有什么用?

他把包放在了地上,蹲在母亲旁边,拿起了一块玉米饼子。放进嘴里,大嚼了起来。

“子...子宵,你...你...这么快就...到了?”妈妈看到蹲在自己身边的儿子,惊慌失措地站了起来。“我以为你晚上回来呢。”

妈妈说着一把夺过了陆子宵手中的饼子。“别吃这个了,妈买了肉了,妈给你包饺子。”

陆子宵没有说话,满是食物的嘴,已经堵住了他的喉咙,他只是摇了摇头,接着又抓了一块,大嚼了起来。

顾童生病了。刚升职没多久的她,坚持带病上班,好给同事做个榜样。

可接连发烧好几天了,让她坚持不下去了。浑身发冷,走路发飘,眼前时不时地会蹦出一片小星星。刹那间她觉得世界在晃,紧跟着一片黑暗袭来,世界安静了。

顾童晕倒了。

是宁辰抱着她冲出了公司。在电梯口,两部电梯,一部在20层,一部在18层,看箭头显示,电梯还是都要往上走。他等不了了,抱着顾童一口气从八楼跑到了一楼。

他把顾童塞进车里,拉开车门,钻进驾驶室。发动了车子,飞一样地冲了出去。

这一刻他担心极了,害怕顾童会死。他一再安慰自己,顾童不会有事的。但他欺骗不了自己的心。

不知为什么,自己最关心的人,一旦出了超出自己可以掌控的事情,那么结果一定是往最坏处想的。流鼻血,等于绝症,晕倒,等于绝症,发烧,等于绝症,一切都是绝症。甚至一天没有了消息,对方不是车祸,就是暴病而亡。是害怕吗?应该是害怕。越害怕,越自己吓唬自己,越吓唬自己,越害怕。

医院很近。但是对于此刻的宁辰来说,却如同十万八千里。每一秒都是煎熬的。仿佛他在和死神拔河,顾童就是绳子中间系的那条红绸子。而决定胜负的那条线,便是鬼门关了。

顾童在路上就醒了,是被宁辰晃醒的。油门与刹车变了钢琴的按键,宁辰用脚弹奏出了要命的悲歌。一脚油门,一脚急刹之间,顾童变成了一个汤圆,滚来滚去的,快滚圆了。

头昏脑胀之间,她想大骂宁辰几句。但她没有。从汽车倒视镜中看宁辰那紧锁的眉头,与发红的眼睛,让她很享受。此时的宁辰有多急迫,她是能感受到的。正是宁辰的急迫,让她觉得自己化身于女王,这种强烈的存在感,怎么能让她不想多享受一会儿呢?

宁辰啊宁辰,如果你的出现,先于陆子宵,你真的是个不错的恋人。可现在的我只能拿你当朋友。是我自私吗?明知道你想要的东西,我给不了,也不让你死心。我是自私的。不是我想多一个如影随形的跟班,一个言听计从的随从,一个无微不至的奴才。是我不想丢下你这个朋友。

与男人,做朋友。看似荒唐,可在我顾童的生命里,实则出现过,并存在着。如果此时把你换成郭橡,他也能做出同样的事情。换做你们俩危难之际,我顾童也会奋不顾身的。

男女之间,就做不得朋友吗?非要以身相许,托付终身吗?不,不该这样的。激情是短暂的,日子是平淡的。感情也是有热容的。升温越慢,热容越高,那么降温,理所当然的也慢。友情是升温慢的,爱情是升温快的。

人是动物的一种,动物都有兽性的。但人跟动物最大的区别,不就是人能控制自己的兽性吗?这就是理性。与感性相比,理性是压抑的。好比狗脖子上的那根绳子,它能抻住你,不让你咬到人。如果没了这根绳子束缚了,变成了野生的狮子老虎,那就没人敢靠近你了。即便是靠近也是带着猎枪的。

话虽如此,但人就这样。理性通常被作用于陌生人或不熟悉的人身上。对于自己的亲人,朋友,爱人就不这样了。知道自己不够理性,还要那么做,这就是任性。就像一句歌词“我最深爱的人,伤我却是最深”。明知在乎你,不是你肆无忌惮的理由。却想从伤害中,找到更深层次的在乎。人性本就是扭曲的。没有人会一成不变。怎样合理的运用理性与感性,才能让自己即痛快,又不会受到伤害,是一件值得研究的事情。

顾童满脑子里想的就是这个。鱼和熊掌,都想吃。怎么吃,才能让自己的吃相不难看呢?

宁辰和郭橡不一样。郭橡本来对她也没什么坏心思。可宁辰呢?宁晨的心,她怎么能不知道呢?如果她没男朋头,她也会爱上宁晨。

她有陆子宵了。她守着心里那最后一丝清明,她愿意和宁辰做朋友,宁辰愿意吗?不,顾童不甘心。错过,就是一辈子,一辈子不长。有的事,还是一定要争取的。谁不自私呢?人之初,性本善吗?不,人之初就该是自私的。这是本能。比如一条狗,刚生下来五只小狗,可大狗就有四个奶头。它们是争抢,还是彬彬有礼地让出自己填饱肚子的机会呢?

真正无私的人是有信仰的。信仰是后天获得的,不是先天就有的。但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有几个还坚持着自己的信仰呢?人啊,真是个复杂的动物。

顾童的脑子里一片乱麻。知行合一,格物致知,能做到的就是圣人了。她不是圣人,她只是一个人,一个自私的人,一个想尽办法,让自己觉得自己无私的自私的人。

车到了医院,顾童闭着眼睛被推进了抢救室。她听到了宁辰的呼喊与咆哮。她听到了,那是宁辰用灵魂发出的声音。她流泪了,眼泪从闭着的眼睛里挤了出来。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流泪。让她流泪的理由,实在是太多太多了。活着,真累!

还好顾童没得绝症,只是个普通的上呼吸道感染。打了几瓶点滴,就被大夫打发回来了。

“今天想吃什么?”宁辰带来了一兜子菜,直接走进了顾童的厨房。

顾童从医院出来,宁辰拿了她的房门钥匙。担任了照顾她的角色。顾童也反对过,但反对无效。因为宁辰说,如果顾童强行反对,那么就是不把他当朋友。

顾童就是个糊涂的顾童。她想糊涂一辈子,但不一定有人陪这个糊涂一辈子的她。

“吃什么都行。我就不说谢谢了。”顾童瘫坐在沙发上,有些幸福地说道。

“大恩不言谢,你就想着怎么报恩吧。”宁辰坏笑着从厨房走出来。

“等你病了,我照顾你好不好?”顾童瞪了他一眼,紧接着又把眼神挪开了。这段日子她不敢看宁辰的眼睛。宁辰的眼睛里总有团火,那火焰会把她的脸烧红。以前不这样,但这次病后,让她不敢看了。

“乌鸦嘴,你怎么不说我死了,你埋我?”宁辰说着拿起茶几上的一个橘子,剥了起来。

“滚!”顾童听完,拿起身边的纸抽,丢向宁辰。

“我没开玩笑。”宁辰把剥好的橘子递给了顾童。

“我才不埋你呢。还是你埋我吧。”

“那也行,我埋。”宁辰直接答应了,丝毫没计较这个话题的晦气。

“你他妈的安的什么心?我死了,你这么高兴。”顾童骂着一脚踹在宁辰腿上。

“佛说,今生你嫁的人,就是前世埋你的人。”宁辰说道。

“你给我滚,你下辈子还不一定是人呢。你要是猪呢?”

“别啊,这样的话你得变成母猪了。”

“宁辰,我们以后可不可以不开这种玩笑?我拿你当朋友的,你拿我当什么?当什么了?拜托,大哥,心里能不能干净点儿,阳光点儿!”顾童说着用手指,狠狠地点在宁辰的额头上。

“好好,我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宁辰像念紧箍咒一样的念着这篇小学学过的课文。他一直靠这紧箍咒来禁锢自己那颗不安分的心。

他也想过和顾童只做朋友,但朋友的界限是什么呢?唯有感情,不是自己可以骗自己的。

“好孩子!”顾童在宁辰头上拍了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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