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龙驹才四岁,性格还不是很稳定,所以在李隐练枪或者射箭的时候时不时会闹点小脾气,比如故意跳一跳,顿一顿,转转向,经常把李隐搞得哭笑不得。
师傅陈东说马和人一样,需要很久相处才会有默契,有一匹与自己心灵相通的马,在战场上很可能就会救自己一条命。
既然和火龙驹还没有形成默契,练马的同时,顺便练练短兵器。一般骑兵在作战的时候,通常情况下长兵器很大概率会丢失,所以就需要短兵器防身,有的人甚至不止一个短兵器,若不是马力有限,搞不好会有人搞个短兵器仓库都有可能。
这里要解释一下长兵器和短兵器的优缺点,本书虽然属于意淫,但是作者总想更多依据真实历史来写,我不想把本书写成光怪陆离的怪物,若非如此,干脆写一本幻想题材的就好,说不定还受欢迎。
首先我们要讲一下单挑,真实战争,春秋战国之后单挑就很少见了,因为军队阵型的出现,对将军自身的勇武就降低了要求。日本幕府时代单挑是存在的,就几十几百号人打群架,挑头的一个干倒几十个,这仗已经赢定了。中国大地上人太多,聪明人太多,会兵法的聪明人太多,所以战争形势的变化是无时无刻不在进步的。
这里要说明一下,人家小说里面单挑多热闹,无论多么不符合事实,我都不予评价,大家写书的目的兴趣受众都不一样,各玩各的,他画他的水墨画,我玩我的蒙太奇。
早些时候骑兵喜欢用长兵器,因为身上的铠甲防护力不够,兵器越长杀敌就会占有先机,所谓一寸长一寸强就是如此。
后来铁质铠甲出现,长兵器的杀伤力就不够了,就出现了长槊这种武器,长刃长柄,柄有韧性弹性。长槊破甲能力一流,但是也有缺点,那就是很容易被敌人尸体卡住拔不出来,于是就需要短兵器辅助,比如秦琼的锏,尉迟的鞭。
短兵器灵活,打击力大,回护性好,在骑兵对决中使用短兵器最好的是蒙古兵,弯刀,短柄狼牙棒,短柄斧,作战模式就是一阵箭雨先打乱对方骑兵阵型,然后利用自己的骑术躲避长柄兵器的袭击,近战之下,蒙古无敌天下。当然,再加上他们那变态的放风筝战术,所以他们几乎横扫了整个世界。
中原之所以枪用得多,并不是枪有多厉害,而是缺铁。因为铁贵,兵马一多朝廷便装备不起,于是改用最经济实惠的长枪,也幸亏敌人的铁甲更少。在各种枪,刀盾,箭矢,弩弓等长中短程武器地打击下,加上各种什么架子马,铁蒺藜等等防御武器,中原军队在缺马的情况下与骑兵对面决战,赢多负少。你们没有听错,是赢多负少。
那为啥中原总是打不过人家呢?就是正面对决中原赢得多,人家也不是傻子,非要面对面与你对刚。他们就用马的速度去袭击粮道,这就很要命了。你疲于奔命找人决战,人家到处逃跑,逃到你后方断绝你的粮道。大伙都晓得,官渡一战,乌巢烧粮后就决定了战争的胜负。
话题扯远了,主要还是想说明短兵器的重要性。
李隐想用弯刀的,不过想想太引人瞩目也不好,于是就选了六棱铁锏,一种击打力量超强的武器。
陈东是个百宝箱,长短武器几乎样样都会,当然最好的还是长枪。马上用锏其实更简单,只有砸,撞,捅,拦,架,甩等几种用法。所谓枪是百兵之王的原因,并不是说枪最厉害,而是因为学会了枪,你便发现别的武器使用技巧基本上你已经都会了。
陈东还教他长短合用的技巧,右手用枪,左手用锏,长短结合,甚至还可以把锏甩出去当暗器用。
最好的陪练还是陈嘉,两人各自骑马对战,往往能打个几十回合不分胜负。所谓回合就是骑马对冲,基本上只有一招的时间,然后转回来再冲一次,这就算一个回合。至于招式我实在不敢乱说,看过西方骑士对冲吗?差不多的,就那个意思,只不过中国人聪明,没像欧洲人还没有开启民智,傻乎乎挺着长矛对刺,神经病似的。中国人对冲会耍很多花样,比如虚招,假装刺脸实际上扎腿。踢球不各位?假装射门,实际扣球过人,同样的意思。
按照金庸的写法就是陈嘉双手一圈一个亢龙有悔,李隐急速旋转一个百花绽放,只听砰的一声,两人踉跄后退,陈嘉张口吐出一口鲜血,脸若金纸,李隐也忍不住喷出漫天血雨,直挺挺倒了下去。
或者按照古龙的写法就是,枪,一杆枪,眉心已经感觉到枪的凌冽,陈嘉笑了,笑得那么淫荡,那么肆无忌惮,忽然间他的笑容凝固了,因为他看见了一根锏,一根不可思议的锏,它原本就不应该出现在那里。
让我摩拜一会,老子玩女人玩不过他们,写书也定然写不过的。
随着火龙驹与李隐的配合越来越默契,他与陈嘉交手也越来越轻松,甚至体会到利用马速,毫不费力出手切割对方铠甲的方法。
李隐的武功天赋是超越陈嘉的,这一点陈东看得很清楚,只不过现在身体还未长成,气力不够,所以时间一长便不是陈嘉对手,然而他对武学的理解能力远远超越了陈嘉。
这一点其实是有原因的,因为李隐见识过前世各种流派的武技,网上对武术也有各种分析,医学介入也非常深入了,因此他在练习功夫的时候有时候会触类旁通。
至于将来他们谁的成就高也说不准,真正战场对决中,影响发挥的因素太多,武艺高低只不过占有的比重稍微大一些而已。主要还是看谁战斗磨炼得多,看谁体会更深,这就是前世所说的实战经验。
再过几日便是李隐来到这个世界一周年了,这让他想起他一直有意识回避的一件事情,就是那个地窖,那个家门口的焦尸。他不清楚焦尸是不是这具身体的母亲还是邻居,一想到那具焦尸他的心里就一直非常不安。
他们走的时候并没有安葬那些尸体,因为当时除了恐惧以外,更多的是他不想让两个孩子去接触这些东西。
也许应该去看看,或者烧柱香什么的,或者应该和母亲说一声,她的孩子们一切都很好。
落日的余晖洒在火龙驹身上,散在李隐面前的河面上,仿佛整个世界变成了红色,变成了燃烧的火海。
李隐心里微微有些刺痛,那些无故村民的尸体又一次浮现他的眼前,与崩塌的房屋般没有半点生机,只是静静躺在那里,风吹过,扬起一团尘土,落下后洒在他们身上。
晚饭后,李隐与大家说他要出去一趟,过几日便回来。
王长贵的情绪还是未见好转,所以李隐的话他听见与没听见基本一样。
三个伙计听见了,也只是认为李隐有事要办。
陈佳宜听见了,对于李隐她并不了解,所以也只是听见了。
王薇却是知道李隐性格的,若他有事会将事情说清楚,而不是简单说我出去一趟,更何况要出去几天。
她隐隐约约猜到些什么,因为李隐他们来王家饭铺正好快一年了,想起三兄妹刚来时候的样子,她就猜到李隐大概是要回老家一趟。为什么不说呢?当然里面有问题啊。
于是她的心便纠结起来,有些担心,有些害怕。
只是两个孩子还在认真写字,她便没有开口问,眼睛一扫间,发现李崖写字的手在微微发抖,纸上有一滩滩湿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