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对胡蝶的思念,越来越偏执,越来越强烈。吴亮看他有入魔的倾向,劝解道:“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只蝶呢?”
“我是修道之人,平生就认一个死理。选择了谁,再也不会更改。”
吴亮有些来气,批评道:“你就是一个贱人。”
“我不是贱人,而是一个剑客。”
“我听说剑禅社,也曾出现过一个情魔。那人名叫易水寒,绰号‘古墓蜥蜴’,也叫‘蜥蜴郎君’。他在杭州游玩雷锋塔时,遇见了一个有夫之妇,一见钟情,追求未果,就将那妇人的丈夫孩子都杀死,然后像影子一样朝夕尾随。那妇人最终发疯自杀,恶魔并没有放过她,将妇人制作成木乃伊,带进了深山古墓。警察至今没有找到蜥蜴郎君易水寒。”
阿茗解释道:“剑禅社确曾出过大恶人。但那个易水寒,是古墓派的弟子。常年盗墓,肺腑积聚尸毒,变得阴险无比。只因被师傅抓获,在剑禅社疗毒修行,便对外自称是剑禅社的弟子。他从来就不是剑禅社的弟子。”
旁边桌子上的客人,都议论起易水寒。
“蜥蜴郎君早就复出了。魔功比之前,更阴森可怕。道上传闻,易水寒喜欢在深夜之时,吸女人的血。”
“这次吴越王墓被盗窃。据说蜥蜴郎君,也参与其中。”
“警察抓捕易水寒,毫无希望。除非中国龙组亲自出马。”
“蜥蜴郎君有一个师傅,名叫王紫林,祖上是跑江湖玩大蛇的,从小跟着爷爷在街头玩蛇,故得绰号玩蛇大师。王紫林长大后,跟着叔叔加入古墓派,掘丘钻坟,摸金盗宝。九十年代初,还跟李弘治学过两年法/轮[功。弘治后来野心暴露,被当局通缉,斗不过中国龙组派出的四大高手,只得隐迹江湖,遁亡海外。王紫林害怕祸事,改邪归正,花钱捐了个头衔,在郑州春霖魔法学院当教授。此人在官场极有人脉,通吃黑白两道。只要王大师不倒,易水寒不可能被抓住。”
阿茗问道:“你怎知道的这般详细?”
“他是横店的常客。你不知道吗?”吴亮笑道,“他就是当年中国龙组四大高手中的司马南北。”
在座酒客都望向司马南北。那人身材魁梧,目光炯炯,穿一身黑色衣服,年龄看起来只有四十来岁。司马南北被人看穿身份,觉得无趣,起身告辞。“鄙人今夜要去捉拿蜥蜴郎君。恕不奉陪。”
阿茗望着背影,叹息道:“龙组老一辈四大高手,两个战死,一个下狱,如今只剩下司马南北。怎不教人伤感?”
“长江水后浪推前浪,少年英雄代替老英雄。”
阿茗陪吴亮喝了一会酒。吴亮在底层挣扎,看透世界的真相,对阿茗说出肺腑之言。
“世界的真相不是怜悯,不是慈悲,更不是道义。力量才是这个世界的第一规则。拥有力量,杀人者可以逍遥法外;丧失力量,含冤者无法自证清白。你拥有庞大的力量,却不愿使用暴力获利。放着力量不用,却在横店当小演员。你是一个蠢货!”
“如果你使用这些力量,就能获取很多财富。有了庞大财富,就有10个胡蝶陪伴你。”
花剑茗跟吴亮话不投机,很难成为知心朋友。吴亮这个人满嘴脏话,唯利是图,毫无对天道的信仰和敬畏。不过,他说的话,也有深刻的道理。多年的修行,让阿茗皈依天道。不可能为了利益,受雇于黑道,恃强凌弱,绑架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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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吴亮离开横店,去法院上班,是给一个领导开车。多亏吴亮的帮助,花剑茗获得许雅婷的联系方式。
许雅婷是胡蝶的闺蜜。两人多年来,保持着联系。许雅婷的工作稳定,生活幸福,并不像胡蝶动荡不安。
许雅婷告诉花剑茗,胡蝶在南京酒吧驻唱,好像住在白领公寓。花剑茗接到欧阳盆栽电话,让他去南京捉妖。阿茗毫不犹豫,答应了欧阳盆栽,帮他捉拿蜥蜴郎君。
花剑茗背着剑囊,来到南京漂泊,在一家茶艺厅当茶博士。这家茶艺厅提供简餐,价格昂贵,包含上下两层,主要接待玄门中人。每周工作四天,每日只需工作六小时。可喜的是,茶艺厅恰好在白领公寓附近,相距五站路,有地铁直达。为了上班方便,更为了碰到女神,花剑茗租住在白领公寓。这是一栋24层的高楼,租金不菲,楼下有花园和泳池。
阿茗站在白领公寓门前,望着进出的上班族。“连续一个月,都没碰到胡蝶。也许她不住在这里了。”
周末,花剑茗走出公寓,在电梯里遇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她披散长发,背着肩包,穿着一双长筒羊皮靴。梦中女神!花剑茗戴着口罩,胡蝶没有认出。“她应该已经出嫁了吧?”
为了更好地守护,花剑茗找到机会,从18层搬到9层909室,成为女神的邻居。胡蝶住在908,她并不知道,男主回来了,而且就在隔壁。
楼道里再次遇见女神。花剑茗确信,这风情万种的妇人,就是梦牵魂萦的胡蝶。她比先前更白更胖,肚子上略多脂肪,仍保留着玲珑的曲线。可喜的是,进出都是一个人,胡蝶应该还没有出嫁。
“或许离婚,但决不可能等待我。”花剑茗叹气,然后下定决心,只要有机会就争取。
胡蝶走出电梯,闻到浓烈香气,行至家门口,看到新邻居搬着盆栽,正准备开门。那盆栽是红芯白花,就放在脚底。
胡蝶走过去,蹲地观赏,深深呼吸一口,好奇道:“这是什么花呀?好漂亮啊!”
花剑茗转过身,对着女神,笑道:“这是蝴蝶兰。我最喜欢的花朵,一生一世,永不改变。”说着,拉下黑色口罩,露出一张英俊的面孔。
胡蝶眼睛一亮,微微一呆,“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在横店,我们曾经一起拍过《蝶恋花》。”
“哦,你就是那个花美郎!这个世界可真小。”胡蝶甩了一下头发,“你比先前更高大,更魁梧壮实了。”
“你也比从前,更有公主气质了。”
“哈哈——,”胡蝶大笑起来,笑得很灿烂,露出两排齐整的珍珠贝齿。“姐姐早就不是公主了。”
“我也不是小孩子了。”
花剑茗打开舍门,换了鞋子,对胡蝶客气道:“蝴蝶夫人,到我家来坐坐吧。好久没见,咱们好好聚一聚。”
胡蝶绕过玄关,走进客厅,屋子里收拾得非常整齐干净。几乎纤尘不染,比自己的屋子还要干净。这是一个生活极有规律的人。男主给女主泡了一壶碧螺春,沏好茶放在托盘里。
胡蝶端着茶杯,在客厅里转悠,观察墙壁的几幅字画。客厅不摆放电视,正中位置,悬挂王阳明的画像,还有“剑胆琴心”四个浓墨大字,落款是庄雪禅。
花剑茗想叫外卖,被胡蝶阻止了。“我正好买了菜。不吃的话,容易坏掉。今天有空闲,何必叫外买?”
“那我们一起过家家,做饭菜吧。”花剑茗洗好土豆,放在茶几的砧板上。然后,去书房里拿出龙泉宝剑,让胡蝶给自己扎上蒙眼布。“我要为胡蝶夫人,表演切菜绝活。”
“不用这样吧。切个菜,搞这么大的阵仗。”
“生活不能没有仪式感。”
花剑茗闭着眼“嚓嚓嚓”,须臾切好了土豆片。洋葱和土豆,在空中飞舞,准确地落入盘子里。
“不愧是古代穿越来的剑客,精彩!”胡蝶想起有一部戏,叫作《蝶恋花》。男主和女主,穿越到了当代,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花蝶合作,快速烧好四个菜。
“可惜没有酒,拿什么招待胡蝶夫人?”
胡蝶回到自己的屋子,拿来一瓶二锅头。打开瓶盖,自斟自饮。花剑茗只饮了两杯,便不能继续,只能以茶代酒。
“为什么你一喝酒,就紧张淌汗?”
“酒色财气是一家。这四样东西,勾动魔息,甚至引起天雷地火,是修行者的大忌。小弟因为体质特殊,较别的修士反应更为激烈。”
“那我以后,不敢请你喝酒了。”
两人边饮边聊。说起这十年经历,无不感慨。花剑茗没有透露自己十年来的相思煎熬。胡蝶从他的眼神和语气,却能感觉到浓浓的爱慕。
女主回避着男主的眼神。暗忖:如果花美郎,知道我的复杂经历,还会真心爱我吗?
吃过饭,胡蝶参观花美郎的书房。书房里没有书架,写字台上,只有几本社交大全和心灵鸡汤之类。书桌旁,架着龙泉宝剑,还放着四尺长的古琴。
胡蝶在琴弦上拨弄一下,抬头问道,“你会抚琴吗?”
花剑茗摇头道,“我主修剑道。早上起来,会对着红日练剑,有时累了,也会偶尔抚琴。琴艺属于不入流的水平。你千万别让花郎表演琴艺,那只会制造噪音。”
“那你买古琴干啥?学庄雪禅装点门面?”
“古琴不是我买的。我来南京,在茶艺厅打工。有一个师兄要去泰国驻馆,便将古琴送给我。”
次日,花剑茗提着礼品,去拜访蝴蝶夫人。“昨日,你买了菜跟我搭伙,今儿小弟回访,以示尊重。”
胡蝶望着花美郎,蓦地收敛笑容,扬起巴掌,“小滑头!别用这种眼神望着我。老娘比你大八岁,是你的姐姐。”
花剑茗略有尴尬,退出客厅,轻轻关门,然后将衬衣纽扣扣好,咳嗽两声,轻轻敲门。“胡蝶夫人在家吗?你的邻居来啦。如果不欢迎,就装作没听见。”
胡蝶开门,让花美郎进来。
剑茗将礼品放在桌子上。然后坐在沙发,收敛魔心,两腿并拢,不发一言,就像是一个温柔的处子。
胡蝶走出厨房,递过来一个苹果,笑道:“这个是给你的。”那苹果水灵灵的,洗过了的。女主人的手白白嫩嫩,丝毫不见老。无缘苦力活,看不见老茧。
花剑茗注意到美女手腕戴着黄金镯子。左右手腕各有两根宽细不同的黄金镯子。为什么要戴两根镯子?结过两次婚,还是咋的。
花剑茗想起多年前酒醉后的约定。“等你长大了,记得来横店找我。姐姐如果还单着,就一定嫁给你。”从胡蝶的爽约来看,酒后戏言,早就忘记了。可是有个傻瓜,至今还记得,念念不忘,梦中回眸。
花剑茗看到胡蝶咽喉处,有一个小疤痕。“这个疤痕倒很奇怪,恰好在咽喉正中。当年,拍戏时没有的。”
胡蝶突然身躯发抖,爬起来关闭窗户。“你知道这个疤痕的来历吗?在你走后两个月,突然来了一个怪人,潜入飘灯客栈。我醒来之时,发现自己躺在地板上。那怪人戴着面具,手提长剑,指着我的咽喉,让胡蝶保证离开横店,绝迹名利场。”
“‘我只给你这一次活命的机会。你立马离开横店,找个穷乡僻壤,嫁给庄稼汉也行,找个小本生意人出嫁也行。反正媒体上不能再出现你的名字。’面具人离开之前,用双掌将我喝水的茶杯揉成了细末。”
“难怪你会突然消失。会不会是你的竞争对手,怕你抢走了她的风头,因此派杀手来杀你。那个杀手拿了钱后,不想犯法后,被中国龙组追杀,故而劝你归隐。”
“我平时与人为善,生来没有仇家,除了竞争对手,真的想不到谁会花费大价钱,请来绝顶高手,刺杀姐姐。”
“这种级别的高手,就算一百万都很难请来的。”
“唉。我刚刚成名,就遇到这种事。还是保命要紧。所以,就离开横店了。”
“不用害怕,我以后会保护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