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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叶青婷

少年回到剑禅社学艺,日常泡茶打坐,比武论剑。他对美人的思念无法遏止。六个月后,未经师兄允许,逃出剑禅社,再次来到横店寻觅,却没找到胡蝶。以后,每一年的夏天,都会来到横店。可惜再没有找到梦中情人。

时光煮雨,眨眼十年。少年不再是单薄的少年,已经是一个魁梧大男人。他思念着女神,导致禅心不定,道果未成,只好放弃修行,回归尘海。

临别之时,花剑茗去禅房拜见师傅,发现他老人家不在。庄雪禅经常外出,游山玩水,逍遥天下,甚至穿越古今。最近这些年,看不到师傅是正常的,看到师傅是不正常的。

阿茗碰见大眼师妹,问道:“师傅几时离开的?我以为他老人家一直在总舵,害得我这些日子不敢高声说话。”

叶青婷放下《猪拱玫瑰》,露出笑脸,道:“师傅在丁香花园观赏昙花。”

师妹的大眼睛水灵灵的,秋波流转,让许多同门羡煞。可惜阿茗是一个傻瓜,专心修道,对师妹不冷不热。他的梦想是做一个捉妖师。

有一次情人节,叶青婷在餐桌上给阿茗夹菜,还暗送秋波。

师傅看见,毫不留情,批评女弟子是大眼妖精。从此,“大眼妖”成了叶青婷的绰号。在剑禅社,任何女性的诱惑力,都是妖气。必须打压,必须抵制。

花剑茗来到丁香花园,看到师傅伫立的背影,想起10岁那年,初来乍到,也是在这里,也是这样的高大背影。14年过去了,师傅一点没变,面容没有变,风格没有变,便是这背影也丝毫没变,连站立的位置都丝毫没有变。让人怀疑,他在同一个位置,站立了14年。

弟子们私下里也议论过师傅。刚来时,听大师兄任逍遥说过,师傅每次进出禅房,进出总舵大门,都是走同样的路径,迈着同样的步伐,负手而行,身姿不变,连落脚位置都分毫不差。“就像是一个精确设定的程序人。”“修行的极致是坚守规矩,分毫不差。”

阿茗没有任逍遥的胆量,不敢度量师傅的脚步,但想来大师兄说的应该没错。

花剑茗胆怯,犹豫着要不要进去。师傅不喜欢打搅。门边有两个凶神恶煞般的守门官,一个持阔刃板斧,一个持鬼头刀,看到有人逼近,立马举起斧头和鬼头刀。这两人不知姓名,不知来历,都不是剑禅社弟子。听郑师兄说,门官是被师傅抓来的。

庄雪禅睡觉参禅或赏花绘画之时,不喜欢外人打搅,就让两个恶人把守。花剑茗曾亲眼看到,阿旺师兄闯进时,被斧头砍碎了脑袋。阿旺是师傅的亲传弟子。庄雪禅也很爱这个弟子。

当阿旺被杀死时,大家悲愤之余,都有期待,希望恶人被严惩。不料,师傅悲伤六秒钟,就接受了事实。让弟子将尸体送入炼丹房,擦洗地板血迹。师傅不执着于爱,也不执着于恨。

花剑茗看到恶煞,想起惨死的阿旺,不由得胆怯,迟迟不敢迈步。“我的兔跃身法,能比阿旺师兄更灵活迅捷吗?”

庄雪禅始终没有转身,却似后背生眼。“做人最怕有贼心没有贼胆!干大事而惜身,此为取败之道!”

“师傅教训的是。”

“一入凡尘,便是刀光剑影,尔虞我诈。处死生之地,是进还是退?”每个字都敲打耳膜,击打心湖,震荡余波。

花剑茗满头大汗,一个箭步,跃入门槛,躬身进入花园。身后传来咔嚓声。两恶奴竟将断头石砍碎。

阿茗收敛心神。“弟子要离开剑禅社,师傅有甚话要嘱咐?”

庄雪禅静静地赏花,好似没有听到。

花剑茗不敢重复询问。师傅既然没让你重复,就说明他听清楚了。他也不敢离开,师傅既然没让你离开,也就不能离开。

等待两个时辰,才看到昙花一现。师傅这时开口了。“你这顽徒缺乏耐力,道心火候不稳定,比两年前反倒退步。这样修行下去,没甚效果,还是离开剑禅社吧。”

阿茗头冒细汗。“弟子谨遵师命。”

庄雪禅伸出手掌,发动功力,花叶颤动,落入掌中。

花剑茗以为来了敌人,于是用玄功探查,却没发现敌人。师傅摘花取叶,不知是何意。

正疑惑着,庄雪禅吩咐道:“过来,伸出手掌。”

花剑茗依言来到师傅面前,伸出手掌。他突然恐惧,“我做错了什么,师傅要惩罚我?”

庄雪禅吞下花叶,然后将一只蚂蚁,放到弟子掌中。“我没有别的宝贝赠送。只有这一只蚂蚁送给你。将来无论多高的位置,永远不要忘记,你就是一只微不足道的蚂蚁。”

花剑茗将蚂蚁吞下去。“弟子明白了。亿万苍生,如沙如尘;凡躯蚂蚁,弟子剑茗。”

“为师本想将你培养成玄门顶级大才。未料你去了一趟横店,遇到一个戏子,就变成心魂不定之俗人。太让为师失望了。”

花剑茗扑通跪地,泣不成声。“弟子有负师傅。”

“修行之路,千难万险,越到后期,越是恐怖。你怀着魔念修行,越是压制,就越是伤害自身,非但不能进益,反倒日渐退步。如此煎熬,不如放弃修行。回到红尘,追求你的幸福去吧。”

“弟子领命。”花剑茗起立,躬身退后,来到门侧。他快速跃近,待恶煞砍下,才快速逃出。

叶青婷拍掌笑道:“虚者实之,实者虚之。”

阿茗将要离开剑禅社。叶青婷特来告别,还将自己织的线衣,送给阿茗。“秋冬将至。这件毛衣,是我亲手织的,送给远行的你。”

阿茗无言以答,只泡了一杯苦茶给师妹。他对师妹的深情,装作不知道。“我是修道之人。冬天也很少穿厚衣。若不去北方,可能一辈子也用不上。”他想说,你还是送给别人吧,却又怕伤了师妹的心。

叶青婷捧着茶杯,站立不动,道:“五年前,师傅不在,我突然发烧,夜里说胡话,差点死掉。是你送我去的医院。阿茗哥哥,我是一个孤儿,从小体弱多病。这些年,承蒙你照护,感激不尽。”

剑禅社的规矩是,绝性灭欲,禁止恋爱。别说谈情说爱,师兄妹之间多看两眼,都是大错。

叶青婷送毛衣给阿茗,几乎等同于表白。阿茗却毫无表示,没有温言暖语,只回赠一杯苦茶。小叶子喝完茶,沉默着去了。她回到房中,悄悄地抹泪。

////

至次晨,花剑茗告别师妹,走出剑禅社。有一双泪眼,望着阿茗的背影,直到师兄消失。那是一个没有回头的背影。

阿茗背着包裹来到横店,住在天涯客栈。每日都去红尘酒馆,足足盘桓一个月,并没等到暗恋的女孩。

少年囊中羞涩,为了来钱,偶尔也去片场,给人做替身,赚两个辛苦钱。所得微薄,不能维持太久。洪斯理劝说阿茗,加入武行。阿茗不想受到约束,便拒绝了邀请。

痴心汉有空就来红尘酒馆,等待胡蝶。“我们曾经击掌。胡蝶一定会来的。”可他自己也没有信心了。“胡蝶酒后之言,早就忘了。”

阿茗在酒楼,经常遇到诗人莫问,枯坐在角落里,一边喝酒,一边等待朋友。将心比心,更能理解。

花剑茗有时也拿茶杯,跟莫问碰瓷。“你要等待的朋友是谁?”

莫问皱眉,回忆那个遥远的约定。“我要等待的朋友,好像是司马紫烟,又好像是庄雪禅。这个约定,是三百年前,还是五百年前,老糊涂记不清了。”

“司马紫烟我不认识。我的师傅庄雪禅从来不爽约。你确定是红尘酒馆,而不是太白酒楼;你确定约会的时间,是这个月,没有搞错?”

“我一直随波逐流于历史的长河,在时间的河流里浸泡的久了,分不清年月日。唉。老糊涂了,真的老糊涂了。知心朋友不过二三,活下来的没有几个。”诗人回忆往事,蘸着酒水,在桌面上写名字,有司马紫烟,有司空逐月,还有几个名字无法辨别。

“我师傅说过,您老人家喜欢穿越不同的朝代。今天在唐宫赴宴,明天在塞北流窜,后天在江南讨饭。有这回事吗?”

莫问斟了一杯酒,递给桌下的红皮蛤蟆。“你沿着横店的明清大道,就能从明朝穿越到清朝。你穿着不同的戏服,就能演绎不同的人生。那有什么稀奇?”

花剑茗蹲在地上,观察桌下的红皮蛤蟆。“这东西好怪呀。竟然不怕人!会不会是妖孽?”

莫问冷笑道:“你不用看了。那是我的宠物,不是妖孽。而且,你也杀不死它。”

阿茗坐回椅子,继续请教高人。“我们天道盟,以护卫天道,捉拿妖孽为己任。可我,从来没见过妖孽。这些年,也仅捉过几只白毛老鼠。好像这个世界,朗朗乾坤,并无妖孽。”

莫问冷笑道,“那是因为你还年轻,道行太低啊!看不清妖孽的障眼法。世道已经变了,妖孽都修成人形啦。哪里还有低等级的原始妖孽!”

“这么说,你见过妖孽?”

“当然见过,几乎每天都能见到。这个酒楼里面,现在就有妖孽,我数了一下,至少有八个妖孽。”莫问伸出拇指和食指。

阿茗霍地站了起来,颤声道:“有那么多吗?那我要不要跟妖孽决一死战?”作为一名捉妖师,他无法逃避天道职责。

“不要紧张,妖孽不吃人。他们大多只是吸血敲髓。比如这个酒店的老板,就是吸血蝙蝠。他干过的恶事可多了。死猪肉,地沟油。偷税漏税,克扣工钱。”

酒菜吃完。莫问跟阿茗走出酒楼。莫问很少跟俗人说多话。今天,遇到灵魂纯洁的后生,极慰老怀,便说了些负能量的话。

“妖孽是永远杀不尽的。聪明人与妖孽共处,甚至合作共赢,最后自己也变成妖孽。你知道天道盟出现多少叛徒吗?你知道天道盟的盟主每年的收入多高吗?十个企业家,九个有原罪。十个慈善家,九个是妖孽。”

阿茗怔怔地望着莫问,直到诗人身影消失在巷口。“闻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某日,在街上遇到了跟屁虫吴亮。两人一起去喝茶。阿茗向他打听胡蝶的下落。吴亮只管摇头,也不知道。

少年找遍横店,没找到酒醉的蝴蝶,非常失望。恰好接到“天道盟”好友欧阳盆栽的消息,打算离开横店。他又怕胡蝶回到横店时,错过见面的机会。

傍晚。红尘酒馆。几个酒客,坐在那里,一边喝酒,一边闲聊。

“听说了吗?杭州的吴越王墓被北方的盗墓团伙给盗了。”

“听说是古典盗门干的,直接挖盗洞,没用任何炸药。”

“哪个古典盗门?”

“当然是古墓派。”

大家对古墓派盗窃吴越王墓,毁坏文物,无不痛恨。“有的奸人连故宫的文物,都敢变着法子盗窃,何况吴越王墓?”

这时,一个瘦高个走进来,正是跟屁虫吴亮。他一眼认出花剑茗,走到近前,呵呵笑道:“咋一人喝闷酒?哥哥来陪你。”

花剑茗举起茶杯,“我不喝酒,只能品茶。”

吴亮问道:“我看你非常惆怅,是在等一只蝴蝶,是吧?”

花剑茗点头,望着墙壁上的书法:“陌上花开,浅浅归也。”

吴亮拿出两张美女照片。“想给你介绍对象。不知花美郎,能否看上眼?”

花美郎冷眼看着照片中的香艳美女。“确实是美女,可惜名花有主,不想移情别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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