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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起航 第一章 射杀独狼

时间:公元1558年7月11日

地点:泪罗江边望屈崖上

“……君自九天出,有如九天云……明知楚水阔,苦寻屈原魂,君身安何在,但见吾君灵。哈!哈!哈!……屈夫子啊~!屈夫子,大楚无能,纵身一跃,千古留芳;想我王明,满腹经纶,立志报效朝廷,七次登考,屡战屡败。如今这世道:虎狼当道,钱财为王,视文采如粪土——啊~?救命啊~!救命啊~!”我躲在离他三十米左右,半人高的杂草丛里,双眼死死地盯着这个又瘦又高的穷酸秀才,脑袋里嗡嗡直响:丫的,这老小子在这成斜坡的‘望屈崖’上摇着脑袋都感叹了一个多时辰,还就是不见他学学屈大夫,纵身一跃而下,那叽里咕噜的狗屁话像苍蝇哼屎一样,听的老子真想从后面给他一脚,可惜,我现在的任务是射杀一条老偷吃我们山寨家畜的巨狼,这不,我脑袋被他感叹的晕忽忽地瞌睡都要来了,连那头巨狼什么时候闪到他身边的都没注意到。

巨狼对他丝毫不感兴趣,一个急刹车,在他身边露头看了崖下一眼,立即回身就想离开,但不远处传来的众多猎犬狂吠声却使它不得不向这名穷书生靠拢,那步伐显得有些急躁,毛发根根竖立,眼神十分紧张,嘴里威胁似的对不远处而来的群犬发出“呜!呜~!”声。

酸秀才却比它更为紧张,双腿已经吓的不听使唤,就只差一屁股坐到地上哭天咒地了。跳水而死是一回事,被巨狼咬死又是另一回事了。

那巨狼见逃不掉了,转身对着酸秀才一步步的逼近,嘴角流涎,双眼放光,大嘴咧起,前脚伸直,后脚微弓,做出预扑之状。我见这酸秀才还真有可能葬身狼口之下,情形紧急,立即单膝跪地,拿起早已准备好的一张弓三支箭,左手握弓,右手拿箭羽,利用两根手指间来夹住一支箭羽,再把中间的那支微微翘起,利用巧劲,这样同时射出的三箭就会成‘品’字型了,这可是我的拿手绝活。

拉弓,瞄准,屏住呼吸,眼光一寒,右手手指一松,射!

只听见“噔!”地一声脆响,三支利箭同时离弦,成‘品’字型,也许是我超常发挥了吧,利箭像射入水里一样,划破空气,带起点点透明波纹,风驰电掣间就射入了那头正威胁酸秀才而仰起脑袋的巨狼脖子处,发出“哧”地一声轻响,三支箭羽立即就把巨狼射的一个滚翻,死死地钉在地上。

我放心的吐了口长气,今天我好歹也算是救了一条人命。

“好箭法!”那酸秀才狼口脱险,死里逃生后,长长地吐了口气,身体终于失去了支持力,很丢人的一屁股坐到地上,眼睛却紧紧地盯着那三支尾部还在轻微摇晃的箭羽,赞美之声脱口而出,听的我是没任何感想,这样的赞美我听的耳朵都快起茧子了。

一群猎狗在一只差不多有一米高的黑色巨大猎犬带领下猛冲了过来,把巨狼尸体团团围住,而领头的那只黑色巨犬却盯着坐在地上的书生,嘴里发出“呕,呕!”之声,这显然不是什么友好的态度,让原本放心的书生不得不又为自己的小命担心,眼前这家伙摆明了也不是什么好欺负的主。

“黑虎,闭嘴,过来!”见黑虎态度不善,我立即从草丛里站起来喝道。

黑虎很听话的跑过来,尾巴摇的像个拨浪鼓,撒娇似的围着我转,嘴里还发出“呜!呜!”的委屈之声。我左手上的长弓立即向后一摆,从脑袋上套过,右高左低的挂在身上,身子也微微弯下,摸了摸黑虎的大脑袋,然后走向那酸秀才,很不客气的挖苦道:“喂!酸秀才,我从来没服过人,可我特佩服你,真的!”

见我这个大大地救命恩人过来了,秀才立即哆嗦的爬起来,刚要一拜,再说些感谢之类的话,却听见我突然这么一说,不得不停下,抬头疑视着我。

“老子从早上就埋伏在这了,你一个多时辰前来到这,可你一感叹就感叹了一个多时辰,还就是不见你学屈夫子往下跳,看的老子心烦,也听的老子心焦,真想帮你一把。”说到这,我走到书生面前,指着山崖怪笑着:“嘿嘿,现在没人打搅你了,请,你请,你请跳!”

丫的,这酸秀才和很多读死书的人一样,整天吃饱了饭没事干就摇着脑袋发表感慨,卖弄狗屁文采,还自以为风流潇洒。这家伙整整摇了一个多时辰的脑袋,真是的,你要跳就跳嘛,又没有谁拦着你。

书生立即摇头:“在下王明,感谢壮士刚才救命之恩,但我要说明白一点:我可从来没想过要跳江,我只是有感于屈大夫的坎坷经历。”

王明果然和许多受八股文熏烤的书呆子一样,虽然满腹经纶,却也直来直去,凡事总要争个是非曲直。

我又怪笑了两下,摆出个很失望的模样看了看王明,正要去取那三支箭羽,王明却拦住我,双手握拳,当头一拜:“我还未感谢恩公的救命之恩了,敢问恩公名讳,有朝一日我王明必报答。”

“什么名讳不名讳的,我叫向傲天。谢个屁!谁要救你了,老子埋伏在这本来就是要射杀这条恶狼的,你只是运气不好赶上了而已。”我很不耐烦的挥手道。丫的,一想起你那一个多时辰的狗屁诗文,老子就恨不得一脚揣你下江去喂鱼,还会救你一个酸不啦叽的秀才,真是又罗嗦又没胆量跳,连条狼也对付不了,不死也没得救咯。

摸了摸巨狼尸体,体温尚热,正想着是在这把狼皮剥了,还是回山寨剥,十八名同来的护卫却跑上来了,他们也很辛苦,追了无数山头才把这条恶狼给逼到这儿来的:“傲天少爷,傲天少爷,那条狼捉住了么?”

我头都没抬:“死了,要救个人,没办法捉活的。”

说完,我看了看身边的酸秀才,见他很爱干净的正在那拍着长衫上的泥土,我撅了撅嘴,心里骂着:丫的,马屎皮面光!

“傲天少爷,你没事吧?”一个和我差不多高,约有一米八,个子到是比我大多了,国字脸,大光头,浓眉大眼,嘴唇有些厚,身体十分壮实,身上肌肉如山川般的龚起着,穿着土家勇士服,脚穿草鞋,左腰处挂着腰刀(也叫战刀),右边小腿上还有把长匕首,胸前的衣服歇着,露出了两块铜色胸肌,给人的感觉是此人很豪爽,可事实恰好相反,这家伙名叫张兵,脑袋总比别人少根筋,凡事总爱认个死理,所以大家都叫他二愣子,因为是我收养了他和他阿妈,所以他对我特忠心,连我爹的面子他都爱理不理的,这不,见到了狼的尸体后,立即关心的问我。

我摇摇头,然后指着狼的尸体说:“把它扛回去。”

二愣子立即张开双臂,抱起狼尸扛起来就要下山,可和他同来的一个护卫却指着崖下江面大喊:“傲天少爷,傲天少爷,你快来看啊,那不就是你寻找了半个多月的彩船么?”

说起这事老子就很来气,半个多月前,我同样带着大家在山中打猎,见到了这艘彩船,当时,彩船窗帘子刚好揭起来了,一个十分水灵的妹伢子(漂亮的姑娘)正坐在窗边看风景,刚好和我四目相对,我一眼就相中了她,可惜,她不答理我的山歌,而且彩船上也没挂旗子,害的老子找了好久都没找到,今天好不容易又撞上了,这次说什么也得问清楚她家是哪的,然后回去立即叫阿妈上门提亲,你不答理我,我还非要你答理我了。

在我们这,男女间本来都是用山歌的形式来问对方的一切。我有了上次的经验,对方既然不答理我的山歌,那我可不能再唱了,免得吓跑了她。

我现在在这离河面有**丈高的望屈崖上,望着那逆流而上的彩船,一时间还真不知道怎么去问对方了,只得叹气道:“唉~!可惜了,如果哪个帮我去问问那妹伢子的家是哪里的,那该多好啊!”

话音刚落地,只见二愣子随手撇下狼尸,腰刀(也叫战刀,和现在的砍刀差不多,只是大而长了些。)一扔,想也没想的就跳了下去。

不一会儿,见他终于浮出水面,我心里稍稍地放心了些,可立即又担心起来:丫的,我怎么忘记这家伙就只会个‘狗爬水’了。

看到他那巨大的身体却只用狗爬水,在江面上一沉一浮的,我边解下弓箭和腰刀边直感叹:“你个宝里宝气(傻里傻气)的二愣子,只会个狗爬水你也敢跳江,老子是叫你到前面的渡口去问。丫的,现在好了,你傻,老子也蠢,只得陪你跳了。”

说完,我毫不犹豫的跳了下去,而我身后那十八名护卫,也纷纷跳了下来,要是屈原神灵看见这样的情景,弄明白我们只是为一妹伢子学他跳江,不知道他会不会气的从江里面爬上来再跳一次江呢?

而王明见护卫纷纷解下兵器跳江而下,看看不远处那些猎犬,想起黑虎对他那不友好的态度,再想想被猎犬那长长的虎牙咬着一口那可不是开玩笑的,他立即拦住最后几名护卫:“诸位壮士,诸位壮士,你们那傲天少爷已经有这么多人保护着了,你们再跳下去,那这些兵器和猎物怎么办了?所以,老夫觉得——!”

“滚蛋!老子跳不跳关你屁事。妈的,要不是看在傲天少爷救过你的份上,老子现在就一刀剁了你,你个汉蛮子,没事怎么这么罗嗦。”一个瘦小的汉子很不耐烦的把手放在腰刀刀柄处,挑衅似的威胁道。

“话不能这么说,虽然你们是土家族人,我是汉族人,但大家都是炎黄子孙,出于一脉,怎么能分彼此了。”王明说是这么说,可他的眼睛却盯着那些开始围着他打转的猎犬身上。

“滚!”这次是八人同时喝道,这个酸秀才的话确实罗里罗嗦,向来喜欢直来直去的土家族汉子的确很烦他这一套,见他把这么个简单的事都扯到了民族大意的事情上了,大家同时喝道。这些护卫可都是从我们这一支土家族青年中精挑细选而出的,总共一百名,其中大多数为农奴,只是在选入护卫后,他们可以在生活上享受平民待遇,如果立下大功,他们包括他们的家人会被提升为平民,对于农奴来说,这是唯一的出路,就和读书人认为考科举是唯一的出路一样,所以他们都很勇猛和忠心。当然,要是他们没保护好我,那他们的下场也就可想而知了,很多时候,死!并不是最可怕的。平时他们唯一的任务就是保护我家,大多数时间都是陪我打打猎、练练武什么的,如果和别的山寨发生争斗,他们就得是冲锋在前的勇士,不过他们也不用劳动,族里的土司会分配给他们一份丰厚的口粮,当然,选他们的首要条件就是忠心。再说了,热血汉子哪会那么多废话啊,于是,各个都把右手放在了腰刀刀柄上,眼神凌厉,我们这儿的各少数民族都是这样,很好客,很直爽,为朋友卖的起命,但如果讨厌你的话,不会和你多说什么,见面时都是以刀箭论英雄,往往会为一句话而斗个你死我活的。顺便提一下,只有平民才可以自由选择到哪个山寨生活,而农奴就没有这个自由权了,除非他们被卖或者以交换的方式,才能到别的山寨去,如果一但违反了这个世代相传的规矩,定会被追杀,还从没听说过有哪个首领为一农奴出头而甘愿挑起两族大战的。

就在这时,江下面有人喊道:“二狗子,傲天少爷叫你们不用下来了,把兵器和猎物都抬到前面的渡口去等他。”

“哦~!晓得咯。”那个瘦小的汉子随口答应了声,然后恶狠狠地盯了王明一眼,和大家各自分工,默默地收拾起东西来。

“你跟着我们搞么子咯?”二狗子几人刚走几步,哪知这个王明也跟了上来,二狗子正扛着那条好几十斤重的野山羊,于是,没好气的问。

王明却很正色道:“我还未感谢恩人的救命之恩,怎么能就这么走了。”

“你!”说起口齿伶俐,二狗子一个莽汉一辈子都别指望是读书人的对手,一时间还真找不到话来反驳。旁边的人立即劝解,二狗子想了想,怪笑了一下,突然走过去,把身上的野山羊往王明肩膀上重重地一放:“既然要跟着,那就得帮忙,可不能吃白食,这东西归你扛。”

傻人就是有傻办法,这不,这好几十斤的猎物压身,差点没把王明那单薄的身体给压趴下了,王明立即把猎物一扔,傲视道:“我是读书人,怎么能做这种下傻力气的活了。”

他这话立即惹的大家猛笑:“原来就是一堂客(原本指婆娘、老婆,此处带有挖苦王明是一妇人的意思。),哈!哈!……”

王明也不在乎他们的笑话,而是面色严肃的走到一汉子身前,把他身上用野藤子串着的二十来只野兔子解下来,然后两只一对,用野藤打好结,拍了拍手,对二狗子傲然道:“把这些野兔分散挂在猎犬身上,这样,我的那个劳动力就有了。”

说完,他昂首下山,留下众人直傻眼,看来,读书人的脑袋确实要比他们这些只知道打打杀杀、直来直去的直性子好用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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