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贵族们对于火把酒都很无奈,见我一意孤行的要举行火把酒,为了得到民心(对付外族时,他们要是不帮忙,那就等于向别人说他们怕死,而各族最看不起的就是怕死鬼。),只能表示支持,最少,他们都肯送我马匹。可人数实在太多了,光本族的人就有一千多名汉子愿意喝火把酒,加上贵族身边的武士,怎么也有两千人,靠,要老子带着两千人去找七八十人报仇,这也太没面子了,更何况,我们也没那么多马匹,光靠走路,上千公里的路,恐怕没等我们走到,那股倭寇都已经老死了。
我一个健步跨上一张桌子,看着火把中黑压压的人群,我心里有些激动与骄傲,最少,我族的人不会白死,对方怎么也得给我们一个交代,不然,眼前这些手握战刀的勇士们是决不会善罢甘休而收回战刀的。
我一个一个的看着,他们的年纪或许有大小,他们的身材或许有壮弱,可他们的脸上有一种共同的表情——坚定!铁血的坚定。
“勇士们!”随着我一声大喝,下面立即变的极其安静,我这才抱拳说:“勇士们,我!向傲天,不会说话,可大家为什么来参加这次火把酒,想必都很清楚,那就只有两个字——报仇!为了我们的亲人和朋友报仇,自古‘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现在,我们要用手中的战刀去为他们讨回一个公道。大家说对不对?”
“对!”
“感谢大家都能来参加火把酒,可实在对不住大家了,我们没办法凑出那么多战马,所以,我只要一百名战士,在这里,我向大家道歉了。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对方也就七八十人,我带一百名兄弟去报仇,已经是看得起他们的了,难道要我带着两千人去找七八十人报仇?那也太少各位的脸面了,大家说是不是?”当下抱拳鞠躬。下面先是一阵安静,可紧接着却传来了一阵嘲笑声。
由于大家的通融,接下来的事就好办了,护卫队去五十人,因为能保护各位土司王来参加我的婚礼的,大多都是精壮武士,所以,他们中出三十人,而本族和外族的普通人出二十人。
这一百名勇士很快就选出来了,然后大家腾出地方,我带领着大家跪在本族大巫师的身前,他还在那跳舞祈祷。
终于,他跳完了,闭着眼从祭坛上拿起一只香,我立即跑上去跪地恭接,后面的人也一样,接过香,都跪在我身后,而那些没去成的勇士,虽然没有接到香,却依然为我们跪地诚心祈祷。
等一百名勇士都接过香后,那大巫师突然睁开眼睛,闪闪生辉的看着我们,大声道:“我以为各位勇士祈祷了,我族先人,各路神仙,都会保佑你们的,勇士们,拿起你们的战刀,用你们的勇猛去证明你们不愧是天狼大神的子孙吧~!”
那大巫师吼完,立即倒地,口吐白沫(这是巫师们每次和神灵通过话后必然出现的结果。),由他的弟子们快速抬了下去,而我们,在一声声的战鼓声中,立即把香举过头顶,当头跪拜,磕三个响头,然后由我开始,一个接一个的把香插到香炉上,接着,依旧是我带头,用自己的战刀割破左手大拇指,在五个酒坛里个滴一滴鲜血。只不过发声了一点小意外,我这把凿月刀虽然很顺利割破了手指,却不见刀身上粘有血液,让我稍稍地想不通。
等大家都往酒坛里滴过血液后,五名身穿大红袍的汉子就在祭坛上各斩一只大公鸡,然后把鲜血滴在酒坛里,最后把手上没脑袋的鸡向四周乱扔,大家都仅仅盯着那五只鸡,因为自古传下来的规矩,如果有鸡还在挣扎,成双数表示胜利,单数表示战败,如果没有,表示要靠自己努力,没请到神灵。
这次还不错,有两只没脑袋的鸡在挣扎,顿时,大家欢呼起来。
五名汉子立即各自抱着一坛酒,往那带血的酒坛里倒酒,再用烧红的火棍伸到酒坛里乱搅拌,在一阵阵青烟和酒香中,有人开始摆碗。
等酒碗里装满酒后,我们依次接过酒碗,然后转身跪向外面,我大声的喊:“请天狼大神保佑,请各路神灵开路,保佑我等此次大获全胜,誓杀敌人!”
“请天狼大神保佑,请各路神灵开路,保佑我等此次大获全胜,誓杀敌人!”身后的人立即随声喊道,然后大家同时把酒碗举过头顶,先把血酒倒一点在头上(表示请神灵保佑),再把血酒倒点在身前的地上(表示请鬼怪让路),最后用手在血酒里一点,然后画在额头(表示大家此时血脉相连,是兄弟,共进退。)最后,大家一口干完酒,狠狠地把酒碗砸向地上。
在一片砸碗声中,酸秀才带人牵出早已准备好的战马和行李,我骑上马,开始宣布这次行动的规矩:“大家都听好了,这次火把酒中:抗命令者杀!怕死者杀!惹事者(防止沿途无事生非)杀!心软者杀!取对方财务者杀!奸淫者杀!……”
在一声声‘杀’字令前,大家都整齐的回答‘杀!’。其实,这其中的很多规矩大家都懂,要知道,火把酒的参与者,从另一方面理解,就是指——死士!
最后,有人把我们刚才上的香取下来,分别用一根红线绑好,各自拿一根。我仅仅地捏着,小心的把红线香帖胸放好,接过火把,大吼一声:“出发!”
“哟~呵!哟~呵!……”没人哭,因为哭代表着死,但大家的眼神却让我记忆犹新,那是一种我从来没看见过的眼神:激动,骄傲,担心……
我们共一百零二人开始上路了,踏上了此次远征,由于这是我族第一次与倭寇直接厮杀,其影响意义远远大于实际意义。除了二狗子做为大将被留下外,二愣子,酸秀才,大狗子,田青山等人都随我出征。
由于十几年前和朝廷的大战,让朝廷不敢小视我们,官府中的很多人都明白火把酒的含义,因此,只要我们亮出红线香,没有路引,官府也不敢阻拦我们;而我们所吃住的地方都是最好的酒楼(这是规矩,因为别人是为你卖命,当然有资格吃最好的菜,喝最好的酒。),大酒楼的老板也都是见过世面或与江湖人有联系的,每次见到我们吃饭都会点一桌子酒菜空着,然后把红线香插在桌子上,(表明那些死去的兄弟与我们同在,也是为了防止大家忘记此仇恨。)这些生意人就不敢欺骗我们这些被他们称之为南蛮子的莽夫了,因为我们一但发现他们欺骗我们,就会产生很严重的后果,说的难听点,就算当场把酒楼给烧了,把人给杀了,官府也绝对不敢来找我们麻烦,对付一百名死士和他们身后所代表的势力,官府怎么也不敢冒险激起民变,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不过我们也从不吃霸王餐,不欺负别人,总之,我们一路只讲究一点:我不惹你们,你们最好也别来惹我。
一出湘西,我们就走水路顺水而下到武汉,在武汉,一件事情让我们很感动:由于我们每人只能骑一匹战马,如果要加快速度,同时防止那股倭寇已经离开南京城窜到别的地方作孽去了,所以我们必须直接从陆路奔向南京,这样一来,一匹马就会受不了长久奔袭,必须一人两匹轮流着骑,而在武汉和一个大马贩子购买马匹时,起先,他见我们要的急(我们才没有生意人那么多花花肠子,都喜欢直来直去。),就抬高价格,非要三百两银子一匹,而且不能选,不过当我们亮出红线香后,他一惊,问原因,当得知我们这是去杀倭寇时,他突然红着眼睛说只要一两银子一匹,这等于白送,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他说:“老子的娘就是碰上了假的倭国使团而被倭寇给活活烧死的。”然后就什么也不说了,不过我可以从他那悲愤的神情中感受到他的怒火,当下也就给他一千两银子,并讲明这是借马费用,以后一定还他的马,他坚持却不要了,最后,他也只要了一两银子,说还不还都可以。
大狗子以前经常和我伯伯一起在外面经商,去过很多地方,简直就是张活地图,所以我们根本就用不着地图。加上我们目标明确,沿路问哪个地方有倭寇,特别是内地哪个地方有倭寇,一但我们说明原因后,老百姓都会很热烈的告诉我们,还给我们送东西吃,叫我们多杀点那天杀的倭寇。正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倭寇作孽太深,他们所在的地方,只要一传开,就跟黑暗中的明灯一样‘夺目’,老百姓们就都知道了,哪还用得着地图啊。
经过这么多天大狗子的口述和沿途人们对倭寇的描述,大家心里对倭寇长的什么鸟样有了个大概:脑袋顶上有撮长头发,小小的眼睛,喜欢留着小胡子,个子都比较矮壮,说着叽里咕噜的鸟语,喜欢穿宽大而带有格子的衣服,衣服的颜色大多为黑白色,脚上穿着木制的拖鞋,身上有两把武士刀,一长一短。
总共经过六天的急行军,我们当日清晨来到了一个叫仙鹤镇的地方,在镇外,我们碰见了一伙人。这伙人完全符合我们心里对倭寇形象的描述,而且他们还带着大批物资,这在我眼里就成了赃物,他们虽然打着那些看不懂的大旗子,可我听酸秀才说过,很多倭寇碰见军队就冒充自己是使节团,如果碰见了小村落,那就去掉伪装,恢复本性,必定抢夺奸淫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