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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变身乞丐

妮可看到爱人人精没死,高兴得又唱又跳,病立刻好掉了一大半。她精神一振,红光满面,谢绝了大掌柜邹强和扒手头头毛永忠的盛情挽留,就像孟姜女千里寻夫,第二天一大早,就踏上了寻亲的征途。

像一支离弦的箭,妮可一路向北。进入平驿镇的地界,山路变得崎岖、陡峭了起来,不时有刺篷挡住去路。妮可要么绕开,实在绕不开的话,妮可只好拿去拨,两只手小手弄得鲜血淋漓。

最糟糕的是:这个时候,天空中突然下起了蒙蒙细雨。那种雨,看上去不怎么样,如粉,如尘,如沙,渗透力却很强,一支烟的功夫,妮可浑身就湿淋淋的,像一只落汤鸡。她仰头打了个喷嚏,眼泪鼻涕都出来了。很明显,她已经感冒。

小雨淅淅沥沥,一点也没有停的意思。一团团奇形怪状的云,蘑菇似地从山峦背后冒出来,丝丝缕缕,牵连不断,老天爷像有满腹的心事要向大地倾诉。远远近近的村庄,树木,田野,山脉,河流,或浓或淡,层次分明,都罗织在一片灰蒙蒙的细雨之中。

妮可咬紧牙关赶到平驿镇,实在走不动了,两条腿就像灌了铅似的。她看了看,朝一家外表还可以的客栈走去。客栈叫东升客栈,招牌竖在半天云里。不大,却干净,整洁,是妮可喜欢的那种。

还不到吃晚饭的时候,店子里的人却不少。有来躲雨的平民,也有来喝茶的闲客,更多的是一些要一、二碟卤菜,来二两烧酒的酒鬼。他们挟一块卤肉,喝一口烧酒,胡子一翘,嘴巴一歪,仿佛喝酒是一种刑罚,可以从痛苦中找到快乐。

妮可肚子有些饿。她找了个僻静的位置坐了下来,正要点几个菜,对付一下辘辘饥肠,可她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空空如也,才猛然想起自己早上走得急,忘了带装钱的顺袋。她又窘又急,红着脸站了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店小二端着一只木托盘走了过来,把一盘酱牛肉,一只烧鸡,一碗酸辣肉末汤,一碗米饭,放在桌子上,客客气气地说:“小姐,这是您点的菜,您慢用!”

妮可有些纳闷,自己刚来,根本还没点菜。可她一看到热气腾腾的酸辣肉末汤,不由得食欲大开。她不管三七二十一,坐了下来,端起饭碗,喝汤吃肉,大快朵颐,稀里哗啦,把一桌子的菜都吃得干干净净。

吃饱喝足,妮可有些踌躇。拍拍屁股走人吧,那就等于吃了霸王餐,为人所不齿。结账吧,自己又没带银子。店小二仿佛看穿了她的心事,一边收碗,一边说:“小姐,你叫妮可吧,你的饭钱早有人付过了,房间的钥匙放在老板娘那里,三楼三0二。”

妮可以为自己听错了,又让店小二重复了一遍。店小二没说谎,也不可能说谎。饭钱确实有人付过了,而房间的钥匙就放在客栈的老板娘手里。原来,天上真的可以掉馅饼,而且不偏不倚地砸在她的头上,把妮可吓得不轻。

客房朝南,推开窗户,可以看到稻田和山脉。房间不大,三十个平方左右,却很精致,布置得富丽堂皇,让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来投宿的客人大都鲜衣怒马,出手阔绰,不是那种几毛钱一个晚上的鸡毛店。

更奇怪的是,除了客栈里固有的陈设,茶几上还放着三只红漆木托盘。一只木托盘里,放着荔枝和葡萄。荔枝和葡萄水淋淋的,看上去还十分新鲜,就像刚刚从树上摘下来的。

一只木托盘里,放着两套干干爽爽的新衣服。衣服颜色鲜艳,摸上去软软的,质地很好,像是纯棉的,穿在身上大小刚合适,衬出了妮可婀娜的身姿。这是谁呢?就像早已知道她已经被雨淋湿了一样,她想瞌睡,就给她送来了枕头。

第三只木托盘里,放着一只高脚杯和一瓶红酒。高脚杯是那种普普通的玻璃杯,但在穷乡僻壤的平驿镇,也应该是少有的稀罕物。酒却不一般,是那种原浆酒,产自法国的波尔多庄园。倒在杯子里,漾一漾,色泽殷红,像血,喝在嘴里有一股橡木和松子的味道。

除了好奇,妮可还有些恐怖。仿佛冥冥中有一个她看不见的人,有一双她看不见的手,在暗中窥视着她的一举一动,安排好了她所有的一切。能掌控她的心事,洞穿她的内心。算起来,除了上帝和先知,谁还会有这么大的能耐?妮可绞尽了脑汁,也找不到答案。

妮可是吃着荔枝和葡萄,喝着红酒,穿着干爽的新衣服睡着的。反正摆也摆了,放也放了,不吃,不喝,不穿,就是浪费。生活就是这样,既来之,则安之。她就是对不住上帝,也不能对不起自己。说实话,那种吃饱喝足的享受和惬意,不是有点爽,而是非常爽。

睡在梦里,妮可还在想着那个看不见的人,那双看不见的手。可妮可搜肠刮肚,想痛了脑仁,也想不出那人长什么样子?想不出,她就干脆不去想。她把自己彻底放开,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不知不觉地走进了梦乡。

妮可一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早上。太阳就像一只长满了毛的金龟,湿漉漉地爬出了湖面,抖下了一个晚上的寂寞和疲惫。微风吹在脸上,温柔,潮湿,有一种爽爽的感觉,就像人精嚯嚯吹响的口哨。妮可的心快乐起来。

茶几上,妮可喝光了的空酒瓶,剥下的荔枝壳、葡萄皮,吐出的荔枝核、葡萄核,依然还在,一片狼藉。看样子,三个木托盘没人动过。可在妮可的床头柜上,却赫然放着两个新的托盘。妮可心里怪怪的,说不出是激动,还是紧张。

一只托盘里,放着妮可最爱吃的鸡蛋煎饼。鸡蛋黄澄澄的,一看,就是那种农村来的土鸡蛋。饼呢?外焦里脆,拌了葱花,醮了芝麻,吃在嘴里香喷喷的,既有糯米的酥软,又有葱花的香味。

另一只托盘里,放着一只黄皮包袱。妮可掂了掂,沉甸甸的。包袱里,除了洗漱用品和几套干爽的换洗衣服,还有四锭银子和二根金条。银子呢?是那种没有掺过假的、成色十足的官银。金子呢?妮可用牙齿咬了咬,硬得很,是那种没有任何杂质的千足金。

一路上,妮可警惕了又警惕,小心了又小心,几乎调动了所有的神经末梢,还是没有发现那个看不见的人,找出那双看不见的手。也难怪,人跟人都一样,都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睛,谁也不会把幕后黑手四个字写在脸上。

在妮可看来,人人都像,又人人都不像,雾里看花,似是而非。可那个人到底是谁呢?是大掌柜邹强?扒手头头毛永忠?还是人精自己?妮可百思而不得其解,就像喉咙里卡了一根鱼刺,如坐针毡。

妮可迈开一双丈量地球的脚,从桃花落走到了杏花开,终于在五月里的某一天,一个日薄西山的日子,到达了苍南县县城。她的心莫明其妙地紧张了起来。

本来,大掌柜邹强要给她备一匹脚力好的骏马,被妮可婉言拒绝。千里寻亲,贵在一个寻字,重的是历练和过程。而骑在马上,就有走马观花之嫌,很多美好的细节,都会一笔带过,难免会有遗珠之憾。

苍南县,归仁川郡济源府管辖,跟四川成都一样,是一座山城,四周有苍翠的群山屏障。妮可之所以选择一路向北,也不完全是碰碰运气。她听空空堂的扒手们议论,有人在北方看到了人精。再说,凭恋人之间的心有灵犀,她也有种非常强烈的预感。

在苍南县城,妮可找了家好一点的客栈住了下来。奇怪的是:一路上,总有人像上帝和先知一样,预知了她的行程,掌控了未来要发生的一切,提前给他点好了饭菜,订好了客栈,自己白吃白住,还不用掏一分钱。

起初,妮可还感到新鲜、好奇,慢慢地就有了些反感和厌倦。试想一下吧,一路下来,时间也不短,妮可就像个透明人,没有半点秘密可言。就好比一个天真烂漫的女孩子,当着一个陌生人的面,脱光了所有的衣服。一想到这里,妮可就脊背发凉,有些后怕。

怎么办呢?妮可也试着反抗,逆来顺受不是她的风格。她故意七弯八绕,找一些偏僻的馆子吃饭,一些人迹罕至的客栈住宿。可结果还是一样,饭菜、房间都已经有人付了账。就像有人预先截获了她的心灵密码,猜透了她的心思。

妮可隐隐觉得:自己已经陷进了一张网,一张深不可测、牢不可破的大网。她就是网上的一只粘虫,你越是挣扎,命运的丝就勒得越紧。

苍南县城不大,人口也不多,方圆二、三平方公里,人口二万不到。市面却极其繁华,街衢四通八达。住房都是些老式建筑,飞檐翘角,不乏秦砖汉瓦。

妮可多了个心眼,专拣人多热闹的地方钻,集市、茶楼、商场是重点。在妮可的潜意识里,人精谋生乏术,身上又没有余钱,要想活命,就只有重操旧业,在人多的地方下手。

可想法归想法,现实归现实。妮可信心满满,在苍南县城转悠了一个多月,连人精的一根毛都没有捞到。自己反倒出了名,全县城的人都知道,她叫妮可,是从南方来的,找一个叫人精的傻大个。在一般人的眼里,她就是一个疯子,一个傻子,一个脑子进了水的人。不然,谁愿意在大海里去捞一根针?

妮可像一个输红了眼的赌徒,明知道毫无结果?她也不想放弃。用一句文艺一点的话说:我们既然选择了诗和远方,就只有继续流浪。可她却怎么也浪漫不起来。她收拾好自己的行李,吃了一点免费的煎饼和水果,打定主意,起了个大早,向更远更北的仁川郡进发。

仁川郡位于傲来国的最北端,再往北,就北海龙王的地界了。因为临海,所以境内水系四通八达,河流众多,素有水上威尼斯之称。鱼贱如萝卜白菜。

人户之间来往,靠一种两头尖的小船,当地人叫木艇。还有一种船,挂着灯笼,饰以流苏,由妙龄女子掌舵、操舟,陪吃陪睡。当地人叫花艇,艇上的妙龄女子称为船娘。说穿了,花艇就是一座流动的妓院,有点类似于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依红偎玉,夜夜笙歌。

妮可找了家临水的客栈住了下来,租了条小艇,每天早出晚归,在城内的各个集市、茶楼、商场转悠,出没。可一连三十多天,还是音耗全无。人精就像一滴水,已经彻底地从人世间蒸发。

不行!妮可灵光一闪,萌生了变换身份、深入底层的念头。与其自己在明处折腾,不如把自己也变成一团黑暗。也许暗处更血腥,更丑陋,可它也更接近真实。

怎么一个变法呢?妮可苦思冥想。要想摆脱那个噩梦,永远离开那个她看不见的人,那双她看不见的手,又谈何容易啊?更何况,自己在明处,那人有暗处。那人对她了如指掌,自己却一无所知。

机会终于来了。有一天,妮可一边吃着一块煎饼,一边在街上闲逛。突然,从路边跳出一个小乞丐,冷不防抢走了她手上的煎饼,一边往嘴里塞,一边没命地往前狂奔。小乞丐也许是饿疯了,气喘嘘嘘,步子也有些踉跄。

不知怎么的,妮可突然来了精神,一阵风似地追了出去。她跟着小乞丐七弯八拐,走进了一座贫民窟。窟里的房子是由纸板和木棍搭成的,低矮,潮湿,到处都堆满了生活垃圾,散发出一股难闻的恶臭。

小乞丐吓得不轻,紧紧地抱住家里的一根木柱,死活也不肯松手。妮可摩了摩他的头发,笑了笑,索性把剩下的二个煎饼都塞给了他。把个小乞丐乐得眉开眼笑。

临出门的时候,妮可趁人不备,收走了一套乞丐晾在麻绳上的烂衣服,草草地卷了卷,揣在怀里。长这么大,这是妮可第一次做贼,第一次偷衣服。她的心怦怦地跳个不停,脸红得就像油锅里的虾。

当然,乞丐也有乞丐的好处,接地气,知冷暖,看尽世态炎凉,尝尽人生百态。更重要的是:妮可听乞丐们说,丐帮松鹤堂的堂主张楚凤被官府抓了,以谋逆罪论处,秋后问斩。丐帮上下乱成了一锅粥,说什么的都有。

可妮可身为一个乞丐,却对丐帮的事情一知半解,也漠不关心。她在乎的是人精。她女扮男装,寄居在一座破庙里,每天竹杖芒鞋,沿门乞讨。乍一看,她满脸脏污,鹑衣百结,跟一个乞丐根本就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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