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寒风吹来,我哆嗦了一下回过神来,流星雨持续了半个小时,接近尾声。不知她是不是也在这个城市的另一个地方看着这绚烂而即逝的夜景。是不是也会想起那短暂而美好的相遇呢。
夜慢慢静下来,不早了,明天还要上课,酒已清醒,我抹掉眼中泛起的泪花,回到了现实中,继续步履蹒跚艰苦重压之下的求学之路。
人生就像是一出戏,可惜的是我们不能重演,可喜的是我们没必要重演。遗憾可以在回忆里熬成残缺的美。
今天上午的课特别轻松,因为有两节英语课。英语老师是个白化病患者,这种病是近亲结婚导致人体染色体病变的显性遗传。患者全身皮肤毛发苍白,几乎弱视。然而他人残志坚,不向命运屈服,克服万难成为一名高中英语老师。难以想象他能走上今天的岗位得比常人多付出多少努力和辛苦。
每次上英语课,教室后几排平时喜欢交头接耳的同学们仿佛被孙悟空吹了迷昏咒一般,睡倒一大片,鸦雀无声。英语老师只能看清三尺以内的事物,对他们也只能是视而不见,顺其自然。他从不强行点名提问。然而他对有心学习,力求上进的同学却倍加重视,耐心授业解惑,经常加班辅导。他这种因材施教,成人之美的教育方式彰显着人道主义情怀,反而很受全班同学的喜欢和尊敬。
年底英语老师结婚,师娘还挺漂亮。我们全班同学都去闹洞房,他害羞的满脸通红,我们像对待大哥一样祝福他,愿他们幸福满满,早生贵子。很多年以后,听说英语老师夫妻俩过的很幸福,生了个健康可爱的儿子,师娘在学校夺得了小卖部的经营权,日子过的富足。
后来回想起英语老师时,已不记得他教的英语单词、语法,然而这些已不重要,只记得他对我们的包容和鼓舞。在那个刀光剑影、枪林弹雨、四面夹击的年华里,给我们的青春提供了一个避风的港湾。
高二时期最有趣味的课莫过于历史课。我们抛开枯燥乏味、伤神烧脑的排列组合,放下密密麻麻,催人入眠的词句语法,期待着历史课的到来,仿佛在期待一堂评书讲坛。走进门的是一位中年男子,身高八尺,体形壮硕,声如洪钟,皮肤黝黑,衬托出眼球和牙齿格外的白,留着像刚被闪电劈过的爆炸发型,模仿着鲁迅爷爷的八字胡。
他身着一件白色短衬衣,一双军绿解放鞋,一条大概结婚时买的西裤,一只裤腿卷了起来,好像刚从稻田里插秧回来。即使很多个寒风咧咧的冬天,我们都身着棉袄,全副武装,他依然只穿一件衬衣,摇着形影不离的桃花扇,这让的我们男生望尘莫及,女生仰慕不已。他步伐矫健,走起路来一阵劲风,人称“黑旋风”。然而他人粗心不粗,讲起课来,感情细腻,引人入胜。幽默风趣,通俗易懂,妙语连珠。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在他另类的讲解中跃然纸上,栩栩如生。仿佛就像是我们身边发生的人和事,是与非。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得失,三皇五帝,唐宗宋祖,善恶忠奸,盗寇英雄的历史经验铸就着我们作为一个上下五千年中华儿女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每次上他的课,全班同学们都全神贯注,时而屏气凝神,时而哄堂大笑,却从来没见他笑过。那年我们普通班的历史平均成绩超过了优等班,可见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远胜填鸭式的灌输教育。很多年后,百家讲坛里一个叫易中天的人,也是以类似的方式讲述历史,红遍了大江南北。
春去秋来,转眼到了高三,莘莘学子们最刻骨铭心的一个关口。从此以后,或金榜题名,前程似锦;或名落孙山,南下打工。同窗三年,一个师父下山的同学们将各奔东西,演绎着每个人不同的人生轨迹,彼此距离会越来越远。
高三开学时,出乎意料的被教导处通知从普通班三(8)班调到优等班三(7)班。班上只有两个名额,我一个,另一个是年级教导主任的侄子肖咏(后来他成为我最好的兄弟之一,高三同窗患难时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老天不负有心人,高二的刻苦努力卧薪尝胆终于有了回报。我压抑内心的骄傲与喜悦,坚信把握这个机会,我将离理想更近一步。搬出普通班那天,胖子班主任再三挽留,说我没良心,好不容易把我培养出来,却跑到别班了。我瞪了他一眼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头。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那一刻我觉得是多么的潇洒,有一种复仇的成就感。
虽然我离开时很有成就感,但我以后的学业却成了一个梦。调升到高三(7)班后,我遭遇了一场刻骨铭心的暗恋。暗恋是人世间最纠结的一种情感,自己竭尽所有的幻想,把自己感动到一塌糊涂,而喜欢的人却一无所知,无动于衷,甚至冷眼相待,不屑一顾,逃之夭夭。
人的命运就是一连串的选择。性格决定选择,选择决定命运。如果当初我听胖子班主任的话,留在普通班三(8)班,宁做蛇头不当虎尾,充满自信,专心致志的继续发奋苦读,也许会是一种春暖花开,夏耘秋收的结果。然而选择去优等班三(7)班遇上她,让故事变成了另一种结局。
自古多情空余恨,此恨绵绵无绝期。喜欢上一个人只需一秒,却用整个青春去追求,最后忘记那个人用了懂事以后的好多年。
那天下午,宁静的夏天,万里无云,太阳公公像烤烧烤一样把芳草烤出淡淡的清香,知了也许困了,趴在树叶上,有气无力的叫着。二中校园的操场上空无一人,远处教学楼偶尔传来阵阵读书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