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629400000023

第二十二章 昨夜星辰昨夜风

程之遥接过锦盒,对着火光细细打量盒中的三枚牙齿,啧啧称奇,突然抬头道:“这该不是他十六岁那年猎获的那头雪狼王的三颗獠牙吧?”

聂兴怀点点头,“差不离。四年前的冬天,北漠狼灾肆虐,侵扰边民村庄,许多人葬身狼腹。官府也派出不少兵力去捕杀群狼,但均无功而返。凛冬听说后,立即从太行山出发北上,在酷寒天气中,深入雪漠,全身浴血,将那雪狼王的尸身拖了回来。狼群失首,溃不成军,被边地军民/联手杀退。此后每年,虽然依然有狼吃人的消息,但是大势已去,不成气候了。边地人人称道这位勇敢的少年——凛冬长得显小,有传言他只是个十三四岁的孩子,因此众人将他视作草原的守护神。”

程之遥叹道:“瞧这三枚獠牙的成色,定是最最尊贵神武的雪狼王无疑。听说这雪狼王体型硕大,通体雪白,一根杂毛也无,还通人性,指挥狼群能与军队较量,成了精似的,是百年难遇的极品——聂大哥,凛冬到底欠了你多大的人情?一头狼只有四颗獠牙,他送了你三颗,只给自己留了一颗作纪念。好家伙,换做我,可万分舍不得。”

聂兴怀呷了口酒,慢慢咽下去,道:“我只碰巧捡过他一命。七八年前,我也才十几岁的时候,也曾去过北漠游历。不巧赶上风暴天气,被困在了雪漠中。不知道走了多久,风渐渐小了,却发现自己被困在了茫茫大漠之中,皎白的月光照在白沙之上,只耀得人眼睛生疼。我定了定神,一眼瞧见远处似乎有个人倒伏在沙地上,便奔上前去,见是个小孩儿,还有呼吸,便催功将他拍醒。他就是凛冬了。他时常出入大漠,对那里的地形比较熟悉,我有体力支撑,我们俩就相互扶持着走出了那片白色的沙海。与其说我救了他,不如说是我运气好,给自己找到了一个逃脱大漠的同伴。后来我们一直没联系过,万万没想到他竟然一直记得,在我新婚时送上这样一份大礼。”

孟修竹笑道:“这凛冬可真够自信的。他要么是断定此生不会再被人救了,要么是觉得自己还能得到比雪狼王狼牙更珍稀的宝贝,不然以后该怎么还恩?”三人一齐大笑,却也不禁暗暗佩服他的这份豪诚。

聂兴怀拾出三枚狼牙,扔掉锦盒,在孟修竹和程之遥面前摊开手掌:“喏,见者有份。这趟去太行山,我本想当面还给他,但他这个人说一不二,送礼的执念如此重,恐怕不会收下了。据说狼牙有辟邪的神效,你们戴在身上,行走江湖也多得一份护佑。”三人原都不信神魔,但都是识货的,这雪狼王狼牙是一等一的好宝贝,不要白不要。程孟二人嘻嘻一笑,小心翼翼地伸手捧过,连道多谢。

孟修竹灵机一动,说道:“此番相聚,程兄做东烤肉,三耳哥慷慨赠赐珍稀无比的辟邪狼牙,我白吃白拿,倒也有礼相送。”言罢取过两人随身携带的酒壶,先是依次闻了闻,而后将两壶中剩余的酒水都倒入自己的水袋中,摇晃均匀,又往两人各自的酒壶中各倒了三分之一,“小妹请喝酒,汾酒和桂林三花酒的特殊调配,包管与众不同,天下没有第二家。”

聂兴怀接过自己的酒壶,一边笑,一边狐疑地打量:“这怎么喝?鬼东西又出招损我?”却听程之遥喝了一小口,大赞道:“这味道……竟然又是奇怪,又是上头,真是奇了!”孟修竹得意笑道:“这是我独家秘制的喝酒法子,别说汾酒和三花酒,我还试过许多别种混合,还有三三相混。其中有好喝的,也有难以下咽的。这两种我自是早就试验过了,难道能故意害你们么?”

聂兴怀看程之遥一脸享受,放下心来,灌了一大口,突然“哇”地一声吐了一地,直想起身找泉水漱口,却见孟修竹和程之遥两人早已笑得前仰后合,明白他俩是联起手来作弄自己。伸出手指着孟修竹,也笑弯了腰。孟修竹解下腰间挂着的另一只酒壶,赔笑道:“真正的混酒佳品在这里。两位大侠,权作赔礼。”

两人倒掉混废了的酒,一尝新酒,果然又是奇特,又是上瘾似的,程之遥道:“是不是小曲酒和湘山酒?”孟修竹打了个响指,自己也喝了一口,感受这怪异的味道,突然想起掌门师祖说的武学的第二种法门和第三种法门,叹道:“两种特定的酒,兴许能混合成好酒,却不知武功可混合成什么样子呢?”

聂兴怀本来正在闭目细品,突然睁开眼睛:“是了,武功。我刚才还没讲完。凛冬那孩子话很少,我们结伴走出大漠的那几天里,他对自己的生活和经历绝口不提,只给我讲了一件事。他问我,可曾见过下凡的仙君?我自然摇头。他说他曾见过。那是他第一次进大漠,也是失了路途,昏迷了过去。后来他是听了一曲琴声醒来的。他慢慢睁开双眼时,只见一轮皓月当空,银白的月晖洒在地上,就像我找到他时的那副景象。可是那个人却不见了——那个盘膝坐在雪漠的白沙上,端身弹奏七弦琴的人。明明他不是孤身一个人,他们应该是一个骆驼商队,可是他的眼中,仿佛天地之间,只剩那个弹琴的人。那人见他醒了,也不笑不言,只是挥了挥手,让手下人过去看看他。

“后来他多次进出大漠,都是为了再见到那个端坐在雪漠的白沙地上,悠然弹琴的人。凛冬遇见我的时候,也就十二三岁吧,可他信誓旦旦地说,如果这世上有神仙,长得一定是那个人的样子。他说他还要一直找下去,直到神仙再一次眷顾他。”

程孟二人静静地听着,仿佛也看到了小小少年十分坚决的模样。程之遥忽道:“商队……谪仙……聂大哥,你怀疑凛冬见到的那个人,是来拜访南程家的这位李公子么?”聂兴怀摇摇头:“我不知道,不过就是听你描述那位李公子形象的时候,我才突然想到了凛冬讲起过的这个人。我印象里,那孩子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淡淡的,唯独对此人极为热忱,后来我们再也没见过了,我却一直记得他说过的这个人。”

程之遥“啧”了一声:“按理说不会。李公子虽然气质华贵,但却是吃官商饭的俗世人,凛冬要找的这个人,听来却没一丝一毫的尘世气息。再说了,他在北漠驱策骆驼商队,看来是那边的人,难道一个人有这么大的本事,还能横跨到东南沿海做生意么?”

孟修竹道:“如果这两个人是一个人,那就只有魔教的李汉霄。首先,传闻中的模样和年纪都差不多对得上。而李汉霄出走西北、建立天狼教的日子,正是十年前,那么他能在北漠一带活动,也不足为奇。他想要出海寻一个海岛,说不定是……”讲到这里,自己也圆不下去了,只觉得处处都透着古怪。

程之遥添了几把木柴,撕了一只烤鸡,摇头道:“李公子肯定不能是李汉霄啊。他不会半点武功,而且李公子约莫二十三四岁,李汉霄今年有三十了吧?我听家里长辈说,十七年前积圣山一战,他就身披铠甲上战场了。李崇霄那时候四五岁,算到今倒和李公子年岁差不多……再说,天下姓李的人何其多……哎呀,总之,我现在瞧这李公子也有点古怪,不可尽信。要叫南程家那边小心着才好。”

孟修竹却直觉这两人便是李汉霄。只因她一听到有关这两个人的行事作为,就浑身难受。雪漠弹琴?多么浮夸造作!听师父梁闻道说,李汉霄隔了许多年去找西岭派的麻烦,不就是当年西岭派掌门在积圣山骂过他一句“小杂种”么?不知怎的,这三人的影子在她心中慢慢重合,汇合成了一个看起来高贵出众,实则小肚鸡肠、睚眦必报、矫揉造作的男子形象。听程之遥说起年岁的差别,心道:你不知他们魔教修行有方,驻颜有术呢!就如李元鹤一把年纪依然俊朗非凡,死前散功却容颜尽失,则三十岁看起来像二十出头,又有什么稀罕?

三人不复刚才的玩笑热闹,默默喝了一阵酒,似乎都怀着自己的心思。孟修竹忽道:“我和聂大哥第一次认识,却不像他和凛冬这样神神叨叨,可有意思得多了。”程之遥来了兴致,搭腔道:“是么?我小时候去南程家玩儿,那时候聂大哥偶尔也在任家,可说是从小的邻居,不免没了许多新意。你们却又是怎么相识的?”

孟修竹冲着聂兴怀做了个鬼脸,道:“那之前的没几天,我刚刚杀了蛇鼠一窝。可是晚上老是睡不好,梦到他们那些恶心的毒蛇毒虫,都爬到了我身上。有一天晚上我又没睡着,就坐到了人家客栈房顶上看月亮。恰巧他也在别处的房梁上,几个起落来到我身旁,问道,‘小姑娘,你怎么大晚上的不睡觉?’

“我说,‘我前几天杀了几个恶人,老做噩梦。’他问,‘你跟他们熟么?’我说,不熟,第一回见。他先是笑了几声,忽地肃然起敬道:‘蛇鼠一窝——他们的尸体三天前被发现在邙山一处山洞里,听说做得干干净净,不会就是你杀的吧?’我便承认了。后来我扬名江湖,还要多谢聂大哥帮我到处宣扬——”

聂兴怀笑了笑,还了她一抱拳。孟修竹续道:“我至今还记得他宽慰我的话。他说,既然是不熟的人,杀了便杀了,他们肯定也记不得我长的什么样子,就算到了阴曹地府,也没处寻仇去。死人是最不值得怕的,而身边最熟悉的人想要害你,才是最难以防备的。我问为什么,他只笑,说我长大自然就懂得了。那时我十五岁,他十九岁。现在我二十岁,他二十四岁。聂大哥,时隔五年,而今我还想再问你,你当时为什么这么说?”

聂兴怀只是怔怔地烤着那只早已熟透的野鸡,沉默难言。程之遥心中一动:由己及人,她要说到正题上了。

同类推荐
  • 佛心剑侠录

    佛心剑侠录

    北孤风云之佛心剑侠录;有人用剑杀人,有人用剑救人;杀人的剑杀人,救人的剑杀己;有人生来佛心,在世万难为人;剑落在了江湖,他们却分散在了天上和人间。
  • 三品御侠

    三品御侠

    我非俊秀之辈,却抱美人入怀;我非名侠之后,却与豪杰称道;我非侯爵显赫,却入王宫无阻;我非朝臣大员,办官不能之差。“我乃细脖大头鬼房书安之子,白眉圣剑徐良乃我干爷爷,我就是大侠房文方。”“呜~呀,还有吾,吾爹乃圣手秀士冯渊之子,北方紫光圣法佛欧阳春就是吾师爷,吾就是大名鼎鼎的冯思远。”“啊呸,就你俩,真是笑话。”
  • 太平逝

    太平逝

    乾坤生是非,引得猛虎啸,从此世上无太平。
  • 百变神狐

    百变神狐

    小说描写的是,在明朝初年,天下初定,百姓方安,一跟随父亲以算命为业的少年王北川,无意中卷入江湖仇杀,此后步步艰危,九死一生,几乎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小说既描述了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对武林人士的忌惮,也描述了红巾军首领韩林儿后人急欲取而代之而无所不用其极的残忍,同时也描述了江湖人物在关键时刻能够以大局为重,以天下百姓福祉为重的侠义心肠。王北川在同命运的抗争中,从一市井少年逐步成长为一位负责任的江湖侠士。王北川在成长过程中,既有江湖各帮派的误解,也得到了各帮派的帮助,同时最终也赢得江湖侠女的青睐,演义了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爱情故事。
  • 焱纵天下清风送

    焱纵天下清风送

    一场关乎天下苍生的爱恨情仇,一场最简单平凡的爱慕,一部快意恩仇,重情重义的人生进行曲。面对这数不胜数的困难,身份敏感的大齐皇子,究竟会怎样面对呢?江湖、朝廷,两个看似毫不相干,却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渴望自由平凡的上官子焱,究竟能否如愿呢?
热门推荐
  • 开局系统签到绝色女朋友

    开局系统签到绝色女朋友

    在21世纪,雷景良的当年的大学同学们个个在魔都已经有了房,美女,老婆,甚至都有孩子了!可是雷景良还是在为自己的生活而发愁着,连衣食住行都担忧的他,更别提找女朋友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雷景良拥有了一个签到系统,成功拿到了龙傲天的男主剧本。ps:作者正式说一下,结局是be,我改了。不喜欢be结局最好不要入坑哦!
  • 天呐,我变成了哈士奇!

    天呐,我变成了哈士奇!

    陆景清穿越成了一只哈士奇,获得威望系统,从此走上了无限装X的道路。“老子今生就算是只哈士奇,十八代往上也是狼王!”“叮,系统被您的霸气彻底折服,获得平天玉玺!威望系统升级为气运系统!”“傲来岛,弹丸之地,我分分钟夷为平地!”“什么?你不信?”陆景清:“朕即是平天,平天即是朕!”从此,傲来岛便成了传说故事里的存在......
  • 吞天冥王

    吞天冥王

    洪武大陆,风起云涌,十二家势力并立,群雄逐鹿中原。以天为敌的项羽,真到天下无敌日,以天为敌,何其壮哉?天下无敌的阎罗,言皇神,天下英雄,闻阎王名而丧胆,阎王令出,群雄俯首。洪门的天机老人,了然已如神,天机乃更深。大智近妖的养父王鼎,“我这一生只算了三卦,一卦击败了洪门天机,一卦挡下了诸天万殿,最后一卦,我算的是这整个天下!”吞天的巨蟒,蚀日的天狗,从三不管走出的少年,掌握着惊天大秘密,要做那吞天冥王。“这天下有十二个声音,吵吵闹闹,成何体统?苍茫大地,一人为主足以!”——————————————————实力划分:洪兵、洪士、洪相、洪将、洪帅、洪王、洪帝势力划分:洪门、阎罗殿、诸天殿、万法宫、明月宫、灵兽宫、达摩院、蟠桃园、忠孝院、天镜院、子露院、坚金院。
  • 美人如诗剑如歌

    美人如诗剑如歌

    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修行者五花八门,斗争不断,有占星师、智囊师、武师、赏金猎人、布阵师、训兽师、炼丹师、铸剑师、心控师……这里更有变幻无穷的名山大川、功用奇效的树木花草、呼风唤雨的魔鬼神灵、骇人听闻的猛兽奇鸟、闻所未闻的异鱼怪蛇、蕴藏丰厚的玄玉珍宝……帅气却逗比的他,穿越到了这个世界,化身南二郎,开始了自己的修行和探险之旅……又被催婚了,怎么办?南二郎:妈,我要一次娶十六个,先让我准备点钱吧?妈:有钱,娶吧!南二郎:……白老头:这是玄妙功法,只是修炼时有点痛。南二郎:(开始修炼,却痛入骨髓)前辈,你没修炼过?白老头:没有,我师傅炼过但暴毙了,我想找找原因。南二郎:……
  • 以魂炼妻

    以魂炼妻

    我是家里人捡来的,家里人都很信俗,我和他们就不同了…
  • 黑暗集团的内部厮杀

    黑暗集团的内部厮杀

    宇宙海盗集团和黑暗帝国两个主要的黑暗势力集团的战争即将打响!海盗四魔将,黑暗五魔将,汪氏家族,陈氏家族,汪氏家族,李氏家族,杨氏家族等家族即将在各大星球展开激烈的激战,争夺宇宙霸权。
  • 十指微光

    十指微光

    阴差阳错,被丢弃在异国他乡。辗转寄居尹家,但时过境迁,被虐千万遍的尹诗旋,应该如何抉择?那个深邃眉眼,有好看梨涡的陈凯毅乞求着,对她说:“诗诗,别再说这样的话了,我心口疼。”尹诗旋却出了神。“我有没有告诉过你?你是我破烂不堪的人生里的光。”
  • 猫女王

    猫女王

    一个被爸爸抛弃妻子的女儿,被大家无情嘲笑的,但却喜欢跳舞喜欢狗狗的黑胖子,在妈妈去世后得了抑郁症和爸爸生活在一起,之后因为爸爸的一句话而引发病情的加重选择了自杀。之后一只猫咪给了她新的生命,从此以后,一个猫女王诞生了……
  • 来份后悔药

    来份后悔药

    世间有许多不公平,有人说,这就是命。他不信,他很拼,可是有谁能懂,草根的艰辛?频发幻觉让他苦不堪言,教授的秘密令人无比震惊。慷慨仁义乃本性,自有美人垂青。一肩风雨,他为梦想砥砺前行,只因悔恨,常教人湿了眼睛......本文为《九云乱》之姐妹篇,另起都市新篇《巫山有云也有毒》
  • 特种兵之低调兵王

    特种兵之低调兵王

    重生特种兵的世界…成为李二牛的发小本想平凡的过完这一生直到系统的出现打破了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