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适的日子没过几天,甘初临就接到了一个消息:无常剑凌奢在贪狼谷。
这是甘初临当初下山走江湖时结交的一个朋友提供给她的消息。
无常剑凌奢,这个人原来是个剑客,习得一手好剑,剑招以凌厉著称,夺人性命如探囊取物,如索命的黑白无常一般,因而江湖人称“无常剑”。
凌奢初入江湖时也算个正派人物,后来不知为什么又干起了杀人越货的勾当。
这个人,据那份朱砂名单里写的,也是十三年前那场动乱的参与者之一。
“陵川甘家,万兵之宗”。多年前的甘家,也就是甘初临的家族,在江湖上也是赫赫有名的兵器世家,拥有百年的兵器铸造史,各门各派掌门人有名的兵器甚至是镇派之兵差不多都是甘家打造的。
武当的镇派神兵噬冥枪便出自于甘家的始祖之手。
“陵川谢家,机巧天成”,谢家擅机巧之术,几乎承包了江湖各派的机关防御,与甘家齐名。谢梵青便是出身于这个家族,不过他是个异类,谢梵青痴于医术,机巧上可以说是白痴。
两个家族当时名声甚响,以至于陵川城在江湖上都是有名的;而甘谢两家是世交,于各自的行业又相补互益,又有“机巧之兵,甘谢为宗”的说法。
十三年前,江湖中不知是何人放出消息,说是甘谢两家联手打造了一件兵器,拥有这件兵器之人,便可百步之内杀人于无形,那且拥有此兵器的人还可以此兵器为令征调甘谢两家以精兵装备的武功高强的上千名护卫。
此话一出,整个江湖都沸腾了。几乎就是 消息传出去的半月之后,江湖中的一些奸恶之徒暴动,一夕之间涌入陵川,杀入甘谢二家,要求当时两家的家主将那件兵器交出。两家的家主不从,于是便遭到了屠杀。
当时正逢两个家族的族会,分散在外的族人几乎都回了陵川,那番暴动,无异于灭顶之灾。
两个百年的大家族,顷刻之间尸横遍野,血流成河,被那些杀红了眼的恶徒彻底洗劫,一朝覆灭。
现如今,人们提起这桩血案,都仍觉惨烈,不禁扼腕叹惜。
两个家族也曾辉煌百年,却在一朝之间就这么没了,不得不说世事难料。
可甘谢两个百年氏族,又怎是一场流言导致的暴乱能够倾覆的?
甘初临知道这件事并不简单,所以这些年来一直都在查,而调查的开始,就是那份朱砂名单。
那份朱砂名单,最开始甘初临也是不信的,可足每每调查的结果都让她不得不信。
给她名单的那个人不知是何目的,在多次调查无果后,甘初临只能放弃了,心道可能是与自己一样在十三年前逃过一劫的幸存者。
现在知道凌奢在贪狼谷,甘初临自然是要去一趟的,这些年她一直都在跟着那份名单上的人在走,一来是报仇,二来是调查。所以得到消息后,甘初临打算第二天就动身。
动身前一天的傍晚,温姝给她缝了衣服,让她去试穿。
温姝的桌上有三套衣服,一黑一蓝两套劲装,还有一套……粉蓝色的衣裙。
甘初临看到的时候脸狠狠地抽了两下,皱眉看着温姝:“阿姐,这是……?!”
温姝双手环抱胸前:“你可还记得你是个姑娘家?”
“记得……可是,我……”
“很好,你还记得你是个姑娘。那你再告诉我,从小到大你穿过几次女装?”温姝追问。
甘初临挠了挠后脑勺:“一……一两次吧……”
温姝柳眉一竖,伸出一根手指:“不!只有一次!那次还是过年的时候我以命相逼你才不情不愿地穿的!”所以从那以后,每年除夕和大年初一甘初临都是躲着温姝的。
甘初临没吭声。
温姝一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表情,摇头叹了口气,“我不要求你一定要穿它,但是你必须收好它,而且出门还要随时带着它,好提醒提醒阁下的性别。”
本来听温姝说不一定要穿,甘初临还是很高兴的,但后面的话让她苦了脸,嘴角直抽抽。
温姝还要再说,甘初临连忙点头:“好好好!阿姐我知道了,我会带着它的,更不会忘了自已是女儿身,阿姐放心吧!”
温姝这才放过了她,让她换上那两套劲装试试。
温姝是个心灵手巧的,衣服很合身,领口和袖口的刺绣很精致。甘初临个子高挑,穿上之后显得颇为风流倜傥,一个翩翩少年郎的模样。
甘初临看看替自己倒饬衣服的温姝,挑眉嘿嘿笑了笑:“阿姐,不知哪家的小能有福气娶到你啊!不说是温伯伯,就是我也要替你好好把关的!”
温姝挑眉看了眼她:“你这是嫌我啰嗦想着要我早点嫁出去好没人管你吧?”
一句凉凉的反问,惊得甘初临连忙赔笑着摇头摆手:“不是!怎么会!怎么会呢!我怎么舍得让这么好的阿姐这么快就嫁出去!”
衣服试完后,温姝替她收好了交给她,看着她片刻,道:“你路上小心点,遇事切莫冲动也莫硬拼。贪狼谷不同于旁的地方,是万不能掉以轻心的,要处处小心。”
甘初临笑着:“阿姐宽心,打不过我会跑的,不会犯傻硬拼。贪狼谷路途遥远,来去可能要个把月,我明日黎明便要启程,等会儿还得回去收拾包袱,现在也算是告别了。阿姐你也要保重才对,你身子弱,谢老头给的药也要按时吃的。”
“知道知道。也有轮到你这丫头来操心我的时候。”温姝也笑。
“走啦!阿姐保重!”甘初临拿着衣服,出了屋子。
暮色渐沉,甘初临在自己屋子门前看见了谢梵青,一头白发半束半披,还没走近就远远地闻到了一股药香。
“谢老头,你怎么在这儿?”甘初临上前,问。
谢梵青从袖里拿出一个小瓷瓶给她,淡淡地道:“怕你被毒死后回来找我索命。”
甘初临这才想起自己要他帮忙做的解毒药还没去拿,估计谢梵青早等得不耐烦了才帮忙送过来,也就没计较他毒舌咒自己的事,接过药瓶收了起来,“多谢了,谢大神医!”
“这个药只能解十种常见的毒,不可与何首乌一起服用。瓶内有纸条标明了可解的毒,你自己注意着看。”出于习惯,谢梵青又嘱咐了几句,说完又停了停,问:“你要去贪狼谷?”
“是。”甘初临点头,“凌奢在贪狼谷,我得去瞧瞧。”
谢梵青张了张嘴似乎想要说什么,最后却只说了一句:“你万事小心。”
甘初临随意的点头应着,看了看天,又看看眼覆锦带的谢梵青:“天色不早了,我送你回去?”
“不用,我自己可以。”谢梵青摇头。
想起他自己平日里起居行医都与可视物的寻常人并无太大不同,天黑不黑对他是没有影响的,也就点了点,头拍拍他的肩:“那你自己小心点。快回去吧!″
说罢,转身便推开门回了自己屋里,正要关门见他还没走,问:“怎么了?”
“没什么。我走了。”谢梵青摇了摇头,转身走了,留甘初临在原地瞪眼:谢老头今天吃错药了?
第二日天蒙蒙亮的时候,甘初临就起床了。温义安执意要送她,伯侄两人从竹院走到山门时,东边渐渐染了一层极淡的红。
“贪狼谷险恶,伯父是真不希望让你去冒险。”上马前,温义安一脸担忧地看她,最后再挣扎着劝道。
甘初临知道他的担忧。
贪狼谷是江湖暴徒的聚众之地,里面的人多数都恶贯满盈,比越安城外那间酒肆里的人要危险得多;且贪狼谷上的郢神山里还有一位江湖人敬而远之的阎王般的人物,这个阎王般的人物就是江湖人称“玉面鬼煞”的墨昆。
这个“玉面鬼煞”墨昆有一手天下无出其右的机关术,武功在江湖上也是排的上号的,其为人心狠手辣,杀人如麻,曾屠尽阆江一城,灭了太行满门,是江湖上人人讨伐的魔头。
甘初临这一去,就相当于是羊入虎口,兔子进了狼窝一样凶险,也不奇怪之前温姝万般叮嘱,就连谢梵青这个一向“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神仙也开了尊口让她万事小心。
但甘初临并不是个轻易会动摇的人,去意己决,收起了往日吊儿郎当的模样,同以严肃的神情看着温义安:“温伯伯,我知道您担心我,但我却还是要去的。不过您放心,我苟活至今,也惜命得紧,该做与不该做的,我心里都明白;要命还是报仇,我心里也捏得准。”
知道劝说无用,温义安也不再也不再说什么了,只半是欣慰半是忧愁地看着她。
“临儿长大了,成熟又稳重,可不知比我们派中那些心比天高的小子们强上多少……罢了,你去吧!一路小心!”
甘初临飞身上马,最后朝温义安笑着挥了挥手:“温伯伯,您也要保重!”
然后策马头也不回地直奔下山。
……
贪狼谷在郢神山下,离武当很远,快马加鞭也要上七八日。
甘初临并不太急,白天赶路,夜宿客栈,一路走走停停,用从谢梵青那里顺来的易容用的药泥乔装了一下,噬冥枪缩成一臂长绑在腰后拿衣摆遮掩住,还取了个化名叫林楚,配了柄配剑,俨然一个江湖剑客的模样。
甘初临当初十一岁就下山独自闯江湖,各门派帮派之间走动讨教武技功法,一身的武艺除了在武当打的基础,其它的则是在与各门派帮的人比试或观摩时的经验,路数很杂,算是集百家之长。
但没人敢说她偷师,因为她于武学上的天赋很高,可以说是变态,能用刚学的他派的技法在那派掌门的手下过上几十招,说是天纵之才都不为过。
因着这层原因,她在江湖上名声大噪,不少人都认识她知道她的模样。此去贪狼谷,甘初临想尽量低调,所以就改头换面地上路,顺便打探点消息。
到贪狼谷时,已是十二天后。
在一个明媚的清晨,甘初临牵着马来到了谷口处的林子前。
贪狼谷的入口只有一个,也就是朝南的谷口。东西两面是陡峭的悬崖,崖下是沼泽,北面是郢神山,山上是那个有着“玉面鬼煞”之称的魔头的地盘,没人敢作死从那儿取道入谷。可南端的谷口也被郢神山上的那位设了机关,没有谷中的人领着轻易不能完好地进去。
甘初临既不想过沼泽爬悬崖,也不打算招惹山上的那位,但也没有人能带她进去,所以冒能冒险独自从谷口闯机关进去。
谷中处是片林子,大白天的却蒙着一层薄雾,也不知是不是人为放的有没有毒。
甘初临从衣服上撕了块布浸了水将鼻遮了个严实,只留下一双眼睛与额头在外面,牵着马走进了林子里。
没走多远,可怜的马儿就口吐白沫倒了地。
甘初临试着喂了颗谢梵青给的解毒药,马儿就悠悠转醒又站了起来,只是精神头不太好,甘初临就自己拿了包袱背上,拍了拍马儿的脖子,让它往回走出了林子。
这匹马跟了甘初临三年,极有灵性,放养在外面只要一声呼哨就会过来。
甘初临也吃了解毒药,拿着剑往林子深处而去。
她没有发现的是,不远处的一个树梢上,有个人正侧躺在枝头,隔着朦胧的雾气看着她。
她每往林子里走一段路,那人眼见着就要看不到她了,便又不慌不忙地轻功一展,在树梢间悄无声息地飞过,与她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犹如幽魂一般,愣是没让甘初临察觉到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