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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朋友的临时保镖

回到家来,主人抱着小黑的头,称赞勉励了一番。要不是有小黑,他觉得自己会选择再忍下去,不会有足够的胆量对赖鬼进行报复和挑衅的,都是仗了小黑的胆。

对于小黑出了那家美容店,又再回去的一番举动,也并不完全在主人的掌握和意料之中。主人只是给它下了“看座”的指令,想让它回去摔掉茶杯,对赖鬼略施薄惩而已,其余的都是它自作主张。主人已经丢开了放桌上的那张钱,说过不用找了;可小黑没有忘记,它在执行主人命令时,顺带地先想把钱拿回来。没找到钱后,才去摔掉茶杯,同时想到,别人都有凳子坐,主人还站着呢,于是就把凳子叼过来了。

至于摔掉的那几个茶杯,有那五十元垫底,也可以不去管它了。

一段时间里,大个子寿星总来找主人一起玩。主人以前没养狗的时候,朋友并不多,交往和应酬也相对少。由于小黑,朋友们一下多了不知多少倍。不知该说是沾了小黑的光,还是该说是小黑带来的麻烦。他原来是个好清静的人,现在总有人来找他。

大个子没当过混混,也没在赌博场所呆过,可他当年红极一时,是赵镇这一亩三分地真正说一不二的主。别说赖鬼,郭锋这些小虾米,就是大校也不能和他相提并论。不管黑道也好,白道也好,没人敢挡他的道。虽说只当个村支书,可镇长也要让他三分,并且能当半个派出所的家。好汉不提当年勇,后来他走了背字运。也是他为人过于强势,没有遵循民不与官斗这一条常例,得罪了一个不该得罪的大人物。被人设套陷害,关了半年,并且被撤了支书的职。自此一落千丈,从人生的顶峰落到低谷。在官场上寿星算是断了路,可在当地民间,甚至在混混界里,他还是个有面子的人,说话也有一定的份量。

其实,混混和普通人,没有明显的界限。谁干了缺德事,偷鸡摸狗,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就算他不是混混,但他做的这些事,也是混混的勾当。这是介于良民和盗匪之间的一类人。虽然不算是一种职业,却也是一种谋生的方式和手段。

寿星不光闲来无事时来找主人玩,就是有什么事,也愿意拉上主人。饭局,出游,自不必说,有时两人还合伙做点临时生意。

这时主人已卖掉本田王摩托车,花了十万元买来了一辆半新的两千型桑塔那小汽车,这是全镇为数不多的几辆小车之一。小黑再也不用在摩托车后座上表演杂技了。它也坐上了汽车,只是它总是坐在车后备厢里。只有去很远的地方,它才能坐进车厢里。比如那次送大个子去他亲家家里做客,小黑就提高了坐车的待遇。路远,还在他亲家那里住了一晚。因此,小黑和大个子关系也亲近起来。

大个子虎背熊腰,力大惊人。年轻时摆下擂台,和人摔跤,输赢两块钱。他扎个马步,单出一只右手,谁过来和他角力他都不惧。只要被他拿住一只手,左一甩右一甩,对手就会被摔个——四脚朝天,或者——饿狗吃屎。几乎没输过,常常赢钱。他摔跤时甩动的技巧,和小黑咬住别的狗甩抛出去,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真可谓英雄所见略同。只是一个用手一个用嘴,一个力道沉雄,一个快如闪电,目的都是重创对手。

这天他们受到邀请,来柏度村玩。柏度村的支书要去菜市场买菜,准备招待他们吃午饭,同时叫来同村的几个朋友来作陪。

他推出摩托车,大个子寿星提议说:“你不要开摩托车了,就让主人开汽车去好了,我们也去玩一下,免得等着无聊。”

另外几个人也都响应,说大家都去走走。于是一行五个人出了门。

到了菜场,先来到蔬菜摊位,买好了几样新鲜蔬菜,而后来到肉类摊位。

这时,一只土狼(狼狗和土狗杂交的狗)吼叫了起来。主人一看,这狗虽然没有小黑的体重,但个头也不小,和小黑差不多高。这菜市场是它的地盘,见有外来的狗擅自进来,它十分气愤,立即采取驱赶行动。

其实,小黑除了和三角地的那群狗,因有宿仇而常打架外,还没有遇到过真正强大的对手。平常一般的狗一见它如此大个头,先自有点怵了,不敢冒然攻击。眼前这土狼,看样子完全没把小黑放在眼里,一见面就气势汹汹地扑过来。

两狗相遇,是敌是友,原本是要有一套试探程序的。小黑也不是见狗就咬,它先是以友好的态度对人家,向人家致意问候,要是对方也报以同样的态度,它就会和它们交上朋友。要是对方表示明显敌意的话,它也不主动出击,第一招总是让人先出手,然后防守反击。到这份上,就别怪它不客气了,往往能一招克敌,咬住对方脖子猛甩,直到对方完全失去战斗力。

可眼前这只狗凶悍异常,它完全不按套路出牌,既不管外交策略,甚至也不管战略战术,毫不犹豫地吼叫着扑过来。两只狗瞬间斗在一处,如电光火石般的速度,伴以声势吓人的吼声。很快,其中一只的怒吼声就变成凄厉的惨叫。

不用说,那“土狼”被咬住脖子,成了小黑的猎物了。主人马上上前喝止,因为这是在别人的地方,要是它的主人在场会引起是非口角。小黑听从主人的指令,松了嘴,那“土狼”逃窜而去。

那些卖肉的摊主们哈哈大笑,说:“这家伙,看你平时作威作福,这回可知道厉害了吧!”

摊主们告诉他们几个人,说这狗是这里的狗王,附近的狗都怕它,它也从没吃过亏,因此十分霸道。

众人这才买了肉高高兴兴回去,支书说:“看狗打架真痛快,这小黑真是好样的,厉害!”

回到支书家,支书老婆开始忙着做菜,支书自己打下手,其他人都在门口闲聊。大个子伸出一只手,对众人说:“你们谁有胆量来拉我的手,谁来拭拭!”

大伙不明所以,但都见识过大个子的厉害,有个人说,“知道你力大,你可不要摔我,我可吃不消你的一摔。”

大个子说,“我不摔你,你只管来拉我的手就行。”那人说,“不摔就行,这握下手有什么不敢的!”

这时主人见小黑已是目光灼灼,在那人一搭上大个子的手时,小黑怒吼一声扑了过去。主人在侧面及时横跨一步,抱住了小黑。那人大惊,连连后退,转而又笑着说,“呵呵,原来是这样的啊,你有个保镖在这里呀!”

大个子和小黑的配合,其实已经演练多次了。第一次还真吓坏了人,因为那天主人不在,差一点就伤了人。

那天主人出去有事,没带小黑去,小黑在家等了好久也没见主人回来。自己就去几家牌室找了一圈,没找到,就回来在家门口趴着等。这时大个子来了,高声大嗓门地叫了几声。家里有人告诉他,主人去了城里。于是大个子转身走了,他走到十字路口,遇见以前一起当干部的一个朋友,远远看见就打起了招呼。当过干部的人都习惯于和人握手,两个人还离着十多步就同时伸出手来,太过热情了。而且,两个人的表情动作,和语气都过于夸张。眼看快要手碰手了,这时一道黑影从大个子身后闪出,吼叫着扑向了对面那个人,并将其扑倒地上。大个子懵了,不知所措,地上那人更是惊得魂飞天外,一张血盆大口正对着那人的喉咙……

大个子醒过神来,急忙大叫:“小黑不要,小黑不要!”

然后奋不顾身过去抱住小黑。那人吓得尿了裤子,狼狈不堪,指着大个子说:“要出人命了,你这要害死人啊!”

其实,这事不能怪大个子。大大咧咧的大个子在离开主人家后,顾自往前走,他并不知道小黑在跟着他。小黑为什么跟他走呢?这是以前从没有过的。事后主人听到小黑差点闯下大祸的消息,并了解了整个事件的细节后,得出的结论是这样的。

小黑盼主心切,找又找不到他,见大个子离去。它想平时主人常跟他一起玩,自己只是条狗,而且不足两岁,知道的事肯定不如大个子的多。也就是说,它不知道的事,大个子有可能知道。这样推论下去,就不难得出,大个子有可能知道主人的去向,跟着他有可能找到主人,于是便悄悄尾随着他走,大个子并不知情。

来到十路口处,见有个人高声大嗓门地叫着,又好像气势汹汹冲过来,情急中,它觉得大个子可能会受到伤害。大个子可是主人的朋友,自己理应像保护主人那样的去保护他。于是,它义无反顾地冲了上去,保护了大个子,并把袭击的来犯之敌制服。

那位村干部受到惊吓,并且闹得一身臭,斯文扫地,好在没有受伤。这事无处讨说法,也不便让人赔他的精神损失,只得自认倒霉。大个子雇了一辆三轮车送他回家去。

一岁半的小黑,想来应该是性成熟了吧。主人就让它和一只母狼狗配了种。先前也有几家来找公狗配种的,主人觉得小黑还没有完全长大而回绝了,这回成功地配上了。

其实配种对于小黑来说,也没有人们想像的那么简单。有诸多的礼仪要奉行,从恋爱到结婚该是要经过许多讲究的。可人们总是不当回事,硬是要让它们把浪漫而美妙的事,搞成像强暴那样简单和无情。

小黑是第一次,——谁都有第一次,——谁在第一次做这种事时,都不可能像老手那样驾轻就熟。这就难怪小黑当时的动作过于笨拙,穷于应付了。好在它总算完成了它的“长大成狗”的成长使命。

配了种的小黑应该说是完全长大了。它已经成年,应该会有一个新的姿态,新的面貌出现的吧。主人期待着小黑有更出色的变化,想像着以后的小黑更加雄姿英发,威武出众。它要是个人的话肯定就是那种伟岸的美男子,并且才智卓绝,勇武过人,就像传奇电视剧里的那种叱咤风云的英雄一样。

先前的小黑,最早开始讨厌棍棒,锄头,扁担,一类长条形的器具。这反感情绪,继而往短里、往小里扩展。比如洗衣棒、擀面杖等等,也在它的嫌恶之内。这样也罢了,接下来不可思议的是,它居然从“硬件”发展成“软件”,把绳索,链子也归入违禁物品之例,因为这也是长条形的。理由是这些东西都近似于凶器,棍棒能够打人,这是勿庸置疑的。而绳索链子对它的束缚,这是有亲身体验的。特别是,在它失踪的那三天里,这长条形的“凶器”,更是让它刻骨铭心。它还讨厌石头砖块,这可以投掷伤人,无疑也是凶器,它曾经多次被那个理发店的“老板爷”用砖石袭击过。

由物到人,它认定,只要手执这类东西的人都不是好人。再延伸开去,由人到人的行为的判断,那些斯斯文文,彬彬有礼的是好人,那种行为张扬突兀,说话呼喝吼喊的不是好人;穿着光鲜整洁,衣冠楚楚的是好人,那种破衣烂衫,奇装异服的就不一定是好人……当然,前面所有种种的界定,只有一个人是例外,那就是主人。主人永远是正确的,做什么都是对的。并且它认为,主人犹如上帝,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是它唯一要忠诚,要遵从听命的人。

在谙熟了这一整套,是非、敌我、良莠、善恶的专业知识后,小黑俨然成了一名除暴安良、惩恶扬善、维持治安的警察了。

它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解决街对面垃圾筒那个地方,有失管理,局面混乱的问题。

如果说,这块风水宝地是小黑自己感兴趣的,便不让别人涉足,这不仅有些霸道,且也有假公济私之嫌。但这眼皮子底下的地盘,它若不管,任由外人践踏,也有些说不过去。古人说,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小黑同样有战略家的思维和眼光。但它处置的态度,也会有轻重缓急之分。对过往的流浪狗犯境,它通常只是警告几声,最多不过作势吓唬,把它们驱逐出境,也就罢了。

最不能容忍的是,那些捡垃圾的人,不光穿着破烂衣服,还手执凶器——三齿铁扒钩。每一次来,都把个好好的垃圾场翻个底朝天,好东西都被他捡走了。是可忍,孰不可忍,一定要狠狠教训他。

这天下午,风清气爽,天日朗朗。小黑守株待兔,监视着对面垃圾场的情况。一个拾荒者不请而来,自投罗网。小黑发现这人身强力壮先就来了气,心里想,你好好的腿脚,不去做工,不去当老板,偏要到我的地盘来捣蛋!它愤怒地吼叫着朝街对面扑去。

捡垃圾的人常遭到狗的袭击,因此他们早有心理准备,也有一套对付狗的应急方法。这时见猛犬来袭,仓促应战,但他从来没有跟这么大的狗对阵过。而且这狗来势之凶猛,更属罕见。先就怯了阵,自知不敌,犹作困兽之斗,不然就死路一条了。一场人狗之争不宣而战,一开始就进入白热化。

那人拼命挥舞着手中的铁钩扒,呼呼生风,护住自己的身体,抵抗着小黑的扑击。小黑张开大嘴,露出利牙,发出骇人的吼叫,一次次向敌人扑去。小黑每扑过去一次,那人就会往后侧退几步,然后就把铁扒钩砸过来。小黑见铁扒勾当头砸下来,就会迅速闪身躲过,然后再次扑上去。狗是一扑一闪,那人是一退一击。

就这样,狗向那人扑了十几次,那人也向狗砸了十几下,双方战个平手,都没有伤到对方。狗越战越勇,气势也是越发狂暴。而那人体力渐渐不支,左支右拙,连连后退。眼看抵挡不住了,急得大声呼救:“救命啊,救命啊!”

那人因为力气不支,又正好脚下被什么拌了一下,挥动的手臂慢了一点,小黑纵身一扑,把那人仰面扑倒地上,眼见血盆大口扑面而来,那人吓得魂飞魄散,叫都叫不出来了。只来得及用手臂护住自己的脖颈,完全放弃了抵抗。

小黑用脚爪摁住那人,大嘴正对着那人的脸,伸出的舌头和呼出的热气,都在他的脸面上。见那人停止了反抗,小黑就没一口咬下去,这一幕像影片的镜头一样立时定格住了。

这时主人赶到了,急忙喝令小黑放开。

第一眼看到眼前的情况,主人也是吓得不轻。多亏这一嘴没咬下去,要不然……

接下来,主人扶起那个人,怀着歉意地给他察看伤在那儿,竟然找不到有伤。主人从那人口中得知了大致情况,人狗大战已经持续多时,因而想到,要不是这人身体强壮,只要一两个回合,这人就会束手被擒。这比拼的场面就不会有如此激烈,这么惊险了。多亏了小黑知轻重,嘴下留情,要不然,麻烦就大了。

那人狗嘴余生,心里已是庆幸,没向主人提什么要求。见主人递过来五十元,就欣然接受。伸手接钱时,那手还在抖个不停。

事后,主人想起那拾荒者的铁扒钩,也为小黑庆幸;要是小黑被那利器砸到了,岂不是要受伤!这是他同样不愿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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