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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你曾是我的盖世英雄(1-4)

母亲出生在军人之家,外公三十六岁才有她这么一个孩子,却从来没有娇惯她分毫。她从小在军营长大,上的是纪律至上的军校,住的是军区大院家属楼,随父从军的日子比外婆还要多。外公虽然表面上对她苛刻,心里却是极为疼爱这个女儿,期望可想而知也是极高。

因为从小到大的熏陶,母亲性格和习惯都与外公极为相似,豪放自信,长相也随外公一样英气健美,不似一般女儿家的文静娇弱。只是后来因为人妻人母的身份,才让她骨子里透出来的军人气质多了几分难得的温婉。

相比母亲,我可能更像父亲,如他温润恬静,模样也随他秀气柔和。长相虽似姜家,但外公说我从小就个性要强,偏执,重情重义,脾性倒是很何家人。

我三岁的时候开始认字,大概刚认全500字左右,家里请来了先生教我练字。那先生年纪比外公还要大一点,头发与胡子全是白色,乍一瞧,以为是穿越过来的古人。

那先生不爱说话,也不喜笑,面无表情的样子比板着脸的外公还要可怕。我常常不敢主动和他亲近,要是有家里人在旁边,必定悄悄躲至熟人身后,才敢悄悄打量他。他也不是很喜欢我,总是板着一张脸,不同我笑,也不像其他人一样跟我愿意宠着我。

先生那人,为人是真的刻板而又着实让人可恼。

我年纪小,练字这件事由不得我选择,我虽然不喜欢,但是家里人对他愿意过来教我却是欣喜万分。外公说他是极厉害的人物,是真的人民艺术家,不慕金钱又不羡名利什么的,很难有人能那么有这么大面子请他出山。总之,我算是碰着狗屎运了,才遇到从天上掉下来个这样牛气的师傅。

我自然知道他教我不是为了收什么徒弟,或者单纯地欣赏我的天赋(虽然我自认为没什么天赋),只是不好意思拒绝老朋友的请求,过来打发点时间。但是他随意打发时间的时间对我来说却并不是那么好过的。我曾因为不会握笔就被他骂了好几天,吹胡子瞪眼不在话下,还曾被他关在书房里一个下午,说不练好字就别想休息,被吓到手脚都不麻利了。

刚开始练字的时候便是夏季,天气闷热难当,书房也有空调,但是老先生吹不得空调风,所以屋子只会开两扇窗子。一个下午过去,我便浑身像在桑拿房里蒸过一次桑拿一样,老先生却很悠哉,他只需要用前十分钟的功,用后十分钟的力,其余时间只要搬了把椅子过去,躺在窗子旁的荫蔽处,一边看书,不时把他架在鼻梁上的老花眼镜推下去,督促我不要偷懒。

我在书法方面没有什么天赋,一直都觉得这个老师请的有些亏,不过听外公说不要钱,也就释然了。不然以他三天晒网两天打渔的态度,三个小时只愿花二十分钟的诚意,一定要让外公给他开最少的工资。

起初一个字一个字地练,我觉得还可以应付,练个百八十遍先生也会勉强给通过,后来一句一句唐诗摘录起来就觉得吃不消,我常没写到一半,他的忍功也终于被我气到破了功,撕了纸叫我重来,结果就是往往我们进去练不到半个小时,他就脸色阴郁地走了。虽然下个周末他还是会来,但是我那时候还是会觉得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打击,自己蹲在书房的墙角暗自伤心。

芸娘见我实在可怜,跑去和外公“求情”,外公眉心深纠,外婆也心惊又心疼,抱着我埋怨他说,孩子到底是小了点,着急作甚。

外公什么都没说,只是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背着手走开了。

半夜的时候他想起来还有点工作还没有做完,去客厅接了杯水回来,发现书房的灯居然亮着。我踩在他那把藤椅上,伏着身子埋头练字,墨汁洒得宣纸上到处都是。因为先生的习惯我也忘记开空调,夜里也是出了不少汗,后背衣服黏黏腻腻地贴在身上,头发也是脏兮兮的。

见他进来,我便慢慢地站起来,跳下来,把自己写成的作品举给他看,问他:“外公,我写得可好?”

因为这一句话,身板高大的老男人瞬间就眼红了。

后来听芸娘说,外公因为这件事去先生家里大骂了他一通,最后还把家里亲戚酿的上好的梅子酒给藏了起来,算是对先生的严重警告。而最终外公想的这个的法子也奏效了,从那之后先生对我的态度确实比之前好了很多,耐心也渐渐长了许多。

后来我的字有没有得到先生的肯定,我已经不记得了,他大概教了我几年,我从大院搬去洋房住,暑假的时候除了偶尔去他家里上书法课,其他时间我要待在大院里,偶尔他过来找外公喝茶聊天,见得面数也就多一点。

我再大一点的时候还学过钢琴、大提琴,也学过画画和雕塑,但这几样都是浅尝辄止,最好的学习阶段也只习得皮毛,后来耽搁,再捡起来也只是表面上的像模像样。这么多年,唯一坚持下来的好像也就是练字的习惯。

我在温哥华的家和工作室里,有空的地方总摆有几幅我亲自裱过的字画,客人们看到时常问上几句,知道是我自己写的,若是他们讨要我实在推辞不了,我也会提笔写上几句,倒不敢自称是先生的学生。

我想我大概是从心底认为我不是先生的学生,虽然他从未说不许,虽然我也未曾问过,我毕业之前的作品,是否是他满意的答卷。

年幼时候的记忆太深刻了,我总觉得,何曦若将来练不好这字,若不够格做他的学生,如果天资所缺,那也是强求不得。若是练得好这字,于外公有了交代,今后怎样也是我自己的本事,与此人无关。

但是其实先生过世的那晚,忽而心惊,温哥华的天气又凉了几分,而自己远在异国,无法送他最后一程,还是有遗憾的。

人至他那样的年岁,死亡是极其自然的东西,更何况用他老人家的话来说,百年之后,无病无痛地离开,也是莫大的福气。

可不知这福气是谁的福气?他一生无子无女,真的离开的时候,来送的也没有一个至亲之人。就算生前再有盖世才华,到头来傲骨铮铮也不过黄土裹身,葬一世精魂。

前两年他九十高寿,我从温哥华飞回去给他祝寿。那日酒席也办的十分简单,来的都是他的挚友和学生。缺了何老将军,但是来了何老先生的亲外孙女,面子何其大,众人唏嘘不已。

酒桌之间,他坐在上座,心情很好,几杯小酒之后苍白的脸上慢慢浮现一丝醉意。到底岁月不饶人,从前他千杯不醉,意气风发,现在不过低头时眼底的一丝落寞,还有他向坐在角落里的我招了招手,拉过我时,手还有些颤。

那日先生端着酒楼里最好的汾酒,将我带到众人面前,介绍说:“这是我最后的一个学生了,不容易,在我这毕了业。”

我还没从他说我在他这里毕了业的惊喜以及其他万般感触中反应过来,已经被推至酒席中间。

那次喝的大概是这辈子最多的一次,倒也没醉,只是之后记起来,他那时候已经不教我好多年了,而且也没有问我要毕业论文呀,这毕业毕得稀奇古怪。

那时外公过世也有两年多了,回温哥华之后,先生曾千里寄语:“若公过世贰年有余,吾常感时岁蹉跎,又觉终年漫漫,近来终日颓沮,已知大限将至,幸焉。昨日亲启信笺,见字如晤,知其生平最是牵挂于尔,愧于未尽其所托,尽心照拂,倍感惶恐,而今见汝甚好,慰矣。他日重逢,必定慰其宽心,可安矣。汝知人生百步,非得善始而有善终,百步之遥,若将非往前之看,何有余幸之说矣。故痛可暂,可长铭记也。尔甚聪慧,吾无所念之,愿长今事事顺心,百岁平安。”

日后才知,先生的书信寄到我这里时,已经是他过身的两日之后,而我又因天气的原因,未能及时赶回去送先生最后一程,常常感到愧疚不已。夜里心悸闹醒的时候,捧着先生的书信泪流满面,伤心之余又替先生庆幸。他一生与外公最为要好,两人最是志趣相投,情谊金坚,这次一定是和外公重逢去了,比之人间,必定不那么孤单。

先生这封书信,这么多年来也一直陪在我身边,每每拿出来看时,仍然觉得先生之语妄自菲薄了。

其实他教会了我很多东西,在人生启蒙之时,能遇到他这样的良师、严师,我改掉了很多被惯出来的坏毛病,那让我终身受益。虽然他总是毫不掩饰对我的“不满意”,毫不犹豫地打击我,但我知道他是真心待我,而不是像他说的那样,只是遵照旧友之托,尽本分之内的事罢了。

便如他所言,他过世之后,我没有难过很久,只是多感生死之间,短暂不过一瞬。自他离开之后,思念外公之人,世上又少一人,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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