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一位黑人,因主演《谁来吃晚餐》这部电影获得奥斯卡终身贡贡献,而王大东于1987年却在中国演绎了“谁来吃晚餐”的交际哲学。
一切似乎都准备好了。
合同签了,场地定了,人员来了,其他工作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王大东却不得不思考起这个问题:美式快餐炸鸡能否适合中国人的口味?自助式的用餐方式能否被中国人接受?多少价位符合中国人的生活水平?
这种担心不是多余的。在肯德基进入北京之前,曾经有一家叫“毅力”的西式快餐公司打人市场,不久就以失败而告终。
王大东必须将自己的信心传递到所有员工身上。
信心是建立在科学的市场调查数据上的。
正因为对中国市场的把握并无可参考的数据借鉴,王大东他们干了在当时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事情。
1987年初,王大东派了四个人在前门一带连续三天做人流量的调查,四个人分别在路口的东西南北掐着秒表记录过路人数。这四个人的神秘行为引起了行人好奇的围观。让许多人想不通的是,一个卖鸡的单位怎么干起了居委会大妈的工作了呢?
这四个人起早摸黑的工作没有白费。王大东掌握了这一带每天人流量在10万人以上,这让他感到放心。
采购工作也在艰难寻觅中渐有规律。用于炸鸡的原料在中国采购——肉鸡、油料、面粉、洋白菜、胡萝卜、葱头、食盐等都运到美国肯德基总部进行了化验,符合食品营养标准才能使用。油经过了三四次折腾,最后确定了用经过氧化的大豆起酥油。但盐却总不理想,那时候中国人吃的全是粗盐,听都没听过有细得像尘沙一样的粉盐,想拿粗盐加工却不成功,王大东最后决定采用进口盐。
与设计师们在一起
接下来就是盘盘碟碟,好不容易把该采购的弄得七七八八了,就是找不到“三隔盘”。中方总经理亲自出马,从北京跑到承德,从承德赶到景德镇,最后在陶瓷之乡佛山一个小作坊里,找到了这种严格意义上来讲不算“三隔盘”的“三格盘”。直到我在采访中方总经理时,他还清晰地记得,那些天风尘仆仆,坐着拖拉机敲开一扇又一扇的门,翻遍小工厂各种杯盘碗碟,失望地摇头又只得自信地往前找。就在临回北京的那个黄昏,遇到一个穿着胶底拖鞋、摇着葵扇、吸着水烟斗的男人说,他知道哪里有。这男人带着北京来的肯德基中方总经理,走过12棵老榕树,穿过四五条古镇小巷,中方经理像第一次去参加地下党秘密聚会一样,既忐忑不安又前途未卜,终于到了一个小作坊,当场订下了这个小作坊历史以来最大的一批货。
说起这些,今天的人不一定能理解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
王大东下了决心先从新加坡、香港运来了一些简单的设备到北京,开始试验产品的制造。
第一批肯德基炸鸡在北京诞生了。虽然诞生得有些匆忙,但这个日子还是应该记住。
第一批肯德基炸鸡没有在华丽的建筑里诞生,迎接它出生的人们也没有特别隆重地举行仪式。当时炸鸡使用的油、粉等都直接从香港带进来。试验的方法就是在北京找一个能把这些油炸锅打开来的地方。打开来以后,就开始试验产品。
在这种环境里,肯德基开始了他的真正中国之“行”。
王大东在第一批炸鸡问世后,就在中山公园、国际俱乐部和天坛公园三处拦路送“鸡”了。
免费请各种人品尝,对象包括干部、工人、知识分子、大人、小孩、老人,征求对炸鸡味道和价格的意见。肯德基员工用刚学会的肯德基的微笑,在马路上找一些完全不相识的人请他们吃鸡。
真是天上掉下馅饼了。
比馅饼更重的鸡让人白吃,一些人有些不太相信。
难道是一个陷阱?会不会是馊了、变味了的处理品?尽管心里有天大的疑问,肯德基还是终于在北京幸会了第一批主顾。
王大东回忆说,就是与路上的行人招呼,“我请你吃鸡翼”,然后把他带到事先安排的地方请他吃。吃完后,问他们的感觉,同时问他们:“若你买这个,觉得该付多少钱合适?”这样的工作做了差不多两个礼拜。这是测试一下老百姓对炸鸡接受的程度。
王大东在北京的队伍越来越发展、壮大。
当时北京主要有两拨人:一拨是王大东在新加坡紧锣密鼓组织到中国来开发的队伍如训练、管理等人员,另外一拨是施工人员。
那个时候,国内找不到专业的施工队,更找不到有经验做一个快餐店的施工队。所以施工分为两个方面:装修工程的施工,由香港方面负责。我找了一个香港装修工程的大包,即工程总承包商,他又分包下去,有些活直接从香港调工人上来,有些活用广州的工人。早期的粗活用北京的工人,只限于土建方面,细活由广州、香港的工人来做。另一方面即设备,主要由新加坡来做。新加坡是设备商,如排烟、空调、不锈钢工作柜等,主要从新加坡调工人上来工作。国外雇的员工都吃过肯德基,而中国的雇员没有,他们不知道怎么回事。
两拨人都在朝一个日子会师,王大东从新加坡飞到北京就请会师的人吃饭。
说到吃饭,王大东在筹备期的半年里,最刻骨铭心的只有三次在中国的请客吃饭,带给他穿越岁月与生命本质的感悟,致使他在几十年后的今天,对这三次请客有着难以言表的倾诉的热情。
第一次是前面提到过的签署租约合同。王大东交代助理,明天就要签约了,今晚我们肯德基请地主方吃个饭吧。结果那天晚宴来了十五桌,从居委会到养鸡场、从工商登记到水电供应、从科委到经委、从畜牧局到旅游局……全是穿四个口袋的干部,济济一堂。王大东一进门震动不小,“老天爷!签个租约合同需要来这么多人吗?”
那天,他干了十五杯茅台。
王大东自认是个东方人,有四川酒国的遗传因子。他在西方文明背景里成长,已接受了西方餐饮文明。他年轻时就命中注定选择了职业方向,要做沟通东西方桥梁的工作。那时候他尚不知道,他也要做沟通东西方“吃饭哲学”的传人了。
他被茅台击倒了。这次事件后,王大东有了“茅台情结”,一见茅台酒就想吐,从此不再喝茅台。但他知道,他不喝茅台并不代表茅台酒不是好东西。
王大东明白,茅台还是要上的,因为茅台就是工作。
第二次请吃饭,是中秋节。
1987年的秋天,我从新加坡到北京视察工作。因为我们在美国住了那么久,对于中国传统的节日不那么重视,来了以后才知道再过几天就是中秋节了。
我想中秋节了,在北京工作的香港施工人员,新加坡的训练人员,有些要回去有些会留下来。我对公司讲,凡是没有回去留在北京工作的外地人员,中秋节晚上我请大家吃顿饭。
我原来估计应该有四五个人吧,可那天晚上来了十四个,这些都是回不去的。我应该让大家团团圆圆。
这餐饭是愉快的。这些人当中有的几天前还受到了王大东的训斥。
那是因为肯德基餐厅铺的地砖让王大东生气,王大东让他们重铺了三次地砖。
第一次他来看,觉得地砖铺得真不像话,高低不平,施工的水平实在太差。他二话没说就一个字:拆!
重做出来后,还是不行。王大东要求再拆掉,然后从香港专门雇铺地砖的技术工人北上。
地砖就铺了三次,也够施工人员“悲惨”的。
生气归生气,中秋归中秋。
王大东也是恩怨分明,工作严厉时员工几乎人见人怕,谈笑之间又让人感到非常平易,尤其是与员工共享晚餐,更是幽默诙谐。
当时北京才刚改革开放,“外国人”在人们眼里跟现在看到的似乎不一样。
王大东像松下公司创立人松下幸之助一样,松下幸之助每当见到办公室,每当听到工厂马达声,就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喜悦。王大东在餐厅用餐发现一路小跑的服务员就感动。他喜欢敬业的员工,因为他觉得工作是一种喜悦,和他们一起喝酒吃饭也是一种喜悦。
第三次请人吃饭,是美国总部来人。肯德基即将开业,这一次请吃饭王大东充分运用了中国的交际哲学,其精彩绝伦让他至今还洋洋得意。
在这个期间,美国总部派了一些人来北京支援,其中包括负责品质管制的副总裁、营运标准的副总裁等等高级官员,在一定程度上是来检查我们的工作进度。
他们和我从香港飞至北京。到北京后,我叫人带他们去看长城,逛友谊商店,但这些美国工作人员见我这样,心里不踏实。他们开始跟我讲,你安排我们去旅游是很好的,但是我们也要工作。我说,不忙不忙,你们先旅游吧。
我心里有数,因为我一到北京,我的工作人员就对我说什么地方有什么问题,需要如何解决。那时候在中国,我们的工作方式与西方了解的有所不同。我一方面处理北京的工作,另一方面招呼这些美国访客。
到了他们快回去的前两三天,事情安排得差不多了,我请他们吃饭。我知道我主要是在组织一个晚饭会议。美国人多次说,我们来了那么久,什么事也没有做,搞什么鬼?我们还有两三天就要回去了。他们实在有些着急,我说,今天晚上我请大家参加一个晚宴。
我知道晚宴已经准备好了,事情成败主要看谁来参加这个晚宴,什么样的人来就能解决到什么样的问题。北京副市长孙福林答应要来参加,所以我就把供电局、供水局、消防局、工商局、税务局、公路局的代表约来了。等美国总部的人落座后,我就把他们一一介绍给大家认识。孙副市长来了就问我,工作进度怎么样,哪里有问题,哪里有困难,我一一如实给他说了,市长就对主管单位的局长说,这个请照顾一下,那个请迅速办妥,当场吩咐交代,现场解决问题,在这一两星期中美国人提出的问题,就以这种方式解决了。美国人看得目瞪口呆,此时他们才知道,在中国处理事情的方式是这样的。
第二天,美国客人高高兴兴地坐飞机回去了。他们跟我讲,原来在中国要办事情是要看谁来吃饭的。
东西方对“吃”的理解有着重大分歧。东方“吃”的含义似乎要丰富许多。
吃,不仅是食为先的腹部运动,也是一种脑力运动。中国人不仅把请吃饭当做一种礼仪形式,更是把请吃饭当作增进情感的实际内容。“你和谁一起吃饭”有时就是一个信号,这信号里有各种复杂并且不便言说的含义。
很多人惊讶王大东这个满脑子西方原则的固执的成年人,竟有如鱼得水的适应环境的另一面。
他到了北京后就爱上了坐红旗车,每次都要让红旗车去机场接他,后来干脆买了一辆。不用细说,反正在当时的中国,红旗车就是一种标志。
标志着什么呢?标志着政治地位。
那么请人吃饭呢?谁来吃晚餐的意义就显示了。
美国有一部电影,一位黑人演员因为出演此片而获奥斯卡终身贡献奖。这部片名叫《谁来吃晚餐》,像《飘》一样有名。王大东在1987年里多次闪过这部电影的画面。
1956年,61岁的松下幸之助在一次演讲中称自己是“附带方向指示机的倒茶者”,他说董事长是干什么的呢?是给大家倒茶的角色。1987年,41岁的王大东有时也成了倒酒的角色。这也是——“时也,势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