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还要再检查下死者吗?如果不用,我就叫人来了。”
尸检自然是很重要的,不过这并不是我在行的,我比较擅长的是:直接看尸检报告。警方勘测现场的工作很琐碎,而且不太喜欢我们这种吃瓜群众在边上碍手碍脚。张队很自然的打发我们去吃早餐,他说晚上会把案子详细的报告送过来。
“吃人脑的东西,小子,你知道是啥吗?”叶叔毫不顾忌的喝着豆腐脑。
“嗯,不是很多。”我瞟了瞟他碗里白花花的东西,觉得其实自己还不饿,“最常见得是食脑虫,不过那玩应是寄生虫,吃掉脑子后会从人耳中爬走,不会把骨头和肉都吃掉。再有就是食尸鬼,蛇羽怪,鬼面虫……不过吃的都是脑子,不会把整颗脑袋都吃了。”我把自己的那碗豆腐脑也推给叶叔,他是来者不拒。
“搜噶斯内。”红叶点点头,“兴元寺、死灵这样的吃人百鬼有时也会吃人脑,但也是把头盖骨刨开,只吃大脑。从没听说过哪种鬼物会把人脑袋吃成一个枣核。”红叶吐出枣糕里的枣核儿说道。
“可以理解,就好比吃虾,顶多也就是吃掉虾头里的虾籽,谁会把虾头整个都吃了。”叶叔津津有味的吃着炸河虾。
“叶先生,你觉得,这个案子和昨天那个会是同一个东西所为吗?”
“这很难说,眼下看关系不大。两个案子的受害人死亡方式差别很大。不太像同一个东西的手法。不过,同一城市同一时间内出现了两个肆意杀人的鬼物,这样的几率就跟随手打了只双黄蛋一样。”他边说边敲开煮鸡蛋。
“可就算是第一起案子,两个死者的死法也都不相同。鬼君,你对昨晚的照片有什么看法?”红叶对着我做了一个开膛破肚的手势。
我盯着刚夹起来的油条,郁闷的放回了盘子里。“你们非得在饭桌上讨论这些吗?”
叶叔一脸“说说而已”,将手里的鸡蛋掰开。红叶则满脸好奇,“鬼君,怎么啦?难道吃饭时说这些会有忌讳吗?”
“你们要是想找我帮忙,而不是要膈应死我。最好还是等我吃完饭再讲这些肠子肚子的东西。”我终于拿起一块馅饼,咬了一口。“叔,你吃饱了?”
叶叔许久才把目光从手里的鸡蛋上移开,喃喃地说:“不会这么巧吧?”
我疑惑的拿过他掰开的煮鸡蛋。
他大爷的,双黄蛋……
早上我把泰迪留在了旅店里,让博格特帮忙照顾。就在我吃掉了叶叔的双黄蛋以后,手机响了起来。一个陌生的号码,我犹豫一下还是接了起来。
“你好,你是泰迪的哥哥吗?她在我这里……”一个冷漠的女人声音。
“你是谁?想怎么样?我告诉你,你要是敢动她……”
“你误会了,我不是绑票的!”那面声音疲惫而无奈。“她很好。只是……走丢了,被我遇到了。她这种情况……一个人在外面不安全。你看……”
“啊。真是太感谢你了,添麻烦了。你们现在在哪?我这就到……”
挂了电话。我整理背包,拿出盐巴装入口袋,又翻出一柄野战匕首绑在腿上。黑刀没了以后,我一直在尝试各种武器,不过都不怎么顺手。这种德系特种兵野战匕首,单刃,双血槽,硬度大,质量很轻。还可以勉强凑合一下。
“鬼君,出什么事了?”
“是泰迪。一个不认识的女人捡到了她。我去接她。”我意味深长的扬起一条眉毛。如果小凝在身边,她会立马明白我的意思。然而……
“搜嘎……”红叶蠢萌蠢萌的点着头。
叶叔则漫不经心的继续吃早饭。
“你们不来吗?泰迪没在旅店里,博格特不再她身边!她那边出事了。”我没好气的敲敲桌子。他俩这才恍然大悟,各做些准备。
见面的地点并不远,过了两三个交通灯就到了地方。那是一家猫咪咖啡店,门脸不大,位置也不好,就像是小凝咖啡店的连锁店。我让叶叔和红叶在车里等着,我自己进去接泰迪,“等我十分钟。我接到泰迪就会出来。”
红叶不放心的问,“如果十分钟后你还没出来怎么办?”
“走。”我耸耸肩,“如果有东西能绊住我,一定是个大麻烦。叶子,你一定不能冲动。我没出来,就和叶叔先回去,好好查查这家店的底细,再来救我。你放心,我命很大,死不了。”
我说完下车,在店外兜了一圈才推门进去。只有泰迪一个人坐在店里吃蛋糕,嘴唇上都是白糊糊的奶油。她见我兴奋的摇着手,奶声奶气的叫到:“鬼哥哥。你来接我了。”
我点点头,“泰迪,你怎么会到这里来的?博格特呢?”
“你是说隐形人哥哥吗?它没了?”
“没了?”我没太明白她的意思。
“隐身了。那只博格特刚见到我就跑没影了。”一个女孩从吧台里探出头,温柔地说道。
女孩年龄比我稍大,中等个头,脸盘标志,带着一副黑框眼镜,一脸的淑女气质。她说话音轻如雨,根本不像北方女汉子那般豪放,倒像个水乡的小妹。
“你好,我叫田甜甜,是我给你打的电话。”
“甜甜甜?含糖量挺高啊。三个加号。”我不经意的把手伸进口袋里,抓住了把盐巴。
“你不用试了,我是人——猎鬼人。”她透过镜片朝我眨眨眼。
我张张嘴,显然没听太明白。
“和你们鬼案员差不多,专门处理怪事。不过我们不是为了钱,猎鬼就是我们的生活。”她推了推眼镜。“早上我带着孩子们出去散步,正遇到一只易行成你模样的博格特拉着你妹妹乱逛。我还以为他要做恶,才出了手。现在看来是误会了。”
“嗯,那只博格特是我朋友,是我拜托他帮我照顾下妹子的。”
“那真不好意思了。我太急了,没问清楚就直接动手了。”田甜甜抿着嘴唇,“你那只博……朋友,跑个还真快,我刚开了一枪,他就不见了。幸好你妹妹记得你的电话。要不我就只能报警了。呣,我可不太喜欢警察。”
“既然这样,我就把她接走了。还是麻烦你了,帮忙照看了这么长时间。”我机械般地客套道。
“哪里哪里。举手之劳。”她也是如此,我俩的对话就好像再对台词。
我拉着泰迪出门时,突然停住脚步,好奇的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是鬼案员?”
“因为它们都很怕你。”田甜甜抱起两只两条尾巴的小猫。然后就看到又有四五只猫又从后面跳上了吧台的桌面,都弓着腰,炸着毛,死死的盯着我的一举一动。猫又这种妖怪对气息的感受特别敏感,可能是我身上的阴气吓到它们了。我苦笑一下,歉意的拱了拱手,牵着泰迪出了门。
钻进车里时,发现博格特已经占据了我副驾驶的座位,我只好和来那个女孩挤在后面。我有些不悦的埋怨博格特,“叫你照顾下泰迪,你怎么把人都给我看丢了。”
“我有什么办法?你没看到。那个疯婆子就在大马路上,啥都不顾的朝我开了枪。而且她枪里装的是银弹头,会打死我的。”博格特的怨气比我还大。
“你不老实再旅馆里等着,带她瞎出来乱转什么?”
博格特耸耸肩,“她起来后找不到你就大吵大叫,非得要我带她去找你。我也没办法。谁知道会遇到这疯婆娘?你们也是,不是去看案发现场了吗?怎么不在那里了?”
“张队嫌我们碍事,而且我也饿了。”我实话实说,“你们是在案发现场遇到那个田甜甜的?那里不有警察吗?她还敢开枪?”
“是离现场不远的地方里。她坐在那里逗猫,正巧遇上。”博格特晃了晃头,像是想甩掉晦气,“她那两只小猫又可真是厉害,竟然能看出我不是人类。呣,这道行可不比小黑(叶叔家的猫又)查到哪去?”
“她是猎鬼人,自然有些不同寻常的宠物。”我不以为然的说。
在外晃荡了半个下午,依旧没有一点头绪。我们讨论了上百种鬼怪和无辜之术,直到张队十万火急的打来了求助电话,才算彻底打破了这场永远都不会有结果的讨论会。
张队和我们约见的地点并不是警局,而是在警局附近的水吧。按他的话说,警局遭到了只打上次紧急搬迁后最严重的混乱和破坏。我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啯了口烟,风轻云淡的说道:“还能怎么了?上午那个死人跑路了呗。”
起尸并不是什么大问题,特别是在刑警队的停尸房。遭遇凶杀的死尸是极有可能发生尸变的。那些有经验的老法医都会有些办法处理尸变,比如用一把害死过人的手术刀扎住眉心。不过也不是所有死尸都能起尸,最起码的要求——它得有个脑袋。无头的只能是鬼怪,不会是行尸。而早上那个女尸的脑袋已经成了一团抽缩的干皮囊……
“这不可能,她没有脑袋,根本不会尸变,更别提跑路了。”叶叔说出了我的疑惑。
“她有个脑袋,只不过……”张队弹了下烟灰,“她多出来的那个脑袋不是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