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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第一杀手

他看到了,也闻到了,但是却装作看不到,也闻不到。

他身穿灰衣,长发披肩,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就如黑夜一般的死寂,他手上拿着一柄漆黑的长剑。

这柄长剑名为琥珀,名列神兵谱第五,而琥珀的使用者,正是血杀。

所有人都知道琥珀在名剑里排名第五,但却没有人知道使用琥珀的人在英雄榜上排名第几。

他是一个杀手,江湖里的第一杀手!

被称之为第一杀手的人不少,凌烟阁里的工三算是一个,凌烟阁的人,自然是名扬万里。

但是他却没有名气,不仅没有名气,甚至连名字都没有。

马玲玲曾经问过他“你和凌烟阁的工三,谁的杀人本事更高一些。”

血杀也曾经回答过“谁本事更高我不知道,但是我没有他有名气,对于杀手而言,最不需要的正是这份名气。”

的确,没有名气的杀手才是最好的杀手!因为他们杀人于无形,不给任何人留下线索。

名气又有何用?前有古人荆轲纵然闻名天下,不也没能刺死秦王。

所以,名气对于杀手而言,不是美誉,而是累赘!

马玲玲需要的就是这样的人!

她养育了他这么久,为的就是让他替自己铲除一切一切的阻碍。

更多的时候,血杀只会安静的躺在万香楼的旁边乞讨,他懒洋洋的睡在地上,面前放着一个破旧的饭碗。

没有人会在意一个乞丐,也没人会想到这个乞丐会是天下的第一杀手。

没有人知道血杀是谁,他长什么样子,他何门何派。

血杀,江湖里的第一杀手,是马玲玲专为自己养的一个杀手,他就如同一个幽灵一般存在万香楼里。

因为常年如同幽灵一般的生存,所以他的面容看起来已经苍老了许多,虽然他现在还仅仅只有十六岁。

十六岁的年纪,但是他杀人的经验却比六十岁的人还要丰富!

他为马玲玲暗地里杀过不少人,他也只为马玲玲杀人,因为他的命早已经属于马玲玲。

这时,马玲玲走到血杀的身边,为他斟上了一杯酒。

马玲玲笑道:“你是唯一一个可以看着我不穿衣服而不为所动的男人。”

血杀道:“我不该对您有非分之想。”

马玲玲道:“知道我叫你来做什么吗?”

血杀道:“我不需要知道,您吩咐,我办事。”

是的,他只需要做事,他只需要为她杀人,他之所以还能活到现在,就是因为还能杀人!

他本该死去,本该被十年前的一场大火烧死。

但是有一个女人却偏偏让他活了下来,那个女人就是马玲玲。

血杀七岁的时候,马玲玲十岁。

马玲玲救下了血杀,当他看到眼前的熊熊大火时候,他原以为他的生命已将终结,然而,冥冥之中,他的面前却又生出了一双手。

这双手十指纤纤,光滑如玉。这是血杀在世上见过最美丽的一双手。

因为这双手,给了他新生。

从此之后,十岁的马玲玲带着七岁的血杀,流落在街头讨生活。

饥饿的时候他们会去要饭,要不到饭的时候他们就会偷窃,实在无法偷窃的时候他们会选择打劫。

生存的方式千万种,但无论哪一种,年幼的他们要下活下去,唯有伤天害理。

马玲玲喜欢做伤天害理的事情,她喜欢偷窃,也喜欢打劫,更喜欢杀人!

血杀也喜欢,因为他看到马玲玲偷窃,也看到了马玲玲杀人。

他知道,自己吃下肚的每一粒饭都是马玲玲伤天害理换来的。

所以,血杀认为,伤天害理没什么不好的。这世上不公平的事情本就多,是非善恶,又岂能让每个人都一样。

有一年,血杀病重,为了给他治病,马玲玲第一次去了万香楼,找到了花姨娘。

花姨娘看出了马玲玲日后的潜力,她花了十两银子买下了这姑娘的忠贞,当晚就让她接了客。

从此以后,花姨娘将马玲玲带到万香楼用心培养,将她培养成万香楼里的头牌。

花姨娘在养马玲玲,马玲玲也在养血杀。

花姨娘让马玲玲做名妓,马玲玲让血杀做杀手。

十年过去了,血杀从一个孩子成长到了江湖顶尖的杀手,手上更是持有神兵谱排名第五的琥珀。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血杀杀不了的人,只要马玲玲要谁死,血杀就绝不会让那个人活。

每当血杀看到马玲玲这双手的时候都能想到十年前的大火,因为有这双美丽的手,血杀愿意就这样一直为她活下去,只为了能看到这双手。

以前,这双手会源源不断给他送食物,有可能是一个又冷又硬的馒头,也有可能是一只香喷喷的烧鸡;而现在,这双手依然在给他送东西,送的不再是食物,而是白银,是黄金!有时候,这双手也会悄悄的丢给他一张纸条,这纸条就是马玲玲给他下达的任务。

他的任务,就是杀死名单上的人!不管对方是谁,什么身份,只要那个人的名字出现在这张名单上,就休想再活下去。

血杀慢慢的打开纸条,他的瞳孔渐渐紧缩,因为名单写着的是“沈知秋!”

马玲玲淡淡的道:“有困难?”

血杀道:“天榜第五,是个狠角色。”

马玲玲道:“你怕了?”

血杀冷冷的一笑:“怕?活人才会怕,我早就已经死了,我不会害怕!”

马玲玲叹息一声:“记住,此事要做的极为隐蔽,绝对不能被三老板知道!”

血杀点了点头,道:“我知道。”

他当然知道马玲玲一直深爱着叶天,不管马玲玲有过多少男人,但是血杀从马玲玲看叶天的眼神里就能看出这个男人在马玲玲心中的份量,这个份量甚至超过了自己。

看到血杀衣服上的破洞,马玲玲微微一笑,她拿出了针线,慢慢的给他缝补着。一针一线,缝补的很慢,针线活对女人而言本该轻车熟路,但是马玲玲却好几次都扎到了手,手上的鲜血滴在了他的衣服上。

血少道:“几年没做过了,生疏了?”

马玲玲笑道:“是啊!现在哪还需要缝缝补补,穿的不高兴了随时就能买新的,也就是你这么固执,还老穿着这身破衣衫!”

血杀摇摇头,道:“这件衣服不一样!”

马玲玲道:“有什么不一样?”

血杀动容道:“这是你为我买的第一件礼物!也是我最喜欢的东西!”

马玲玲叹了口气:“我以后还会为你买更多的,旧的东西丢了也就丢了。”

血杀道:“你送的,永远都不会旧。”

马玲玲嫣然一笑,宠溺的摸了摸他的头发。

她道:“沈知秋,名列天榜第五,手持排名第七的秋水,你和他交手,一旦不敌,切记要留下力气来逃命。”

血杀有些不屑,道:“大姐以为我不如他?”

马玲玲道:“是的!”

血杀冷哼一声,卷起衣袖,便也不让她在缝补,打开天窗,一个翻身跳了出去。

看到他扬长而去的背影,马玲玲心里暗暗发笑,她就是要故意激怒血杀,只有激起了他心里好胜心,他才能不计一切代价去杀死沈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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