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光滔天,将这黑夜印红了半边。
城中的居民也都醒转过来。瞧见了这可怕地一幕。
街道上挤满了人,满街都是议论声,杂闹声。有人说道:“那不是李府吗。”
“是啊,那是李府啊”。
可是人们只在谈论着这一切,却没有人去救火帮忙。
人就是这样。在别人高高在上时恨不得去舔那人的脚,而在他从高处跌落时,并不会去相助,反倒会生出无数的冷眼与嘲笑。
人总是在自己的心理诅咒那些比自己富贵的人,而自己的内心里又希望成为被自己诅咒的那些人。
人是多么的可笑。
但至少在这江州城内有一人是不可笑的。就在大家冷眼旁观的同时,他提起自己的脚步奔向火海。
他当然不是去自寻死路的。他知道如此大的火,一定是有人恶意放的,火里一定有人。他要去救人!
他的脸庞这么的干瘦,这么的冰冷。他的利剑这么的沉重。他的心却是那么的火热!
秦冷的轻功当世之上也鲜有人敌。但面临着偌大的火海,他还是得步步小心。
出酒馆时,他已全身往水里一跳,以便于能进入火海,而保证自己身上不被烧伤。
他的身子就像利剑一样,切开火焰。
秦冷听到了在火海中的叫喊声、哭泣声。寻着声响,找到了困住众人的厅堂。火焰吞噬着这两块雕花的木门,这木门仿佛在用着绚丽的火焰来诠释自身最后的高贵。
一剑劈开木门。厅堂内有几十人被困在柱子上。只是柱子粗大,火一时还没有烧到底下。秦冷解开了绑住众人的绳子。昔日的这些下人也全然不管主子如何了,自己的性命才是第一位。都纷纷从门口挤出。秦冷欲拦,奈何人数众多也拦不住。
能跑的都跑了。厅堂内只剩下无数具横卧的死尸,与一个低头坐着的少年。
这少年正是李有财。李有财不是不想跑,也不是不能跑,只是他不知道他该往何处去,自己能去的地方只有这儿。就在刚才和府上的下人一起被捆在柱子上时,还不断的有下人们对他吼骂。这本不是他的错,但现在全被都被算在了他的头上。
虽然这一切并不能影响他的心情了。
李有财发愣的看着自己父母兄长的尸身。牙关因咬合不断的发出刺耳的声响。“自己为什么不能像二哥那样慷慨赴死呢?”他的心头只有这一个想法。
秦冷凝视着李有财。那仿佛,是二十年前的自己。盯着自己家人尸身的自己。那李有财仿佛就是过去的自己!
火势逐渐袭来,秦冷攒紧了拳头,一把抱起李有财,冲出火海。
放火的人呢,他们自然早就离开了。那为什么不杀了李有财呢,因为金一他们知道,像李有财这样的人活在世上,只会不断的丢他父亲的脸。生与死,与他们全无干系。但他们不知道的是,人是会变的!
秦冷带着李有财到城外不远的山上。因为他不知道是谁下的毒手,如果李有财在城内不免太过危险。
秦冷没有问李有财任何话,甚至一句交谈都没有。他很清楚此时此刻李有财的心情。冷静与时间是他现在最重要的。
人的性格,处事方式都是由周围的人与环境所影响的。
有的人天生骄横,那是因为他还不知道什么是可怕。他还没接触过。
有的人天生懦弱,只是因为周围的人都害怕,所以也跟着害怕而已。
人是会变得。
性格、行为。一切都是会变的。
这点,金一他们是不知道的。
大火蔓延了一整夜。江州城中也沸腾了。居民都知道李家可能恢复不过原来,因为偌大的庄子全部被烧成了煤灰。他们也知道李家再也翻不了身了,因为李家已经没有人了。官府自然也调查了,但是除了发现许多焦黑的尸身以外,再无所获,连李家所拥有的一张地契、财产都没有找到。
李家,彻底的在江州城除名了。
就这么的简单,一夜的时间,几十个武林高手的袭击。
秦冷不动声色的瞧着李有财。看着他呆滞的坐了一宿,直到太阳当头,他才对李有财道:“复仇!你可想复仇!”
“我向谁复仇?”
“谁下的手,就向谁复仇。”
李有财似乎找了救命稻草,拼命的抓住秦冷的脚,恳求道:“你帮我,我日后有了银子,都给你。”
“你的仇,我如何替你报。”
“那,我该如何。我如何才能报仇!”
李有财突的爬起,疯狂的奔向江州城。
城内的人看到一个少年奔跑进城,只瞧得那白皙的面庞与一身的华服,还有那满身的黑灰。
众人已瞧出那是李家公子,昔日的小霸王。
路上,几乎所有行人都围了过来。
几个青年当头拦住了李有财。为首的青年朝着旁边一青年道:“刘大金,你说有人要杀我,你会不会陪我一起死。”旁边那青年拍了拍胸脯说道:“那当然了,你黄斌与我虽非血脉之亲,但也有朋友之情,要死同死,绝无二话。”说完还笑嘻嘻的瞧着李有财。
一旁几人拍手起哄道:“可惜有的人,连父亲都能卖,就因深怕自己掉了根小指头。你们说这人禽兽不禽兽。”
众人应道:“不是禽兽,这人连禽兽都不如了。”
李有财的手在颤抖,眼泪滴答滴答的掉在地上。他第一次感受到,自己是这么的无力。他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来针对他,这些人带着狞笑,来奚落自己的处境。李有财越看越怕,只觉得这些行人仿佛个个都披上了黑衣,蒙上了黑面纱,拿着冰冷无情的利剑,架在自己的脖子上。
这些人有的自然是被李有财欺负过的,也有的只是纯粹的来欺负人的。
李家下人一跑出火海,心窝子里的愤怒便爆发了,将事情宣扬开。什么李甲富是走卖私盐,做黑心生意被道上的人报复。还有李有财如何如何为保自己身性命,出卖亲人等等禽兽行为。种种都被添油加醋大大加价一番。
下人们也知道,李家不会再回来了。以往受的苦他们要讨教回来。但他们自己知道,也不愿承认的是,到了下一家,还是要受一样的苦。
几个青年似乎还不过瘾,要大加拳脚一番。李有财忽的看到不远一身穿大黄色袍子的人。这城中只有一人穿这袍子。而且这人喜欢终年跟在他身旁,想来也跟了五年了。
李有财大喊道:“张金贵,张金贵。”
张金贵瞧了李有财一眼,又转过了头,仿佛没有听见。
一青年哈哈一笑道:“张少爷这么高贵的名字,怎是你这种吃狗屎的可以叫的。”还没说完便一拳呼到李有财脸上。
一旁的青年好似生怕少打一拳会吃亏,众人齐上对着李有财就是拳打脚踢。更有甚者拾起狗屎往他的身上砸去。
蜡黄的土地上,富饶的城门口。李有财满身是伤,伤口上皮开肉绽,沾满了鲜血。他已经爬不起来了,一动也不能动,周围走过的人都会向他看看,然后若无其事的走开。
没有人上前帮助。
李有财这才感受到,这个世界是这么的孤独。人,面具下的真面目,都是这么的可怕。他想念自己的母亲,想念自己的家人。但一切都回不来了。
自己种下的孽,也要由自己偿还。他忽然感受到,原来以前那先被自己欺负的人,心里竟是这般感受。他恨,恨那些欺辱自己的人。更恨,恨那个欺辱别人的自己。
他害怕死神要带走她。又过不久,他仿佛看到了马面,他想问马面“牛头怎么没来”。他又听到马面好像在说“牛头最讨厌你这种人。”
李有财想哭,但泪水早已干涸,就连一滴泪都流不出。
秦冷站在李有财身前。眼前的这个少年太懦弱了,懦弱到无法在这个世界生存下去。
但是秦冷不想放弃他,他想拯救他,就如同韩老拯救当时的自己一样。
月这么的圆,这么的亮,亮到整条大道都清晰可见。秦冷就这样抱着满身伤痕的李有财走着。
李有财问秦冷:“咱们这要到哪里去”。
秦冷冷冷地得回道:“关外”。
李有财的眼睛似乎亮起了光芒:“黑衣人在关外吗?”
秦冷摇了摇头。
“那为什么要去关外。”李有财挣扎着问道
“因为你要自己复仇。”
“你为何要帮我?”李有财瞧着秦冷僵尸一般的嘴角微微一张。但秦冷并未回答,之后李有财问任何话,秦冷都不回答。
孤独锻炼胆魄,困苦推人成长。没有经历过痛苦磨难的人,是永远找不到人生的真谛的。但许多时候,失去的远远大于所得到的。财物没了,还能赚。人没了,是真的没了。
秦冷带着李有财从江州一直向西北而行。三个月的功夫,两人来到了永安城。这永安城是距离西边关防最近的一座城市。
城不大,但很热闹。关外部落喜欢拿一些牛羊来换取中原的绫罗绸缎。故而来此经商的中原商旅尤其多。
李有财跟着秦冷走三个月。对秦冷也是有点了解。知道了他武功高强,虽然外表冷冰冰的,但是心肠很热。也清楚他不喜欢说话,以至于李有财也学得沉默寡言。现在两人较少说话,整天就摇头点头。
秦冷既不偷也不抢,只是在野外打猎,将猎物卖至城中换取钱财。李有财清楚的记得,一个月前在一座山林间,秦冷将一山匪窝捣毁。捉住了那山匪首领,首领有一箱子金银珠宝,但他居然分文未取。这点东西可够一个猎人打上一辈子猎了。
秦冷与李有财两人行入城中,两人虽身着污秽,但这地方地处边关,进出客旅又多,也没有来盘问他们。两人找了一家偏僻的小酒楼,要上了几个便宜的素菜,便坐着吃了起来。
商人多了,矛盾也自然多了。少不了的是争吵,那么江湖混子也是少不了的。
一个干瘦的大汉走进酒楼中,为什么一下就能看出他干瘦?因为他只穿了单褂。
天气早已入秋,更何况是寒风凛冽的西北。这名大汉竟只穿了这么点,连秦冷都披上了件破大衣御寒。李有财忍不住的多瞧了两眼。
穿得这么少,人人都是要瞧上两眼的。
但偏偏这大汉就盯住了李有财。
这大汉还刻意大声说道:“你小子干什么瞧着你爷爷”。
李有财面无表情,收回了目光,专心吃饭。
这大汉恼了,又扯着嗓子喊道:“你爷爷和你说话,你这孙子怎么不听”。
李有财丝毫不理,夹了一片菜放到自己的碗中。
大汉瞧这小子完全不理自己,可能是觉得颜面全无。快步走到李有财他们桌子旁,翻手就是一掌。
掌势刚猛,掌中有银光闪过,似藏有利刃。
这一掌顺势劈下,打得不是李有财,而是秦冷!
这一掌奇快无比,而且对秦冷突发而出,眼见秦冷无法逃过。
突然,秦冷拿着筷子的手一抬,一双筷子居然横着夹住了那人的手掌。
而大汉的手掌被筷子夹住竟然半分动弹不得。
接着,秦冷双手一翻,那人手掌也顺势一走,整个人竟在空中倒转一圈。重重的摔在地上。
李有财从未想到一双筷子也有这么大的威力。一张嘴巴张的竟合不拢。
若是一个人被一双筷子夹倒,那是很可笑的。
酒馆里果然有人笑了。
大汉倒在地上,因为人在空中转了一圈,单褂掀了起来。
这时可没有人再笑了。
因为大汉的肚子上印着骷髅的图案。
在身上纹图案,在这些走江湖的身上都很习以为常。因为纹身可以将自身塑造的更为彪悍,也更为可怖。
一般人纹身都是纹在胸口,臂膀上,但这条大汉胸口臂膀都是白花花的,唯独在肚子上纹了一块。那也是挺奇怪的。
秦冷也觉得奇怪。
酒馆里的其他人却不奇怪。因为他们知道这是骷髅山的山贼。
骷髅山在中原是无人知晓。但是在永安城,甚至在关外,骷髅山的旗号是无人不知。
骷髅山的主人,大家叫他“骷髅王”。
骷髅王是二十多年前出现在这一地区的,骷髅山也就二十多年的时间。当时许多的大帮派都去寻过他晦气,但是都无功而返。甚至当时关外最大的帮派扬言要扫平骷髅山,最后全部成为了骷髅山骨。
当地人还流传着一句话“骷髅山下没有土,皆是二十年前骨”。
那大汉摔在地上后,一个鲤鱼打挺跃起身来。反手朝着秦冷又是一掌打出。
秦冷自然也回上一掌。哪知这大汉手掌出到一半,便缩回手掌,拔腿就跑。
秦冷也不追。仍是低头吃饭。
这一下可把众人惊呆了。
只听闻骷髅山贼追人的,却没听过骷髅山的先跑的。
众人不知的是,这大汉在逃跑的时候还在赞叹自己是多么的机灵。
若是刚才那一掌对上了,那他的手臂可能就再也抬不起来。敌人这么强,不保自己的性命显然是没道理的。还好自己跑得快。
但大汉也是非常的诧异,没想到来人功夫这么的高。半个月前,骷髅王就让他到永安城来,杀一个身材高大,使大剑的人。
剑讲究快、准、恨。若是剑体粗大,则使起来便会不灵活,少了剑的灵性。故而使大剑的在江湖上可谓是稀有动物。
所以,大汉知道自己没有认错人。只是骷髅王低估了对手的功夫,这等身手就算来他这样的十个都对付不了,他现在要赶紧回骷髅山,去报告骷髅王。
骷髅山上。
一间间破破的竹楼是这边唯一的建筑。这些竹楼顶上盖着些茅草,用来避雨。这就是骷髅山上山贼们的住所了。
换做任何一个知道骷髅山的人都不会相信。大名远播的骷髅山贼们,居然只住这样破的居所。
骷髅山山顶是一块巨大的平台。一般骷髅山有重大聚会都是在此地开的。
山顶微风徐徐吹过,正有两人在山顶。
一男一女。
女子身穿白色衣衫,全身上下甚是整洁,长长的头发下到腰间。若是有***在他面前定会痴迷的多瞧上两眼。因为这人长得真是太美了。
她笑起来的时候脸上会有细细的皱纹。虽然岁月带走了皮肤的光洁,但更带来了风韵与优雅。她的每一个动作都是这么的令男人感到痴迷,叫人无法自拔。
身旁的男人却没有瞧着她,而是眺望山下。
这男人身穿紫色长袍,一张脸居然毁掉半边。左半边的脸仿佛是被烈火灼过,满面焦黑。腐烂的皱皮仿佛随时可以剥落。
而这女子却一直瞧着他的脸,仿佛怕少看上一眼。
那紫袍男子道:“已有半个月了,但那人还是未寻到。以你的手段怎会要这么久,你是不是故意拖着。”
那女子嫣然一笑,回道:“我又不是大罗神仙,从关外到关内茫茫万里,我山上几十人手,哪有这么好找。”女子的声音不尖也比沉,语声悠扬,又带着几分顽皮,就好像洁白的云彩是一片片甜美的糖果。那真是让男人听了浑身上下都舒舒服服的。
但男子却哼了一声,并不作答。
这女子又道:“你说这人使的兵器又是大剑。江湖上谁会用大剑,那不是用刀来得方便多了,想来这只是他骗你的障眼法,让人以为他使得是把大剑。”
男子道:“我却是有位使大剑的朋友,我流落关外也是因为此人。但我寻之人并非我那朋友。”
女子显得很吃惊,张开樱唇笑道:“你居然也会交上朋友,真是稀奇了。”
男子道:“不错,这人可能是我唯一的朋友。”
女子笑道:“那你可得给我引荐引荐了,能和你交朋友,岂不是大怪胎。”
男子似乎感觉到气氛有点欢愉,女子与他越聊越开心。他皱了皱眉,随即便话锋一转,道:“我奉命于一个月内擒回那人,但时限已过,在你这大半个月一点消息都没有,再过得几日不回去交差也不成了。”
那女子一听,语调顿时婉转:“你我好不容易一聚,你却又要急着要走。我等了你这么多年。你,你难道真不知我的心意吗?”
女人如此坦白,又是美若天仙,任何男人都会心动的。更何况这男人的长相如此可怖的人,平常女人连他的脸都不敢瞧上一眼。
男子却没有瞧女子。
女子突然搭住了他的手。
男子沉默了半响,用力的甩开了女子的手。
女子美目悬转,泪水一道一道的划伤她美丽的脸颊,她身子一颤,似摇摇欲坠,要跌在地上,泣声道:“难道你连我们几十年的师兄妹之情都不顾吗?”
男子道:“三日之内再无消息,我便回去。”
说完便欲下山。
这时,一名身穿青衣的女子奔上山来。
青衣女子直奔到那白衣女子身边,抱拳道:“禀报大王,‘庞胖子’回来了。有事要禀报大王。”
这美丽的女子竟是鼎鼎大名的骷髅王,换了谁都无法相信的。
骷髅王这时脸上已带起了骷髅面具,但这青衣女子却不感意外,因为她印象中的骷髅王是永远带着骷髅面具的。
这青衣女子被唤作小青,她自小被家人抛弃,骷髅王救了她之后就一直作为骷髅王的贴身丫鬟了。跟了骷髅王十几年却也从未见过骷髅王的真面目。这面具仿佛是生在她的脸上。
骷髅王看了一眼男子,对小青道:“你传胖子上来。”
骷髅王的声音已变得不再动听,而是很低沉,很粗,带着几分沙哑。
小青道:“是”。
不一会,“庞胖子”已来到两人面前。若李有财在这里,定能瞧出这“庞胖子”就是与秦冷在酒楼动手之人。
这人名字叫庞胖子,却是个瘦巴巴的瘦子,又穿的单薄,丝毫不惧寒冷,与他的名字本末倒置,真是让人觉得奇怪。
庞胖子躬身对骷髅王道:“大王,小的在永安找到了你要我找的人了,还与他交了手。”
骷髅王瞧着他并不答话。
而紫衣男子却抢道:“你杀了他?”这紫衣男子头上也带着面具。
庞胖子心头想“大王的朋友也喜欢戴面具,可真和我们大王是一对”。
他心里想,嘴上当然不这么说。
庞胖子答道:“小的与那剑客拆了约莫百招,本是不相上下的。但这小子身旁有个玉面少年,趁我不能分心,突发暗器伤我。我躲开暗器,却招不住那剑客连连攻势。小的知道自己抵挡不住,就佯装身旁还有自己人,大喊帮忙。那剑客两人一听以为真有同伴,拔腿逃跑。”
那紫衣男子冷笑道:“他还有帮手?那么你能活着回来,本领还不错吗。”
庞胖子大吹自己,也不脸红。哈哈一笑,道:“是。”
骷髅王冷冷得道:“废话少说,那两人是否还在永安城。”
庞胖子道:“我已经让永安城的伙计盯住他们了,只等大王前去擒贼。”
他们自己本是贼,这回却说要去擒贼。人如其名,本末倒置,真是可笑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