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疾走,树抖擞,枝条不断打着有规律的节拍,在空中翩翩起舞。
只是上头已少有绿叶。
这颗杨柳树也不知在此地伫立了多少年,弯曲粗老的枝干透露出一股沧桑之感。
杨柳树前头,便是十里亭。
这儿曾经只是一个亭子。
但现在已经作为从南到北,前往应天城的必经之路。
因为是必经之路,所以这儿的人很多,有来自五湖四海的人。他们匆匆忙忙,在这里饱腹、歇脚。所以就算现在这儿已经变成了一个镇子,它还是叫十里亭这个名字。
亭子,不就是歇脚餐饮的地方吗?来亭子的人,永远只是过客,却不会长留。
而现在,这里倒没有风尘仆仆的商旅与游人。十里亭里充满着江湖气息,四处都是背着兵刃的江湖中人。
因为从这往西北十里地,就到聚义盟。
还有五日便是郭松仁之子郭明的婚宴。这些前来道贺的人也当然不是真的为郭明来道喜的,多数人也只是来送送礼,与聚义盟攀一份关系罢了。
李有财携着汤落生与阮莺莺两人,走在镇中的小道上。他们打算在此地歇息一日,以洗去一身的疲惫。
那日,谢回天走后,李有财带着阮莺莺找到了汤落生。到时,汤落生以醒转过来,正坐立不安的跺脚。汤阮两人见到后自然是道歉一番而后互相吐露心声。
现在可好,两人如胶似漆,倒叫李有财夹在中间难以做人。
天空忽然下起雨来。
点点滴滴、淅淅沥沥,倒像是一场春雨。
可熟悉的人都知道,这只不过是冬日大雨的前奏。
果然。没过多久,雨下大了。大到李有财三人躲在屋檐下还是成了三只落汤鸡。
冬日淋雨可没什么意境,也不能带来诗意,最多只能带来疾病。
“这下倒好,连澡都不用洗了。”汤落生傻笑,将躲在他怀中的阮莺莺抱得更紧。两人竟然都在开怀的笑着,好像对于这样的场景很是开心。
可是李有财不开心。
被冷雨淋着总是不好受的。
所以三人躲到了就近的一家布店里。
布店不大,装潢的倒是很漂亮。四周的墙壁上都挂上了色彩艳丽的布料,如同在墙上开满了鲜花。从大雨中跑进店内,仿佛有一种从冬天瞬间步入春日的错觉。
能找到这样一个避雨的场所,还是很叫人开心的。
人生总是这么的奇妙。
该开心的时候不开心,伤心的时候偏偏会开心。
店里还有几个避雨的人,这几人也是几个被大雨逼着躲到店里。他们的身子上还滴着水,水溅到地上,渗进地板的缝里。
按理来说,此店的老板就应该拿出愤怒的眼神瞪着几人了,可这位老板却乐呵呵的。他正满脸笑容的使着大剪子,在给一位客人裁剪布匹。
柜台上还放着一锭大大的银子。也难怪,银子是最容易让人笑的东西了,这么大一锭银子,给谁谁不会笑。
汤阮两人情意绵绵,在共叙情话,李有财却紧紧的盯着买布的那位客人。
那位客人身穿白衣白靴,头戴斗笠,斗笠围着轻纱,将面目盖住。而且,他还是一位女人,一位身材曼妙的女人。
不过只要是男人,闭着眼睛也能猜出面前这人是一位女人。
她穿着一袭朴素淡装,从后头看来是让人这么的舒服。
但她的头上戴着一根簪子,簪子上镶着一颗硕大无比的珍珠。这样的珍珠却是不常见。
她的身上还散发这一股香味,那是兰花香。
女人们总喜欢往自己的身子上喷香水,因为这不仅可以掩盖一些不必要的味道,更能在男人面前展现自己的魅力。不过,江湖上有两个门派的女弟子们从不在身上喷涂香水,其一是峨眉,出家人又何需香味点缀。另一派弟子不是不用,而是没必要。
因为她们生活在开满鲜花的山谷中,那个山谷四季如春,所以山谷中每天都是花香四溢,她们身上很自然的带着一股花香。
山谷中只有一种花。
兰花。
江湖人也知道,兰花香是凝华派特征。
女人在布料店里买绸缎,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店里的汉子也只关心那姑娘曼妙的身姿,却不会关心她买什么,就算这姑娘要买一座皇宫,这些男人也只会看着她的屁股,而不看她手中的银子。
不过这些汉子虽然目光轻薄,但却不敢真的动粗,毕竟凝华派在江湖上还是非常有势力的。
李有财也在看着女子的身姿,只不过他不是在看女人的屁股,而是心中在奇怪。“凝华派的弟子为何要远赴万里,赶到这十里亭来买布缎子?”
疑问还未有时间思考,老板已经裁好了布,取出一个黑布袋子,将所有裁剪的布匹都装进袋子中。
袋子已经交到了凝华派弟子的手上。她动作很快,也显得有些匆忙,带着布,撑起伞便步入雨中。
李有财在汤阮两人耳畔留下一句“等我”,便要闪身追出。
那老板突然大喊一声:“臭小子,别把水溅到布上。”原来李有财身上实在太湿了,走起路来将水甩到了墙边的布上。
道歉一句,再冲进雨里,那凝华派弟子的身影却已消失的无影无踪。
李有财为什么要追出去?因为他发现,这位女子的身影他感到非常熟悉,仿佛挥之不去。李有财心中有一种直觉,这个女人他一定认识。
可是到了外头,却已看不见她的身影。
她会是谁?
雨已经停了,但天空依旧昏暗。
已到饭点,酒楼里挤满了人。
有大人、有小孩、有女人、有男人、还有老人。总之这酒楼里几乎什么人都有,他们正品尝着饭桌上的餐点,卸去一天赶路的疲惫。
有人在畅聊,有人在低头吃饭,也有人不怀好意的盯着四方,饭馆里好不热闹。李有财三人坐在一个角落,这时肚里已吃了七八分饱,再叫上了两壶茶与一盘炒花生一盘糖酥饼,便聊起天来。
汤落生喂阮莺莺吃了一口花生后,对李有财说:“李大哥,你定是认错了人,凝华派的弟子可不轻易在江湖上走动,这次来应该是来送礼的。”又道:“天下女人这么多,总会有几个相似的。”
所以说汤落生不会说话,而不会说话的人总是比会说话的人要多遭点罪的。
他的鼻子已经被阮莺莺捏住,捏的通红通红。
“你说什么相似?”阮莺莺的话音中带着几分调戏。
“天下间的女人就算都相似,你却是独一无二的。”
阮莺莺的手捏的轻了一些。
“就算天下有女人和你一模一样,哎呦你轻点……”
“怎么样?”阮莺莺嘟着小嘴,狠狠的说。
“就算有女人和你一样,我也只喜欢你。”
阮莺莺听了突然“嘤咛”一笑,靠到汤落生怀里。
桌上的蜡烛,也没这对小情侣打的火热。
所以李有财觉得有些热了,想要把衣服松一松。
桌旁却突然站着一个人,李有财低着头正在松衣扣,所以先看到的是这人的一只脚和一根铁棒。他只有一只脚,一只赤着的左脚。
他的右手拄着一根铁棒,拐杖很长,却很细,用以代替右腿。
身有残疾的人,总是让人觉得可怜,少了腿的人尤甚。因为缺了一条腿,就连路都走不了了。
但这个人的动作却很快,李有财可以肯定的是,他的动作比一般人快得多。快到自己刚反应过来,人就已经站在跟前。
再往上瞧,这人的裤子上有无数的破洞,原本一条蓝色的裤子,却已经变得都漆黑漆黑。他的衣衫也是如此,而且他只穿着一条薄衫,破洞之中露出他糙烂的皮肉来。
不用看他的脸,李有财也能猜到,眼前这人是位乞丐。只有乞丐才会这么邋遢,邋遢到令人作呕。
这么寒冷的天气,他却是一点也不怕,穿的如此单薄,身子连却一丝颤抖都没有。这让李有财不禁想起了庞胖子,那个一年四季都只穿单褂,袒胸露乳,瘦弱的假胖子,不知他现在又在何处?
“就你这里有空位子,我能坐下来讨两口饭吃吗?”乞丐一边用手挠着胸口,一边与李有财说。
李有财抬起头,终于看到了他的脸。
他有一头几年未洗的白发,他的左脸上还有一块烂疮,这块疮上尽是腐烂的皱皮,更有白肉翻出,瞧者触目惊心,让人说不出的恶心。
酒馆中所有看过他脸一遍的人,都不愿再瞧他第二遍。
但李有财仍注视着他的双眼,因为这是对他的尊重。乞丐的眼睛懒懒散散,这是许多乞丐都有的眼神。这些人之所以会变成乞丐,不是天生的命运,而是骨子里的懒散劲。
懒散的人,总是没有勤快的人收获多。
“请坐。”李有财的眼角带着笑意,“这么寒的天,你不冷吗?”
“冷啊,冷死我了。”说着他抖起了身子,“可我没钱买衣服穿。”
可怜的人,他们最需要的或许只是温饱而已,更或许连温饱也谈不上,只不过是想要能活下去。
乞丐还没坐下,一双笑眼紧盯着李有财。
李有财脱下自己的外衣,在馆子里众人惊讶的目光下,将衣服交到了乞丐手上。
“你不冷吗?”乞丐的眼睛还是紧紧的盯着李有财,盯着他的眼睛。
李有财轻轻一笑道:“冷。”
“那你为何还要将这破衣服给我?”他竟然将李有财给他的大衣说成是破衣服。
若是给一位乞丐施舍一枚铜币,乞丐却嫌你的铜币脏,问你再要一个新的,你说你气不气。
气,当然要生气的。
但李有财却没生气,反而笑道:“倒被你看出来了,衣服后头的确有个小洞。”
乞丐已经穿上了这件衣服,道:“看来你还有更好的衣服。”
“应该是有的。”
“好,你这个人很不错,既然这样再赏给我一盘鸡腿吧。”这乞丐居然还坐地要价,得了便宜不卖乖,反而变本加厉的讨要。
店中已经有人在为李有财打抱不平了。
乞丐却充耳不闻,做乞丐的本就是有厚面皮,伸手讨饭的事做的习惯,这时在众人的指指点点下,仍是神情自若带着几分欣喜的模样。
李有财招呼店小二,这里的店小二早就想来赶乞丐走,只是见李有财与他搭话,才没上来。心中也是为李有财气愤的很。
“小二,请给我一盘鸡腿,连盘子一起买了。”
小二应了,回掌柜的那儿去叫菜。
乞丐奇道:“你喜欢收藏盘子?”
“我想阁下可以方便带去吃。”
乞丐似乎有点生气了,“你这是在赶我走。”
其实就算是李有财这时候抓起板凳朝他屁股上摔再赶他走,饭馆里的人也不会说他什么,反而会拍手叫好。因为这个乞丐实在是太过分了,简直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李有财却还是非常泰然,他说道:“我只是瞧阁下并没有坐下来与我们一起吃饭的意思,不然阁下早就坐在凳子上了。”
乞丐怔了半响,又忽然哈哈大笑,他道:“你小子有点意思,有意思。好久没见你这么有意思的小子了。”
乞丐踢开了面前的凳子,一屁股坐在地上。
“乞丐就有乞丐的吃法,不与客人同坐,不与客人同餐。”
李有财没有劝他,不再说话,顾自己品起茶来。
鸡翅来了,而且上的很快。小二将盘子放在桌上,李有财双手托起盘子,送到乞丐面前。因为乞丐是坐着的,所以盘子正在他的额头前。
乞丐想站起来接盘子,但他只有一条腿,右手撑着铁棒。哪知铁棒在地上“滋溜”一滑,他整个人失去平衡,向前摔倒去。他的脸即将要摔到盘子里。
餐馆里甚至有人已经笑出了声。
李有财见故,身子顺即下蹲,左手跟着向下一沉,将盘子下托。右手同时闪出,从乞丐脖颈滑落,抵住了他的胸口,要使一招千斤顶将乞丐托起来。
可令李有财以外的却是,这乞丐的身子仿佛不只千斤,只觉得手上有一座大山往下压,李有财的右手竟支持不住,只消再过得片刻,李有财便也要摔倒在地。
这片刻还未到,乞丐的身子又突然便得如鸿毛一般轻,仿佛没有了重量。乞丐的眼睛在盯着李有财的眼睛,李有财竟发现,乞丐的眼神完全变了,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可这只是转瞬即逝。
乞丐勉强将铁棒支到地上,颤颤巍巍的撑起自己的身子。
“我的妈呀,还好你反应快,不然这一碗鸡翅可就要被我糟蹋了。”他又自言自语说,“人可以脏,食物可不能脏,还好、还好。”
李有财呆住了,他的确想到这个乞丐有些本事,却全然未想到他竟身怀一流的功夫。
而在汤落生等旁人看来,就是这乞丐在爬起身时摔倒,而李有财眼疾手快扶住了他。可乞丐被李有财救了,却连一句感谢的话语都没,心中也只顾着那一盘鸡腿。
终于有人忍不住了,两条大汉对着乞丐骂起来,污言秽语层出不穷。乞丐却充耳不闻,拿起盘子一瘸一拐,的走到店门口。
乞丐又回过了头,瞧了李有财一眼。
也不知是谁朝着乞丐的头上丢了一块盘子过去。“咔嚓”一声,盘子碎在了外头的地上。
没有人瞧清乞丐是如何躲开的,再看乞丐已经走远。
“李大哥,你为什么要给他衣衫和食物。”这话时阮莺莺问的,同时也是饭馆里所有人心中想问的。
“他少了一条腿。”李有财说,“就因为他少了一条腿。”
李有财没有说他没饭吃,穿的单薄,而是说他少了一条腿。没饭吃只是一时的,少了一条腿可永远不能长回来。少了一条腿的人可以说什么都干不了,不能干农活,不能生计,甚至连走路都很困难。
如果他四肢健全,身无残疾,李有财就不会给他这么多东西。而是会告诉他不要再向人伸手要钱,要靠自己的本事养活自己。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正是这个道理。应九天与李有财常说的也是有这个道理。
饭馆里又恢复了其应有的热闹,吵杂声、吵闹声、嬉笑声会作一团。店掌柜不断舔着手指算着今日收入的银两,而店小二忙前忙后不亦乐乎。
李有财结了账与两人步出饭馆。
今夜无月,十里亭的这条街上漆黑无光,异常黑暗。从酒楼里照出星星点点的烛火,却将整条长街映照的更为诡异。
黑暗中似乎有一个人影攒动,可道上有人,那也是再正常不过。
只是这条人影的轨迹却特别奇怪,他不是笔直的走,而是迂回前行。就像一条蛇的前行方式一样。
蛇都是有利牙的,而且是毒牙。
一旦蛇盯上猎物,就要将它先毒杀,再慢慢享用。
蛇一样的人影冲着三人而来,在李有财身前突然停下,将汤阮两人吓了一跳。
黑暗之中只能瞧清楚这人的一双眼睛,这似乎是一双碧绿的眼睛。就像蛇的眼睛那般碧绿,绿的让人心里发寒。
蛇的爪牙已经伸出,牙上带光,速度极快,直袭李有财的肩膀。可李有财反应却更快,手势疾出,拦住了毒牙。
这是一只手,一只带着鳞片手套的手,手套上还有刺。
当李有财发现他手上有刺时,他已经抓住了那人的手。所以李有财的手掌上有鲜血滴落,刺中有毒,毒也自然已经渗到了李有财的血中。
那人却是一惊,碧绿的眼睛突然变细,就像一条要袭击猎物伺机待发的蛇。可蛇在逃跑的时候,眼睛也会变成这样。
他的手迅速从手套中脱出,就像一条蛇那样不好抓,接着身子向后急退,连踏两步,要跃上房顶。
李有财哪能让他走,使出轻功猛追上去。
汤落生也要追,却被阮莺莺一把拉住。汤落生急道:“莺莺你做什么!”
“你去了也只是给李大哥碍手碍脚。”
“可总不能坐视不理。”
“李大哥的本事远比你想的厉害多,咱们还是回客栈等李大哥,别给他添乱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