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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破庙

旷野,官道。

汤落生失落的走在道上,唯独只有一双眼睛,不停的在四周来回扫,就算天已暗了,他仍不停的扫着四周,仿佛只要有一丝动静,他都能察觉到。

李有财叹了口气,瞧了眼汤落生,汤落生不仅失落,而且已然疲惫不堪。不止是身体上的劳累,更是心灵中的折磨。

因为两人奔了许久,都未瞧见阮莺莺的身影。整条官道上就这一条路,阮莺莺又会躲到哪里去?四周具是一马平川,有人在道旁的荒野中也是一目了然。

阮莺莺虽然生气,可也没必要刻意的躲着两人,更何况她还是一个聪明的人。并且以她的气力也不能逃多远,李有财两人发足狂奔原是片刻便能追上的。

可哪知日落西山,仍是没有她的影子。难道阮莺莺消失了?

诺大一个人又怎么会凭空消失?人当然不会消失了,又不是变戏法。

只有一个可能。他被人绑走了,而且绑去应天府的路上了。绑走她的人可能有匹快马,也可能轻功卓绝,远在他两人之上。甚至绑走她的可能是一群人。

当然,最有可能的就是那先前逃走的漠上公子了。

李有财能猜到,可是他一直未和汤落生说。只是怕汤落生慌乱,因为慌乱的人做什么事都做不好。

又走了许久,汤落生用一种渴求的语气问李有财:“李大哥你说阮师妹会不会就在前头了?”他这么问好似在求李有财回答“是的。”

李有财果然回道:“是的,应该就在前头了。”

“那我们再快些吧。”

可是他们现在已经很快了,瞧汤落生憔悴的面孔,与渐渐不稳的步子,似乎随时都能摔倒。所以李有财看出汤落生已经慌乱了,就算还未和他说出心中的想法,他就已经慌乱了。

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如此深夜,是最不适合赶路的。因为你完全不会知道前方有什么,道路旁是否会突然跳出一帮贼匪,又或者是凶猛异常的野兽。

可是深夜的道路上,两人仍在赶路,只是这会汤落生已跑不动了,他只能走,他的背也弯曲的像一根几百年的久的老树干。可是他依然在走,嘴里喃喃的叫着:“师妹。”

他突然转过头,瞧着身旁的李有财。李有财发现,他的眼睛似乎有点迷茫了。汤落生抓住李有财的衣袖:“李大哥,你说师妹会不会就在前头?”他需要李有财的安慰,李有财还应该说“是的”。

可这回,李有财没有说“是的”。李有财将双手放在汤落生的肩膀上,笑道:“你现在需要休息。”

汤落生没有回答,眼神仍是迷茫的瞧着李有财。李有财轻叹一声,伸手点在汤落生身上两处穴道上。

前头有几颗树,树上的叶子还挺茂盛,丝毫未受到冬日的影响。

李有财将昏睡过去的汤落生放在树上,解下他的裤带将其绑好,并写下一封信塞在其口袋中。

李有财又要做什么?

他要去救阮莺莺。天色已暗,就算绑走阮莺莺的人也不会在这时候赶路,必定在道上的某处休息。

寒风如刀,尤其是夜冬的寒风,虽是江南,但冷风带着湿气挥洒而过,如同剑锋上的剑气,型在内,伤在外。

这样的环境下,谁都不愿意多走,只希望能好好的钻进温暖的被窝,抱着心爱的人儿共眠。

可李有财没有温暖的被窝,更没有心爱的人儿,他只有一颗负责到底的心。虽然汤阮两人与他相识不久,可既然认识便是朋友,朋友有难,必然要救。这是李有财的人生准则,亦是人生态度。

朋友落难,在旁幸灾乐祸的人还能称之为朋友吗?那简直不是人。

李有财在这寒风凌冽的道上,疾走而驰。寒风打着他的面颊,挂进他的衣衫中,他也浑然不觉。他的身影很快,比他还在骷颅山时快得多了。

半年的江湖历练,不仅是心智与处世态度,还有他的功夫也变得越发高强。这一点连李有财自己都未发现。无论武功多么高强,若是没有临敌经验,那终究也同纸上谈兵一样。正所谓纸上学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他的轻功身法,勉强也能算得上一流高手了。所以几乎只是一眨眼的时分,李有财已奔到数十里外。

终于,李有财停下了奔跑的步子。

前头有一间破庙。

道旁有一间破庙,那也是再正常不过了。这样的破庙天下间也不知有个几千几万所。因为没有人的庙,早晚会成为破庙。

庙不大,顶上的砖瓦又落的七七八八,碰到下雨天这破庙有没有都一样。

可这破庙里还是有人,因为李有财瞧见了火光,闻到了烤肉香。他从早上开始便只吃了自己所烤的两条烤鱼,这时早已饿的前胸贴上后背,烤肉香就像利剑刺进他的鼻孔里。所以庙里必定有人,而且他们正在准备宵夜。

人是很奇怪的动物,就算这口庙再破,顶上再光,只有四周有墙,都会以为是一个很安全的地方。所以赶路的人最喜欢进到这样的破庙里过夜,因为他们觉得安心。远比在树上,在荒野中安心的多。

可是在庙里过夜反而危险,尤其是有仇家的人。因为这是一个十分显眼的地方,不管里头有人没,仇人都会来瞧上一瞧。

所以聪明的跑路人,往往不会躲到破庙里。

那漠上公子是不是聪明人呢?他显然是的。

可他仍旧在这间庙里。

为什么像漠上公子这样聪明人,会选择这样的笨地方?他身后应该还有随时可能赶上来与他拼命的人,可为何他仍然在这庙里面?

李有财正趴在房顶上,仔细的思索这个问题。他的身形如猫,悄然无声。底下几人全未发觉,他们的头顶上居然还趴着一只“猫”。

这只“猫”也不再着急,因为要找的人儿就在庙中。李有财自然不是要找漠上公子,而是阮莺莺,此刻阮莺莺就坐在庙里的角落。

她双手抱着自己的腿,蹲坐在墙角。这片墙角尽是蜘蛛网,可她丝毫不以为意,依旧坐在那儿。李有财还瞧出,阮莺莺没有被点住穴道。

这时候定然会有人问,她既然未被点上穴道,为何不跑?

这实在是个愚蠢的问题。阮莺莺是位聪明的姑娘,她知道,就算跑,一样会被漠上公子擒住,既然跑也是白费功夫,为何要跑。

这庙里除了阮莺莺与漠上公子外,却还有五人。其中有一人穿着身破大衣,蜷缩在角落里,他将自己的脸背转过去,正呼呼大睡。这样的江湖流浪汉也是随处可见,他们往往会选择破庙来栖身。

另外四人正坐在火堆旁,伸出手掌烤火。这四人分别坐在火堆的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显然是一伙人。他们的身上也都带着兵器,两人佩剑,一人使枪,一人使刀。肉当然也是他们几人在烤,而且这时肉已经烤好了。

香味更浓,李有财闻着就只要滴下口水来。幸好李有财就算再饿,他的肚子也不会叫,否则就麻烦了。

走江湖的人往往表面上都会很客气,有东西都要佯装分享。不过这四人就连表面上的样子也懒得装,丝毫没有要与庙中其他人分享的念头。撕下肉来便是大口大口的吃,他们还带着几壶酒,一人手上握着一壶,大喝起来。

坐在北面那人,满脸茸须,身穿大黑袄子,右手下还放着一把银色弯刀,他喝下一大口酒水后,说:“少喝点,这是我们最后的酒了。今天喝完,也不知明日能不能到应天府。赌局是小,喝酒是大。”可这大汉说完又是狂灌一口,与他说的全然不符。

坐在他对面那人是使枪的,他道:“今朝有酒今朝醉,管他那么多,每天都省着酒,快把我逼疯了。”

一旁两人笑道:“你每天都这么说,可我们几人中,就数你喝的最少。我看你葫芦里装的最多,这场赌局看来还是陈兄你赢了。”

听四人的话语,好像在进行一场赌局,而且还是场关于酒的赌局。破庙中,有这样的故事听,当然是很有趣的,李有财竖起耳朵,听着下文。

那位陈兄吃下一大块肉,说道:“黄兄、钱兄,你两可折煞小弟我了,别看小弟我喝酒次数少,可我每一次……”只听咕噜一声,原来他酒瘾上来忍不住,话说一半便喝了口酒。“可我每次喝酒都要喝下常人五六口之多。所以两位才会觉得我喝得少。”

佩刀的汉子大笑道:“我看也是如此,赢家多半还是在你们两人头上。我与陈英少葫芦里的酒,定然没有你两人多。”说完又是仰头喝酒。

李有财暗道:“听这四人话语,原来他们都是大酒鬼,而且一路过来还打了一个赌,这个赌多半是比谁喝酒喝得少。”对常年不离酒的酒鬼来说,限制他们喝酒简直比杀了他们还要难受,这个赌法显然是妙绝。

可这四人又是谁?

不用李有财去问,漠上公子已然回答了李有财心中所想。漠上公子缓步走上前,在四人面前抱拳躬身,说:“四位可是绍兴四友,‘钱多酒少’四位朋友?”

那佩刀的汉子抬头瞧了一眼漠上公子,不答反问:“朋友又是谁?”

漠上公子道:“在下刘云水,久居大漠,所以四位朋友定然不认识我。”

那陈英少问:“既然阁下久居大漠,为何又会知晓我四人的名头?”

“四位比酒的故事就连大漠里都流传。”漠上公子咧开嘴,笑起来,“早听闻四位先前是比谁喝得多,曾在一家酒馆里连续饮上三天三夜,最后四位不分胜负。四位每年都要聚上一回,就是比比酒量。可却听说从前年开始,四位不必谁喝得多,反而比起谁喝得少了,这真是奇怪。”

坐在东边位置,姓钱的那人笑道:“想不到你我四人的名头都传到西边大漠里,原来咱们的名头有这么响。”

四人听了漠上公子这一番话,心中自然是乐开了花,一个喜爱喝酒的人,最希望的就是全天下人都知道自己能喝。

佩刀大汉脸上虽然仍是很威严,可他的嘴角微微上翘,克制不住内心的开心劲。他又灌下一大口酒,然后将眼睛凑到瓶口去瞧,接着叹了口气,说:“刘兄说的不错,我四人的确是爱酒如命,我们也是一见如故,除了酒坛子,就是我四人最亲。我叫沈夺,这位是张英少,这位是钱丰,这位是黄团久。江湖上的朋友们看的起咱们,给咱们取了这绍兴四友的雅号,可我们四人却不应该叫‘钱多酒少’。”

黄团久抢道:“应该叫,嗜酒如命。”说完这绍兴四友哈哈大笑。

等几人笑完,漠上公子才道:“小弟有个坏毛病,就是喜欢打赌,听了四位大侠说要打赌,就心中痒痒,特别想知道四位赌注是什么?”

陈英少显得很开心,让开一点位置让漠上公子坐下,漠上公子坐下了。陈英少说:“刘兄,与你说了也不妨,我四人每人赌了一万两,到应天府时,谁的酒葫芦里酒最多,这四万两银子就归谁。”

李有财听了险些从屋顶掉下来,一万两银子,那可是一个天文数字,这些钱足够养一百人一辈子了。哪怕在以前,李有财的手上也没有过这么多钱。而这么多的银子,这人说出口来,连眼睛也不眨一下,绍兴四友据是笑容满面,看来这一万两银子四人丝毫不以为意。

钱多酒少,不只是四人名字里拆出来一个字,倒是与他们身份相符。个个都是大富翁,个个都是大酒徒。大富翁的钱当然是多的,而在酒徒眼中,再多的酒也是少的。

漠上公子倒是一脸吃惊的表情,他一张嘴竟张得合不拢,他道:“原来四位真是大富豪。”

钱丰道:“富豪说不上,钱还是有点的。徐兄你若饿了,架上的烤肉尽管拿些去。”他的眼光往阮莺莺那儿一瞟,说道:“坐在那儿的是你媳妇吧。”

阮莺莺突然跳起,指着漠上公子大喊道:“他是贼人,在路上绑了我。”阮莺莺知晓这绍兴四友虽是酒鬼,但定然会讲句公道话,此时正是好机会,她如何不抓住。

四人一听,惊疑的将目光转向漠上公子。而漠上公子却轻轻叹了一口气,缓缓说:“甜甜,你还在与我怄气?我都承认昨天晚上是我不好了,还请你原谅我。”说完竟走到阮莺莺面前,伸手要将她搂在怀中。

阮莺莺哪里肯,伸手一推,将漠上公子推开。

漠上公子被推开几步,却苦笑一声,脸上表现出落寞的表情,自语道:“我不怪你。”又走回绍兴四友身旁。

阮莺莺冲到四人跟前,大叫道:“这人不是我、我相公,我是被他在路上绑来的。他也不是什么刘云水,他是漠上公子,今天早上还帮着郭巨侠杀人。几位千万要相信我啊。”他的声音充满哀求,因为眼前四人全然将他们两当做一对吵架的夫妇了。

而漠上公子当真是聪明无比,只是简单的装模作样就让四人深信不疑,他也知道阮莺莺越是争辩,四人反而越是不信。

绍兴四友一听女子的话语,惊道:“刘兄是漠上公子?”四人只有此一问,而不去问阮莺莺任何话语。只有陈英少转头对她说:“弟妹还来这里坐。”说着又要挪位置。

阮莺莺绝望了,她知道无论自己怎么说,这绍兴四友全然不会相信。

她又回到了那个角落,蹲坐在地上,双手抱着自己的腿。

绍兴四友非常吃惊,因为漠上公子的名头可比他们四人大多了。江湖四公子,走江湖的人也没几人不知道。而那郭松仁的心腹漠上公子,竟然就在眼前。

漠上公子笑道:“区区贱名不足挂齿,倒是能认识四位才是我莫大的福气。”

四人又与漠上公子攀谈几句。

陈英少用手肘撞了撞漠上公子,低声道:“你是不是欺负你媳妇了,瞧她伤心的很。”

漠上公子低下头,显得有些无奈:“昨晚上惹内人不开心了,她就是这脾气,众位哥哥还请不要介意。”

沈夺大笑,说:“夫妻两床头吵架床尾和,要安抚你妻子,最好还是在床上。”又道:“不过肚子也不能饿,你先取些肉过去吃罢。”

漠上公子应了,取下一大块肉,取过去。他将肉撕下一半,递到阮莺莺手上。

阮莺莺早已饿了,她不是一个笨人,当下情形还是要先填饱肚子,拿起肉便吃。

漠上公子吃完肉,与绍兴四友打了一个招呼,倒在地上便睡,不久便呼噜作响。阮莺莺实在没想到,漠上公子竟会如此放松警惕。她低声道:“喂,你睡了吗?”

一个睡着的人自然不会回答。

阮莺莺悄悄的站起身,往庙外走去。

那绍兴四友仍然未睡,一直有说有笑,聊着什么。阮莺莺一起身,四人的目光都盯着她,好像生怕她跑了。

陈英少说:“弟妹,你要去哪?”

“我去解手。”阮莺莺这一句话实在太绝,绍兴四友果然不再多问。女人解手,正人君子又如何好跟着去。

阮莺莺渡步出了庙宇,悬着的心骤然落下,心中忖道:“那漠上公子原以为可用这四人看住我,却没想到女人自有女人的办法。”心里一得意,脸上便露出了微笑。

突然,一个声音从背后传来。“你笑什么?”

阮莺莺惊吓一跳,回过头去。瞧见来人后,阮莺莺笑不出来了。

“你在装睡。”

“你不是也装作解手。”

“你不怕那四人看轻你,连女人解手也要跟着。”

“丈夫跟着老婆有什么干系,你可知道还是那四人叫醒的我,对我说:‘你老婆脾气这么烈,一气之下别给跑了?’你说我应不应该出来。”

阮莺莺知道这回也跑不了,心头只盼李有财与汤落生能连夜赶来澄清事实,好与那绍兴四友共同诛贼。

寺庙通常都会有一个院子,无论庙宇多小。

两人刚一脚踏进院子,一个人突然堵住了去路。

这个人是从院子里头堵住两人的,所以他定然是从庙里走出来的。他的身材高大,却又干瘦,寒冬下身上只有两条破烂的单衣。当然,还有一柄异常长的剑。

一把没有剑鞘的剑。

阮莺莺认出,这人便是一直躺在角落睡觉的流浪汉。她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那名流浪汉站起身子竟有如此高大,而且竟要出手救她。

“你为何绑架这女孩?”他的声音干涩无比。

“夫妻之间又有什么绑架不绑架,兄台你说对吗?”

“你骗得了那几人,却骗不了我。”

漠上公子忽然一笑,脸上带着轻蔑:“你是想与我们五人动手?”五人自然包括那绍兴四友了。

“我从来不杀没有价值的人。”

漠上公子突然说不出话了,因为他看清了眼前这人的眼睛。一双可怕的眼睛。

这双眼睛看起来与别人的没什么不同,可是只要瞧着他,就会觉得他的眼睛是那么的可怕。好像能深深的看穿人的思想。漠上公子清楚,眼前这人没有说假话,他要出手,自己定然逃不了。

没想到在这破庙里竟然会有一位武林高手。

过了良久,漠上公子方道:“你是谁?”

“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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