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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飞骑

长了一支犄角的疾风依然是个脾气暴躁的家伙,第一次见面的云杉想要摸它的时候,它又目露凶光,甚至张嘴来咬。

“唉!”程倚天连忙抱住它的头:“这可是云杉啊,我最喜欢的女孩子,你可不能这么无理。”

疾风打着响鼻,目不斜视。

程倚天便道:“你要是不能接受,那我也就不能和你在一起咯。”

疾风扬起前蹄,“稀溜溜”大叫,又绕着一个晒谷场跑了好几圈,停下来,踱步到他面前,身体一个劲儿往他这边磨蹭,响鼻打个不停。

云杉都被逗笑了:“真的是你捡来的,这个宝贝?”

疾风忽的又安静下来,只眼睛一眨一眨。

“是啊。”程倚天嘴角含笑,边抚摸着它银白色的鬃毛边说:“也是它带我过来这里。它跑得好快,从早上到现在,足足跑了三、四个时辰,约摸离着花坞也该有六七百里。”

他走到云杉身边:“云杉,到底是因为什么,你要躲到这里呢?”牵起云杉的手,小心翼翼,“有什么事,都对我说吧,我真的很想听。”

晒谷场的北边长着一排大榆树,一棵非常茂盛的大树下面,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农村小院。

院子里面的墙上挂着早已晒干的玉米和辣椒串,墙角整整齐齐放着扫帚、簸箕等一起工具。云杉推开门,程倚天跟在后面走进去。堂屋里空荡荡的,只有一张桌子和几张椅子。两边厢房的门上挂着布帘,大红色印染牡丹花样,布面时间挺长,表现已经洗得泛白。

云杉煮了两碗稀饭,蒸了四个馒头,程倚天肚子也饿了,就着咸菜头吃喝一顿。入夜,云杉点起油灯。屋子外面漆黑一片,唯有屋子里面这一点光亮摇曳,映照他们的脸。

“先前我对你说过,我喜欢过一个男人,他就是鹰王。那年我去江夏找你,你已同雷大侠离开,之后我便无处可去。莲花宫主肖静虹对我刻薄寡恩,而我的义父云乔尹,曾经那么随和、那么慈祥的一个人,不知为什么,对我充满觊觎。”

时间能够倒流,姑且回去最早的时候,那会儿,云杉刚刚懂事。莲花庄,原本就是莲花宫主肖静虹还没有发迹时居住的地方,那间云杉跟着云乔尹退守的大屋,原来正是当时的他们,同那时还很年轻的肖静虹一起居住的房屋。

肖静虹一直对云杉抱有十分浓重的敌意,这一点,至今是个迷。云杉清楚地记得有一次只是路上碰到,她尊称“夫人”迟了点,就被狠狠扭了嘴,又被重重抽了一耳光。至于后来,什么手掌点香、头顶水盆、寒冬跪青石板……罄竹难书。

而那时,唯一能保护她的,就是云乔尹。

最后那次,她被肖静虹惩罚用柔嫩的小手,去拿刚填满碳制热的铜炉,刚摸了一下,就痛得哭起来。

肖静虹瞪着一双很大的眼睛:“哭什么哭,赶紧拿过来。”

云乔尹从一棵大桂花树后转出来,一把搂过她,然后对肖静虹说:“你太过分了,她怎么说都是个孩子!”

云杉永远也忘不了自己第一次扑到一个温暖的怀抱里“哇哇”大哭的感觉,连年的惊恐之后,终于有了一丝找到依靠的安稳。

“你想干嘛?”肖静虹年轻的脸很美好,但是表情狰狞。

云乔尹下定了一个决心:“以后,我来抚养她。”

小时候的云杉一直觉得云乔尹那张分布着三横三竖的脸是她的世界里最好看的事物。

“以后我叫你爹爹吗?”她被云乔尹拉着手,去西北一隅的小院。

云乔尹把她抱在凳子上:“你愿意的话,当然好啊。”

“宫主不喜欢我,其他人也不喜欢我,你也不怕吗?”

云乔尹的表情十分温和:“爹爹喜欢你,爹爹会让你过得比其他人都好。”

他说到做到,后来小云杉很快成为整个莲花庄经常能够得到意外惊喜的孩童。

“这是什么?”她抓着一根糖葫芦,小心翼翼地舔,笑容,蓦地放大,“好好吃啊。”

“还有呢,你看。”云乔尹打开包袱,抖出一件漂亮的花衣裳。浅紫色的轻轻柔柔的好料子,上面绣满了洁白的小菊花。

“真好看。”小小云杉眼睛被点得亮亮的。她穿上这件衣裳,美丽得好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

而那时的云乔尹,眼神里还只是充满着慈爱。

直到她过完十一岁生日。那一天,莲花庄里还搭了戏台,当时已经准备嫁给荆州牧的肖静虹第一次公开出现在为她庆祝生日的宴会上。肖静虹始终紧盯着她,而义父云乔尹,那一刻目光中突然多了让人陌生的东西。”

他突然抓住了云杉敬酒的手,眼神炙热。

云杉自然不能立刻醒悟出其中的不寻常,后来,肖静虹把莲花宫整个儿带去荆州,设立五色侍女,并很坚决地让她成为紫箭,并在云杉十二岁那年,告诉云乔尹,已经决定把出落得亭亭玉立的云杉和同样年纪的玉雪笙送去逸城。

玉雪笙由杜婉约领去给雷老爷,而云杉,肖静虹让云乔尹送江夏。

下面便是程倚天知道的那些事。

沉默一阵,云杉才接下去说:“我已经发觉我义父的秘密,那时候我不管在吃饭,还是在睡觉,都能感觉他在盯着我。我快吓坏了,每天都在想:该怎么办?在去江夏的路上我杀了几个人,但仍然消除不了我的焦虑。我甚至想,如果即将要见面的逸城公子是个脑满肠肥的俗人,我也一样不会心慈手软,哪怕干脆杀完你之后,我就自杀。”

“人生的境遇总是这样迷离,当我觉得日子一切都很好,危险产生了;而当我认为前途一片黑暗,偏偏又来了光明。”

十二岁那年和程倚天的初遇无疑是美好的,形容出众又活泼开朗的同龄人,深深吸引着那时候的她。

“云妹妹,你看,篾片儿一定要削成这样,厚薄均匀,还要正好,这样的风筝做出来呀,才能结实而又请便。”

“我给你画一只蝴蝶吧?蓝色的?还是红色的?黄色的我也可以画得很好看噢。”

毛笔在少年程倚天的手指间灵巧地动着,每一笔都落在预料之外,而每一个意外,都出乎所料地美好。

“好啦!”

他将画好的风筝高高举起,她跟在他身后纵情奔跑,瞬间忘记一切烦恼……

“当时我没有很多想法,只觉得那会儿跟着你好开心啊。而和你一起放风筝的三天,是我那时候所能感受的最美好的三天。那几天,和你分别的晚上,每一刻想的都是第二天一定要早早和你见面。”

程倚天把她的两只手一起握在掌心:“我当时都不知道这些。”

“我找不到你之后,开始变得漫无目的。莲花宫对我来说是个可怕的地方,我自然不能去。我义父突然变成那样,我更加不能再去找他。”

“那后来呢?”

“后来,我还是被他找到了。那是一个雨天,我真的很害怕,慌不择路逃出屋子之后,提着一口气只是跑。只要跑,就可以远离危险了。那天风很大,雨也很大,闪电一道接着一道,我又饿又冷,头晕目眩,最后,实在撑不住了,然后就遇到了鹰王。鹰王那日率三十六骑东归,我晕倒在他马前,后来,就被他带上了他停泊在东海海港的船。’

“鹰王的船很大,上面就有三层,宽大的房间,奢华的装饰,让清醒后的我眼花流乱。打扮非常讲究的女官询问我饿不饿,又给我准备了很多漂亮的衣服,名贵的首饰应有尽有,想用哪样用哪样。我在房间里待了两天才想起来要出去,于是推开雕花门,走上一条整洁得我从来没见识过的甬道。甬道的地面亮得几乎能照出我的影子,两边不时走过来一些人,他们的打扮不一样,但即便是最低等的侍从,衣饰也胜过普通人许多。且男男女女样貌都很端正,唯有一个年纪略长的,面相有些凶,他抓住我,问我:‘你这个小女娃,胡乱跑个啥呀?’’

“我当时挣不脱他,就咬了他一口,接着冲出去。外面,是一片很大的空地,可当我拼命跑过去才发现,栏杆下面很远竟然是好大的一片水——因为,我当时就在船上嘛。”

油灯上一豆火苗轻轻跳动着,云杉的叙述告一段落。

程倚天也默然。

良久,云杉才说:“鹰王,全名叫白瀛楚!蓬莱仙阁这个名字是香儿胡诌的,实际上,那儿是一个洲,洲上土地丰美,资源丰富,但城邦割据,局势颇为混乱。天都是诸城邦中实力最强的那个,尤其是鹰王接手统治者之后,扫荡蛮荒部落,并扩充军队,征服周边势力。那天点晕你的那个人,是司空长烈,蓬莱洲上武功仅次于鹰王,统帅三军,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一开始要杀你的那个叫楚风,足智多谋,为长烈出谋划策。那时和他一起围攻你的是贺琮,为鹰王贴身侍卫兼统领,武功、智谋也甚了得,对鹰王尤其忠心。他们三人率领其余三十三人组成黑风三十六骑,围绕在鹰王周边,成为整个蓬莱洲的权力巅峰。”

“我一开始出现在船上的时候,面前是一队队不断巡视的士兵。长烈、楚风和贺琮跟随鹰王碰到我,他们已经记不得我了。有一个人似乎想起来,但我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就记得那会儿众人簇拥下的鹰王笑容满面。他问我叫什么,又说这个地方从现在开始就是我的家,我想干什么都行。被我咬了一口的人叫汤桂全,是专门负责他饮食起居的,鹰王就吩咐他:‘好生照顾。’’

“这之后,船上的日子自不必说了,除了鹰王和三十六骑外,所有的人都对我毕恭毕敬,包括汤桂全。后来,我就到了蓬莱洲。刚开始,或许是鹰王忘了我的缘故,其他人也不知道怎么安置我,就让我去了明华宫——那是鹰王的家,前面议政,后面居住。在明华宫的浣衣处一呆两年,之后,我就在偶然一次偷偷溜出宫的时候碰上了久违的司空长烈。’

“长烈那会儿已经是天都位高权重的人,我那时候因为偷偷溜在外面怕别人看到我,只想杀掉他,却没料到他本事高我许多,反而将我擒住。”

昏黄的油灯下,她神态浮起一阵娇羞。

程倚天并不傻,可也说不出什么。

云杉继续说:“长烈这个人,别人都道他桀骜高冷,但是论及对鹰王的忠心,即便贺琮,也未必比得过。而对他人的关心,又是很多人明明知道,却很少能够说出来,大抵在天都,也没有多少他得不到的东西,鹰王尤其宠爱他,别人就算想要表达敬仰、夸奖,都会显得多余吧。’

“我那会儿心心念念只想重新看见当初在船上遇到的那个人——就是鹰王。”说到这儿的云杉,蓦地有些惶恐。

程倚天心里特别不是滋味,可也只能说:“此一时彼一时,当时的你,并没措。”

云杉低下头:“我太贪恋他了吧,那时候的笑容、说话的声音,都让我很难忘。我知道长烈是他的宠臣,就千方百计笼络住长烈,只希望长烈代为引荐。”

程倚天深呼吸:“引荐很成功,对吧?”

云杉不敢看他:“对。”声若蚊吟。

“那你们——”

“成了师徒。”

“什么?”程倚天黯淡下去的眼神顿时一亮。

云杉很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到底怎么了,重遇鹰王之后,鹰王还是对我很好,他让我离开浣衣处,又提拔我进入高阶的金庭,后来就让我搬离明华宫,去了他在城外的行宫——九重霄。九重霄依山而建,第四层德胜宫占地最大,最为华美。他赐给我很多好东西,知道我有武学根基,又将他的武功倾囊相授。”惭愧的神色又自浮起,她低下头,“倚天哥哥,我不能违心地瞒你,在天都的那几年,我一颗心里面全是他,他是王族,有庞大的后宫,但我不在乎,能做他的女人就好了。但这样的心愿,至始至终也没实现。’

“他对我的好,所有长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唯独在那件事情上,他总是保持和我的距离。我逼得紧,他就逃得远,最远的那次,他去了雪国,还娶回来一个长得绝色倾城的佳人。那个叫莫雪姬的女子非常漂亮,漂亮得让我妒忌,我妒忌得当时一剑准备杀了她,但当着很多人,并没成功。我又气,又伤心,后来,发觉自己确实不能像莫雪姬那样靠近鹰王身边,也就灰心了。’

“但是后来也不知道怎的,鹰王却又改变了态度。有那么一刻,也许我和他能跨越过普通人的交往,但是世事变幻,实在让人无从掌控。天都发生了内乱。长烈险些战死,鹰王被俘差点丧命,而这些事多多少少和我脱不了关系。天都有个国师,叫法音,他一直反对鹰王和我在一起,个中是有原因的,我也明白。特别让我难以平衡的是,长烈在我心里的位置又重要起来,我确实很爱鹰王,到现在也没改变,但是如果因为这样造成对长烈的伤害,我也不愿。’

“原来,你曾说的摆不平两个人,都是真的。”

“鹰王有很多红颜知己,多我一个少我一个,并不要紧。长烈在天都,乃至在整个蓬莱,活得恣意,有没有我,其实也没影响。他们之间,就是多出我来而已。我若消失,也便好了。”

“那我呢?”程倚天迫不及待问出。

云杉目光终于恢复澄澈:“你也是富甲一方的逸城公子,到了娶亲年龄,也会有很多女孩排着队儿想嫁给你。”

“我不要。”程倚天连连摇头。

云杉便笑了:“你们都是一等一的好男儿,都会各自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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