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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会战

且说在湘东边界的通州,一匹马驰过街道,来到该地最大的隆鑫客栈。穿一身黑衣、肩膀上绣一只孔雀的娃娃脸青年来到柜台前,扔下一个不大不小的口袋。

“所有的客房,即日起,我全包下来。”

掌柜拉开口袋,里面金灿灿的,全是成色极佳的金锭。取出一个来验证真伪,没错,全是纯度极高的千足金。双手捧着整个袋子垫了垫,掌柜那双准头一向很好的手这次几乎估不出来:这到底是二十斤呢?还是三十斤?

青年“哼”了一声:“这儿不多不少,整整四十斤零八两。”

柜台里的算盘顿时被打得“踢踏”乱响。

隆鑫客栈一共一百五十间房,从大到小,从贵到贱,住满了每天消费差不多五百多两,折合黄金,差不多二十两。

四十斤黄金,包整个隆鑫客栈可以包上一个月。

掌柜立刻眼睛笑得眯缝成一条线:“没问题。”

客栈里还住着其他人,掌柜都不用青年说,直接给免了房间,自己还掏了腰包,一人补贴了三钱银子。

整个隆鑫客栈眨眼间被腾空。

蓝衣老奴汤桂全傍晚乘着马车到达。年轻的蓝衣仆人取出软丝扫帚,将路面清扫一边,又铺上了细砂,他这才下了踏步,由几个随从陪着,走进客栈。

蓝衣仆人陆陆续续进来,很快有序分布在各个角落。

接着,肩头绣着金雕的黑衣侍卫——司空长烈,飞马而至。

鹰王反倒像个路人,一袭藕荷色轻衫,悠闲在其他街道上穿行,查看了店里的日常用品器具,也赏玩过古玩店里的玩意儿,最后,在汤桂全满脸的笑容里,可有可无进入。

掌柜的只在最外围,问娃娃脸青年:“大爷,晚饭怎么准备?”

袁彬斜瞥他一眼:“特色的,做上来就行。不要腻的,也不要太简单,最好是朴素里面透着心思。”

“得来。”掌柜会意。

晚上的菜色就是“烛影摇光”“千滋百味”“珍珠翠玉”和“金堂菊花”。

“珠影摇光”是用鱼肉,片成透光的薄片,蜜汁调配,烘烤而成。过程中不仅刀功卓越,便是烘烤的功夫,温度高了,会焦;温度低了,不熟,半分不能差。

“千滋百味”则用獐子前腿的肉,拼上鹿肉、驴肉,其间纹理契合,如同整肉,煎制的时候保证入味,还不能让形状有半点破坏,包裹以厚薄、干湿恰到好处的面饼,一口数中滋味,却又无比协调。

“珍珠翠玉”用的是荸荠和嫩芹菜一起炒。这道菜的神奇之处,在于用作食材的荸荠只能长大指甲盖大小,而芹菜必须是半朝阳的地,灌溉以山泉水,三十六天刚好长满一尺高的品类,厨师个个都用尺量过了,才去皮削段,做成菜肴。

“金堂菊花”用十几只鸡配花胶炖出一大锅浓汤,再用眼儿极细的筛子细细筛,只要鲜味,不要一点儿油星,最后同切成菊花模样的嫩豆腐一处煨。

鹰王允许掌柜一一解释清楚,而后四样全吃了。

汤桂全笑嘻嘻道:“主子可满意吗?”

鹰王颔首。

汤桂全立刻尖着嗓子道:“赏!”

一锭金锭递到掌柜面前,掌柜连连称谢。

一名蓝衣仆人从外面进来。汤桂全看见了,过去问话,回头对鹰王说:“吴家堡两个人来了。”

鹰王没吱声。

他就自顾往下说:“方石和吴坤这两个剑庄的弃徒,又要依附吴家堡的财力,但又没本事振兴吴家堡的势力。风闻咱们短短时间在江湖上传出的名气,就想仗着自己曾经的一些老资历,和咱们谈事情。”

“那么,他们是不是能做事的呢?”

汤桂全道:“他们既是江南十六堂曾经排得上号的,水里陆上总还留着些人。谣言止于智者,止于不了蠢人。有些风,放出一点点,三人成虎,还不就成真的了?”

“给他们两面腰牌,从今天起,他们可以用以‘蓬莱仙阁’的名义和觊觎他们的人对峙。”

“是。”

夜,笼罩住整个通州。高耸的城墙如同巨人,但是,一个身影却如飞鸟登上城楼。

又是一个人从城墙后翻进来。

前面的人忽的一闪,消失在前方的巷子口。后面的人不由发怔,猛然间感觉有压迫逼近,急忙回身,一只坚定有力的手,迅雷不及掩耳压在她拔剑的手上。

“倚天哥哥。”她看清对方,接着,手被轻轻一拽,两个人一起没在漆黑的巷道里。“你怎么这么傻,真到这里来呢?”黑暗中看不清脸,只听出她语气中透着嗔怪。

“江湖都说你在蓬莱阁主手里。”程倚天和她分别良久,此刻心情很是激动,“我不在乎会有什么圈套,无论对方想要怎样,只要可以和你重逢,我就一定会来。”

“可是,”云杉用力叹气:“这次和以往不同。”

程倚天笑道:“未见得我就会输在蓬莱阁主手下啊。”

云杉默然,过了会儿才道:“倚天哥哥,有时候有些事并不像你预估的那样,比如——”正说着,屋顶上传来金属声。

两个人同时抬头,只见一个身材修长的男子拔出了剑,居高临下,而另一边,随之也传来同样的声响,又是一个面容纯净的青年持剑而立。这两个人,都穿黑衣,月华之下,肩头都绣金雕。他们的身后,影影绰绰,分别站有六个人。

云杉呆住了,急忙拔剑拦在程倚天面前。

“云杉。”程倚天并不知道厉害。

云杉用力将他推到自己背后,又嘶声道:“这是黑风剑阵,你快走啊!”

“我不见得会败给他们啊。”程倚天还不明白。

“我让你快走!”云杉猛地转过身,声色俱厉,“这个剑阵很厉害的,鹰王真的要杀你。”

“但是我——”程倚天还在坚持。

云杉没有办法,只有拉着他往巷子口飞奔。

他们的身法固然都很快,但是组成黑风剑阵的十四个人一点都不慢。月光撒落之下,两拨人一前一后落在宽阔的街心。

云杉持剑而立:“楚风,贺琮,你们派人传我在蓬莱仙阁手里这样的谣言在先,引来逸城公子后,现在又要合围杀他是不是?”

身材修长的男子冷冷道:“郡主请不要让属下为难。”

云杉不看他:“贺琮,你说呢?要杀逸城公子,你先过来把我杀了!”

面容纯净的青年垂下眼帘:“楚风说得本没错,这是主上的命令,郡主也不要为难属下。”

云杉还待讲,突然肩头一麻。

程倚天接住她软倒的身体,把她轻轻放在街边一家店铺的台阶上,依靠着墙

云杉急出眼泪:“真的不行,你不要去。”

他嘴唇快速掠过她的额头:“你且看一看吧,我未必就死在这座黑风剑阵之下。”起身转过去,施施然抱拳:“请!”

楚风弹弹剑:“得罪了。”蓦地往前一冲。贺琮从旁补足,两边黑风侍卫皆心有灵犀,十四拔剑顿时组成一条富有生命的长龙。长龙闪电飞至,顷刻间剑光如织。

便是铁人,也会被绞成一堆肉泥!

云杉绝望地闭上眼睛。

却听耳畔“当”的一声,接着一阵金属攒动的声音,跟着又是一声明显的“当!”

她慌忙又把眼睛睁开。

程倚天背靠墙壁,手持那把剑身几乎透明的软剑当胸而立,被十二个黑风侍卫联手用剑压住。

而包围圈外,楚风、贺琮面露震惊,他们手上所持,只剩一把断剑。

十二个黑风侍卫一起用力,但是,那把透明的剑却推着他们的武器渐渐离开。

眼见他们也要支撑不住,又是一个人从远处掠过来,风一样,落在他们旁边。

云杉远远看着,连忙惊叫:“长烈!”

金雕侍卫司空长烈“当”拔出剑,轻轻松松架在程倚天脖子上:“逸城公子,且和我走一趟吧。”并二指,用力一敲,真力损耗不小的程倚天翻身摔倒。

楚风夺过一把剑,反手挥出,眼看就要杀死程倚天,剑身被一对铁爪架住。逸城神爪殷十三,双臂用力,不仅挡开了他的剑,手腕翻转之间,招招精妙直击他的面门。楚风连连后退之时,后方又有人欺近。

他的剑被那人手指轻舒勾走。

一道剑影,直插殷十用尽浑身解数使出的一招锁兵诀中,那铺开成一片爪影顿时消散。

一身白衣的鹰王施施然站着,手中的剑插在殷十三右手钢爪的爪套中。他手腕轻转,坚韧牛皮制作的爪套便被崩断。殷十三手背被剑气所袭,虽未破皮流血,但还是一阵剧痛,举起左爪再行进攻,不料对方速度更快,眨眼之间人影逼近,接着端端正正一掌打在他肩头。

殷十三被击飞出去,“砰”,恰好摔在云杉跟前。

比他落后一些刚好到达的萧三郎怒目圆睁,双手一翻,掌心跃出两团青绿。

云杉懂得厉害:“三爷,不可。”

话音未落,萧三郎右手手腕已落鹰王掌中。鹰王催动真力,萧三郎整个人都软了,双腿不由自主跪下去。

“毒门功夫用在内力比你高不了太多的人身上,或者还有用处。但是,用来对付本王,自寻死路!”

鹰王说着,随手一掌,又将萧三郎拍开。再次看到云杉,他心情很好,冷冰冰的脸上浮起笑容,伸指为云杉把穴道解开。

“云儿,”他轻唤,“你又回到我身边啦。”

云杉连忙奔到程倚天那里,她的内力修为远不如司空长烈,解不开程倚天被点的穴位,只有将其他人都从程倚天身赶开,然后对鹰王说:“你不能杀他。”又看看靠过来的殷十三和萧三郎,“现在就放他们走。”

鹰王毫不在意:“请便。”并不理会殷十三背起程倚天、同萧三郎低头离开,只伸手拦住她,“你不许走。”又顺手将她一搂,“云儿,从明华宫离开,又离开蓬莱,你回到这里,到现在已经快一年了,有多少气还不顺呢?”顿了顿,越发剖心沥胆,“孤也细细想过先前你对孤说的话,你说你小时候就认识逸城公子程倚天,此番回来和他重遇,他这个人果然不错,不仅形貌不输长烈、楚风,竟然能够用断剑的方法破解孤独创的黑风剑阵,也算是孤所见之高手中第一人。但是,你真移情于他,然后就将和孤之间的感情这么快忘记吗?”

云杉有些乱了:“我就是觉得……我真的不应该再留在你身边。”

“云儿!”

云杉用力从他怀抱中挣出:“你让我静一静好吗?我心里好乱,太多事情,我真的想不清楚。给我几天,让我好好想一想。”情绪略微平息,她又补充,“但你不要再设计诓程倚天过来,真的你要把他给杀了,我们——我们就更没什么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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