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星辰今年已经年近四十,可是她的皮肤却还像二十岁的小姑娘一样,脸蛋更是白里透红,可算得上是吹弹可破。
她此时正在小心翼翼的把锅里煮的的树胶用勺子取出来,然后把树胶倒在模具里,静候它的冷却。
黑鸦轻轻捂着鼻子跟归海依波走来道:“这树胶的味道真难闻。”
“习惯就好了。”余星辰眼睛一眨一眨的,就好像她眼中有着无数点点星光,她像个小女孩般的看着黑鸦,语气里有羞涩,更带着一点点兴奋道:“这里可不是您这种大人物来的。”
黑鸦拿起制造吕凌寒面具的模具道:“这件事情很重要,我不得不亲自来看看。”
“白鸦暗地里弄得模具很逼真,不会有问题。”归海依波指了指神棍的模具道:“逼真到就连这个神棍的左边颧骨比右边颧骨有点高都做出来了。”
黑鸦手一招,一片枯叶落在手中,内力一催,叶片犹如刀锋,然后在吕凌寒的模具里随手刻画了几下道:“有时候太过于精细就显得太假了,只要在眉宇和鼻梁处刻画几下细节就可以了。”说罢把模具扔到了余星辰手里。
余星辰看着手中模具道:“这是您亲自要戴的面具吗?”
“我不需要面具。”
“为什么?”
“因为时间才是最好的易容师。”黑鸦面无表情的道:“它能让一切耳熟能详的人或事变得面目全非。”
余星辰一愣,不再说什么了。
黑鸦独自上了且乐楼,看见柳柔正在梳妆打扮,他坐在一边静静等着,不敢有丝毫打扰,似是这一去再也回不来,再也看不见柳柔娇美的容颜,所以他要趁着这最后一刻的宁静好好端详她的模样,就好像一个小孩子在艳阳之下看见一只蝴蝶,有着万般喜欢,所以蹑手蹑脚走进其身边,既想得到,却又不忍惊动。
过了很久,黑鸦才端起面前的茶壶倒出一杯水,浅浅抿了一口道:“今天天气很好,现在已经是深秋了,以后这么好的天气不多了。”
柳柔回头问道:“你这话有什么意思?”
黑鸦长叹一声道:“我的意思是,你应该出去逛逛街。”
“去哪里逛?”柳柔似是不明白的道:“我又不熟悉路,哪里远哪里近也不清楚,万一迷了路怎么办?”
“我知道有家裁缝铺,里面的老师傅手艺很不错。”黑鸦特地说了一句道:“庄敬太子新婚之时就是找他做的新衣。”
庄敬太子是当今圣上的次子,也是圣上最喜爱的一个儿子,对于这个庄敬太子很是宠爱,无论什么都是给他最好的。甚至给他挑的妻子都是最贤惠、最聪明、最漂亮,也是庄敬太子最喜欢的。
庄敬太子本身也是个懂得享受的人,他自己为了娶这位妻子也是搅尽脑汁的想方设法的大展排场。
最出名的就是那件婚衣。
唐朝有一个公主叫做安乐,曾经命人织了一件衣服,唤做“百鸟羽毛衣”,这件衣服用了上百个上好的绣工,连夜赶制,花了三年时间才完成,据说上面绣了一百种鸟类,但是每一种都需要以特殊的角度才能看见。
庄敬太子也让京城最好的绣工做了这一件,当然不可能有一百种,因为那是僭越,所以他绣了六十四种鸟类。
不过虽然品种少了许多,可是材料更加珍贵,据说当庄敬太子看见这衣服不合心意,想要杀了这个绣工泄愤,只见这个绣工把衣服一抖,所有指向他的兵刃一一折断。
庄敬太子大怒,手执火把要烧了他,可是那件衣服不但没有被烧毁,反而更加鲜亮夺目。
然后庄敬太子点了点头道:“不错,这么美丽的夺天之色才配我爱妃倾城之貌。”
思绪飞来,且乐楼上,妆台之前,帘帷之下。
“这可是你说的!”柳柔扑到黑鸦怀里笑道:“如果等我回来你失了诺言,我可是会生气的。”
“我答应你的事从不食言。”黑鸦摸了摸柳柔的秀发宠溺的道:“我又怎么忍心看你伤心难过?”
“那我去了啊!”柳柔挥动着小拳头道:“那你一定要等我,不许被别的女人勾引跑哦!不然我会打死你。”
“你这么狠心吗?”黑鸦仿佛很是惊讶,但眼角却带着笑意道:“那么想要我死。”
“不想。”柳柔松开了手,转过身,面对着镜子,但眼睛却没有看着自己,而是看着眼中的迷雾缓缓的道:“因为你要是死了,我就会陪你。”
白鸦早有异心,这不是什么秘密,只不过谁也不敢说,因为宿鸦还需要白鸦的情报,所以不能除掉,至少现在不能。
可是根据柳柔最近带来的情报来看,他已经要对宿鸦动手了,黑鸦绝不能容许这种事发生,所以他要趁着宿鸦这两天出去做事的时间铲除掉白鸦,还有——孤鸿堂。
白鸦武功深不可测,孤鸿堂更有圣魔坐镇,任何一个都不是好对付的,而黑鸦要冒险两者一起打,胜算很小。
所以黑鸦此去是否还能归来?他是否还能见到柳柔?
应该可以,因为无论是人间还是地狱,柳柔都会跟着。
“笃笃笃”
僵硬而富有规律的敲门声响起,黑鸦知道,这是出征的号角。
一拂衣,惊鸿而去。
“你不应该对他说这句话的。”樊舞天静静站在门前,目送黑鸦离去缓缓的道:“你的鼓励更像是一种压力,你的温柔乡,即将成为他的坟墓。”
“你说的很有道理。”柳柔拭去眼中泪水道:“不过你觉得是我了解他,还是你了解他?凡事不只要道理,还要更合理的运用。”
樊舞天一愣,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柳柔把双手放在梳妆台上轻轻的道:“你也该走了,不然,你会很难赶上他的脚步。”
樊舞天离去之时留下一句话——
“你,到底是谁!”
没有疑问的句子,只有深深的感叹。
柳柔闻言忽然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脸。
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她是不是也戴着面具?如果是,那面具之下的她会是怎样的?
是美?是丑?是好?是坏?还是另一层面具?
曾经有一位武侠小说的宗师说过:“现在的武侠小说总是动不动就易容,太乏味了。”
可实际上,每个人都戴着面具,不只是武侠小说才这样。
所以人们更向往魏晋风流,更向往王右军不修边幅都能娶到一位大美人。
可是,魏晋风流又岂不是对于当时社会制度的无奈,还有消沉和堕落!
哪个更好?哪个更对?
我只是写小说的,不是哲学家,不想思考。
“好像有人要嫁出去了。”一个红发红须的黄衣中年男子看着下楼的风道:“真不容易。”
“大夫建议我不要再喝酒,不然会死的很快。”一个病殃殃,身体消瘦,脸色蜡黄,仿佛一阵风就能把他刮跑的汉子悄然行至红发人身边道:“不过她的喜酒我一定要喝,哪怕喝了就死。”
红发人大笑道:“你还真是要酒不要命。”
那汉子咳嗽了好一会才把一句话囫囵的说了出来:人这一生总要做几件令自己后悔的事,不然你一定会后悔。”
林荫路上,人来人往,一些做小买卖的人不到寅时就起来了,这才只是准备,等到地方还得好久,然后在萧瑟的秋风里待到未时,然后才能归家,能喝上一碗热乎乎的汤饼这已是他们最大的奢求。
所以他们急来急往,没有注意到一个落魄的身影躲在树后,仿佛鬼魂一样,惧怕着阳光、惧怕着人,然后躲在黑暗中,与蛇虫鼠蚁作伴。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青峰。
他已经不想再杀人了,所以他只能以这种方式活着,卑微的活着。
屠老三是卖馄饨的,这种用薄皮包的馄饨好像在大江南北都有人喜欢,所以它也被赋予了多种名称,甚至里面多放些辣子都算是不同的馄饨。
这一天的问题就出在辣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