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电话,林书南问我:“怎么,有什么事吗?”
“也没什么,是房东打来的。”我说,“七夜家真的回来了。”
“然后呢?”
“然后也没有然后了。”我说,“好像对我没啥影响,至于对你有没有影响……”
“对我也没什么影响。”林书南说,“喂,大部队已经走了,我们……”
“等等,书南。”
“嗯?”
“我其实今晚不太想去。”
“咦?”
“虽然美名是叫庆功宴,但是其实大多数人都是心有不甘吧?”我说,“到头来,我们终究是没有达成目标,所以啊,庆功宴什么的,还是给玄晓之省省钱吧。”
“……”
“其实啊,我是担心有人喝醉了会说胡话。”我说,“不要原本已经差不多看开了,酒劲一上来,又开始……”
“兰兰。”林书南说,“或许……其实是你自己心有不甘吧。”
“也许吧。”我说,“而且,其实我困得要命。”
“成。”他说,“既然你不去那庆功宴,那么我也不去了。是各回各家,还是我送你回去?”
“你不想去七夜家看看?”
他摇头:“一点儿也不想。”
“那我一个人回去吧。”我说,“回见……等等,你拷了咱的数理方法课的课件没有?回去记得发给我啊!”
他嘿嘿一笑:“上课不好好听,要考试了才想起来复习了?行,我回头就拷给你。”
我骑上我的电瓶车,一路飞驰回去,今天的天气也很冷,冻得人脸颊生疼。
经过七夜家的时候,我屋内看了一眼,屋里亮着灯,因为窗帘拉着,我看不出里面具体的情形。不过,显然,他们的回归对我并无多大影响——除了房东不在家的时间可能变多一些之外。
我回到自己家,从冰箱里翻出几个布丁吃了,然后回房间,睡觉。
生活又回归到平平淡淡,因考试的临近,我仍然没能得到充足的放松时间。等放假的时候,我非得好好休息一下才行。我怀着这样的想法,熬过了考试,然后发现还有一大堆作业等着我。
人生啊……
我想旅行。
以前父亲带我来加拿大的时候,是跟着旅行团走。那个时候是夏天,但并不热,甚至有些地方,山上还残留着积雪。我们匆匆走过几个城市,匆匆地离开,我记得的不是这里的景色,而只是这里的食物,和几个导游讲的故事。
“我想去一次惠斯勒。”在某一个课堂上,我对林书南说。
“是么?”他说。
“你去过吗?”我说。
他点点头又摇摇头:“我曾经路过那里,但那或许不算去过。”过了一会儿,他又补充道:“那个地方,离袁芊骊的故乡很近,所以我们上次去的时候,曾经从那里经过。”
“原来如此。”我说。
“那时候是晚上,好像在下雪。”他说,“惠斯勒是滑雪胜地,但我那时候完全没想到滑雪相关的事。”
“你会滑雪?”
“不会。”他说,“小时候倒是很想学来着,但是后来长大了,就把这个愿望给忘了。”他用手撑住下巴,说道:“加拿大的任何一个地方,景色都比这里好得太多。但是,兰兰,这里对我是有特殊意义的。这里是北美,却同时是亚洲人聚居区,在这里国界的划分仿佛没有这么明显。我就是因为这一点,才在这里定居了下来。”
“我知道,只要芊骊还活着,你就不会离开。”
“不……只要我还没有和过去彻底分裂,那我就不会离开。”林书南说,“我知道这很蠢,但我……我不知道要怎样离开。”
我按住他放在桌面上的手,他的手有一些微凉。我说:“不离开也没什么关系吧?这儿什么都有。不过,我还是想出去散散心,就算只是在这小镇附近也好。”
林书南想了想,说:“兰兰,那么,不如……我们到山上去看看。”
我记得我们上一回到山间游玩的时候,那景色,美得动人心魄,但是,也许是我们在那儿待的时间太短,那时的场景,在记忆中竟有些模糊。现在已是下雪的季节,想来山间的雪景,该别有一番风味。
“等周末吧。”我说,随即露出一丝苦笑,“虽然常常想出去散散心,可又经常觉得事情太多顾不过来,也真是……”
“其实哪儿有那么多事啊。”林书南说,“车到山前必有路的。”
“是啊。”我说,“前几天的课上,老师跟我们讲到毕业后出路的问题,我就觉得很烦心。你说,我们这样的毕业生,毕业后去哪儿呢?好歹是个大学生,可又感觉这大学,比没上过也高不了多少。”
“想这个干嘛?”林书南说,“你又不求成为多厉害的人,像你这么厉害,挣口饭吃还不至于有问题。”
“也是。”我说。
“有这样的担忧,看来你是要散散心。”林书南说,“这个周六,我去你家门口等你。”
“成。”我说。
周六早上,果然林书南早早地就等在了门外,我刚起床,还没吃早饭,打开门一看,就看见他站在门边。
“怎么这么早?”我说,“快进来吧,外头冷。早饭吃了没有?”
“稍微吃了些。”他说。
“稍微?”我说,“那行,我再给你烤点面包,你进来吧。”
“你一个人在家?”
“房东还没起床。”
“那行,我进来了。”他说。
一阵呜呜的声音响起,是风声,路边的树木,被这风声吹得哗哗作响。我说:“今天风这么大,是不是不适合进山啊?”
“确实。”林书南说,“所以我打算带你去另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
“贸易大楼!”
贸易大楼,是近几年新建起的高楼,当属于全镇最高的楼。本来,建造者是打着推动贸易的同时促进旅游的算盘,但是,斯佩德镇贸易不发达,看起来,镇内和镇外的人也都不认为这地方有什么可看性,于是那地方变得门可罗雀——毕竟,有大城市可看,又怎么会有人青睐一座小镇上一座说高又称不上有多高的楼呢?
“怎么想起来去那儿?”
“好歹算是个这地方的地标。”林书南说,“如果我们将来总有一天要离开这里,好歹应该留下些纪念。”
我点点头,把烤好的面包端给他。说:“你这么说,是打算离开的意思?”
“总不能一辈子待在这里。”
“是啊。”我说,“但什么时候离开还是个未知数,我希望到时候别在这里待到讨厌这个地方为好……你喝不喝牛奶?我去拿。”
“不用了。”他说。
“别客气。”我说,“房东送我的。”
“真心用不着,其实我更喜欢的早餐饮品是豆浆来着。”
“豆浆我这儿倒没有……也罢,赶紧吃完,赶紧出发,街上说不定能碰到卖豆浆的。”
然而,出了门,才意识到今天是周末,早餐店大多不开门,林书南也不再提起豆浆的事,径直领我去了公交车站。看起来,他已经事先做好了充足准备,对于怎么去那儿显得熟门熟路。
半个小时后,我们到了。
下了车,就能看到立在眼前的建筑。说是高楼,它其实和我曾经见过的那些高楼比起来根本算不得什么,但是,在这座镇上,它确实是最高的。
“坐电梯到顶上,可以看见小镇的全貌。”林书南说。
我们走进去,门口的工作人员漫不经心地看了我们一眼。林书南说:“这地方原本预计是要收费的,不过因为来的人实在太少,后来就成了免费开放的地方。不过即便如此,这地方还是门可罗雀。”
我点点头,眼前出现的是电梯,有两架。林书南走过去,按了向上键。
“这电梯可以直达顶层。”他说。
电梯很快来了,我们走进去,电梯里面的空间很大,壁上贴着有些陈旧的广告,楼层按键上有不知是谁留下的划痕,林书南按了最上面的楼层——32层。
电梯开始上升了。
我们都没说话,我想起自己在中国曾经住过的小区,那里的最高楼层似乎是28层,我曾经跑到最高层去,趴在窗口望着窗外,也曾经有人和我一样跑到最高层去,然后从窗户跳了出去。说起来,以前似乎听到过传闻,这栋楼也有人从顶楼跳出去过,不过我当时并未注意那种传闻。
电梯里的灯闪烁了一下,我微微眯起眼睛,灯光的闪动让我觉得有些不舒服,从1层到32层,要花多久?
正在我估算着时间的时候,只听“哐”一声巨响,我感觉周身一阵震动,赶紧伸手扶住墙,另一只手去拉林书南,在我碰触到他之前,电梯的震动已经停了下来。
“怎么了?”我说,“火灾?地震?”
“八成是电梯坏了。”林书南说。
“草,我们这运气可真好。”我说,伸出手想去按电梯按键。等等,怎么按?现在电梯应该停在数百米高的地方,如果误操作了,砸下去可就不得了。
我看了一会儿,总不能什么都不做,我将手伸向那个紧急呼叫钮。
什么都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