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一片黑暗,
去了解光明的意义。
――摘自阿库.汉姆现代舞剧《我之深处》
“我们已经分手了,请不要再来打扰我?好吗?”前女友双手抱着双臂看着我,嘴里极其不耐烦地冲着我大声喊到,她的眼睛如牛眼似地瞪的圆圆的。
这是刚刚分手后的前女友对我说的话。
我知道她这是在鄙视我。
她那时说话的语气绝对地牛逼哄哄的,我不知道她是从哪学来的,反正与我在一起的时候她装的挺温柔的。
那时我正傻傻地拿着9朵鲜红的玫瑰花站在她们公司的门口。
现在想来的确如此,既然坦然接受分手,再见面的意义就显得比较尴尬了。
说是女朋友,我们恋爱时待在一起的次数绝对超不过去10次。
前女友是一家保险公司的金牌营销员,整天疯子似的往外跑。按照她的说法,保险业吃的是青春饭,竞争太厉害,她不跑行吗?
嗯,我无奈地点点头,谁让我找一个满世界转的保险员做女友呢?
从与她第一天交往起到我们分手,她与客户相处的时间比我俩单独在一起的时间还要长。
10次见面的时间里,吃饭用去了5次,做那种事用去了4次,每次见面就像是上战场前的离别,争分夺秒,吃饭比做那种事的时间都长。
我后来偷偷算过一笔帐,5次吃饭时间,一次在中午,4次在晚上,现在仔细回想起来,5次吃饭时间差不多用了有7个小时的样子。
而做那种事的时间还包括在4次晚餐后,绝对不会多于2小时。
当然,我不是说前女友不好,而是我们根本没有时间待在一起机会,也没有卿卿我我缠缠绵绵情人般的暧昧。
这对于正在恋爱中的情人来说,不亚于是一次致命的打击。
算起来我与前女友交往的时间也不短了,从我们相识到交往到现在分手,大概前前后后有两年左右。
每次我俩见面时,女友总对我抱怨:“我现在很忙的哟!”
鬼知道她为什么那么忙?
时间就像金钱一样,成了我们之间的稀罕之物。
选择分手也是再自然不过的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对前女友抱有很大的幻想,也很想挽回这段现在想来根本不可能挽回的感情。
我时不时地就跑到她的公司去骚扰一般她,抱着99朵不同颜色的玫瑰站在她公司门口等她,要不用手机发些肉麻的段子。
这种不算道德的做法终于引起了她的关注,她打110报了警,警察把我带到派出所,教育了我一番又把我放了。
既然已经撕开脸皮了,我索性用更加厉害的招数变本加厉来对付她。
后来前女友好像对我实在没办法了,她就像躲瘟疫一样远离了我,通过她们公司上层,调到了另外一座城市。
而问题是,她虽然远走高飞了,但在这座城市的街面上还留下了她的足迹,在这座城市的空气中,还存有她的余香。
天黑以后,我时常独自巡游在城市的夜色中,像一个幽灵般用自己的脚步踏寻她的迹痕,用灵敏的鼻子一遍遍嗅寻前女友存留下来的香波的味道。
看来我所有的努力注定是没有结果的。
这一年我30岁。
但时间的确是个很好的疗伤工具,日子一长,前女友的音容相貌渐渐在我的记忆中被抹去,就像夏天的雷阵雨一般,挥之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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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馆是我经常去的地方。
真正喜欢上这种地方的人,一般是比较喜欢幽静,不太爱说话的人。这是我自己认为的。
咖啡馆比较起其他娱乐场所还是较清静的。
有一个朋友劝我没事的时候多去这种地方,“说不定能邂逅一位美女也不可而知?”朋友坏坏地笑到。
“也不见得。”对面一个女孩的声音传了过来。
我正端着杯咖啡自饮发呆呢,被女孩的声音给吸引过去了。
我抬头望望对方,一个穿着硕大的T恤衫,头发剪得几乎像男孩一样的女孩正神情贯注地捧着一本书念到。
女孩看上去绝对超不过去二十四五岁的样子。
我把咖啡杯贴在嘴唇边上,默默点点头。
女孩的嘴里念念有词,晶莹剔透的眸子如水汪汪的一眼井。
半倾,女孩好像发现有人正在盯着她看,从她的表情上来看,她一点也没有不乐意的样子,反而是将书慢慢合起来放在桌子上,抬起头来也用柔和的目光望着我。
她的嘴角显露出一丝微笑,这种笑容无比的灿烂,仿佛春天绽放的映山红一般。
“你好!”女孩对着我点了点头。
“恩。”我极其难堪地把眼睛投向一边,不敢看她。
此时我的脸上也刷地开始发烫起来。
年少的时候,我是个沉默寡言的人,根本不敢与女孩子说话。
一直到高中结束,我从来都没有正经跟女孩子单独在一起待过。
大学里也如此。
直到大学毕业之后我24岁时了才谈了一场象模象样的恋爱。
但就在我们热火朝天正准备结婚的时候,女朋友又莫名其妙地离开了我,在人间蒸发了。
我今年30了,至今未婚,长相一般。在此之前也有过几个女人。
不是我找不到结婚的对象,只是觉得现在的女孩子太现实了,我看到身边的一堆朋友被女人束缚成造钱机器或乖巧男人后就感到后怕。
我不想被女人约束,也不想被女人去改造、打磨。
我只想一个人安安静静地过一段舒心的日子,过一段没有约束的日子罢了。
我在爱情面前等于白痴,很多与我熟悉的女孩子都这样说我。
说的也是,想想自己从十六七岁的青春期到如今的不或之年的十来年间,我身旁鲜有女孩子出现。
我也很少会主动地去追求过一个女孩子,更谈不上讨女人欢心。
与我交往过的女孩子在与我交往了一段时间后没有一个不说我是木头男人的,也没有一个能与我长久相持下去的。
“怎么了?”女孩见我沉思半天都没有说话的意思,急切地问到,。
“只是有点感慨而已。”我揉了揉有些酸楚的眼睛,将头抬起来望着她。
此后几天的每个午休时间,我都会在咖啡馆碰见这个女孩,女孩每次都手捧一本书静静地坐在靠窗的位置上。
有时我会坐在旁边,与她说上两三句话,我们彼此不干扰,她看她的书,我继续发着我的呆;
有时我只是悄悄地坐在另一张桌子旁,远远地看着她,象在美术馆观赏油画般欣赏一幅活动的少女阅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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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谈话应该是从她手里的一本书开始的。
“很少有人读古曲了,特别是在像咖啡馆这种地方?”我斜眼撇了一下她手中的书。
女孩从书上抬起头来,莞尔笑到,“嗯,现在读厉志的书多吧!要不就是商业营销什么的?”女孩将手里把玩的一枚精致的书签**书里,然后合上。
“是《元曲精品欣赏》?”书的封面显现在我的眼中。
“没事的时候翻翻?打发打发时间罢了?”
“哦。”我点点头。
对于古曲,我着实头疼的很,至今也分不出来《西厢记》和《牡丹亭》到底是不是一个朝代的。
“《西厢记》全名是《崔莺莺待月西厢记》是元代王实甫所创作的,《牡丹亭》是明朝剧作家汤显祖的作品,他们根本就不是一个朝代的?”女孩如教授般为我一一讲解两本书的区别。
“呃。”我笑到,“听说还有两本古曲叫什么来着?”说完,我抬起头一本正经地看着她。
女孩笑而不答,将脸转向窗外,足足看了有三分钟的样子。
后来从女孩的介绍里我知道她叫米粒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