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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月是故乡明

张罗一桌饭菜并不容易,特别是要精心为客人准备的时候,不过王魁有依依在,从来就没在这方面操心过,他自己是个懒人,当然了的清闲。

不过这并不代表他不理解别人的辛劳。

“来,坐下吧,辛苦你了。”饭桌很大,王魁总算见依依从后堂出来,急忙喊道。

“老爷,别这样,还有客人呢!”依依的想法自然传统,王魁也知道依依不会坐下的,不过他总要做自己该做的。

“有劳姑娘款待,不知是……”一般情况下,向崇文的这个举动是出于礼貌,说完便看着王魁。

从一般经验看,王魁的举动说明这个人铁定是王家夫人才是,不过现在在这里不合适这样的介绍,依依是女主却不是夫人。而她出来也只是和王魁及客人打个招呼,不然她知道王魁会找人或者亲自去后堂寻自己的。

“小女叫依依,公子客气了,你们慢慢聊……”说完,依依行了个礼便退了回去,这样的举动并不是第一次,家里人也都习惯了。

关于这个问题,王魁并不是没有和依依探讨过,不过依依的关于男人面子的看法,似乎并不是王魁能动摇得了的。最后王魁也只能等,也许有一天会改变吧。

竹林人家以平常的酒宴招待了向崇文,楚行南作陪。日子并不是什么特别的日子,客人也并不是什么重要的客人,桌上的酒菜也并非山珍海味,不过向崇文却是有些招架不住。

“斌哥!今天你是不是把椅子搞坏了?”

……

“大洪,怎么反量又长了?”

……

一家人和和气气,平平淡淡的吃饭,不时地闲聊些杂事趣事,简单而温暖,当然王魁一家人也不失热情地给向崇文夹菜敬酒,如此种种……

“哎!……”向崇文一声长叹,打断了这样温和的气氛。

“向大哥,有何心事?”王魁问道。

“老弟,拿着你家的筷子,老哥有些手抖啊!”向崇文有些感慨,有些激动,就连手里拿的是酒杯而非饭碗都没注意到。

“啊?”王魁有些不明白。

“我十四岁出家门做学徒,十九岁成家,二十一岁出师门自立门户,今年我以儿立有三了……”向崇文不知怎么的,尽然说起了自己的往事,大伙自然被他的伤感所吸引。只听向崇文接着道来。

“……内人还算勤善,家里的事情照顾得井井有条;在下为长兄,底下有两个弟弟,在家做点小营生,赡养父母。想来我优两年多又未见到他们了!”

“说实在的,出门在外的那点心思,有几人又能体会的了,不过好像又有些习惯了,总想着再等等,再等等……”

“不知道是麻木了,还是忘却了,曾几何时,我也有贤弟这番逍遥的日子。美美的和家人吃顿饭,说说话……”

原来,王魁的简单快乐,在向崇文的眼里,却是那么的弥足珍贵,自是人怀苦楚不自知,忽来方觉意尽寒。

而此刻的王魁,眼神里也有些迷茫,不知道是怎么的,听着向崇文絮絮叨叨的念着自己的家人,说着自己的思念之情,王魁猛地记起一些事情,煞是难过。

‘那我呢?我的家人,我的世界,我的一切呢?王魁也有爱他的父母,也有亲人朋友,似乎也是好久都没有记起来了吧,麻木?

不,即便它离得那么远了,儿时的玩伴,长大后的恋人,现在偶然勾勒起来,一张张面孔,一切过往依旧清晰可见,仿佛就在眼前。’

甩甩头,王魁想清醒过来,似乎又没法自己摆脱。他猛然间发现,自己一直逼迫自己相信自己是个‘随遇而安’‘既来之则安之’如此种种的人。

现在看来王魁不过自我安慰而已,因为向崇文自己的回忆触及的是自己心灵深处的思念,王魁这才明白,自己不过刻意逃避而已。

“魁哥!魁哥?”首先发现王魁不对的是斌子。

王魁听到喊声,抬眼看去,发现斌子,大洪,全叔都关切的看着自己。

“是啊,不是还有他们吗?他们便是自己现在的家人,自己并不算太狼狈!”王魁这才发现,想要忘记的不过是自己的执著而已。过去的既然已经过去,又何必一定要忘记,现在的自己又不是为了过去而活。

也直到此时,王魁总算确立自己的信念——记住曾经的,过好现在的。

“呵呵,听的入了神,向大哥其实不必如此感怀,常回去看看便是了。”此时此刻,王魁到想起一首老歌。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有感而发,王魁便低低吟唱起来。正好手里还拿着筷子,王魁便轻轻的敲打着瓷碗做节拍。

“……不知天上宫阙,今昔适何年。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

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客厅里静静的,连换盘上菜的下人们都停下了脚步,一曲王菲的《但愿人长久》配搭着清脆的敲击,凄婉而动情,王魁让所有人全部听得入了迷。

而饭桌上的人之中,表现最好的是和王魁最陌生的向崇文,楚行南则身体有些微微发颤;大洪张着血盆大嘴仿佛要吃了谁一样;最差的斌子,伸着脖子,两眼愣直,下巴都掉地上了;

‘怎么脑门一热,什么都出来了!’王魁心里悔不当初啊,现下如何解释才好。而嘴里却结巴了:“这个,这个……”

“好词!高才,高才,向某佩服!”向崇文最先打破寂静。

“想不到啊,贤弟总是能给我带来惊喜。”楚行南也这才激动地称赞起来。

“唉!我一直以为咱们三兄弟我最有才学呢!”斌子则是发现自己被‘骗’了。

“呵呵,好听,哥!再来一个。”只有大洪恬不知耻的把王魁当歌女了。

“去,一边呆着”王魁没好气地冲大洪一瞪眼,吓得大洪立马把头说了回去,低着头叨念着什么。

“大家见笑了,一时有感而以。苏……额!偶尔得知的一首好词……”王魁想要解释却发现越解释会越麻烦,谎言是需要更大的谎言来圆的。

这本来也是王魁一直小心谨慎自己的嘴巴,避免出现拿石头砸自己脚的情况。哪知道,今天向崇文把什么事情都惹出来了。

“好一句此事古难全,好一句但愿人长久……”向崇文看来算是这桌子人中最有学问的把,他还在细细品词里的韵味,映照自己的人生和现在的心境。

“哎呀!这么高兴的时候,倒是我煞风景了,打住,打住了,来来喝一杯喝一杯!咦,没了!来啊,并文叫人去再拿壶酒来!”王魁可不敢再让他们品味下去,赶忙岔开话题。

“呵呵,也是,怪我,这么高兴的日子,尽说了些苦话。无味无味了。贤弟,今天高兴,不如喝个痛快吧,我哪里还有些好东西,拿来助个兴致。”说着向崇文一招手,门外一直注意的手下进来一个。

“去,把带着的两坛布依米酒拿来。”向崇文高声吩咐,手下一阵小跑出去。

王魁见大家注意力分散了,暗自松了口气。至于向崇文要拿酒他倒也没有客气,不然显得矫情。况且听到布衣米酒的时候,王魁把什么话都给省了。为什么?王魁自己就是布依人啊,不过汉化严重传统丢的东西压根就不知道。

那个时代的时候,王魁都觉得自己不像少数民族了,到了这里,更是不敢自称布依人了,百分百被人说成冒充的。此刻,王魁却听到如此熟知的名称和事物,怎么可能有勇气拒绝,还是在刚刚才思家一把地心情下。

是夜,一桌子人醉倒了四个,王魁是被逼的,而逼人的四位最后也都自己把自己放倒了。唯一的幸存着是大洪。

一是大洪不爱酒,喝的少了。二是以前出了易城却还没有在竹林落脚的时候,王魁希望任何情况下,大洪都是清醒的,以保护大家的安全。也就是那个时候,大洪认为自己是大家最后的保障,铭记于心,也算养成了习惯。

其实王魁还有一个想法,用原话是:“靠,他醉了发酒疯,咱们谁是对手?”

全叔醉下则是被王魁拖累得,不停的替王魁挡差。

斌子倒下则是自己找的,借口则是,王魁明明有好学问,却一直瞒着大家,现在猛然让斌子吃了亏,他要报仇。其实就是偏爱而已,不过王魁怕他由爱酒变成嗜酒,常常提醒他,斌子倒也听劝,难得今天高兴海抓住机会,斌子怎么回放过。

楚行南醉下了,则是纯粹的高兴所致,糊里糊涂的结下王魁这个拜把,时不时地他自己都觉得有点荒唐。还好,后来王魁的总总表现差强人意,特别是王魁开了竹林客栈的时候和招呼自己生意的时候,他才觉得王魁这个朋友是交对了。

再后来,王魁更是建房子,建造纸坊等等,同时不忘照顾自己(他怀疑王魁说缺那三百两是怕自己不接受,用心良苦啊!),而今天,王魁一小曲换来的却比他想象的要多得多。

自古商人的地位极低,这是谈了许久的话题,楚行南也不例外,甚至商人们自己都觉得自己的低别人一等,而王魁今天所展现出的‘才气’更是让楚行南傲人不以。

别忘了,当初楚行南还揣测过王魁是不是什么落魄才子。现在让怎么能让楚行南不开心,所以自然多喝了两杯。

楚行南既然以次为傲,免不了今后张扬一些,人言可畏有时候并不只说坏话。即便你说是什么杂书上看到的,人们也有个博览群书说法。

王魁自己从不透露自己才学(原本就没有,像透也透不出来),像今天这样的情况,他想应该就此揭过,没曾想就是这一曲老歌却让他百口莫辩了。当然,那是以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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