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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结婚对象

天越发冷得厉害了,城里有钱的人家,都是从早到晚暖炉不断,把屋里熏得如同春天般温暖。

陆汀兰几乎一夜未眠。

天快亮的时候,陆汀兰把暖炉熄灭,感受着房间里的温度一点一点流失。她将自己包裹在厚厚的羊毛毯里,盘腿坐到房间窗边,垫满天鹅绒羽毛坐垫的木沙发上。

窗外还是一片灰蒙,楼下隐隐约约有树影晃动。汀兰看了一眼手表,5点32分。

想起前一天父母亲的话,汀兰只觉得难以置信和无法接受。

不得不承认,陆老爷和陆夫人分析出让陆徽宜嫁给沈砚亭的好处,确实条条在理,但他们不知道的是,汀兰已经喜欢上了沈砚亭。

在和沈砚亭接触的这么多次里,汀兰几乎没有流露过自己的感情,她表现得就像一个懂事、听话的小妹妹,和沈碧华差不多。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只是不确定自己的感情,在刻意压抑自己罢了。

但是现在她突然觉得有些后悔,后悔自己没有早早地表现出对沈砚亭的感情,或许那样,父母亲就不会错点鸳鸯谱了。

陆老爷说,年前就会找个机会跟沈家议亲,只要一想到这一点,汀兰就觉得烦躁不安。

但是议亲不代表沈家会同意,不是吗?陆汀兰这么想。也许沈砚亭会拒绝和陆徽宜的婚事,他之前和许欣荣的交往,已经是父母安排的,他表现出抗拒和反对,证明他大抵不会再被安排一次。

这或许是陆汀兰的自我安慰。她抱着双膝蜷缩在沙发的一角,只觉得房间里逐渐变得寒冷,寒意从毛毯的各个缝隙里钻进来,刺入骨髓。

不知道过了多久,房间门被敲开,丫鬟觅陶走了进来,忍不住惊呼:“小姐,房间里怎么冷得像冰窖!”说着去重新点燃了暖炉。

觅陶走到窗边,看到了愣愣看着窗外的汀兰,一缕光透过玻璃,打在她的半边脸上。她的唇色有些发紫,似乎是因为太冷的缘故,眼下的乌青和苍白的气色,让她呈现出一种虚弱的美感。

觅陶心疼地给她拿了一个温热的暖手炉,塞到她手边,才发现她手脚冰凉。

“小姐,你怎么了?我去把热粥拿到你房间里来,让你暖暖身子。”觅陶小跑着出去。

汀兰被她的声音拉回了思绪,才觉得身上冷得厉害,但身上再冷,心里那团焦躁的火却熊熊燃烧。

陆汀兰几乎是跳下沙发的,赤着脚跑进衣帽间,把睡衣换下,穿了一条烟粉的长裙,套了件米白色羊毛大衣,便要出门。

“小姐,你这急匆匆去哪儿啊?先把早饭吃了吧!”觅陶差点撞上陆汀兰,见她不曾停顿,在她身后叫道。

但陆汀兰脚步丝毫没有迟疑,径直出了门。

时间尚早,天色微亮,街上的行人还不多。路边几家早餐店已经开了门,包子油条豆腐脑的香味飘散开来。很多商铺伙计们都在忙着打扫店门,穿着或单薄或厚实的人们,都不约而同地呵着手,骂着冻人的天气。

从陆家到沈家的路程并不近,但汀兰还是选择了步行。前两日连着下雨,地面积水还未干,汀兰的浅色麂皮长靴踩到小水坑,溅上污浊的水渍。

汀兰裹紧了自己大衣,但寒风还是不断地灌进衣服里,让她忍不住地打着哆嗦,渐渐加快了脚步。

即便是这样,冰冷彻骨的寒意还是没有能够浇灭陆汀兰燃烧着的思想,她不断地回想着和沈砚亭之间的记忆。从第一眼见到他的惊艳,到病房里他的苍白破碎,从马场里共骑一匹马,到与他深夜谈心,从面对井上晴美时的袒护,到在许泊文面前的挑衅,似乎没有过去多久,但却有了不少难以忘怀的画面。

“我不能这么坐以待毙,把自己喜欢的拱手让人。”陆汀兰这么想。

新的时代,新的思想。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已经不应该是主流,每个人都有为自己幸福争取的权利。

从小到大,母亲都教育自己,女人要矜持,对待喜欢的人不能像男人一样直白,否则会丢掉大家闺秀的脸面。但汀兰不以为然,如果所有女人都不敢为了自己的幸福而勇敢,就永远只能成为被挑选、被比较的弱者和商品。

汀兰的唇角弯起一抹微笑,她觉得此刻自己滚烫的心,如同熊熊燃烧的火焰,她只想在这一秒就站到沈砚亭的面前,告诉他,她喜欢他,她想要和他在一起。

不知道走了多久,太阳已经逐渐升起,汀兰感觉自己的背上已经沁出了汗,手心也热热的。远远的,已经看到了沈家的大门。

只要再走十几米,就能到沈家,可汀兰突然感觉到了紧张。她蜷缩在衣袖里的手用力攥着,短短一段路程,却似乎走了很久。

在沈家门口徘徊了一会,汀兰看了一眼手上的手表,8点25分。她知道,再过十五分钟,沈砚亭就会从家里出来,开上他那辆别克轿车去上班。

汀兰站在马路对面,冷得跺了跺脚。在心里把要对沈砚亭讲的话反复演练了几十遍,紧张得心噗噗跳。时间越是临近,反而退缩的念头倒冒了出来,且越来越强烈。

万一对方拒绝我呢?万一失败了,成为上海的笑话怎么办?父亲母亲要是知道了,该有多生气?如果姐姐,也想嫁给沈砚亭,她会怎么想我?

一万个预演出来的设想在脑海里上演,汀兰不得不深呼吸几次,让自己平静一下。

“吱呀”一声响,在安静的街道上显得格外刺耳。汀兰吓了一跳,一抬头,看到沈家大门被缓缓推开,一辆别克轿车慢慢驶出。汀兰抬手瞥了一眼手表,8点30分,比平时早了十分钟。

汀兰呼了口气,在心里给自己加了加油,上前两步,走到了马路牙下,对着汽车挥了挥手。

车在汀兰身边停下,沈砚亭摇下车窗,有些惊讶地看着汀兰:“兰兰?你怎么在这?一个人?”

汀兰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点了点头:“砚亭哥,你可以载我一起去上班吗?我有话想跟你说。”

沈砚亭愣了一秒,也笑了笑:“当然可以,上车吧。”

汀兰咬着下唇,有些激动又有些紧张,小跑着绕到车的副驾位置,刚想拉开车门,车窗却先落了下来。

罗绮文的脸出现在陆汀兰的面前。她坐在副驾驶的位置,微微抬眼看着汀兰,浅笑一下与汀兰打了个招呼:“陆小姐,麻烦你坐后座了。”

汀兰慌了一下,有些无措地看了他们一眼,又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上了后座。

车子再次启动。

车内比室外要温暖许多,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成熟而妩媚的香水味,让吹了很久冷风的汀兰感觉鼻子有些痒,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沈砚亭从后视镜里看了汀兰一眼,问道:“怎么了兰兰?这么早来找我,是有什么急事要说吗?天这么冷,也不多穿一点,冻坏了吧?”

汀兰看了看前面的罗绮文,她从包里拿出一块小镜子和一支口红,仔细端详着镜子里自己精致的妆容,用深红色口红补着妆。

“也,没什么事。”汀兰感到尴尬,在有第三个人在场的情况下,她什么也说不出口。看着副驾驶座位上的罗绮文,汀兰只觉得心里酸酸的,不是滋味。

不知道是不是沈砚亭看到了汀兰的表情,他笑了笑,道:“罗老师刚好要去裁缝店做衣服,顺路我就带她一块去了。要是不急的话,晚上你下了学,我去找你,到时候我们再聊?”

沈砚亭的解释突如其来,倒让汀兰怔住了,觉得刚刚有些低落的心情,又荡漾起来,忙道:“好啊好啊!”

-

-

许家众人也几乎一夜未睡。

昨夜。

晚饭时分,许国维难得早早地回了家。平日里许国维很少在家吃晚饭,大夫人通常和许泊文、许欣荣一起在餐厅用餐,而五姨太沈占梅都是让丫鬟将晚餐送到房间里。

厨房正在准备晚饭,听到将军回来,便又开火多做了几个菜,端到了餐桌上。

沈占梅也下楼来陪许国维一起用餐。

众人依次坐在餐桌前不敢动筷,静悄悄的,等待许国维发话。

许国维点了根雪茄,抽了一口,问沈占梅:“老二呢?怎么还没回来?”

沈占梅娇声答道:“将军,咱们先吃吧,泽文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呢,估计和他那一帮同学去玩了。”说着替许国维的杯子里倒了一些红葡萄酒。

许国维没有动,又抽了几口雪茄,烟气从鼻子里缓缓溢出,他面无表情,继续道:“和什么同学?去哪儿?玩什么?”

沈占梅一愣:“我,我也不知道,大抵是他大学的那些同学吧,同学之间左不过是吃吃饭,聊聊天罢了,还能玩什么呢。”

许国维冷笑一声:“是吗?可我听说,他最近经常出入醉江南、蓬莱阁啊,你这个亲娘,都不知道吗?”

醉江南是有名的妓院,而蓬莱阁则是一所高级烟馆。

一句话,让沈占梅冷汗涔涔,忙辩解道:“将军,是谁在传这些谣言,污蔑泽文的清白?泽文是您看着长大的,他怎么会去那些地方呢?他才二十岁呀,还是个孩子呢,或许是讹传,或者是误会。”

许国维目光如炬,盯着沈占梅,一副不怒自威的神情,让餐桌前的众人都不敢言语。

“好啊,你不信?别急,咱们今天就坐在这儿等,等到他回来,亲口问问他。”许国维把雪茄捻灭在烟灰缸里,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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