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林小志错杀金不浪后,一万金兵由金不靓统领,继续南下支援土国。路上林小志沉默哀伤,一语不发,任钱东翔如何逗趣,只是笑不出来。灰无烬四十多岁的人了,还拿出一副老顽童的样子来充当和事老,做人如此,已属不易,传说是当年在土王灰原面前装疯卖傻留下的后遗症。林小志一路对众人照顾得无微不至,尤其对金氏姐弟,半夜为其添被御寒,三更又外出巡逻,看姐弟两梦中仍叫唤死去的哥哥之名,更是痛心疾首,心如刀绞。
金不靓深受感动,渐渐地,对林小志不再那么反感。反倒是金不换,虽不是亲兄弟,却情比金坚,与金不浪感情深厚。对林小志冷言冷语,并不买帐。
一天,无人同聚一堂。金不换冷冷地看着眼前的林小志,几欲出手,金不靓见状,暗中将其拦下,道:“不换,你难道没有看出,你哥是故意死在他手上的吗?”
金不换一震。旁边一中年灰眉男子,抚须笑道:“不错,以他的法力,尚在金不靓之下,又怎能杀死金不浪。”灰无烬此言一出,众人皆惊。林小志难以置信,退后一步道:“什么?难道那苍云圣典上卷是假的?”
灰无烬喝了一口浓茶,接道:“苍云圣典从来就只有一卷,何来上下卷之分?”
林小志脸色变得难看,“那青木坛中之物是?”
“呵呵,那只不过是苍云圣典的笔者,给我们开的一个玩笑,青木坛地上的经文,只不过记载了一些初级基础的法术和运功调息之理,说白了,就是本玩具书。而真正的苍云圣典,千百年前就早已下落不明了,至今已无人提起,或许那根本就只是个传说也未必,和龙神传说一样。呵,想不到,还有你这么天真的大孩子。”会无烬伸出右手,摘掉了沾在唇上的茶叶。
五日后,无人率一万金兵到达土国灰岩堂。国君灰原大摆宴席,欢迎金国盟友和灰无烬、钱东翔二人归国,林小志在一旁却是受到了冷落。虽然众人待他不薄,但他却觉自行惭愧。酒后,灰原与诸君商量择日出兵与西南蛊师一战,林小志毛遂自荐,请求战前前去前线打探敌情,此建议为灰无烬等人赞同,独金不换未明确表态。
是夜,林小志独上高山,凭高思怀。想起娇羞柔美的水灵儿,有想起青梅竹马的纤云,绝代双骄萧愁楚成,以及身处地球的妈妈。想着想着,不禁黯然神伤。风过山野,树叶唦唦作响,林小志恐有敌人伏兵,便早早回去了。
巴蜀一带,多崇山峻岭,虫鱼鸟兽,又有茂林荒野,山丘沼泽,地形复杂至极,无出其右。林小志、钱东翔与金不换三人翻过高山,越过草原,穿过沼泽,终于来到了两国交战之处。
又过了一阵,三人分头行动,向敌营探近。林小志看着两军交战死伤无数,那地上西南蛊师族人的长相并不同于苍云五国人,反倒有些像地球上的混血儿。林小志吹着口哨,俯下身去摸了摸尸体脸上戴着的骷髅面具,后面忽然一双冰凉的手,搭在了他的右肩上。
林小志不屑后顾,继续凝视地上那具骷髅面具,伸出右手拿开那只冰凉的右手,打趣道:“你个钱东翔,手这么冷,还搭我肩上。”说完猛然看到自己右手沾满了血,惊起回头,竟是一头血面獠牙的僵尸,面上没有骷髅面具,看来并非西南蛊师,倒像是土国牺牲的战士。
那僵尸衣衫褴褛,血肉模糊,行动迟缓,却正向自己扑来。林小志情不自禁退了几步,早闻西南蛊师一族能炼蛊赶尸,今日一见,果然如此。林小志使用金系法术“金刃影”一招过去,那僵尸头都断掉下去了,却不见血。只见无头的躯体还在缓缓地扑向自己,意志坚定,虽死不悔。
同时,四面八方的死尸,全体从地上爬起,如同接到指令。糟了,不死僵尸全方位地包袭,难道自己竟命丧于此?林小志急中生智,只要除掉那控蛊之人,一切皆可有迎刃而解。但这密密麻麻的人墙,渐围渐小,哪里还看的到那蛊师?就连鸟兽也停止了鸣叫,四周死一般地寂静。这些僵尸的脚步移动,扬起了了扫动落叶的声音,更为死亡之歌增加了些许伴奏。只是有几个愚笨的僵尸,被地上的尸体绊倒,又缓缓爬起身来,扑向林小志,显得有些滑稽。
此时天上坠下纷纷碎石,林小志抬头蹲地大叫:“哎哟妈呀,下这么大的冰雹!”再回神看时,只见刚才还把自己围的水泄不通的僵尸群,现在已散的七零八落了。“快跑!”一个人影窜出,拉起林小志往外跑,正是钱东翔。“还是兄弟好啊。”林小志摸了摸头笑道。
“对了,不换呢?”林小志此时才想起那个代金不浪照顾的弟弟,金不换此时已是十七岁的英俊美少年了,自幼天赋过人。儿时为烈无炎收养,学了些火系法术。后来为金不浪抚养长大,虽不曾教他些金系法术,但时间一长,他凭着资质,或多或少学到了些东西。
正在这时,不远处传来僵尸的咆哮声,此起彼伏,林小志抱怨道:“这些僵尸也真是的,吃饱了撑着,在这里吼什么吼?”只有在跟熟人一起时,林小志才爱看玩笑,而平时却也挺沉默的。“快看!”钱东翔指了指声音的发源处,林小志顺着望了过去。
天那!长长的一排僵尸队伍正追着一个十七岁的偏偏美少年,那少年边跑边跳,挥手笑道:“来呀,来追我呀,来就来,不许慢动作!”正是身穿黄金魔袍的金不换。林钱二人顺着长长的僵尸队伍尽头望去,只见一蛊师喃喃自语,正驱赶着这群僵尸。那蛊师右手拿着一根骷髅法杖,头上、脸上、腰上、裆上、膝上、脚上全挂着狰狞的骷髅头,似乎镶进了肉里,把黑色骷髅袍钉得死死的。
金不换跑着跳着,忽一跤绊倒在地,正欲爬起时,却有只血淋淋的手扯着他的左腿。他挣脱不开,脸色一沉道:“晦气!”一招使出,那手顿时从手腕处被切断。林小志忽然想起了彩依当日莫非也是如此,当下大喝道:“你干什么?”。金不换疑惑地看了看不远处的林小志,继续向前跑,那只断掉的带血的手掌,仍然狠狠地挂在他左腿上不放。
远远望去,钱东翔正与那骷髅蛊师斗法,只见那群僵尸混成一片厮杀了起来,隐隐好像有外人介入战争。“那不是秦陵的佣人吗?”林小志惊道:“天那,他竟然唤出秦陵兵马俑!”
不多时,钱东翔已喷血倒地,似乎命悬一线。林小志正欲前去相救时,才发现四面八方的僵尸已然围了过来,有直立的,有爬行的,有无头的,有缺胳膊少腿的……金不换也渐渐靠了过来,此时两人同生共死,往日恩怨已不复再提了。
以二人的法力,要消灭完这些僵尸,只怕自己也要气尽人亡了。遁地术又不可轻易再用,心下急不可言。此时,东边的僵尸已倒下一片,一把带萤光的金剑杀出了一条血路,一个鹅黄衫的身影闪来,拉走两人。一看,正是金并统领金不靓。她本来一开始就有意要去三人同行,但土国国君灰原担心一万金兵群龙无首,执意不许,加上灰无烬力劝,也就只好作罢。
“姐,你怎么来了?”金不换将姐姐的手握得紧紧的。“担心你们呀!”金不靓一手拉了一个,笑了笑,“快回去吧。”
“不行,我得去救他。”林小志一把挣开金不靓的手,向钱东翔疾速跑去,这个曾经救过自己一命的兄弟。
钱东翔嘴角还有残血,且战且退,骷髅蛊师一法杖轮劈下来,林小志顶起护盾飞身去挡,“当”地一声法杖击在盾上,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金氏姐弟赶来,林小志道:“你们带钱东翔先走,我殿后。”
金不靓皱眉道:“你行么?”
“我能行,你们快走!”
金不换急道:“姐,我们三人先走吧。”
待三人走远,林小志“哇”地喷了一口鲜血,只是他们三人都看不到。连他自己也没想到,这骷髅蛊师的法力竟然如此深厚,若非五行灵珠护体,只怕早就一命呜呼了。
骷髅蛊师一击不中,伸出左手长爪,一把将林小志抓在半空中。林小志施法耗费不少法力,刚才又受了内伤,此时已气若游丝,再也无力挣扎了。
“放开他!”一把金剑指着骷髅蛊师,正是去而复还的金不靓。“你不是要找人炼蛊么,换我吧,我资质比他好很多!”
林小志隐约听到这话,想笑,笑这资质好的白痴,但他却没有了力气,那笑的力气。他掉道地上躺了下来,看着金不靓被蛊师带走,转头留下一句话:“再见了,小志。下此见面,如果我称为行尸走肉,请杀死我!”
他无言,把很多要感激的话语收进嘴里,远远地望着那个远去的黄色背影,竟是如此美丽,前所未有的美丽。忽然有一小滴泪,爬到了眼角。
此时,一大队人赶来,金不换与钱东翔也在其中,领头一灰眉男子抢先问道:“人呢?”
“抓走了。”林小志微微一叹。
灰无烬长啸一声,惊天动地,双手直指苍天,大块大块的巨石从天陨落,在空中擦燃,直坠下来,如同美丽的流星。又纷纷砸下,如雨打沙滩,煞是壮烈。
林小志苍白的脸色也惊住了,金不换更是诧异道:“群星乱陨!”钱东翔上前劝道:“师叔,动怒乱气,施法伤身。当务之急,是要想办法救出金不靓才对。”
众人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