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无锡某监狱内。
“我之所以变成现在的我,是在95年那乌云蔽日的燥热夏天,那年我十七岁,我清楚的记得当时自己趴在那堵快塌的泥墙后面,窥视着那致命的女人,而她上面是一个陌生的男人。”何强哽咽了一下,继续说到,“老李(同为监狱的一名犯人)劝我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这些年我终于发现他是错的,因为旧事会自己爬上来,我清楚地知道,在过去的四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那荒芜的菜地……”
何强涉嫌奸杀同村妇人李春芬,现场留下了何强的袜子和精液,何强曾经偷盗同村女人包括李春芬的内裤内衣也是人尽皆知的事情,更有同镇二麻子(外号)目击何强逃离案发现场。被何强拉来伸冤的警察是这样了解的。
“动机,证据都有了,这小子算是下半生只能在监狱过一辈了,还想翻案?”终于可以离开的警察在门口无奈地留下一句。
若是我在这,我一定会展示最低劣的演技。瞪大眼睛,张大嘴巴,僵硬着面容,如背书一般念着:“怎么会的这样恶毒的人,让人心寒……”
但,我不在那。
我,永远死在了那个乌云蔽日的燥热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