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袤无边的荒漠中一年四季都一个样,除了少数几天的珍贵雨季,其他时候看起来总是千篇一律,炎热的大漠很少起风,就算有也会夹杂着大量呛人的细沙。
从遥远的沙丘背后,一道瘦小的人影一步一步地走来,他将全身都包裹进了严实的裹布中,只露出一双纯净明亮的眼睛,步伐不快,随着沙子的流动而慢悠悠的摇曳。
小男孩从边境的荒凉小镇离开,向东穿越了无尽的大漠,目标是远方西域的帝国重镇,白城。到了那里就算是离开荒漠,进入了真正的大城镇,或者可以称得上是城市了,不是曾经年幼拾荒生存的落魄小镇,而是真真正正的,繁华有人气的城市。
只是现在距离目的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男孩掏出水壶,感受着其中的重量,自己存储的水已经不多了,如果今晚不能找到绿洲或是其他的水源,这些储水根本坚持不到第二天。
小男孩紧了紧行囊,他已经丢弃了许多不必要的东西了,但年幼的他体力始终不太够用。
被绷带包裹着的肌肤隐约感觉有零零星星的细沙打在身上,沙漠中突兀的起风,这可不是好兆头,男孩担忧的看向四周,果然在身后看到了滚滚的沙尘,几乎遮天蔽日的黄沙正在向着自己扑来,只怕用不了多久就会将这里吞噬。
男孩一边加快了脚步,一边在四周找寻着可以躲避的背阴,脚下却突然有什么东西夹住了双腿,低头看去竟是一对布满粗糙鳞片的触须,男孩认得这种生物,沙漠章鱼是荒漠有名的掠食者,专门潜藏在沙底用触须将上面的猎物拖入沙中,因为畏惧阳光所以身体从来不露在外面。
男孩尝试着扯开触须,这样却只让触须缠的越来越紧,身后的沙暴已经逼近,四处的风沙已经大到让人有些睁不开眼,而沙漠章鱼的触手仍旧死死缠着男孩的双腿,不肯放过这到手的大餐。
双脚被埋入沙土中,更多的触须缠上了男孩的腰和四肢,很快小腿也被淹没。男孩费力的掏出了腰间的小刀,眼睛只能勉强眯起一条细小的缝隙,模糊的视野下男孩也顾不得被自己的刀子划伤,用力的切割着一条条的触须,地底的沙漠章鱼感觉到传来的剧痛,它同样知道现在外面沙暴肆虐,受挫之下便褪去了,潜入了更深的沙层。
男孩还来不及拔出双腿,身体已经被滚滚沙尘淹没,狂暴的风沙蹂躏着小小的身躯,之前为了隔断触须而眯开一道缝隙的眼睛被沙尘刺痛,再没办法睁开,而一条腿还被困在沙子里,在沙暴愈演愈烈下,男孩只好将身子趴在了沙土上,裹紧了披着的破布,尽力减小着暴虐的风沙带来的威胁,而眼中的视野越来越模糊,逐渐迷失在了滚滚黄沙中。
沙暴不知是何时停下的,朦胧间似乎有人在耳边絮絮叨叨的,身子被人拖拽着,想努力睁开眼却感到刺痛难忍,脑袋像被沙子填满般沉重,就这样意识逐渐昏沉过去。
再醒来后男孩已身处一座洞窟中,厚实的岩壁遮挡了阳光和暑气,甚至带来一丝清凉,只留下几个细小的口子与外面联通。自己身下垫着一层简陋的干草,面前一张暗红色的布当作帘子将这里遮住,透过墙上的口子看到一片金黄的沙地,男孩明白这里仍是帝国边境的大沙漠。
帘子被掀开,一个看上去比男孩大不了太多的少年人探头进来,见到男孩醒了便将手中的水壶抛了过去,向着男孩摆摆手示意他跟着,便放下帘子离开了。
男孩灌下一大口水,精神都清澈了不少,他赶忙从洞中走出,跟着前面少年的足迹从洞窟口走出,外面又是干涸的大漠,重新回到阳光下让男孩眯起了眼睛,面前是一队像是商队般的人,大约十余人,每个人都牵着骆驼,其中还有两辆车上被布遮挡着上面的东西,看起来车子被塞的满满当当,需要两只骆驼牵动。
第一辆车上的男人冲男孩招了招手,将一个包裹交给男孩,这是因为沙暴而丢失的行囊,男孩翻了翻,发现其他东西都在,唯独少了酒馆老板交给自己的那支枪。
男人仿佛知道心中所想,从身后拔出了枪,握着枪口向林玖问道:“你在找它?”
男孩没有伸手去拿,只是平静的看着男人说:“把它还给我。”
男人笑了笑,手上却没有动作,他玩味的看着男孩,漫不经心道:“我们把你从这吃人的沙漠里救了出来,要点报酬总没错吧,你看你也没什么别的可以报答我,钱我不要,只拿这么一把粗糙的不能再粗糙的枪罢了,小孩,可不能这么对你的救命恩人啊。”
男孩在很认真的思考着,他想了想觉得男人说的很有道理,这把枪是相当的简陋粗糙,哪怕不是专业懂得火药知识的也能凭着多年的经验摸黑造出来的地摊货,相比能买来救命水源的金币,这把枪真的不值一提。
但是男孩依然看着他的眼睛说道:“我可以用别的报答你,但是对不起,这把枪不能给你。”
男人看了看逐渐暗下去的天色,从一旁打开一包干粮丢给了男孩,不耐烦的打发道:“现在你除了这条命外,还欠我一壶水和一顿饭,真不明白你这小子怎么这么愚蠢,你先去后面那辆车待着,我们还有路要赶,这路上你有的是时间好好想想除了这把枪怎么报答我,在那之前,枪我就收着了。”
男人说完便招呼了其他人准备出发,那个少年人过来带着男孩进了后面的马车,整个队伍有条不紊的行动了起来。
这一路上与少年相处的还算融洽,从跟他的聊天中男孩知道了很多消息,他叫提克,这个队伍叫做沙漠之狼,在干枯沙漠中生存了很多年,那个男人是他的哥哥,叫做莫克,据说他们兄弟是从遥远的山脉以西流浪来的,出于一些私人原因被迫在这个地方生活。
几天前沙漠之狼杀死了一只落单的戈尔兽,这是沙漠里非常强大的魔兽,通常以家庭为单位活动,性格暴躁,会毫不犹豫的攻击任何闯入自己领地的生物,他们的皮甲厚重结实,是制作防具的上等材料,同时向外弯曲突出的牙齿十分尖锐,也是一种重要资源。
这可是一次不小的收获,整个队伍尽管经验丰富但仍然好几人受了重伤,大多是在与其他冒险队伍争夺优先权的时候伤到的,此刻他们正赶着将战利品送到最近的绿洲小镇,救治伤员后去当地的集市,在那里大量的冒险者都会很喜欢这种优质皮革,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听到提克询问自己的名字,男孩难得露出了符合年纪的羞涩,他轻轻说道:“我叫林玖。”
提克对于一个比自己略小的小兄弟还是充满了好奇的,他又问道:“你要到哪里去?”
“不知道。”林玖摇摇头,有些困惑的道:“或许会去白城,又或者不去,很难说清楚。”
提克有些吃惊:“看你的名字应该就是大周本地的人呀,你们东方大陆的人名字都是这个风格,可这里是帝国西域边境,要去白城那就是从西向东,那你怎么是从帝国外来的呢?”
林玖的眼睛暗淡下去,只是又摇了摇头,没有回答。
提克仍自顾自的嘀咕着:“好像不止那边,就几年前大陆中心有个国家似乎很厉害,那里的人来自世界各地的都有,好像也有叫这个名字的,但是这个国家现在已经灭亡了,好可惜!”
忽然睹见林玖的反应,觉得自己是不是说错了话,赶忙开始道歉,林玖想换个话题,就说道:“很感谢你们救了我,但你哥哥拿走的枪于我而言是很重要的东西,除了这个,其他的都可以给你们。”
说着,林玖还掏出了自己的背囊,向提克展示着里面的东西,只是悄悄的将那枚玫瑰徽记的徽章藏了起来。
提克推回了包裹,道:“你放心,既然对你来说很重要,那我去找哥哥说说,让他不要拿走就是,我哥哥人很好,他肯定会答应的!”
林玖想要谢谢这个男孩,一路上他对自己照顾有加,哪怕最后真的不求什么回报,林玖也打算悄悄留下些东西,比如那枚金币。
但是那支枪是无论如何都要带走的。
天色渐晚,大漠中升腾的暑气逐渐被寒意取代,这里白天和黑体的气温极大,队伍也决定先休息一下,在这里度过一夜。
沙漠之狼看上去并不庞大,算不上这片沙漠的什么大势力,但每个人似乎向心力很强,做起事来精力十足,只不过片刻便搭起了帐篷。期间林玖为了偿还恩情,以及希望拿回自己的枪,也加入了搭建营地的队伍,大家惊奇的发现,这个有些沉默寡言的小男孩,做起事来一点也不比这些混迹大漠多年的老狐狸差,干活干净利落,也不恼人。
莫克也是吃了一惊,他又摸了摸腰间的那支燧发枪,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晚饭吃的是那只战利品戈尔兽的肉,尽管是挑出去的不值钱的部位,但对于常伴饥饿的佣兵来说,这就是最奢侈的一顿。
对林玖来说同样如此,自他记事起吃的东西就只是半腐坏了的残羹剩饭,还没有吃过这么新鲜肥腻的肉,尽管脑海中模糊的记忆似乎告诉他曾经吃过更好的食物,但林玖只把这种念头当作了饥饿过度的幻觉。手中的肉在火上滋拉冒着油水,甚至顾不得滚烫,大口大口的撕扯吞咽着,像极了饥饿的森林狼。沙漠之狼们好笑的看着林玖狼吞虎咽的动作,毕竟有句老话,饭量大的小孩总是惹人喜欢的。
林玖没有让自己吃的太饱,在不确保安全的环境下,吃到六分饱就已经可以停下了,一旦危险来临,过度的饱腹感会成为威胁生命的最大黑手。
远处观望着的莫克看着林玖略带不舍地放下手中的动作,眼中带有一些欣赏,只有从小生活在刀尖上的孩子才能面对诱惑还能维持这种求生本能。
林玖同样在注视着莫克,或者说,目光始终没离开过他腰间的枪,他有些奇怪,莫克吃饭时尽管速度很快,而且动作简洁粗鲁,但是竟隐隐会给人一种优雅的感觉,提克吃饭的样子倒是和林玖很像,活脱脱一个大漠里的野孩子。
他见到提克走向了他哥哥,两个人在说着什么,提克看上去有些激动,而莫克阴沉着脸似乎在说教,最后提克气冲冲的走开,两人不欢而散。
莫克看着弟弟去到林玖身边坐下,长叹了一口气,眼中闪烁着复杂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