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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初来乍到

故事要从很多很多年前说起,当时的他和我现在一样,还是个青年,刚完成学业,独自一人在这个城市工作、生活,当时的城市还不像现在这么庞大和繁华,在那个时代,这里还是偏远的郊区,小酒馆也多是方便过路的人和游客稍作休息。酒店有三层,当时的二三层还是作为客房出租给这些旅客过夜,酒馆不只提供啤酒,还提供一些简单的速食和冷盘。由于附近的风景不错,有个挺大的生态公园,里面的植被郁郁葱葱,也有些不怕人小鹿和鸽子在里面休闲的漫步,公园里有条平静的河,流动非常缓慢,也就滋养了很多鱼和海藻之类的东西。正因如此,到访此处的人虽然不是太多,但是也足以维持小酒馆的生计,不管怎么样,当时的生意可比现在好太多。

当时的经营者是一对夫妻,看起来都四五十岁的样子,女主人好像右腿比左腿短一截,走路略微有点跛,总向右侧略略歪斜。男主人热情好客,一幅红润的面孔十分有亲和力,每次和他聊天,谈到兴奋的地方,他就会由于激动说的结结巴巴。当时的年轻人,也就是现在酒馆的主人,在那个生态公园里工作,主要负责清洁湖面上的垃圾,检测湖水的状况以及监测水生动物植物的数目动态变化。下班之后无处可去,因为这里实在荒凉,便来到这个小酒馆,要上一杯啤酒,享受一会晚饭前的休闲时光,一来二去的,便和这对夫妻成为了朋友。对于一个在这座城市里独自闯荡的漂泊者来说,没有什么比这里更能带给人温暖和归属感了,同样的,对于一个工作内容重复且整日暴露在自然天气下的人来说,也没有什么比这更惬意和舒适了。于是,来这个小酒馆也成了每日不可缺少的活动。我很替他开心,因为如果没有这个小酒馆的话,我都不知道他会不善沟通成什么样子。

一个周六的中午,阳光暖融融的照着大地,给秋天萧瑟的城市带来不可多得的暖意。年轻人收拾好背包,里面装着一个面包,一瓶水,一个速写本,铅笔和橡皮,还有些零钱和硬币,向酒馆老板借了一辆虽然老旧、但状况良好的自行车。并不是因为他买不起自行车,他的收入尚可,也没有什么特别费钱的爱好,只是因为他初来乍到,还没有决定好是否要留在这座城市,没想好是否要买这种大件的长周期的生活用品。

年轻人卖力的蹬着车子,车子的横梁漆已经掉光,漏出钢铁原本的乌黑颜色,被太阳照的闪闪发光。他的后背被太阳烤的微微出汗,眼睛也被刺的眯成了一条缝。他骑车穿过他工作的那个生态公园,如数家珍的看着那些在草地上缓缓踱步的灰鸭子,在河里梳洗羽毛、有着鲜艳红喙的白天鹅,还有各种各样有着漂亮羽毛的鸟叽叽喳喳着,让这个中午颇不安宁。这里的树木郁郁葱葱的,大部分可能有十米甚至更高,笔直的伸向天空,有的树已经粗壮到需要两人手拉手,才能将它围住。前面有一片草坪,就在河边,反射出碧绿碧绿的鲜嫩的颜色,偌大的草坪上只有一个家庭在野餐,是一对年轻夫妇和他们的两个孩子,两个都五六岁的样子,看上去是双胞胎,在草坪上你追我赶,打闹的不停。年轻人放慢了速度,找了一片有树荫的地方,把自行车停了下来。

虽然没有自己的自行车,但是他非常善于骑行,不管是哪种复杂的路况都可以轻松处理,而且他腿部肌肉十分发达,可能是长期户外工作所致,速骑对他来说也不在话下。他把自行车撑了起来,坐在树荫下略略潮湿的草坪上,打开背包,拿出面包和水,掰了一小块扔给旁边急切的鸽子,然后一口一口的吃了起来。

年轻人坐了一会,刚才出的薄汗被风一吹,还有些冷。他站起来,离开树荫,躺在阳光下。正午的阳光还是十分刺眼的,他闭上眼睛,感觉被一片橘红色的火热空间包裹,他的眼睛实在难受,便拽过背包,盖在脸上,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年轻人醒了过来,觉得有些口渴,他拿起瓶子,走到不远处的公园饮水龙头那里,接了半瓶一饮而尽,紧接着,他又打开水龙头,直到那个小小的塑料水瓶子充满了清澈纯净的液体,才用力关上。太阳光还是很刺眼,年轻人又回到那个树荫下,掏出本子和铅笔,选了个能看到闪闪发光的湖水、植被茂盛,并且没有被太多杂物所干扰的角度,把湖水和陆地的分割线作为落下的第一笔,开始了漫长的绘画。他画的非常仔细,细到树上的叶子,草地上小径的纹理,野餐结束后遗留的纸袋,还有野鸭散步时不小心脱落的羽毛等等,等他结束这幅简单却富含细节的画作时,已经四五点钟了,太阳光也变得温柔了,还带着几丝即将到来的秋天的凉风,温度下降了好几度。年轻人一动不动地坐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感到有点冷,毕竟已经是秋天了。他双手交替着搓了搓胳膊,准备返程。

他仔细的折好面包的包装袋,捡起那个小小的水瓶,收起本子和笔,装到背包里,跳上自行车往小酒馆的方向瞪了几脚。由于刚才坐的时间过于久了,他的腿现在有点不听使唤,他花了两三分钟让自己恢复到骑车的好状态,然后扬长而去。

回程比去程要快得多,好像只用了来时一半的时间,便到了小酒馆,年轻人把自行车推进酒馆背后的仓库里,收拾了一下,绕了半圈走到下陷的正门口,走了进去,照老样子要了杯啤酒,坐在玻璃窗前。老板笑盈盈的走了过来,问他,“今天的旅程怎么样?”年轻人擦了擦额头上渗出的薄汗,抬头看了看老板,而后含蓄的看向那个方向的地面,将视线放在水泥地上一条大约四五厘米长的裂纹上,点了点头,说“今天天气挺好的”,随后,两人的视线都落在了那个脏兮兮的黄色小窗上,望着那几缕金黄色的残阳出神。在那个小窗边角上,一个硕大的蜘蛛在繁忙的织网,来来回回的,轻盈的蛛丝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年轻人随便找了张桌子,坐着休息了一下,而后起身向老板告别,沿着破旧的街道,经过两个路口,来到了一栋七层高的灰白色的有几块彩色铁板装饰着的公寓楼下,在这个城市的郊区,大多数建筑都比较低矮,大多都是三四层的有着漂亮阳台的小房子,这栋公寓算是这里为数不多的高层建筑,他的租金比一般的公寓要昂贵一些,但手续会简单很多,最重要的是不需要什么担保人或者多少担保金,一般都是没找到合适房子的初来乍到的人用来过渡生活的。

年轻人从口袋里掏出了钥匙,用一把铜钥匙打开了公寓的大门,进门左手边是信箱室,他用一把小钥匙打开了写着110门牌号的信箱,取出了一封信,是银行发来催促他去取新办好的银行卡的。年轻人用右手把信箱锁了起来,同时左手把那封画着大大银行logo的信塞进了背包,上楼走到110门口,用那一串钥匙的最后一把,一把看起来质量很不错的扁平的钥匙,打开了110号公寓的门,那是他现在的家。

房间不大,有一个小小的厨房,小小的卫生间和浴室,房间的另一边有一扇窗,窗下放着一张桌子和一张床,窗外风景还不错,能看见一块碧绿的草坪和几棵不大的树,时常有各种各样的鸟在树上高歌,房间不算整齐,但也不算乱,桌上放了台灯和几本书,几件衣服错落的搭在椅子背上,厨房用具高高的放在架子上,整体感觉挺温馨的。年轻人把背包卸下来放在桌子上,取出里面的信,确认了银行的开放时间和需要携带的证件,把信息记在随身携带的小本上,便把信封扔进了垃圾桶里。他站了起来,去浴室冲了个澡,饭也没吃,趴在床上,不出十秒,便沉沉睡去。

第二天早上,阳光暖融融的照射在年轻人的脸上,他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伸了个懒腰,伸手按了录音带的按钮,音乐让早晨的一切活动都充满了仪式感。他用煎蛋,生菜,火腿和滋味丰富的阿尔及利亚酱给自己做了个三明治,从冰箱里取出昨天剩下的半瓶牛奶倒在玻璃杯里,这就是他的早餐了。吃完早餐之后,他要去早市,去购买下周要用的新鲜食材。二十分钟之后,一切准备就绪,他背上那个熟悉的背包,带上钱和钥匙,锁好了门,离开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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