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因路途跋涉,曼珠体力不支,晕倒在一处村落前,被一对无嗣老夫妻所救,见她身世可怜,便收留下来认她做干女儿。
重拾家温,曼珠也开始淡忘曾经村庄往事,决定在这间草屋开始新的生活。
日子平淡的舒坦,直到某日她留家洗衣,再次见到了麒麟。
麒麟看起来很不好,眼睛红肿着,眼神黯淡无光,身上的衣服也松散地穿在身上,像是经历了什么巨大的变革一般。
“我是来找你的。”
曼珠微微一愣,“找我作甚?”
她虽愚钝,但也有些先见之明,懂得自己一介凡人女子,还不足以叫一位神兽大人亲自迎接,恭迎自己回到沙华身边继续做那山神之妻。
麒麟站在那里不说话,直直地盯着她看,许久才回神,缓缓从怀中掏出一个锦袋扔给了她。
打开,是满袋的金块。
曼珠不懂麒麟为什么要给自己这么多钱,抬头欲问,却先被麒麟抢了话。
“沙华死了。”
麒麟吸了一下鼻子,眼泪瞬间浸了满眶,“他是替你死的。?”
“啪嗒。”
手中的锦袋落地,撒了满地的金块。曼珠颤抖着手,哽咽着嗓子去问,“他不是神吗,为什么会死?”
还有,为什么会是替她死去的?
麒麟说:“天道不仁。”
像沙华这种山神法力偏低,地位也跟着有些卑微,甚至被人知名供拜的机会都没有,只得等被人族召出,满足他们想要富贵的愿望,才会有那么几天被尊敬的日子。
而祭奠给山神的妻子,也不是什么陪伴者,是祭品。
山神的心是金子化成的,真身便是一座金山。人们召唤出山神,便是为了他身体里的金子,而当金子一旦被掏空,沙华也就命不久矣。
但也毕竟是神,不能随意容人族践踏,由此才有了“祭品”。
人族中自选一人当做“祭品”,送到山神身边待些时日,等仙气染足了,喂些山神的血喝下去,那人便会化成一座大山,内有金子,供人族采挖。
等山内的金子被挖完,山神方可得一些功德离开,等待着下一次的召唤。
换一句话来讲,“祭品”的存在就是为了代替山神来受这挖心之苦的,而从另一个角度讲,山神也是祭品。
他们无法拒绝召唤,为了活命不得不去接受使用“祭品”,若是执意不用,便由自己承受挖心之苦,然后消亡于世。
按常理来讲,“祭品”待在山神身边半月就可染足仙气。也就是说,曼珠待在沙华身边半月就要化山死去,沙华却硬生生地为她再拖了半个月有余。
山下的村民早已等得不满,村长甚至带着人几次三番在山下放火逼人。
而沙华为神,不可弑人,只得一次次给村长和村民们弯腰,编造着谎言,好声好气地商量着,“再等等,再等等,仙气还没染足呢。”
村长眼尖,知道沙华是日久生情舍不得曼珠,便在山下举办了宴席,找了村里剩下的几个姑娘陪酒沙华,诱惑沙华早日把血喂了曼珠,好让她化山成金,让村子脱离这种贫苦的生活。
沙华装作听不懂,愣是接过一杯杯酒灌下肚,喝得醉醺醺的被麒麟搀回,路都走不稳,还要咬着舌头对麒麟说,“曼珠太无辜了,还是让他们来挖我的心吧。”
“你疯了,是不想活了吗?!”
“嗯。”
沙华点了点头,看了眼天上的圆月,长叹道,“若是她死了,我便也不想活了,如此算下来,还不如是我死。”